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

时间:2021-11-11 07:58:08 200字

篇一:《哈尔滨市松北新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哈尔滨市松北新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松北新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哈尔滨市松北新区前进松浦分区规划,结合松北新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松北新区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临建工程和个人建房按相关法规及具体规划要求执行。

第三条 编制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设计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 生态型居住社区

 第四条 生态居住社区环境建设

 整体开发的居住社区应保护原有的地形、地貌、湿地、树木和河流,绿地率不得低于40%。社区内集中绿地绿化布局应体现均布共享的原则,绿化植物选择要考虑季相变化,做到花、草、乔、灌结合与针、阔混交,其中乔木栽植比例不得低于绿地总面积的1/3;集中绿地内应结合现状地形、地貌,适当拓宽河道,加大湖面,营造水体环境,面积一般不得低于绿地面积的1/4;集中绿地应向社会开放。

第五条 建筑风格、外装饰及色彩

 建筑风格及庭院布局应体现北方寒地特点及现代欧式风格。建筑外装饰应采用高档石材、金属装饰板、高档涂料、玻璃幕墙等高标准装饰材料。建筑立面与色调应明快、美观,在统一的基调中寻求和谐与变化。

第六条 开发强度

 居住社区内高层、多层、低层建筑比例为3:3:4;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容积率以1.0为宜,局部地段不大于

1.4,其中高层(18层以上)集中设置地段的容积率不大于3.0。

第七条 建筑间距

 居住建筑纵墙之间间距,旧区改造不小于檐高的1.8倍,新区建设不小于檐高的2.0倍。

第八条 消防设施与停车场建设

 根据消防统一规划要求集中统一设置居住社区消防系统。市政管网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地段,应单独设置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以保证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及多层建筑物室内消防用水的需要。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和有特殊消防要求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可单独设置。

 以居住社区为单位,集中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其中地上停车位不得少于停车位总数的1/3,户均停车位按每户0.5至1.0个考虑(并按国家制定的导则执行)。{哈尔滨新区}.

第九条 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集中供热

 以居住社区为单位,集中统一建设中水处理及循环利用系统。新设计的单体建筑物应设计自来水和中水两套给水管道。社区排放的污水通过排水系统排至社区中水处理站,经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

 对采用中水回用的居住社区,由于节约了能源,减少了污水排放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量,可给予适当减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新建社区及各类新建建筑由集中供热系统统一供热,不得单独分设供热设施。原有社区与建筑也应逐步取消锅炉房,实施集中供热。

第十条 节能

 在建筑规划设计中,通过合理组织空间、应用新型节能材料、营造生态环境等途径,达到热、电、水、气等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和节约能源的目的。

第十一条 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公共服务设施设计按《居住区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其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实施高标准配置,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时投入使用。生态居住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 (一)临城市主要道路的居住社区,其临街建筑的底层需设置室内对外公厕,按社区临街长度每200延长米不少于1处。对公厕面积给予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可适当增加容积率。

 (二)以社区为单位,集中设置垃圾压缩间。对垃圾压缩间给予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可适当增加容积率。  (三)集中统一建设的生态居住社区,必须在社区内按规划要求集中统一建设市政管线地下管廊,统一考虑配置市政管线。市政管廊应与社区整体工程同步验收。

第三章 建筑物退让

第十二条 建筑物退让距离,对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哈尔滨市松北新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有要求的,按规划执行;没有具体要求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沿基地边界及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和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以及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下述规定。建筑基地边界不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电力线两侧的建筑物,其离建筑基地边界距离也应按以下规定控制:  (一)各类建筑的离界距离,按下表规定的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控制,但不得小于最小距离。

[表格1:各类建筑的离界距离]

(二)界外是已改造建筑的,可按建筑日照和消防间距控制,但最小离界距离不得小于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最小距离。

 (三)界外是公共绿地的,最小离界距离按第十三条第(一)项非居住建筑的离界距离控制。

 (四)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部的距离)的0.5倍,最小值为3米。

第十四条 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其临城市道路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不得小于12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

第十五条 高层建筑(含裙房)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按下列规定控制:{哈尔滨新区}.

