各类教育发展改革工作计划

时间:2021-10-27 20:45:18 工作计划

  (一)学前教育

  将学前教育作为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推动农村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每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建设2—3所达到省颁城市示范幼儿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建1所达到省颁农村示范幼儿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加大主城区公办园建设力度,各区每年建成1所公办幼儿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幼儿教育活动化、幼儿活动游戏化的新教学观,克服“小学化”倾向,培养幼儿良好习惯,开发智力潜能。

  (二)义务教育

  1、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巩固提高普及质量和均衡水平,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制定义务教育初步和基本均衡细则,逐县评估验收。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率先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年高开区、马头工业城、曲周县、武安市、峰峰矿区、涉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13年,磁县、县、肥乡县、成安县、临漳县、广平县、鸡泽县、邱县、馆陶县等9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15年,永年县、魏县、大名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实现市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