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迎检_“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的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的通知》(民法治办发〔2018〕10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基本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自“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局就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七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七五”普法工作思路,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我们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了工作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时成立了县旅游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为切实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法制建设,我局围绕县“七五”普法规划,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在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全面部署,广泛发动,狠抓落实,注重依法治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工作。通过抓规划、抓学习、抓督导、抓重点、抓考核,面向领导干部、面向工作人员、面向执法人员、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加大力度,狠抓学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

 

 

学习宣传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认真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使全体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整体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学习本行业专业法和基本法律制度。 先后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了《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甘肃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通过发放学习资料、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学习教育。除专业法学习外,还组织学习《宪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以案释法版)》、《安全生产法》、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制办相关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法考试。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法行政、规范决策行为、信息公开等方面规范旅游依法行政行为,促进旅游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宣传普及旅游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文件。 抓好旅游行业法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法制意识。结合工作实际,举办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时进行法律宣讲培训。采取领导宣讲、老师授课、现场互动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和对从业人员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甘肃旅游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2016年一月至2018年6月,共举办和组织参加旅游培训班16期,累计培训3500多人次,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增强法律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切实利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处理问题,促进旅游事业和谐发展。

 

 

 

 

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教育引导全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别是要加强对党章的深入学习,做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

 

 

(三)强化指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2016 年以来,按照《民乐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张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部门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明确旅游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面向机关工作人员,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宾馆等旅游经营者,导游、讲解员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旅游者等社会公众普及旅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把旅游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旅游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旅游执法、决策、纠纷化解等工作实践中加强旅游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通过建章立制、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不断探索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旅游局内部管理制度等10多项工作制度,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干部职工行政行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不允许出现违反规定的做法。在工作中必须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保证。

“七五”普法以来,由于我们认真地抓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使“七五”普法工作在我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干部职工人人学法、个个懂法,自觉地遵章守法已经蔚然成风,从未发生违法问题,在社会上树立了旅游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期间,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工作,“七五”普法任务全面展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学得不深不透。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三是普法教育形式单一,创新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一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宪法》、《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结合“转变作风建设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正把旅游局的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三是加强在旅游行业领域法律宣传,法治讲座等活动,切实提升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2

2018年是“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年。为了狠抓该项工作的落实,有力的促进陇南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全面检查全市“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全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从自查情况看,陇南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深入推进,形式丰富多彩,成效显著突出,有力的促进了“法治陇南”建设,为陇南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陇南市的“七五”普法工作,在全市八县一区199个乡镇(街道),52个社区,3201个行政村(居委会),2678所中小学校,275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256万名普法对象中进行。三年来,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把“七五”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实施,广泛宣传了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基本法律法规等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依法治市的进程不断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2016年“七五”普法伊始,陇南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38个重点执法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落实了工作人员。各县(区)、各部门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工作人员,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形成了组织健全、领导有力的普法机构网络体系,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规划,明确目标。为了保证“七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市委召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第七次法制宣传工作会议。结合陇南市普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规划》和《决议》明确了“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实施步骤、重点对象和方法措施及学习的重点法律法规。各县(区)、各部门根据全市总体规划,结合本部门、本地实际,及时制定了切合实际的部门,行业“七五”普法规划。在总体目标任务明确的基础上,每年初,都制定下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标准,分解工作任务,使普法年度工作任务更加具体,工作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切实可行,确保了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市委、市政府对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高度重视,从健全陇南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职责入手,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市委每年召开一次常委会议和两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18年印发了《陇南市“七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把普法依法治市纳入了市委和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制度上保障了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夯实基础,强化保障。市县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按照市级人均不低于0.1元的标准,县级人均不低于0.5元的标准,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开展。中央、省驻陇南单位、市直各部门也结合本部门实际,不同程度落实了普法经费。为了提高普法工作专业化水平,从党委宣传部门、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市委党校、陇南师专等单位,选调40多名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综合素质高的专业骨干人员,组建了陇南市“七五”普法讲师团,宣讲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群众关注的法律法规,开展基层法制宣讲和本部门法治宣传活动。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陇南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阶段性特征,全市各级各部门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突出普法重点,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在实效上下功夫,加强了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一是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求实效。自新修订宪法宣传活动开展以来,陇南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三同步”理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推动新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宪法学习宣传的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陇南司法”微信公众平台举办“2018年陇南市“宪法修正案”微信有奖竞答活动。通过答题抢红包的方式,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知识互动,在娱乐休闲中熟悉宪法知识,提高全民宪法意识。活动开展共三天5月16至日18日。数据显示,超过四万名粉丝和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同时积极运用“两微一端 ”、法治宣传栏、LED电子屏等新媒体新技术,通过以案说法、制作普法长图等形式,及时推送通俗易懂、群众易于学习掌握的宪法宣传内容,以生动的事例、鲜活的语言讲述宪法故事,解读宪法精神。

