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简介】《方苞禁酒之议》阅读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总结

方苞①禁酒之议

方望溪奏请严禁烧酒一疏,尹博陵叹为一代名言,孙合河相国力驳其议,并陈烧酒之益,断不可禁。愚谓事有理所不可行而情不能已、法所必当禁而势不能除者,此类是也。

酒之为物,有益有损,自古已然,烧酒则兴于近代,其始因边疆士卒借以御寒,北五省烧造尤甚,靡费五谷,历奉明禁,本重谷裕食之美意。望溪欲悉行严禁,民间不得复烧涓滴。窃恐小民无知,好饮者比户皆然,售买极易,逐末之徒,趋利忘害,甘犯禁网,将愈启富民之私造,而滋吏胥之为奸,而终不能绝也。即使严刑峻法,连坐乡邻,而小民之日饮者,不能因此俱行戒止,势必群饮黄酒,其为数必十倍于烧酒。日费十文者,将费百文不止,于百姓日用生计大有所损。且用黄酒者日增,价值亦腾,制造益众,耗费谷米亦十数倍于高粱、柿、枣,其耗五谷也更甚于烧酒。然则欲禁烧酒,必先禁民饮乃可行,能乎否乎?语云:兴一利必有一害。予谓除一害必增数害,积重难返之势,惟有因任自然,去其太甚而已。他如私盐私参,禁之何尝不严,而究不能止,矧日用常行之酒也耶?

噫!治国治民之道,固难与一二书生言也。昔韦处厚②议盐法:强人之所不能,事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法必不行。望溪殆未之晓耶。(清阮葵生《茶馀客话》)

①方苞,字望溪,清代文学家。②韦处厚,唐文宗时宰相。

22.根据文意,禁止烧酒的原本意图是。(2分)

23.作者认为严禁烧酒会带来以下后果:(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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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文章认为,要想禁止烧酒必须具备一个前提,但这个前提很难达到。这个前提是(用原文词句回答)。(2分)

25.根据文意,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2分)

A.从道理、法律上说,烧酒是应该禁止的。

B.烧酒古已有之,因为“有益有损”,所以是否应该严禁,历来都存在争议。

C.“严禁烧酒”的措施不可行的原因是黄酒没有同时被禁止。

D.前人对私盐的禁止措施是成功的,禁止烧酒应该借鉴禁止私盐的经验。

26.关于是否禁止烧酒的问题,文中提到了三种观点,请分别概括。(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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