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生态脱贫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计划
根据市林业局印发《2017 年度生态脱贫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通知(安林函字〔2018〕71 号)文件要求,现将《石泉县农林科技局2017年度生态脱贫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范文112为大家带来的林业局生态脱贫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林业局生态脱贫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省市对**区脱贫攻坚反馈意见和自查问题整改方案(讨论稿)》要求,为全面整改生态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扶贫工作水平和效能,全力打赢生态脱贫攻坚战,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区脱贫攻坚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安排部署,对标全区整改方案要求,以精准扶贫脱贫的核心要义为标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全面查摆生态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自部署、带头整改,按照“讲问题不讲成绩、讲主观不讲客观、讲自己不讲别人”的原则,以“查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为要求,全面查找苗头性问题,深挖潜在性问题,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问题整改中要做到立足实际、分类施策、扬长补短,坚持精准严实、质量过硬,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对脱贫攻坚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

  总体上看,各成员单位和班子成员都能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认真推进生态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但个别单位和班子成员责任意识欠缺,对脱贫攻坚战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到位,解读上级扶贫政策不够精准。扶贫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习惯于从本部门承担的职能上理解脱贫攻坚工作的内涵和实质,没有从更高层面上作建设性、前瞻性的思考。有时以业务工作事务繁忙为由,对脱贫攻坚工作研究部署还不够扎实细致,思想上还存在着盲目乐观和畏难情绪。

  (二)扶贫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各成员单位能够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积极宣传国家扶贫政策。但在教育脱贫、医疗脱贫、健康脱贫和住房保障等政策的学习研究上还不够透彻。有的领导干部只限于自己读懂,未能有效的指导帮助全体干部职工活学活用国家扶贫政策,导致部分干部职工在扶贫工作理论上还停留在一知半解、似懂非懂的程度。部分成员单位存在宣传力度和形式单一,宣传深度不够的问题,致使部分贫困户对政策内容了解不深不透,有的贫困户虽然已经享受了国家扶贫优惠政策,但本人却不知道或者不甚明白,造成部分贫困户对扶贫工作总体满意度不高,对脱贫“摘帽”的信心不足。

  (三)扶贫措施不多,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个别成员单位的扶贫措施和办法在宏观规划上做的较多,在因地制宜、分类实用上体现的较少。规划计划偏重于短期效果,长远发展和持续推进措施不强。农、林、水、旅游、环保等产业脱贫规划在精准对标上做得的还不够到位。一些单位的扶贫工作思路僵硬,整体工作谋划不足,措施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缺乏长效性。有的单位推进工作还停留在依靠低保、医保、产业贴息贷款等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优惠政策方面,立足于部门行业职能和产业扶贫脱贫的力度不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不强,与行业的沟通协调不足,引导助力生态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产业带动和就业带动增收效果不明显。

  (四)责任落实不到位

  各成员单位和领导班子虽然能够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生态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和各自制定的督导检查制度,但有时也客观强调业务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对脱贫工作安排部署多,实地检查督促相对少。对各自下属单位的指导检查和行业交流引导做的还不够,没有很好的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统筹谋划生态脱贫攻坚工作。个别单位对存在的“重资金物资帮扶、轻脱贫内力涵养,重当年增收见效、轻长期规划扶持”的现象,没有及时予以整改。以贫困对象受益效果为参考的工作导向还有待建立健全。

  三、整改措施和时限

  (一)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自觉性,从生态脱贫攻坚的大局出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区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及国家扶贫政策,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畏难厌战情绪,找准状态、提升热情。把扶贫政策理解透、把握准,进一步理清扶贫工作思路,明确脱贫目标任务,为更好的开展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责任领导:生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区扶贫办、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二)持续强化政策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同时认真整理本部门本行业脱贫攻坚政策清单,按照全区脱贫攻坚统一部署,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传,使贫困户了解脱贫攻坚政策和帮扶计划、措施等,逐步破除部分群众攀比心态和“等靠要”思想,摒弃“争当贫困”“不愿脱贫”的不良风气。同时,要落实专人负责,通过络、媒体发布涉林贫困对象扶贫需求和社会帮扶动态,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林业脱贫攻坚的精准性、有效性。力争在全社会和各成员单位间形成重视生态扶贫、支持生态扶贫、参与生态扶贫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生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区扶贫办、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三)落实扶贫政策,推动产业扶贫