二是突出对重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针对陇南市脱贫攻坚形势严峻,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我们连续几年把精准扶贫和有关惠民政策编印成册,组成精准扶贫和惠民政策宣讲团到基层一线开展集中宣讲,发放宣传材料2万多份。深入宣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服从大局,有力助推了精准扶贫攻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针对陇南市信访问题比较突出,进一步加大了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突出普法工作实效开展法治宣传。紧贴热点抓宣传。紧紧围绕市委“433”发展战略、“扶贫攻坚”“一带一路”、向南开放战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城市管理、城镇化建设等社会热点,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增强。紧扣节点抓宣传。充分利用“3·15”“6·26”“12·4”“三下乡”等重要节点,采取巡回宣讲、集中宣传、媒体解读、座谈研讨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陇南市司法局在全系统开展理论调研有奖征文活动,理论调研的主题是“忠诚履行司法行政职责、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征集形成调研理论文章143篇,编辑成册51篇。

四是突出对普法宣传方式方法的创新。在充分利用宣传车、板报、挂图、标语、横幅、传单等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广泛运用网络、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现代大众媒体,开展多形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武都区在公交车身张贴宣传标语,在公交车站电子屏制作法治宣传游走字幕,拓宽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宕昌县组织开展“普法大篷车,法律护你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深入乡镇、村社和学校为群众积极开展了各项法律服务。文县启动实施“巡回审判点”与“便民诉讼联络员”活动,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精心编排形式多样的文艺普法节目,深入全县各个乡镇、企业、学校进行演讲表演,让广大农民群众从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中受到法律的熏陶。徽县全力推行“阳光调解”模式,以案释法,达到普法与调解有机结合。“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全县举办大型“阳光调解”现场会285期,办理“三调联动”案件1684件,切实将“阳光调解”向村社延伸,把大型现场会开到村庄和农户院落,真正达到积极推行“阳光调解”工程,有效化解民间纠纷的目的。西和县在刚泰小区滨河过境路打造了一条长打5000米的法治宣传长廊,在公路主干道沿线制作法治宣传牌1000多块,在10个示范村创建法治文化宣传墙。礼县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5处240米,制作悬挂宣传展板234副。成县聘请德高望重的离退休农艺师担任指导员,组织陇南师专法学专业师生成立县法治义务宣讲团,深入全县各乡镇、机关单位、中小学校、村社开展普法宣讲活动5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万余人次;组建成立了以县乡两级普法专干为骨干,社会文艺爱好者、戏迷、政法系统离退休老干部为成员的法治文艺宣传队,利用重点宣传日、节庆日以及群众集会等方式开展法治文艺宣传活动;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从挽救、帮助的角度出发,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耐心的法律政策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依法告知其权利,并结合具体案情,深入发案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市财政局通过在网上下载《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网上试题题库》试题,开展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参赛人数达800余人,极大的激发了财政干部和企业财会人员学法、用法、普法的积极性。市民政局在春节期间,乘着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开展了“新年上门送政策”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年画等方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知晓率。市妇联开展“妇女普法陇原行”活动,以家庭教育大讲堂为载体,与教育、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市总工会开展“夏日送清凉,凉出我精彩”主题活动,为全市一线职工开展“送清凉、送法律、送文化”活动。市法院精心选择了一批近年来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和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破坏投资建设环境以及干部违法违纪等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打击处理的典型案例,编印了《典型案例选编》,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五是突出阵地建设,全面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一要打造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平台。大力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推动城乡建设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全市建成“法治文化公园”10处,“法治文化广场”160个,“法治文化大院”140个,“法治文化街”114处。推动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二要打造法治宣传文化平台。充分运用“乡村舞台”建设契机,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运用诗词、书画、舞蹈、摄影等艺术形式,开展法治文化宣传,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三要打造品牌,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抢抓“互联网+法律服务”“互联网+法治宣传”机遇,切实把司法行政政务新媒体工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贯彻全市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抓队伍、聚人气,抓原创、挖潜力,抓借鉴、显特色,抓点评、促提升”24字方针,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在市县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组建了“双微”创作员、管理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创新网站、微博、微信模块,打造线上平台,丰富法治素材,发布“有营养、有趣味、有价值、正能量”的内容,综合运用视频、音频、动画等技术手段,优化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表现形式,贴近基层、贴近生活,以案释法,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学习借鉴其他市州新媒体管理应用的经验,挖掘陇南特点,大胆创新,宣传了陇南司法行政故事,传播了陇南司法行政声音。举办了“陇南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创办两周年暨改版升级宣传活动。表彰“陇南司法”微信最具影响力奖、最具传播力奖、最具创造力奖、最具服务力奖、最佳评论员奖和最佳原创奖。陇南司法“双微”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成效明显。2017年在甘肃法制报《山高谁为峰》微信排行榜中获得50连冠。陇南司法新媒体工作已经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品牌,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

大力推进“法律八进”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守法的高潮

一是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定期举办“富民兴陇”系列讲座、“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陇南市司法局深入武都监狱开展了“心存敬畏 不忘初心 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为主题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法治讲座。

二是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农户、法律服务进农家等普法活动,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50多万人。创新开展精准扶贫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政法干警、志愿者的优势,在2870个精准扶贫村建立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直通联系点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928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万余人次,为群众发放法律知识读本36万余册。