 (一)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米的,不得小于5米;

 (二)建筑高度50至100米(含100米)的,不得小于8米;

 (三)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不得小于12米。

第十六条 建筑物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除满足上述要求外,临主要道路的多层居住建筑不得小于5米,底层设有商服、公建的建筑不得小于8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10米。

第四章 建筑物高度控制

第十七条 建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以及消防、卫生和人防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十八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2倍(2S)之和,即H≤W+2S。

第十九条 建筑物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的,其控制高度可按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建筑物直接临接或其面前道路临接广场、河流、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其道路规划红线宽度按二分之一宽度计算。

第二十条 城市行政、金融中心区等特殊区段的建筑物高度可适当突破,但需经有关专家充分论证后,报松北新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松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东区控详规划简介》

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群力新区东区位于松花江南岸,哈尔滨市道里区西部。东起何家沟,西至规划三环路,南起哈双北线,北至江南群力堤,总用地面积13.63平方公里。

一、功能定位

哈尔滨市集商贸、游乐、居住为一体的,具有人文特色、科技特色、经济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生态新区。

二、规划重点

1、加强新区与老城区的交通联系,形成以康安路、河松街、群力北路为主的东西向道路系统,以职工街、武威路、齿轮路、三环路为主的南北向道路系统,完善支路结构,构成本区内层次分明的交通网络,方便本区内及与周边区域的联系。

2、建设有魅力的群力中央活力区,形成以商贸、会议、办公等为主体的核心区。{哈尔滨新区}.

3、提升居住区文化品质,建设环境优美、景观宜人的生态社区。

4、加强生态体系建设,建立新的再生态格局。新建城市公共绿地,满足居民休闲游憩需求,加大庭院绿化、道路绿化的建设,创造宜人的适居环境。

5、建设完备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市结构。主要包括行政办公中心、区级综合医院、大型文体中心等,为群力新区乃至全市提供服务。

三、规模

用地规模:13.63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15.7万人。

四、总体布局

规划结构可概括为“一核、二廊、三轴、四区”,形成整体集聚,疏密有致,开敞向心的空间布局形态。

一核:为中央活动核心区。

中央活力区是以商业金融、行政办公及旅游休闲、文化博览等为主要功能的综合功能区,是构筑哈尔滨市建设东北亚重要国际经贸城市的主要载体。

二廊:指新区内二条水系形成的绿化休闲廊道。

以自然、生态为景观主题。将松花江水系引入城市,形成自然的微生态体系,通过绿化与景观建设形成有景、有序、有趣、有益的公共开放空间。 三轴:指康安路商业轴、齿轮路商业轴、武威东西路文化景观轴。 四片:为四个居住区。{哈尔滨新区}.

五、规划主要思想和创新表现在

1、规划思想和创新主要体现在通过艺术化的设计手法,丰富城市生活内涵,创造诗意化的生活场所,引导浪漫的生活方式;开挖内河水系,创造滨水开放空间,体现宏伟而又不失亲切的城市环境;充分运用城市土地级差效应,营造土地市场,最大化实现开发的经济效益;编制“蓝脉绿网”的城市生态格局,实现对城市环境的贡献,对自身环境的完善。

2、在推进和实施中,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管理新区;先解决居民迫切的需要,再适度开发;先完善服务设施,再开发新的用地。在完善居民生活质量与开发建设物质空间两个发展方向中寻找一个平衡点。

篇三:《哈尔滨群力新区将建成国内唯一》

哈尔滨群力新区将建成国内唯一“寒地水乡”

2009年07月06日10:54 [我来说两句] [字号:大 中 小]

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7月6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群力新区总长10公里的景观内河水系已开工建

设,建成后将成为国内唯一的“寒地水乡”。

据了解,群力新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优势,建设一条贯穿新区的景观内河水系,内河流经区内6个人工湖,排入城市内河何家沟,规划沿水系两侧修建25米至30米的绿化带。 新区以水为载体,以绿化景观为依托,绿带中开辟步行游览道,并沿水系流经的区域建设特色公园、广场、 景观标志等,形成城市文化景观长廊。

据介绍,正在建设的群力新区景观内河水系主要有“三水”:即环东区大水系、景江路水系和CBD区水系,三条水系均以“溪”来命名。环东区大水系即内河公园,是由人工打造的水系,宽度在10米至15米左右,取名“翠溪”;景江路水系流经两个主题景观公园,极具特色,取名“春水溪”;CBD区水系宽10米,主

要为商务办公、休闲购物人士提供的安静、优美、舒适的休憩空间,取名“松香溪”。 新区景观由蓝色网络、绿色网络和资源保护区构成,重点突出了“自然、生态、和谐”的设计理念。3条水系总长10公里,其中内河公园以休闲健身为主要功能,而位于南北向的两条水系则是在功能区让人体验到“静谧舒适”的水岸生活;6个湖泊与松花江相呼应,形成蓝色网络,是水系中的重要景观节点,也是12个公园中的6个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滨江景观公园、松香公园、翠园、丁香园、城市湿地公园、雨阳公园、金河公园、书香公园、内河公园等12个公园主题鲜明、各具风格,将作为城市的开放空间,供市民

