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督导制度教务科工作职责_教学工作督导制度_教务科工作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总结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初稿)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我院教学工作的需要,建立教学督导制度,成立院教学督导领导小组。

教学督导执行督教、督学、督管,指导教学的职能,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管理,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教学督导的主要职责是:教学秩序检查,教学质量检查,教学信息搜集和反馈,教学考核评价和教学调研指导。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教学督导组”)负责全院教学督导工作。

一、教学督导机构

督导组组长:校级领导

成员:教务工作人员 各专业领导 专业教师

二、院督导组职责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院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学院的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风与学风、教学改革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信息,发现问题,把握动态,并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反馈。

2.按需要参加日常性听课(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各环节),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对我院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1次。

3.发现教学态度严谨、教书育人效果好、受学生欢迎的教师,为我院树立先进典型,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参与我院“教学名师”、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评选工作。

4.参与学院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价和水平评估等工作。

5.每学期分别按专业和年级组织学生代表座谈,收集有关教学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6.参与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审核各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7.按照高级技工、技师教学水平评估要求检查学院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督导组每月提交一份工作小结。

三、督导内容

(一) 教学秩序检查

1、教学秩序检查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学秩序、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怀等项目,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随意改自习以及课堂学生学习状态等情况。

2、院督导组不定期进行教学巡查、听课、座谈,并详细填写检查纪录,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3、院督导组及时总结检查情况,反馈结果给各专业负责或教师。

(二)、 教学质量检查

1、院督导组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布置批改和命题阅卷等专项抽查。各专业应预先组织本专业的检查工作,要做到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客观反映情况,准确评定等级,检查结果材料要按时送交督导组。

2、课堂教学质量是教学质量检查的重点,院督导组随时展开听课活动,对各专业的每一位任课教师(包括返聘教师、行政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一学期至少要听一个课时的课,并完整填写听课记录,。对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由院督导组通报专业负责人,课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并督促改进。

3、听课记录按月汇总反馈给各专业,对教学质量提出整改意见。

4、院督导组适时组织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等方面检查,及时反映检查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改进。

三、 教学信息搜集与反馈

1、院督导组负责教学信息搜集与反馈工作。每个教学班的学习委员要按月填报教学信息反馈表,反馈表按月送交各专业督导员,各专业督导员收集整理由主任签字后汇总到院督导组(教务科)。对专业、教师和学生反映教学中的问题和意见,院教学督导组要详细记载,及时查实、通报有关部门处理,并检查落实情况。

2、各专业教学督导员每学期组织一次各专业工种学生代表填写“教师教学效果评价调查表”,各专业督导员收集整理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调查表,一份送交各专业主任,一份汇总到院教学督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