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税工作汇报_镇开展综合治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手段,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促进滨江镇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促进可用财力稳定提升,大力营造依法治税、协税护税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贵溪市开展综合治税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强化税收征管、促进财政增收为目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构建“政府领导、财税牵头、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的税收征管新体制,推进全社会综合治税稳步发展。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强化税收征管,实现税收应收尽收,防止税收的“跑、冒、滴、漏”,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配合综合治税平台建设。涉税的信息联络人员要认真做好涉税信息报送工作,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内,及时、准确地更新在综合治税平台中的有关数据信息,并将更新的数据形成书面表格,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市财政局税政科(财政局大楼301室)。

(二)深入开展税源调查摸底。全面开展“营改增”全面扩围后的经济税源调查,扎实开展漏征漏管户专项清查,开展实地核查,摸清税源底数,加强登记管理,堵塞征管漏洞。(牵头部门:招商办、财政所;配合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滨江分局及相关职能组室)

(三)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在本镇范围内对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求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费;域外企业来我镇承揽施工项目的,需引导其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并将子公司账户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基本账户。(落实人员:各分管项目的领导及经办人员)

(四)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加强对餐饮业、KTV、足浴、网吧、房屋出租、宾馆、户外广告等行业的税收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要责令其尽快办理。(落实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滨江分局、派出所、财政所、文化站等相关组室)

(五)加强教育、各类培训机构的税收管理。镇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以及各中小学学校收费的监管,发现有违反税收相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通报给财政所;同时加强对驾校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取得的收入监管,督促其依法纳税。(落实人员:分管教育领导及经办人员)

(六)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纳税税源的税收管理,实行委托代征镇有关组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加强对零散税收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监督管理,督促业户进行委托代征。(牵头部门:财政所,配合部门:镇各相关组室)

(七)加强资源税征管。镇水务站和国土所要密切配合镇财政所及时掌握硪沙、矿产等资源开采数据,采取积极的税收管控措施,做到应收尽收。(落实部门:镇水务站及国土所)

(八)加强代开发票税收征管。在对域外企业来我镇从事设计、勘察等现代服务企业代开发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范围,对外购砂、石、砖等建筑材料、政府采购项目等,均要求在本市开具税务发票。(落实部门:各分管领导,财政所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滨江分局)

(九)加强发票管理与检查。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及下辖村委会的发票检查,对全镇纳税人取得的发票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从源头上推动纳税人依法取得正规合法的税务发票,确保应收尽收;对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农业和林业生产企业(包括各类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具的免税税务发票进行清理,严格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管理,防止购入农产品的受票企业利用收购发票偷逃骗税行为。(牵头部门:财政所;配合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滨江分局、镇相关组室及各村委会)

 

(十)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治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滨江分局、派出所、财政所要密切协作,严厉打击偷税、抗税等违法行为;发现重大的偷税、漏税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税务部门报备。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宣传(2017年3月底前完成)

1.成立镇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常务副镇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滨江分局、派出所、财政所、滨江企业发展总公司、文化站、国土所、水务站、教育等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所,财政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派出所、财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滨江分局、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国土所、水利站等组室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治税工作。

2.召开全镇综合治税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4月1日-10月31日)

1.镇各组室及村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落实,积极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做到摸清税源、优化措施、强化征管、应收尽收。

2.镇政府办、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滨江分局、财政所等牵头部门必须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调度,督促综合治税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分析相关部门的涉税信息,并及时提供给上级税收部门。

(三)总结表彰(11月30日前)

1.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综合治税工作经验以及工作措施,制定规章制度,在本方案实施结束后继续执行,形成长效机制。

2.对涉税组室和村委会综合治税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按提高地方可用财力一定比例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组室和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综合治税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保障综合治税工作执行到位。

2.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有关组室和村委会要结合本单位职能,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做到互相配合、各司其职。

3.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对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部门和个人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