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职能任务|检察机关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报告

检察机关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这次全会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也是在中央全会上就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命题首次作出重要决定,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新形势下依法治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可以说,这次全会是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宣示,必将开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纪元。

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我省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按照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指示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通过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研读全会文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学懂弄通、学深学透。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求全省检察干警着重领会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深刻领会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各项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道路决定方向,方向决定成败。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才能不迷失方向,在正确的轨道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省检察机关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握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正确处理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的关系,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决定》中多处涉及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这些内容让我深感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时不我待!

比如,《决定》明确指出,“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些都是重大的制度创新。贯彻落实好这一系列新部署、新任务,需要我们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内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着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推进依法行政。

再比如,《决定》提出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件……”这就充分说明,今后司法活动公开透明将成为常态。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改革,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拓展公开领域和范围,打造起点更高、领域更广的“阳光检察”新品牌。还将进一步探索推行检察宣告制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打造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律监督新模式。这项工作机制年底前将在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铺开。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