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在作文

时间:2021-11-10 14:11:37 600字

他还在作文(一)

我最崇拜的人

要问我最崇拜的人是谁?他不是英雄,更不是明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且他就在我的身边,想知道他是谁吗?请听我细细说来。 他字写得特好!以前没有电脑的时候,学校里抄抄写写的都是他,每年春节的时候,总会有很多人请他写春联。他的硬笔书法获得全国八级证书,他辅导的学生也多次在各类写字竞赛中获奖。 他球打得特棒!只要不是下雨天,每天下午两节课下,球场上都会出现他的身影。跳投是他的强项,命中率极高,有时对方用两个人防他,都无法阻止他在三分线外跳投得分。多少次看到他在三分线外凌空拔起,篮球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空心入网,真是帅呆了! 他打字速度极快!我不知道他一分钟能打多少字,但我知道,他打字从不看键盘,而且绝对是手写速度的几倍。 他棋下得也不错!我不知道他的棋艺究竟怎样,只知道他让我两个 車 我都难赢他。 他文章写得特棒!我最喜欢读他写的文章了,语言简洁,读起来节奏感强。每次学校组织作文竞赛,他辅导的学生作文都是获一等奖。 他工作特认真!每天到校最早的是他,晚上放学后别人都走了,他还在班上,星期天节假日加班是常事。付出就会有回报,去年他被表彰为“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今年又被县表彰为“十佳青年园丁”。

说到这里,你该知道他是谁了吧!他呀,就是我的爸爸。爸爸是我的偶像,我是他的 “ fans ” !

我最崇拜的人

崇拜,对怀有一颗懵懂童心的我们来说,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让我们难以驾驭,更难以用言语来表达对别人的感觉。小时候,我说我崇拜创建新中国的毛主席,长大一点后我说我崇拜航天英雄杨利伟,而现在,我却崇拜我身边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的外公。

我外公是一位慈祥而睿智的老人,虽然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但他的眼睛常常流露出慈爱的光芒,让我倍感亲切。他已经是八十高龄的耄耋老人,但他仍耐心地辅导我学习英语,记起他那多少个辛劳教导我的日子,有时我还不能认真地好好学习,我至今记忆犹新......

在一个星期天寒冷的早晨,我敲开了外公家的门,忽然我发现自己忘带英语课本了,当我急得抓耳挠腮时,外公温和地拍拍我的肩头对我说:“我可能还有一本备用的书,我去找找。”望着他走向小书房的背影,我的思绪不禁飘向远方,想起妈妈对我讲过外公那自强不息的一生。外公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但他从小就崇尚自由,追求民主与自由的生活,他16岁就义无反顾地参加了革命,17岁就冒着生命的危险完成重要任务被特批火线入党,解放后,风华正茂的他担负着管理南通市金融业务的重任,但他不满足现有的知识,毅然走上一条艰苦的求学之路,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考取了上海外国语学院,成了一名优秀的大学生,毕业后被选派到几个国家合作的科研单位配合外国专家工作。他在工作中不断努力学习,除了精通英、俄两国外语,还熟悉其他多种外语,长期在高校教书育人,他的桃李满天下,结出了丰硕成果。“找到那本书了。”外公的声音把我的思绪拉回到现实中,望着外公那苍老而消瘦的面容,我下定决心:我一定学好英语,外公50岁时还能学习多种外语,为什么我在求学的年龄不好好地学呢?“少小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决不会让外公失望。

我对外公的崇拜来自心灵,发自肺腑,我敬仰他正直、自强不息的精神,也许他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辉煌业绩,但他活到老学到老的奋发精神将会激励我刻苦学习,照亮自己今后的求学道路!

