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补贴2019_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商商贸〔2011〕15号)文件精神,我县就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开展以来,我县通过罗江电视台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根据家电以旧换新网点规范要求,虽有部分经销商前来咨询,但就开展此项工作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回收网点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加之对旧家电回收标准较高,且回收价格大大低于流动回收价格,回收较难。

二、中标回收企业要求回收网点在回收旧家电后 月内要将回收的旧家电交至回收企业,就兑付运费补贴不足支付实际运费。

三、根据川商商贸〔2011〕15号文件规定,“取消具有回收和拆解双重资质企业的回收资质”,我县原已登记备案的回收网点其回收资质随中标企业回收资质的取消而取消。

四、通过此次检查,我县无旧家电回流市场和转手销售等牟利现象发生。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我县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较其它县(市、区)有较大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宣传,使家电以旧换新这一惠民工程落到实处,保障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