  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按时完成补偿资金兑付;落实好国家生态护林员政策,按时兑付工资报酬;全面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兑付资金;大力推进农业生态保护与发展推进国土资源整治;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村村容村貌;加快旅游脱贫攻坚工作步伐;开展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全力争取中省市各类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贫困村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改善。同时,要积极开展实地调研,立足各贫困村实际情况和生态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引导辐射贫困散户发展产业。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与涉农、涉林、涉旅等进行沟通协调,整合多方资源、集聚各方力量支持参与生态脱贫攻坚。通过政策倾斜等措施鼓励参与扶贫,促进社会资源向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运用市场手段推进扶贫开发,鼓励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发展农林种养殖、旅游餐饮等产业项目,引导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大户以“传帮带”的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促进贫困户在产业链上持续稳定增收,加快实现精准脱贫。

  责任领导:生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区扶贫办、国土**分局、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四)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生态脱贫攻坚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十条铁规”,做到任务明确、协调推进。同时,由区林业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联合成立生态脱贫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办法不实、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问责问效。

  责任领导:生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区扶贫办、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完成时限:**月**日前成立机构,督导检查长期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生态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人”责任,带领全体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引领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工作质量,全面推进生态扶贫工作。

  (二)转变作风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立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把政策学习、宣传教育、目标考核纳入制度化管理,切实转变扶贫工作作风,强化扶贫干部能力。要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准确把握工作主线,大胆开展探索实践,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保障生态脱贫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严肃整改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标自身存在的问题,立即建立整改清单和台账,迅速开展整改工作。要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查摆问题不留死角、整改问题不再反弹。同时,按照本单位行业职能和工作职责,拟定年度生态脱贫工作实施方案。于**月**日前将方案和整改清单(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时报来电子版)报区林业局。

  林业局生态脱贫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榆林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整改生态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扶贫工作水平和效能,全力打赢生态脱贫攻坚战,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县脱贫攻坚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县脱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以精准扶贫的核心意义为标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准症结,对针下药,全面查摆生态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各林业成员部位领导班子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自部署,带头整改,按照“讲问题不讲成绩、讲主观不讲客观、讲自己不讲别人”的原则,全面查找问题,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问题整改中做到立足实际,分类施策,扬长补短,坚持精准严实、质量过硬,确保整改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二、整改问题与措施

  根据《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通报》和市《2017年度生态脱贫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我县生态脱贫涉及共性问题两项:

  1.部分地方特色林产业、林下经济发展不足,林地资源利用率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退耕还经济林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向贫困户倾斜,调整退耕还林经济林建设面积。同时,与国土局协商,将贫困地区25度以上坡耕地调出基本农田范围,优先满足贫困群众退耕还林需求,并尊重贫困群众意愿,把贫困户分散实施5亩以上面积纳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指导退耕贫困户大力栽植发展特色经济林(退耕办牵头,林站、林种站负责落实)。二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按照“适地、名优、特色”的原则,引导支持贫困地区,结合现行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大力发展两杏、海红果、山地苹果等特色林产业。加强特色经济林基地科学管理,开展红枣、两杏等低产低效特色经济林提质改造,提高特色经济林基地的质量和效益。积极培育以涉林龙头企业为主的新型经营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产经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产业办牵头,林站、林种站负责落实)。三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推广“一片林子多种收益”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林药、林菌、林苗、林禽、林畜等林下种植养殖产业。鼓励贫困地区林农组建专业合作社,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按照“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开展生产经营,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产业办牵头,林站、种苗站负责落实)。四是探索生态旅游、城郊林家乐等。依托森林公园和沿黄景观等,探索生态旅游、美丽乡村建设,通过绿化美化和环境整治,对贫困户开放政策,积极引导乡镇把贫困人口吸纳在生态旅游产业链条上,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产业办牵头,林站、种苗站配合落实)。五是大力开展林业培训。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贫困人口林业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培养贫困人口技术能手,提升贫困人口自身“造血功能”(林站牵头,宣教室、生态脱贫办、产业办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2.2017年新纳入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不及时,个别镇村生态护林员聘用程序不规范、档案不健全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规范生态护林员选聘。按照《陕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排查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和动态管理中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战,限期整改,切实解决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不精准、优亲厚友问题(天保办牵头,生态脱贫包抓组配合,各乡镇负责落实)。二是认真督导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加强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跟踪监管,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建立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考核和信息报送机制,对于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不及时、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提醒、约谈,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天保办牵头,生态脱贫办配合,各乡镇负责落实)。三是做好镇村生态护林员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县、镇、村、人档案统一健全,一人一档对号入座,杜绝冒名顶替(天保办牵头,生态脱贫办配合,各乡镇负责落实)。

