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_对交通运输行业构建城乡公交一体化的思考与建议调研报告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依照“破解三农难题,交通运输先行”的工作思路,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建议加强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发展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城乡公交一体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求。但由于多种因素,目前农村公交的经济效益较差,公司和个人投资经营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加以引导,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村公交客运班车的开行。由政府牵头,相关的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安监、城建、财政、税务、教育和各乡镇政府等单位共同参与,为推动公交一体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深入调研,合理布局,认真制定科学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

市、镇两级建设规划部门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新建点和公寓点,要注重夯实基础,规划好客运站场及沿途停靠站点,参考规划居住人数、公路建设规划和新农村规划中各点的规模,预测未来的人口、经济、用地,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认真听取当地干部群众的建议,制定符合客观实际,适度超前,而又具有明显可操作性的发展规划;对改造点,要根据客流量的发展变化,合理安排公交线路和密度,翻建、新建客运站场及沿途停靠站点,以保证现有居民出行要求;对控制点,无需花大力气建设公交场站,但必须满足现有村民的出行需求。在这些大前提下,再详细地制定各个布置点的公交发展规划,使新农村公交在发展班线、运力和场站建设工作中能规范、有序地发展起来。在各镇规划的基础上,交通部门再综合作出全市新农村公交发展总体规划。

(三)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构建城乡公交一体化网络。

首先,要建好乡村公路,增加通达深度是农村公交客运网络建设的依托。在规划建设村道时要提前考虑通车标准,根据《公路法》规定,农村公交的公路通达标准为四级或四级以上的公路。四级公路采用二车道路基时,在适当距离内设置错车道,错车道路基路面宽度不小于5米,有效长度不小于20米。其次,要安排好线路。对新建点和公寓点,交通部门要按照“路通车通”的原则,坚持公路修到哪个点,公交发展到哪个点。要根据新的标准逐步加密班次,调整车辆档次,适量增加站场设施。再次,要将城区公交与农村公交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考虑。一体化的一个基本内容是线路的一体化,即妥善安排城区公交线路和城乡公交线路以及中转站的位置,使人们能够方便地在各线路之间换乘。对于在城区的辐射区,即城乡结合部分的线路,可以和城区统一考虑、统一规划。对于较长的线路,可以设换乘点,实现“零距离”换乘。

(四)争取财政支持,制定扶持政策,解决公交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交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很强的事业,因此,对于公交公司与公交承包经营者,政府和管理部门应采取鼓励扶持的政策:政府在协调解决土地使用问题的同时,能否进一步加大财政补贴,切实解决新农村公交站场设施的建设及更新农村公交客运车辆等问题,确保新农村公交客运网络建设和管理所需资金;交通管理部门在规费和养路费的减免上要继续给予支持;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各项税收能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本级财政将所得部分全额返还给客运企业;客运企业采取划片经营和冷热线搭配的方法,实行公司化经营,在经营区域范围内,自行确定运力的宏观调控和运行的方式,给予承包经营者足够长的经营期限,以利于农村公交客运市场的培育和稳步发展。

(五)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促使城乡公交健康发展。

要理顺城乡公交客运市场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不断提高公交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作为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公交经营单位服务质量考核,同时进一步强化公交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公交车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促进城乡公交市场向规范和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