休闲、娱乐。

据介绍,水是群力新区的一大特点,除了打造蓝天碧水的景观外,水的互动性在这里也更好地诠释了“寒地水乡”的理念。考虑到水域面积的冬夏结合使用,新区的3条水系和6个湖泊在空间布局上都临近各个社区。在位于春水公园的湖面,设计了夏季是高达8米落差的叠水景观,中心是长50米、宽30米,占地1500平方米的舞台,而冬季则是一个下沉式冰场,两侧为看台,这样的设计不仅考虑到夏季景观的观赏性,更

考虑到冬季冰雪的参与性。新晚报

篇四:《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国务院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提出,哈尔滨是黑龙江省省会,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哈尔滨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哈市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7086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主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4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58平方公里以内。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哈市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公路、铁路、港口和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太阳岛等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要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

哈市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重点保护好中央大街、花园街等历史文化街区,索菲亚教堂、石公祠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对松花江沿岸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自然水体、生态岸线和景观风貌。{哈尔滨新区}.

冰城新布局:一江两城九组团

一江、两城、九大组团 布局示意图

日前,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已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哈尔滨未来如何规划?成为冰城人关注的热点。对此,近日,哈市城乡规划局局长俞滨洋做客本报与哈尔滨政府网站联办栏目“政府访谈在线”,与市民在线交流,详细解读哈市总体规划内容。

空间布局:一江两城九大组团

俞滨洋表示,哈市规划加快中心城区和小城镇的新型城镇化步伐,到2020年哈尔滨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5%,即城镇人口发展到683万人。也就是说,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由原来的48.2%提高到65%。此外,随着总体规划的实施,到2020年哈尔滨将实现“一江居中,两岸繁荣”的发展战略目标,展现出一个以松花江为城市骨架,南北双城多桥连接,协调发展独具魅力的现代化大都市。 “从沿江单边发展到双岸布局,哈市的城市布局好像是变化了?”在线交流中,有市民对城市空间布局很关注。对此,俞滨洋介绍,新的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哈尔滨的城市性质是这样确定的: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省会、我国东北北部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冰雪文化名城。

在空间形态与结构上则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一江、两城、九大组团”的主城区空间结构。即以松花江(一江)为轴线,联系两岸生态环境、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形成江南、江北两大城区(两城),构筑中心、群力、哈西、哈东、平房、前进、松浦、利民、呼兰九大组团。 发展方向:未来10年向北向南

针对市民关心的未来10年哈尔滨将朝哪个方向发展的问题,俞滨洋表示,从大城市空间的演化规律看,哈尔滨市城市空间应主要向北、向南发展。

向北发展:向北跨越松花江,发展江北地区。未来将以江北科技创新城为先导,以北国水城为带动,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在江北搭建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利用水系众多,湿地广阔的自然特征,把江北建设成为集科技、文化、行政、金融、奥体、教育和居住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型新城区。

向南发展:主要发展平房地区,建设哈南新城。依托哈尔滨雄厚的产业基础,发挥哈南地区国有大型企业密集的优势,把哈南地区建设成为工业特色鲜明,新兴产业聚集,城市功能完备,区域协调发展的现代生态工业新城。

此外,哈市旧城区按照现代大都市的标准,加快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等四个主城区的改造。

新区建设:打造城市区域副中心

俞滨洋介绍,本次哈市总体规划针对城市新区发展制定了全面系统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重点在长江路一带形成以会展、行政、商服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性副中心。

★在学府路哈西地区形成以教育、科研、信息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性副中心。

★在群力新区形成以金融、贸易、办公、商服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性副中心。

★在松北江湾地区形成以行政、科技创新、文化、休闲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性副中心。

★在松浦地区形成以经贸、体育、商业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性副中心。{哈尔滨新区}.

★在哈南新区形成以商贸、商业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性副中心。

俞滨洋表示,哈市将通过城市新区公共副中心的逐步形成,带动城市新区的人口聚集和发展,促进城市公共服务功能的完善。基础生活服务设施方面,规划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按照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规模,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了中小学校、商服、社区活动中心等各种配套设施,保障城市新区人民生活服务质量。

冰城人生活更优质

近日,哈市城乡规划局局长俞滨洋做客本报与市民在线交流时,介绍了哈市在住房、休闲空间、绿地、医疗服务设施建设上的十年规划。

在住房规划上,哈市将加强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满足社会各阶层对住房的需求;人均体育用地由0.3平方米增至0.8平方米;建设以松花江呼兰河两带为滨水景观带、14个主题公园为主的绿地布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设。

城市规划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