三是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以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中心、警示教育基地、模拟法庭等为依托,全面向青少年普及法律常识,全市共聘请法制副校长760名,组织开展了校园法制教育“四个一”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是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以创建“诚信守法企业”为载体,不断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经济贸易、企业管理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健全完善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7月18日--21日,开展了主题为“青年建功十三五、青春献礼十九大”的“青年文明号开放周”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消费者协会主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315晚会录制晚会在陇南礼堂举行。本场晚会以“网络诚信 消费范文”为主题,重在普及新《消法》、解读维权法则、警示消费陷阱、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氛围。

五是深化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紧密结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促进了宗教场所管理更加规范、宗教活动更加有序、宗教关系更加和谐、社会秩序更加稳定。

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一要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市、县区相继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印发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或安排意见,对依法行政工作层层安排部署。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责任书由政府主要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年初统一签订,年终统一考核,统一兑现奖惩,完善了责任考核机制。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中期督查和年终考核,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总结有上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强化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平台和抓手。

二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和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人员普遍接受了一次系统的学习培训,全市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38期,共培训7400人次。将依法行政宣传教育与精准扶贫行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市、县区组织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和四中全会精神及市委“433”发展战略大宣讲,进行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广大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明显提升,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心明显增强。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健全“两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等相配套的执法制度,使执法人员能够严格、公平、公正、文明、规范地履行执法职责,提高了依法管理和执法水平。积极开展“案件调解年”,“案件执行年”活动,严格执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实施的“七五”普法规划,利用“法律八进”活动,利用宣传展板、法治专栏、悬挂标语、室外大型LED显示屏等传统宣传手段,以及陇南普法微信群、陇南司法微信公众号、陇南司法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在“陇南人民调解” 微信公众号开设“陇南市司法局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专栏”,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讲好法治宣传故事,传递陇南司法行政声音。截止现在,全系统发布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微信200余篇,工作简报50余期,其中市司法局3篇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报道刊登在《甘肃司法网》上,1篇刊登在《法制甘肃网》上,3篇发布在“陇南政法”微信号上。

三是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推荐第三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第二批“全市民主法治社区”(100个) 。开展陇南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20个)评选活动。推荐徽县和康县为拟受司法部表彰的法治县区。

深度贯彻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一是把“七五”普法工作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要求。为宕昌县新寨乡姚道村硬化通村道路10公里,完善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多次走访慰问贫困户和结对帮扶贫困户,为170余户群众捐赠地膜等物资;开展陇南市司法行政系统“我心中最美的驻村干部”网络投票评选活动和“六一”儿童节书刊、书包、校服、电脑等捐赠仪式等公益活动;走访新增的扶贫村新寨乡宋家山村,慰问结对帮扶贫困户,宣讲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青岛陇南两市司法行政系统东西协作,市司法局与9县区司法局积极与青岛市对口帮扶的部门对接,签订帮扶协议,迅速建立两市“一对一”扶贫协作关系。9月下旬在青岛举办“青岛·陇南东西协作”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10月下旬,邀请青岛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及律师参加培训会,对陇南市律师和人民监督员进行辅导培训,扎实有效推进青岛―陇南扶贫协作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

二是把“七五”普法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党章,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对甘肃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员“四讲四有”要求与政法干警“五个过硬”要求相结合,向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编印发《党风廉政建设暨司法行政工作学习手册》《党的十九大应知应会学习手册》4000多册。陇南市司法局党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为契机,组织编印了《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学习手册》“口袋读本”,全市司法行政干警人手一册,方便大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随身携带,掀起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新高潮。成功举办“光荣与使命―陇南司法行政系统庆七一表彰活动”“践行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的首届律师行业朗诵比赛,制作《一位96岁老党员的陇南情怀》微视频。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评为“2017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绩效考评先进单位”,被市上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三是把“七五”普法工作与矛盾纠纷调处相结合。继续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村(社区)司法行政室建设,健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劳动争议等调解委员会。召开陇南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调解”推进会,在全市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调解”模式。推行乡镇司法所通过双微平台新媒体信息化手段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拍摄反映陇南市人民调解工作从传统“三头”到现代“三屏”转变的首部微电影《樱桃红了》。2017年,全市356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3204件,调解成功13072件,调解成功率99%。建成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与武都监狱联合出台《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推动落实两个《办法》,严格落实必接必送、社会救助和就业扶持政策。建成远程会见帮教系统。帮教组织深入监狱讲法制课,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治。

虽然陇南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投入不足,基层司法所设施和装备仍比较落后,机构规模小、经费和人员比较紧张,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地方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在广度和深度上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对农(居)民、失业无业人员和外来人口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形式不多,措施不够有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由于受传统因素的影响,一些执法人员仍然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的问题,甚至少数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存在不依法办事、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一些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而维权意识高涨,对法律断章取义,无理取闹,群体性矛盾纠纷仍时有发生。

四是法治宣传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媒体的宣传作用发挥不充分,宣传形式单一,针对性需要加强。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不健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宣传不够。

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司法厅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度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以“法治陇南”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