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洲村场地使用证明在哪里开

时间:2021-11-10 15:38:58 200字

第一篇:《通用版深圳场地使用证明》

通用版场地使用证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食品局、药品局、烟草局、卫生局、消防局通用版

深圳场地使用证明2005后都可使用。

第二页填写样本

第三页有空表可下载后使用

红字是填写必填

场所使用证明(样本)

注:此证明根据《转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111号)出具,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壹份

场所使用证明

注:此证明根据《转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111号)出具,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壹份。

第二篇:《深圳场地使用证明》

场所使用证明

注:此证明根据《转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111号)出具,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壹份。

第三篇:《深圳场地使用证明》

场所使用证明{深圳新洲村场地使用证明在哪里开}.

注:此证明根据《转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111号)出具,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壹份。

第四篇:《深圳经营场所证明》

附件

场所使用证明{深圳新洲村场地使用证明在哪里开}.

注:此证明根据《转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111号)出具,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壹份。

第五篇:《场地使用证明》

场 地 使 用 证 明

房屋使用人 姓名或者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 深圳市 区{深圳新洲村场地使用证明在哪里开}.

拟经营项目 用作经营场所楼层 层 面 m2

申 请 人 声 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 ,共 层,

审查

单位 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 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深圳新洲村场地使用证明在哪里开}.

见 年 月 日 (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深圳新洲村场地使用证明在哪里开}.

场地使用证明

若干实施意见》(深府为[2010]111号)第十一条“对暂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文件的房屋,可由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机构,部门和单位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可凭该场所使用证明直接办理工商登记”的要求出具

(2)此证明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壹份,其他前置审批部门可验原件,留复印件。

第六篇:《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深圳新洲村场地使用证明在哪里开}.

注:此证明根据《转发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111号)出具,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一份。

第七篇:《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若干实施意见》(深府为[2010]111号)第十一条“对暂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文件的房屋,可由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机构,部门和单位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可凭该场所使用证明直接办理工商登记”的要求出具

(2)此证明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壹份,其他前置审批部门可验原件,留复印件。

第八篇:《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注:此证明根据《转发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111号)出具,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