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门,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情况汇报

时间:2021-11-11 02:32:18 800字

篇一:《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汇报》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各位领导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汇报。

一、 我市矿产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

我市位于关中平原东北部,总人口45万,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我市矿产资源蕴藏丰富,主要有煤、石灰石、铁矿石、铝土矿、大理石、白云石,还有少量的铜、银和稀有金属矿。其中煤炭资源居于首位,煤田总面积1500平方公里,总储量190亿吨,探明储量85亿吨。煤层气储量达5000亿立方米。矿产资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带动了焦化、煤化工、电力、钢铁等能源工业的发展,矿业工业总产值占到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0%,已成为我市工业的支柱产业,为推动我市成为能源型工业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市有地方煤矿31家,矿务局下属煤矿5家,铁矿开采企业6家,煤层气开发企业和勘探企业各2家,铝土矿开采企业3家,矿泉水开发企业4家,采石企业56家,砖瓦粘土企业45家。

二、近几年我市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市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渭南市委市政府的

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产资源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监察力度,有效促进了资源科学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矿产资源法》的认识程度。

为了使矿产资源国有、有偿使用、合理开采、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等观念深入人心,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矿产资源法律意识、管矿人员依法管矿和办矿人员依法办矿意识,近几年,我市一是充分利用“3.19”《矿产资源法》颁布日、“6.25”土地日和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刷写宣传标语、设立大型宣传标牌、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借助新闻媒介扩大宣传覆盖面。我市在陕西日报上设立了《矿产资源法知识宣传栏》,并在电视台设立“国土热线”栏目,制作了联合执法专题节目,目前已制作节目25期。三是结合专项行动,及时公开结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二)、以整顿规范为抓手,全力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为了有效地保护资源和环境,维护社会的安定。近几年,我市不断加大联合执法、整顿整合和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逐步步入合理、科学、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一是煤炭开采秩序得以整治。2006年初,随着煤价的攀升,我市煤炭工作引起了上级和媒体的高度关注。为了根除这一顽疾,我市

及时强化组织领导, 由8名市级领导负责,改一个常设机构为六个联合常设机构,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全市所有涉煤区域设立大幅宣传政策广告牌,进村入户发放打非通告和材料,在全市范围形成了人人参与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格局。同时,我市以司法办案和干部查处为突破口,改原来的日常巡查打击为立案查处,改以往的行政执法为刑事追究,对有当事人逐一立案,开展侦察,并全市范围内下发了8条禁令,设立了电话,严格责任追究。目前我市工作实现了零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是持续加强执法监察和处置力度。我市始终坚持按照《矿产资源法》和上级的工作要求,在巩固和扩大矿产资源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矿产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采取日常巡查处置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动态巡查,完善日常监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正常的矿业秩序。近年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矿产资源执法巡查专项行动、非煤矿山联合行动、煤炭资源整合专项行动共17次,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矿业管理秩序,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是资源整合稳步推进。在近几年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中,我市按照上级的要求,坚持“能大则大,能扩则扩”的原则,科学合理的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优化升级,走规模化、高效化、科学化发展的道路。目前,第一轮参与资源整合的8个煤矿,今年8月份将接受上级的验收;第二轮已关闭了12家6万吨矿井,剩余的21家煤矿中

9处将由大集团公司兼并重组,13处6月底前将形成5个法人主体。同时,我市通过大量的外业测绘和内业整理,已向市政府上报了《中深部煤炭资源设置报告》,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

(三)、以基础业务为支撑,大力规范和加强矿政管理工作。 近年来,我市从规划编制、加大勘查、合理开发、强化监管四方面入手,科学勘查开发矿产资源,有力的促进了矿业秩序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矿产资源规划修编。按照省、市要求,我市结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正在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重新修编,为科学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提供依据,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更加趋于合理,确保资源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是加大地质勘查勘探力度。近几年,我市积极争取勘查基金,支持配合地勘单位和民营企业,发挥大型企业的技术优势和支柱作用,加大境内矿产资源的勘查勘探力度,进一步摸清了全市矿种分布、资源储量、地质构造情况,有效解决了大型企业接续资源勘查基地问题,延长了产业链。

