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生态补偿脱贫攻坚工作总结]林业局生态补偿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02 00:00:00 工作总结

  按照全县“五个一批”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我局结合林业行业特色,坚持把“国土增绿”与“农民增收”相结合,积极落实精准扶贫、生态脱贫工作要求,深入探索生态补偿脱贫机制。通过落实国家林业补助资金、林业产业带动、科技支持等途径认真开展了生态补偿脱贫工作,现将我局承担的“生态补偿脱贫一批”任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上级精神,明确目标任务

  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们通过生态补偿脱贫1051户3551人。同时,我局成立了由林业局所有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生态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局领导小组经过多方调研,认真讨论,整合林业项目,在申报、设计、建设、政策兑付等方面向贫困村、贫困户靠拢。现已在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落实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补偿等资金,以及在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向贫困户倾斜。通过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收益水平,多渠道增加贫困人员收入,确保全县“生态补偿脱贫一批”任务能够按时完成。同时,我局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各镇(办)的沟通、协调、配合,落实脱贫措施,建立生态脱贫花名册,做到了项目规划到户、到人,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位。

  (二)政策优惠,多举措带动脱贫

  1.国家林业政策补偿扶贫。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和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涉及千家万户。按照国家项目规定,我们通过兑付给涉林贫困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带动脱贫,两项政策辐射贫困家庭1027户3056人,今年将涉及贫困户退耕还林1596.82亩,兑付补助资金13.45万元;生态公益林7005.63亩,兑付补贴资金9.07万元。

  2.经济林产业推动脱贫。依托干杂果经济林基地等项目建设,我们在大力发展核桃、花椒等经济林产业方面向贫困户倾斜,为贫困户免费供应苗木、提供信息、科技培训等,扶持贫困家庭大力栽植核桃、花椒等林产品,发展经济林产业。例如:我局为安里镇西峰村贫困户提供了核桃苗木1万株、花椒苗木1万株,并提供资金3万元,用于购置生产工器具。同时,今春,我们已在全县范围内栽植香玲、鲁光等优质核桃苗木120万余株,大红袍、黄盖等高品质花椒苗木210万余株,侧柏54万余株。按照当前市场价格,与栽植粮食作物相比,核桃、花椒成林后预计每亩将提高收入1000-3000元。

  3.美丽乡村建设带动脱贫。今年,县委、县政府以农村美丽化为目标,号召全县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着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丰富群众生活,引导广大群众投身生产,增加家庭收入,共同脱贫致富。我们切实落实上级部署,以“绿化村庄、提高生活质量、带动脱贫致富”为方向,为寺前镇北酥酪村、北街村各提供村庄绿化资金30万元;投资10万元,为西峰村栽植樱花、紫薇、高山黄杨等风景苗木2万余株。

  4.申报贫困护林员扶贫项目。我们积极了解,准确把握国家及省市生态脱贫政策。今年,为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国家林业局制定了生态护林员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让生活在生态脆弱地区、搬不走的、有劳动能力的且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就地转化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领取工资。我们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及时与省市相关部门衔接,按照要求编制方案,并以贫困户为单位,每户一名,上报贫困人员297人。省市相关部门批复我县46万元,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资金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管护面积与管护难度等因素,尽快造册落实,合理确定每名生态护林员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具体补助标准,使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成为生态护林员。

  (三)引导结构调整,保障提高家庭收入

  我县宜林地资源较为丰富,但林地利用率、产出率较低,盘活林地资源,提高林农收入方面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结合林权制度改革,我局一是引导发展立体林业和循环经济,培育林下产业,鼓励贫困人员在成林地林下种植油用牡丹、药材、黄花菜等林产品,引导贫困人员发展林下野生菌、蔬菜、水果采摘等旅游资源,提高林地利用率,增加家庭收入。二是鼓励林权抵押贷款和缴纳森林保险。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们引导林农通过林权抵押贷款,解决贫困家庭创业发展资金难题。鼓励广大林农缴纳森林保险,有效减少自然灾害等带来的经济损失。三是指导科学化种植。我们与相关高校、省市科研院所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合作,定期深入贫困家庭较多的村组免费传授科学管理技术,引导群众掌握种植、修剪、防旱、防冻、病虫害防治等经济林管理技术,帮助林农科学化种植,提高林地产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