  三、工作安排

  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对存在问题整改总体安排部署,生态脱贫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4日至5月20日)。按照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县林业局不折不扣,认认真真逐一核实,查清问题症结,剖析问题根源,提出问题整改措施,制定生态脱贫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各林业单位、各科室(办、站)在5月2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县林业局(生态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5月21日至6月15日)。各林业单位、各科室(办、站)、生态脱贫包抓组和具体负责整改的牵头单位,相互协作,纵横联动,从严从实整改问题,剖析典型经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整改成效。于6月5日前将生态脱贫问题整改情况报市林业局(生态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在各林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林业局组织生态脱贫包抓组,全面检查验收各县整改结果,对照问题台帐进行销号验收,对检查验收评估中发现整改不力、隐瞒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内涵,充分认识做好生态脱贫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严峻性、整改的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增强“四个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全力做好生态脱贫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整改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同推进。县林业局牵头抓总,各林业单位、各科室(办、站)具体负责整改,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战推进,推动存在问题逐一得到解决。

  (三)对照问题,强力整改。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挂牌督办、专人盯办,较真碰硬,强力整改,特别是对于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纠而复发的进行重点督查,整改一件销号一件,不留尾巴。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以改促干,以改促升,把本次生态脱贫问题整改作为提升生态脱贫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认真总结生态脱贫整改成效和经验,建立和完善生态脱贫长效机制。

  (五)跟踪问效,严肃追责。对整改态度不端正、工作不扎实、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特别是对中省督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业局生态脱贫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推进生态脱贫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提高生态脱贫工作质量,认真对标梳理生态脱贫工作存在的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根据市林业局《关于2017 年度生态脱贫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通知(安林函字〔2018〕71 号)、《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生态脱贫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补充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石泉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发〔2018〕25 号)文件要求,结合反馈的问题和全县生态脱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统筹推进、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针对市县反馈的问题,提高认识、深刻分析,认真组织,落实整改,逐一剖析开展问题的集中整治,按照时间、质量、进度要求,45 天集中整改,使全县生态脱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生态脱贫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整改内容

  具体问题是:部分地方特色林产业、林下经济发展不足,林地资源利用率不高;生态护林员选聘不精准,存在优亲厚友现象。

  三、整改措施

  1、做活林业产业项目支撑。以天保工程造林、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管护、区域绿化为支撑,鼓励林业经济组织发挥“造、产、购、销”合作模式,给与项目引导扶持,桑、茶、果、魔芋、中药材、林下养殖与林业产业项目有机融合,积极引导贫困农户在实施森林抚育的同时,大力发展林下魔芋种植、林下中药材、养殖养鸡、林产品采集加工等产业,确保农户发展“有项目、有支撑、有补助”的多渠道增收。同时,林业产业园区、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和完善与林农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以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林业+”生态扶贫模式,积极引导贫困户将闲置的林地资源以入股、租赁等方式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林地流转、入股分红等形式,盘活闲置的林地资源,提高林地资源利用率。由农林科技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制定林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规划和相关奖扶政策,把贫困村和贫困户融入林业产业规划预期任务指标中,提交局党委审议,逐步落实。(牵头单位:农林科技服务中心;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协作配合单位:林业股)