三是严格矿权准入审批制度。近几年,我市不断加强矿产资源宏观调控力度,提高新办、延续矿山企业审批门槛,严格控制资源储量少、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人居环境、有碍城市景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管理混乱的企业采矿权的准入和延续,逐步解决了我市矿业“散、乱、小”的问题。

四是完善采矿权年检制度。我市定期对采矿权人年度报告进行审查,掌握矿山开发利用实际情况,引导督促企业加大技术革新,使采矿企业资源开采分别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以环境保护为目标,持续加大治理和保护力度。{国土资源部门,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情况汇报}.

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近几年,我市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治理”的原则。从2010年开始,我市对开采区域的煤场、道路和废矿区等进行全面彻底的平整恢复。先后投入了150多万元,出动铲车650多台次,清理矿渣60多万方,拉运土石10万方,使矿区环境基本得到了改善,已平整场地六处,恢复耕地200多亩,植树2万多株,矿山环境大为改观。

二是坚持“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我市对已设立的矿山企业,目前正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与矿山企业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合同,足额收取治理保证金。同时加强对采矿过程的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对已关闭的矿山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落实责任主体,制订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尽快恢复地貌。

三是积极争取恢复治理项目,实施灾害治理工程。我市地质灾害涉及四个镇,共13个行政村,40个村民小组,区域人口达一万多人,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我市已投资695万元对7个乡镇的18处灾害点实施了工程治理,对治理难度大、投资量较多的灾害点设计项目予以上报,争取国家资金治理。今年国家专项治理资金5000万元已

篇二:《国土局加强作风建设汇报材料》

以贯彻“八项规定”为抓手提形象树正气

——国土局加强作风建设汇报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群众路线教育精神,湖北省兴山县国土资源局从强化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入手,引导和促进干部职工“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增强服务意识,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今年初被该县县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被确定为廉政文化建设的示范点。在6月26日举行的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暨“三万”活动总结大会上该局党委又被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局纪委书记张运喜被表彰为“优秀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南阳国土所所长龚成龙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吃透”规定精神

(一)制定专项学习计划引导。一是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省厅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出台后,该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并制定专项学习计划,进行专项学习,专项检查,专项考核。计划要求领导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一般干部不少于1次,每名干部做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写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专项学习完成后举行1次考试。二是及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信息通过局内部短信平台发送到职工手机,要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凡要求别人

做到的首先自己必须做到,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提醒干部职工自觉践行八项规定。三是将学习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逢会必讲,遇事必说,做到时时提醒,警钟长鸣。同时将学习与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凡贯彻落实不好的部门在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开展多项活动营造氛围。一是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小区、进家庭”活动。在局机关、小区和各国土资源所设立了廉政宣传栏;在局机关、国土所办公楼走廊和办公室书写廉政字画;在局门户网站和局内刊物《兴山国土资源》杂志上开辟廉政文化学习专栏;给每个职工家属邮寄一封廉政家书,倡议家属争当贤内助和廉内助。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2次党委书记上党课活动;组织开展了2次观看廉政警示片活动;组织开展了1次参观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活动。三是开展调查研究与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组织开展了“送政策、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为主题的“三万”活动,为群众办实事6件;与龙珠社区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为社区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7900元;组织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为帮扶村水月寺晒谷坪和白果园村筹措发展资金23万元,为困难党员、群众发放慰问金6000元,争取灾毁耕地恢复资金20万元,争取土地整理项目271.03公顷、资金958.22万元。

