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收入证明

时间:2021-11-10 16:16:59 800字

办理低保收入证明(一)

证 明

兹证明,xx同志是我单位职工,月工资xxx元。实际收入如下: 2011年-2012年 2012年-2013年 1月份工资收入xxx元; 1月份工资收入xxx元; 2月份工资收入800元; 2月份工资收入960元; 3月份工资收入800元; 3

4月份工资收入800元; 4

5月份工资收入800元; 5

6月份工资收入800元; 6

7月份工资收入800元; 7

8月份工资收入800元; 8

9月份工资收入800元; 9

10月份工资收入800元; 10

11月份工资收入800元; 11

12月份工资收入800元。 12

年均收入为xxxx元。

特此证明。

Xxxx月份工资收入960元; 月份工资收入960元; 月份工资收入960元; 月份工资收入960元; 月份工资收入960元; 月份工资收入960元; 月份工资收入960元; 月份工资收入960元; 月份工资收入960元; 月份工资收入960元。 年均收入为xxxx元。 公司名称 年x月x日

办理低保收入证明(二)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收入证明

办理低保收入证明(三)

低保复查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低保申请书。

三.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收入证明:

(1)有劳务雇佣关系的,应提供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二)(如收入证明与社区、街道调查核实情况出入较大,还需提交工资领取签字复印件或银行交易明细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有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的,应提供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的收入情况证明。(夫妻、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

(3)无固定经济收入的,应提供本人陈述书写,经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签署公示情况意见、加盖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的收入证明。

(4)属涉农居民的,应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的收入证明。

五.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参保收入证明;未缴纳的应出具由市社保部门开具的未参保凭证。

六.住房证明:

(1)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并出具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产权人证明和联系方式。

(4)属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应提供公房租赁相关证明材料。

七.婚姻情况证明:

(1)家庭成员中有已满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婚的应出具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凭证。

(2)家庭成员中有已婚的,应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出具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后无再婚婚姻登记记录凭证。

八.人户分离的应提供本人陈述书写人户分离原因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相关证明。

九.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十.病残证明:

(1)因患严重疾病(见附件一)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区(县)级或2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病情诊断相关报告单。

(2)身体残疾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区(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

(3)法定劳动年龄段丧失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提供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十一.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当年在校就读证明,并附上学校联系电话。

十二.申请人需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社保信息、房屋信息、公积金信息、车辆信息、工商信息(税务信息)等信息情况如实填写。

十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低保收入证明(四)

低保对象收入证明函

为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请贵单位准确出具 职工的各项实际收入证明,以便我们在审核时正确掌握。谢谢配合!

年 月 日

职 工 收 入 情 况 证 明

单位劳动人事部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办理低保收入证明(五)

农村低保对象收入证明函

为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请贵单位准确出具各项实际收入证明,以便我们在审核时正确掌握。谢谢配合!

备注:家庭经营收入:是指家庭所有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农副业生产所得的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指包括在外务工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参加养老保险 领取的养老金等收入;

财产性收入:指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或土地、房产出租转让变卖家庭财产获 得的收入;村(居)委会:(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乡(镇、街道):(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办理低保收入证明(六)

关于申请低保所需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

1、申请书的内容

要写明居住地址、家庭成员及其收入情况、造成贫困的原因,申请人签名按手印、写清申请日期。(申请书中的收入金额不许涂改,添加)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带详细住址的一页、户主页、个人信息登记页、登记索引表)。

3、失业人员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证复印件。

4、下岗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的下岗证明信,写明下岗时间及工资发放情况、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留联系电话、并注明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符愿承担责任。

5、打工证明

所在打工单位要写明打工人员的收入情况、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段、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留下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符愿承担责任。例如:XX在我单位早9:00至晚8:00负责打扫卫生及清洗餐具,每月工资XX元整。

6、家政收入证明

由雇主出具证明,写明雇佣人负责的家庭劳动有哪些,工作时间段、劳动报酬,雇主要签名,留下详细地址及电话,注明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符愿承担责任。雇主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要出具雇主与雇佣人关系的证明。或有周围两户以上

