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9-14 00:00:00 节日庆典

各基层团委、总支、支部:

今年是“五四”运动92周年,也是中国共青团成立89周年。为了进一步引导团员青年继承“五四”传统,弘扬“五四”精神,爱岗敬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十二五”开好局贡献青春和力量。经团县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 二、举办“村村都有好青年”主题评选活动,经过严格的推选、审核程序,树立一批在农村自主创业成才的“好青年”典型,展示新时期农村青年的良好形象,并为农村基层党、团组织建设输送新鲜血液,更广泛地团结和凝聚青年,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三、召开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推进会,探索非公企业团建新模式,把握特点,抓住关键,全面深化非公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不断提高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举办绿色环保主题宣讲会,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青少年参与生态xx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倡导树立生态意识和绿色文明意识。

五、举行“创先争优展风采,青春闪光映团徽”主题团日活动,要把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与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挖掘选树青年典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同有关单位配合,举办xx县党团知识竞赛,广泛学习宣传党团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在党团员青年中掀起学习党团理论知识的热潮,进一步深化党团员青年的爱国爱党意识,竞赛将广泛动员各界青年参加,并对优秀者予以表彰。

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认识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的重要意义,及时向领导汇报“五四”活动安排,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要根据自身实际,在“五四”期间组织青年开展富有意义的、形式新颖的庆祝活动,同时认真做好参与团县委组织的系列纪念活动的准备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媒体对活动、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并及时将活动信息上报团县委,努力营造凝聚青年、教育青年、激励青年的良好氛围。

各基层团组织务于在3月底前把本单位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活动计划上报团县委。

共青团xx县委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