二、强化制度建设,引导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

(一)以“严”为标准规范工作纪律。一是严格作息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上下班实行指纹机打卡,每月一公布;普通职工请假1天报部门负责人审批、2天报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报局长审批,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请假不论天数多少一律报局长审批,请假期满上班不履行销假报告制度视同旷工处理。二是严格上班纪律。8小时内严禁炒股,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出门办事必提前报告并说明事由。同时要求在8小时外干部职工也必须严格自律,遵纪守法,培养高尚情操,崇尚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三是严格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制定了兴山县国土资源局红白喜事管理制度,要求干部职工家庭有红白喜事,必须申请备案,得到批准后才能实施,并不得大操大办,违反规定,造成影响将予以追究。四是严格按照“三短一简”要求办文办会。全局性会议领导讲话控制在90分钟以内,一般讲话控制在30分钟以内,典型发言控制在8分钟以内,最长会期控制在1天以内。

(二)以“俭”为标准规范收支管理。一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严格执行车辆统一调度,里程核算,定点维修,专人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定点定标准公务接待制度,由办公室专人安排,专人签字,酒水统一采购自带,既做到热情接待,又不铺张浪费。接待费比同期下降20%,公车交通费比同期下降10%。二

是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统一购置和领取登记制度。办公用品由各股室及二级单位提出计划,办公室审核,分管机关领导和纪委书记联合审批,办公室统一购置,专人管理,领取登记,年度审核。三是严格财务管理。收入严格按要求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不设小金库,不坐收坐支,不乱发津补贴;严格遵守规定的报销程序和“双审”制度,小额资金实行财务股长审核和分管领导审签,1万元以上的支出由班子集体会审。

(三)以“正”为标准规范市场竞争。一是严格重大事项管理。局内所有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一律实行班子集体会审,一月一报县纪委备案;所有业务合同一律由班子集体会审,实行局长、分管领导和纪委“三同签”制度。二是严格两权市场管理。所有矿业权、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和国土资源项目建设一律在纪委监察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所有“两权”交易和项目招投标信息一律在主要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发布;所有中介机构一律从在省厅备案的单位中招标或公开磷选。三是严格项目管理。所有项目一律在签订中标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所有需要变更的项目设计一律按程序审查报批;所有项目资金一律由专人专帐专户管理,按合同、按工程进度、财政直达中标单位帐户;所有土地整治项目一律在县项目办的领导下由乡镇作为项目实施的业主单位,国土部门只负责监督管理。

三、强化工作对接,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创业激情

(一)突出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基层组织的战斗力显著增强。一是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县委宣传部组织县直70多家单位在我局召开了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进会,并参观该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果。被县委政府表彰为“五个基本”建设先进党组织、学习型组织创建先进单位和群众满意机关。二是扎实开展了治庸问责提能增效、机关作风整顿和开门求谏活动,近三年来,全局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并在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综合测评中被评为群众最满意单位。

(二)突出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干群鱼水深情得到巩固。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对地质灾害、矿产开发和土地利用实行联合巡查、联合勘查和联合执法。去年以来,成功处置28起地灾险情,及时回复处理3个议案提案,15件网民咨询,10件来信来访,3件权属纠纷。为移民迁建群众办理用地手续736宗,为95户被征地群众兑现补偿253万元,协助县社保局为宜巴高速200多位失地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二是坚持深入推进“六五”普法教育,参加了财政系统“六五”普法网上知识竞赛,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了全方位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全社会依法依规、节约集约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2012年被县委表彰为法制教育先进单位。

(三)突出与干部成长相结合,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得

篇三:《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意见

县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完善全县矿业权市场,实施勘查开发全程监管,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调控产业发展,做到有偿、有序、竞争,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矿业权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按照上级有关矿业权有偿出让的规定要求,我县积极探索,在全市率先推行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受资源品类、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全县矿业权管理面临许多新问题,主要表现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待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较低、矿产资源规划龙头作用亟需加强等。十七大明确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周密策划,统筹兼顾,加快建设科学合理的资源利用体系”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矿产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矿业权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从完善制度入手,强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加强资源配置导向管理;强化宏观调控意识,推进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的紧密结合,加强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强化科学发展意识,推进资源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加强矿业权准入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加强全县矿业权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对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范运作,全面加强矿业权管理

按照资源国家所有,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坚持缩减矿山数量、扩大生产规模、控制开采总量的原则,以储量动态监管为核心,进一步严格准入、强化全程监管,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永续利用。{国土资源部门,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情况汇报}.

