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增值税_关于全县粮食企业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尽快实事求是地推进“两个置换”--关于全县粮食企业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7月14日至8月15日,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的同志组成的联合调研组,深入全县15家粮食企业和县直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实地查看、填表格等方式,对粮食系统的人员、资产、库存、债务等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周密的调查,并对粮食企业改革的紧迫性、可行性、稳定性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爱思范文23http://fanwen.is97.com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粮食企业15家,其中购销企业11家(10个中心粮站和1个粮食储备库,即桃花江、牛潭河、浮邱山、修山、三堂街、鸬鹚渡、马迹塘、武潭、石牛江、灰山港中心粮站和桃花江国家粮食储备库)、附营企业4家(灰山港米厂、城关米厂、县粮贸公司、县饲料厂,后三家已进入破产程序);粮食系统共有干职工1816人 (在职1484人、离退休332人),其中各企业共有职工1741人(在职1437人、离退休304人)、局机关共有干职工75人(在职47人、离退休28人);有粮食点库52个,仓容12万吨;截止到2003年6月底,粮权属县政府的帐面库存粮食4.4万吨,其中陈粮(可食用)2.8万吨、陈化粮(不可食用、工业用粮)1.6万吨,实际库存约为3.4—3.7万吨;全系统帐面总资产29292.5万元,总负债32336.8万元,负债率为110.4%;固定资产帐面净值4215万元,评估价总现值11644万元,其中抵押给县农发行的资产5651万元;1998年6月至2003年6月全系统累计新亏损5712万元,1998年5月底以前亏损16384万元。

二、粮改刻不容缓

(一)从国家宏观政策与全国改革形势来看,粮改刻不容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安谷则昌,绝谷则危”,粮食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其生产与流通历来为我党所重视。由于粮食的总供给不足,从1953年至1984年实行的是统购统销政策与国家垄断经营制度。1985年初,国家宣布取消统购,实行合同定购。1986年实行购销双轨制,并对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进行试点。1990年国家建立粮食专项储备制度,1994年又建立了中央和省两级粮食市场风险基金,加上地方粮食储备体系也逐步形成,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大大增强。1996年,全国粮食突破5万亿吨大关,粮食出现阶段性与结构性过剩,从此粮食由过去的特殊商品变成一般性商品,粮食行业的垄断地位不断受到市场化与社会化的猛烈冲击。由于库存的大幅度增加而引起的财政补贴亦大幅度增加,一度达到了中央财政的四分之一,可以说是不堪其重负,改革是唯一出路。1996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6号),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系统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推出了“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举措,其主要内容就是“保护价收购粮食、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加强企业自身改革”。在“三项政策”中,关键的是顺价销售能否成功实现,而市场经济是以效益为前提的,保护价虽保障了农民利益,但当保护价高于市场价时,顺价销售无法实现,由此产生了两种不良后果:一是粮食购销价差的巨额亏损再一次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包袱;二是粮食购销企业躺在国家政策性补贴上吃大锅饭,不愿面对市场,不具备竞争能力,形成了“职工靠企业,企业吃政府”的不正常现象。因此,国务院相继发出国发〔1999〕11号、20号、〔2000〕12号、〔2001〕28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加快粮食企业改革。特别是国发〔2001〕2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粮食储备体系与粮食市场体系,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围绕此目标,国家先后在湖北、湖南、河南、吉林等产粮区开展以“两放开,一调整”为内容的补贴改革,即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将保护价中的间接补贴转为向出售优质农产品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直补”的实质就是购与销都以市场说了算,在刺激农民调整产品结构的同时,国家力图将粮食企业逼入市场。近年来,上海市合并78家粮食企业,将7000万元国有资产民营化,重组后的优质企业吸引资金1.7亿元;2002年山东吸引资金11亿元专门进行出口粮油贸易;自湘政发〔2002〕5号、湘政办发〔2002〕37号文件下发后,全省有40个县市进行了粮食企业改革,699家企业被改制改组,分流7.3万人,涌现出了长沙凯雪、盛湘米业、衡阳金雁等一批上规模有品牌有产销网络的产业化集团。据国务院有关专家预测,明年我国将全面放开粮食市场。面对风起云涌的改革大潮与咄咄逼人的竞争态势,我县国有粮企如不奋起直追,必将被淘汰出局。爱思范文http://fanwen.is9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