邻居写信签字证明。

7、病历证明

申请人中有疾病,影响劳动能力的要到区民政局指定的槐荫医院开具证明信,证明信上要有医生诊断后的建议。如:建议长期休息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正在住院及大病治疗的人员除外,可提供所住医院的证明),并附上治病的病历。

8、残疾证明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外的残疾人,尤其是工伤人员要有劳动鉴定部门或医院开具的劳动能力证明信。(精神、智力残疾人,可视情况对待)

9、离婚证明

要提供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复印件

10、申请人户籍在本社区并长期居住,但家庭成员中有户籍不在本社区的,要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办事处民政部门开具没有享受低保的证明。

11、申请人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要提供租房协议或房主证明信。并要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办事处民政部门开具没有享受低保的证明。

12、申请户中家庭成员中有农村户口的,要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开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及没有享受低保的证明。并提供打工收入证明。

13、在市场经营的业户要有市场管理工作人员开具的证

明信和摊位交费收据,证明信中写明其经营的项目及时间、证明人签名、盖公章、留电话、自愿承担的责任。

14、流动摊位要有社区居委会开具调查证明信,证明其收入状况、经营项目,并有社区居委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

15、学校证明

要写明学生入学及毕业时间.盖学校公章、负责人签名、留下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符愿承担责任。

16、因父母有病或者子女幼小无人照料,无法出外劳动的,周围两户以上邻居签名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调查证明;父母不在本社区的,要由父母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申请人提供父母病历证明。

17、申请户中如果配偶、子女是服刑人员的,要有判决书及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信。

18、申请户家庭成员中有老人的,其所有子女要提供家庭收入证明。(下岗、失业、打工、病历等证明)

19、申请户家庭是老人的,其所有子女要提供家庭收入证明。(下岗、失业、打工、病历等证明)

20、申请户家庭成员中老人、子女有遗属补助金的,要提供单位证明。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留下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符愿承担责任。

21、申请人符合低保政策,纳入管理范围前要向社区签一份诚信书,证明其提供的材料属实,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果家庭收入有所变化,会及时上报社区居委会,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在三年内不申请享受低保。

以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复印,单位收入证明、打工证明、学校证明、病历证明等是原件的,报社会事务科留档。

五里沟街道社会事务科

2009年3月23日

办理低保收入证明(七)

申 请 低 保 须 知

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一下材料。

1、

2、

3、 申请书; 户口本,身份证(户主的首页、户口有变更的要有变更页); 残疾人要提供残疾证明;在劳动年龄段的,有病的需要提供市级以上的

医院的诊断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的);

4、 家庭中有在职人员的要提供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并注明身份:下岗、

在职、病退、病体,并加盖单位劳资部门的公章。

5、

6、

7、 老年人办理低保需要提供子女的收入证明书; 离退休的需要提供离退休费的证件或存折; 失业人员应出具原单位一次性补助证明(自谋职业补偿费的证明,并加

盖原单位的劳资部门的公章),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证明等一切补助费的证明;

8、

9、

10、

11、 提供求职证明和档案所在地的证明; 有劳动能力的需要提供三次求职证明;(女16—50,男16—60岁) 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及协议,丧偶需要提供丧偶证明; 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

户口证明,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本市的夫妻、子女的户口必须在一处);

12、

13、

14、 6周岁以上的在校生需提供学校证明(需注明学校性质、毕业时间); 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 配偶是农村户口的,需要出具无土地证明(乡级以上的公章),城镇居民

提供街(乡)劳动部门无收入证明,城镇居民需要出具当地民政部门没有享受低保的证明;

15、 拆迁的需要提供拆迁协议书;

16、

17、

18、 购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协议书和发票; 户口不在本街道的需要提供所居住地的派出所不能迁入户口的证明; 人户分离的家庭填写申请低保情况调查表,由其现居住地社区协助做好

调查取证工作。

19、

20、

21、

22、 未婚的提供父母的收入证明; 需要公正的需提供公证处的证明;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有关其他证明的材料; 档案在职介或人才的,需要提供交纳三险的情况证明。

(复印材料都用A4纸张)。

申请低保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写明困难、收入情况)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下岗失业证明材料

4、结(离)婚证明

5、残疾证明、重大疾病证明

6、家庭支出(水电、气、通讯费、房租等)费用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