(一)新设矿业权的管理

1、规模数量。按照“相对集中、集约开发、规模开采”的要求,结合区域发展现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矿产资源供给和市场需求情况等诸因素,对一定时期内各矿种矿业权的可出让总量进行科学测算,制定年度计划,确定年度矿业权出让规模和资源开采量, 调节供需平衡,引导市场价格, 促进可持续发展。

2、设置区域。按照平阴县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县范围内拟设立集中开采区5处,根据各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现状,新设矿业权集中设置在青龙山开采区和黑山开采区,其他区域内现有矿业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进行整合,原则上不再新设矿业权,逐步优化矿山布局。严格矿业权的审批出让程序,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的采矿项目,一律依法处理。

3、有偿出让。大力推进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新设矿业权必须以有偿方式取得。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国家出资探明的矿产地;无须勘查可供开采的矿产地;依法收归国有的矿产地。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国家或省政府批准并明确了矿业权申请人的;探矿权人在其勘查区块内申请采矿权的;矿业权有效期满申请延续的;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

4、准入条件。新设矿业权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同时严格资质准入和规模准入条件。新设矿业权申请人必须具备“一个报告,两个方案”(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并报经主管部门评审通过;新设矿业权必须达到规定的开采规模,建筑石料矿年最低开采规模须达到或超过12万立方米,其它矿种的最低开采规模依照国家规定执行。在具备以上准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发展大型矿山和环保矿山。{国土资源部门,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情况汇报}.

5、出让程序。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年度矿业权设置计划,将拟出让矿业权的种类、地理位置、资源储量、矿区面积、开发要求等基础信息进行收集,形成矿业权出让信息库。根据

矿业权市场容量,依照法定程序,择机发布有偿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公告,严格资质审查,严格出让程序,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出让的公正、公开、公平。

(二)延续登记矿业权的管理

对于延续登记矿山,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依法申请,耗量实测,简易评估,有偿延续,兜底算帐”的程序进行。延续登记企业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续登记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对企业的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实地测量,核实企业储量动用和消耗状况,根据实地测量的储量消耗量进行评估,确定延续企业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数额;资源补偿费暂实行月缴制度,延续登记时,根据实际消耗储量核算、补足差额。延续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有关资料,缴纳相应的采矿权价款和资源补偿费后,领取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闭坑或因各种原因不再继续开采时,合计历年缴纳价款、资源补偿费数额与矿山实际消耗资源储量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资源补偿费相比较,差额一次性补缴,否则不予办理闭坑手续。

根据矿产资源规模开发、集约开采的要求,建筑石料矿山如无不可抗力因素,实际年生产能力达不到4万立方米的,不予办理延续登记。资源保有储量不足矿山半年开采量的,不再进行延续登记,矿区列入破损山体治理对象;资源保有储量不足矿山一年开采量的,经论证办理限期延续登记手续。

(三)落实保证金制度,严格采矿权注销(闭坑)登记

根据《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山东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矿权人必须交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保证金本金及利息属采矿权人所有;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应当边开采边治理,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义务。新设立、延续、变更登记的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权许可证前签订责任书,交存保证金。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的,保证金和利息一并转让;由采矿权受让人承担相应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责任书重新签订;转让人尚未交存的部分亦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义务。采矿权人在矿山停办、关闭或闭坑前,必须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同时向负责保证金管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查验收申请、提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报告。按照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要求,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矿山履行治理义务情况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规定标准的,签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验收合格证,返还保证金及利息,准予注销(闭坑)登记;采矿权人拒不恢复治理的,或恢复治理后仍达到标准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三、强化措施 促进矿业权管理到位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网络,重点加强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分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