我最敬佩的一个人

在我的童心中,深深地埋藏着许许多多我敬佩的人。有老师、有同学、有警察叔叔……在他们之中,我最敬佩的是一位工作平凡的女清洁工! 张樱桃小嘴,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使人感到格外亲切。我每天上学、放学,都能看到她默默地清扫街道的身影。去年夏天的一件感人事迹依然在我脑海里闪现着。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到阳光英语中心去学习英语,走出家门没多久,就看见一条阴沟被脏物堵塞了,路上积满了污水,行人都捂着鼻子,从别处绕过。他们没有一个人停下来想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都各走各的,好像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十点半钟,我学完英语出来,看见一个人蹲在阴沟旁,不知在干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那位清洁工阿姨正在掏阴沟的垃圾,旁边还堆着一些废物:烂果皮、烂蔬菜……其他人见了都躲得远远的,恐怕有一点污物留在衣服上。这位阿姨却不怕脏、臭,还用娇嫩的手把阴沟的盖子揭开。夏天天气热,阴沟里的臭气迅速往上升。我赶快向后退了几步,她却全然不顾,把阴沟里的垃圾一点一点地捧出来,坚持不懈地掏着,过了很久,阴沟总算畅通了,再看看清洁工阿姨,已经成了大花脸了。她把盖子盖好后,又继续清扫大街去了。

严寒酷暑,总是为人们创造美好的环境而不辞辛劳地工作。每当大笤帚挥过的后面,都留下了一条又一条清洁的街道。虽然你们穿着沾满尘土的衣服,但你们同时也拥有一颗美好的心灵。你们的精神是多么灿烂,多么耀眼,你们是平凡的,也是最伟大的人!清洁工阿姨是我最敬佩的人。

他还在作文(二)

兴趣是成才的基础,是成功的基石,是良师益友。他在人生的道路上给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它是一种甜蜜的牵引。

记着是在我三年级的时候,看见大马路上那些骑着自行车的人,我就很感兴趣,突然,我想起来妈妈也有自行车,于是我就等妈妈下班回来,就赶紧找妈妈要来自行车骑,妈妈说:“练车去没人的地方练。”我回答了声:“哦。”

于是我就去了一个比较空旷的地方开始练车。我也学着妈妈的样子骑车。本以为骑车非常的简单,可我自己试起来却非常的难,只要两脚一离地,手脚就抖,老是一上车就顾着方向,脚下不动,把车刚弄稳车的惯性就消失了,于是就……我想:可能是太着急了,再来。结果还是一样,我也想过手脚并用,但是一上车就又顾不上脚了,这时我生气了,就想:为什么呢?是因为我太小吗,不是,我同学都可以,为什么我不行;难道是因为车子不好吗,那为什么妈妈就能骑?肯定是自己还没找到窍门,决定再试一次,结果还是一样,我就想:哎呀,算了,不管因为什么,反正我练不好,就不练了吧,正当我准备回去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声音对我说:“骑自行车是你的兴趣吗,你想像你同学一样享受骑车的乐趣吗?”我回答了一句:是的。那声音又说:“那你应该坚持,你同学也不是一下就练成了的。”听了这个声音,我信心倍增,继续开始练习,终于,我达到了手脚并用,成功的骑车了。

做一件事情,只有对它感兴趣才能把它做得更好,哪怕不好做,因为感兴趣,也会努力把这件事做好,兴趣牵引着我们成功,所以兴趣是一种甜蜜的牵引。

看李煜穷其一生,吾只有以意逆志,知人论世。进入那段尘封已久的历史,心,便随着一个内忧外患,国势日隳的南唐荡悠起来。读之悟之,兴趣追之。

他,自出胶庠,心疏利禄,被父兄之荫育,乐日月以优游。思追巢许之余生,远慕夷齐之高义,他眼中,国乃“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的繁昌。兴趣盎然地看这段历史,叹他心无朝政,但偏偏被推上政治舞台;叹他只想在名缰利锁之中做一个脱巾独步的逸士,却偏偏被国事所困,成为不了一代风流才子。

作为昔日一国之君的他,故国已土崩瓦解,一切辉煌、幸福都随之已经成为不可触摸的往事。旧事如梦,不堪回首,历史涛声,无限惆怅。兴趣盎然地看这位被囚之君,内心却常想:假如历史可以重新来过,那位精书法,善绘画,通音律的千古词帝,是否还能不问政事,专修词艺?