  2、突出发展林下优势产业。把发展林下优势产业作为贫困群众长效增收的基础,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阴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生态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制定出台《石泉县山林经济三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结合我县实际,突出优势项目,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因地制宜的原则,规划指导发展方向和布局,培植壮大林下特色产业,努力提高全县林下产业经济效益,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2018年充分利用林下空地,按照市级计划任务,发展林下种植8万亩,林下养殖90万头(只),林下养蜂1.5万箱。(牵头单位:林业产权服务中心;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协作配合单位:农林科技服务中心)

  3、培育林业产业示范点。加快培育市级、县级林业示范园区,每个镇培育1-2个林业产业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发展模式,更多地辐射带动广大农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增收脱贫。同时,通过千村千处示范点建设,着力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通过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林下特色产业基地,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品加工、服务基地,从而推进林下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牵头单位:农林科技服务中心;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4、强化林业产业技术培训支撑。以推广蚕桑、茶叶、核桃、林木种苗等特色产业等栽培管理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以落实贫困村技术培训全覆盖为抓手,按照“百名干部进百村”产业技术服务活动,按照 “千村建千处”山林经济示范园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和增产增效技术,不断强化科技示范宣传、精品示范园建设、园区集中培训带动、进村入户技术指导、互联网+林业科技推广等多种举措,加强林业技术培训,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地支撑。充分运用集中讲座、现场示范、科技咨询和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技培训服务。广泛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加快关键技术的推广普及,使不懂的人能自学,懂行的人有提高,确保全年每个贫困村开展1-2次林业科技培训活动,使每各贫困群众能够掌握1-2 门林业实用技术。(牵头单位:农林科技服务中心;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协作配合单位:林业股)

  5、加强生态护林员聘用管理。一是严格规范生态护林员续选聘。严格按照《陕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要求,对区域内的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查找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和动态管理中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切实解决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不精准、优亲厚友问题。二是重点查改生态护林员档案规范、选聘条件、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建立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信息报送机制,全面做好生态护林员的动态管理。三是市级每季度定期对于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情况、履职尽责情况、档案资料建档情况、生态护林员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存在问题的反馈各县进行提醒、约谈,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牵头单位:林业产权服务中心;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动员(5月1日至5月10日)。县农林科技局制定印发《2017 年度生态脱贫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对标省市县反馈的问题,按照对口业务单位、股室,明确牵头单位,实施单位,协助配合单位,并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按照方案要求,各镇,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各司其职,赶紧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安排。对标问题查找缺漏,认真分析原因,逐项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改(5月1日至5月30日)。各镇、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梳理,逐条逐项形成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在5月20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从公文平台上报农林科技局。

  (三)开展督查检查(6月1日至6月15日)。县农林科技局对各镇、各相关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时督查、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及时,在工作推进中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追究整改责任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推进。为扎实做好此次问题整改推进工作,县农林科技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蔡方毅任组长,党委委员韩燕明任责任副组长,各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产业和生态脱贫办,负责做好本次问题整改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重责督促落实。务必坚持突出重点、举一反三、边查边纠、发现即改,对标研判,跟单清单,整改达标。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按照要求,整改工作要求于每周五12点前上报本周整改进度表和阶段性整改工作报告。结合县脱贫指挥部问题整改进度报送要求,整改进度情况上报相互统一一致,避免数据不准,情况不一现象。对整改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工作不扎实、整改走过场以及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在进行通报批评。

  (三)确保整改成效。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针对生态脱贫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重视平时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建立规范的生态脱贫印证档案,落实专人负责建档工作,经得起各方检查督查,避免临战时“手忙脚乱,前顾后盼,应有却无,四处乱翻”现象。尤其要对生态护林员选续聘中聘用条件是否达标、管护责任履行是否到位、是否有优亲厚友问题进行认真查究,及时整改到位,建立自查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全面整改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