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工作计划

时间:2021-10-27 19:15:29 工作计划

  一、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创建工作的领导,分工明确,全面有效地推进责任制的落实。

  1、根据党风廉政创建的相关制度规定,学校党风廉政创建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党政根据分工对所主管党风廉政创建负领导责任;根据责任主体延伸,各小学与与中心学校校长签定党风廉正创建责任书。

  2、每半年由支部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创建工作专题会,研究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任务要求、落实的措施。

  3、每半年对照计划和制度,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创建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针对自查结果进行整改。

  4、学校长对所在的学校党风廉政创建工作负责,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党风廉政创建工作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及时向领导班子反馈,建立廉政教育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