不曾识干戈,不曾意料到自己变成任人宰割的“臣虏”,他不忍目睹破碎的山河,不忍面对逝亡的百姓,于是独上西楼,剪不断心中的似水柔情。他被拒于汴京,日夕以泪洗面,泪泣琵琶间,抚奏一曲千古帝王的凄凉,于是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道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春花秋月的美好,囚徒生活的凄惨,故国山河依旧,可人事已非,江山虽美却不能归,抚今追昔,何得肝肠寸断涕泪双流?亡国之恨,故国之思,汪洋恣肆又绵尽无期。他一袭白衣立于窗前,问自己,人生终究是痛苦的,那么人生的慰藉何在?人生的归依何在?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火光扬,朱阁上,饮一壶镶琉璃的觞,而又杯尽人亡……

对历史感兴趣的我,感叹他悲凉一生中的千年遇难,感叹他彷徨的身影被淹没在历史的风尘中,感叹他悲哀地随着牵记而去。

读史,可以使人明智。以读史为乐,倾听历史的回声,心有所悟,趣味无穷。

看到这个题目,我不觉讶然一笑,童年那幕幕有趣的情景浮现在了眼前。

小时候,我是一个腼腆的孩子,不喜欢和小伙伴们追逐打闹,也不喜欢做那些无趣的游戏,我也没有其他的特长,唯一的兴趣就是读书,为此,还得到了一个不太好听的“雅号”:书虫。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家看《猫和老鼠》的电视,突然觉得想去厕所,于是顺手抄起了一本《海的女儿》的童话书,急匆匆地走进了厕所。蹲在厕所里,随手翻开《海的女儿》,小人鱼不惜忍受巨大痛苦换来人形的故事立刻把我吸引住了。进入到小人鱼的世界里,我看到了王子危在旦夕时小人鱼奋力相救的场景,我听到了小人鱼看见王子娶别人当新娘时内心的悲伤,我嗅到了巫婆劝小人鱼杀死王子,重回龙宫再享公主风光的恶毒喘息声……

我如痴如醉地看着,突然听到门外传来声声的吼叫声:“书虫,你又忘记时间了吧?你又在厕所看书了吧?都过去两个小时了还没出来,你怎么上个厕所比女人生个孩子还麻烦?”听着妈妈的声声催促,我只好满脸无奈地刹住,合上书本和小人鱼依依作别,尽管内心有千万个不愿意。

不管是茶余饭后,还是做客他家,只要给我一个小小的角落,手上有一本薄薄的书,我就能把日子过出味道来。至于晚上睡觉前,我如果不看一会儿书,是绝对不能入睡的。有一回,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用被子挡住自己小小的身子作掩护,打开手电筒,在被窝里饶有兴致地读起《格列佛游记》来,想象那些在绳子上跳来跳去的官员的丑态,看着格列佛用一泡尿浇灭了一场大火的情形,不觉沉迷其中。

读兴正浓时,爸爸却来了个“突击检查”,把我从被窝里拎了出来。于是夺书关灯,勒令睡觉。唉,父命难为,暂且先别吧。再见了,我的格列佛!再见了,我的小人国!等到父亲放心出门后,内心不自觉地又涌起了对“游记”的念想,于是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两回的。不经意间,脑中的瞌睡虫开始蠢蠢欲动,促使我打起哈欠来,即便是强打精神,也难以应付。就这样怀抱书本,歪靠床沿酣入眠,等到天明醒来时,看见书仍握在手,灯尚亮,不由自我嘲讽:真是书虫!

邓亚萍从小对乒乓球痴迷之极,刘翔从小对跨栏情有独钟,而我,从小独沉醉在书籍甜蜜的牵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