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兰州市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在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科研中示范、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我市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教育教学实践,聚焦课堂,通过名师引领、实践反思、团队合作,加快优秀教师的发展,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优秀人才成长培养机制,进而培养出一批有教育思想和教学风格的学科领军人物和优秀骨干教师队伍。

二、目标定位

打造名师团队。通过兰州市名师工作室的设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进一步提升名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理论素养,形成以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为主的名师团队,努力培养一支兰州区域教育专家。

培养名师后备梯队。选拔有培养潜力的教师进入名师工作室学习,加大培养力度,努力促使其向更高层次发展,培养一批名师后备梯队人选。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课题研究

1.结合兰州教育实际,重点研究解决学科教学中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教学改革的方向、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程资源开发等问题。在工作室的运行周期(3年)内,以工作室为单位,主持1-2个省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国家级教育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鼓励工作室成员建立子课题或另选课题。名师工作室在一个工作周期内要形成一定数量的有实践意义的科研成果。

2.开展考试、命题的研究。对县区、市级以上考试试题进行评价、分析,加强对教学的指导作用。

(二)培养中青年教师

1.根据全市教育发展的规划并结合学科实际,制定周期内的名师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学年培训、培养计划。

2.以领衔名师为责任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中青年教师培养责任书,指导中青年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评价方法等。

3.承担省、市课改培训授课的相关任务、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和教师“传帮带”任务。通过名师带徒、名师讲学、名师论坛、网络信息交流、课题研究、成果推广等方式,传播先进的教学理念、传授精良的教学经验,指导工作室成员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成长。

4.指导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指导校本课程开发计划的制定,及时解决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教师的教学需求。主动承担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任务。

5.指导学校备课组工作。协助学科教研组长开展学科教研活动;加强集体备课,进行重点章节备课的示范和指导;发挥凝聚作用,加强同伴互助,形成教研合力等。

6.每个名师工作室重点培养5-1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每位骨干教师结对帮带3-5名青年教师。

(三)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1.工作室要将工作重点放在课堂教学模式构建和教法指导上,做好教材分析,教学设计,作业设计等指导工作。以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挖掘学生学习潜力,培养学生学习毅力和创新力为落脚点,做好教材分析、教学设计、作业设计等方面的指导工作,开展并指导听、评课活动及其他课堂教学研讨活动,精心打造高效课堂。

2.工作室要做好教学、教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引领学科课堂教学改革。

(1)工作室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教学研究活动。领衔名师每年要开设2次以上的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

(2)工作室成员每学期上3节学校示范课,2节县区级示范课,评课10节以上,撰写2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校级以上范围交流或发表。

(3)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参加到农村边远地区支教活动,每个成员至少与1名农村教师结成互助帮扶对子,尽可能地扩大工作室的辐射面。

3.工作室要拓宽渠道,加强交流。

(1)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网页,利用网络定期开展学科课程在线交流、研讨、答疑。鼓励开设工作室博客及成员个人博客。网页及博客要及时更新回复,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评比。

(2)工作室要编写活动月简报,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创办工作室的刊物等。

(3)工作室要加强与外地名师工作室的交流协作。

(四)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工作室成员要不断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师德修养。在工作过程中要放眼全市教育,不断总结经验,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在工作周期能提交1篇以上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建设性的调研报告。

四、名师工作室人员选拔条件

(一)领衔名师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热心教育研究,乐于奉献。

2.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经验。仍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业绩突出,在全市乃至全省的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或影响力。

3.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主持过市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或县区级以上教学观摩研讨活动等。

4.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身体健康,能完成一个任期的工作。

5.具有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或骨干教师等称号。

(二)工作室成员的选拔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热心教育研究,乐于奉献。

2.教育教学理论水平较高,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有良好的发展潜质,在同一学科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3.有良好的研究习惯和研究基础,具有独立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教学一线的任课教师。

6.教学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优先考虑。

五、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一)每个名师工作室设1名领衔名师,工作室成员5-10名。工作室以领衔名师本人姓名及专业命名。

(二)领衔名师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后产生初步人选,经专家评审、公示投票后,由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工作室成员由领衔名师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工作室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期满后由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重新审定。

(四)从2011年到2020年全市共创建100个名师工作室。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名师工作室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并成立“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同志和教育局相关处室、教科所、电教中心等相关人员和教育专家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资处。

1.师资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筹建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协调专家小组遴选工作室组成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各县区、学校要成立名师工作室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县区、学校名师工作室的筹建和管理。

2.教科所负责对名师工作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等。与名师工作室研究、商议、确定工作任务,审核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总结。协调工作室之间各项具体活动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工作室及成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学期考核、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负责资料汇集和整理,审核名师工作室工作简报、网站,总结优秀教师成长规律。

3.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教处、成教处、体艺处等对工作室的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和支持。

4.财务处负责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室开展经费落实,并审核使用情况。

5.电教中心负责名师工作室网站建设和运行,指导网页维护。

6.名师工作室办公地点设在领衔名师所在单位,并由所在单位提供办公的场地、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工作室成员所在县区、学校应为成员的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在工作时间、科研条件、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工作室成员待遇

1.名师工作室成员的工作量计入所在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量。

2.在评优选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方面对工作室成员予以倾斜。

3.工作室成员至少到外地学习交流1次。

4.工作室成员每年至少征订1份学科杂志。

(三)经费保障

工作周期内每个市级名师工作室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外出考察学习、专家授课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各工作室根据年度工作内容,活动情况提出经费预算,市教育局审核;县区、学校投入配套经费,由名师所在学校财务列支。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可直接取消兰州市名师工作室人选资格:

1.培养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调出本市或调离教育系统者;

3.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反学校规定,情节严重者;

4.不能履行“名师工作室”工作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