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票抵扣联遗失说明

时间:2021-11-10 13:57:55 200字

篇一:《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处理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

抵扣联处理规定

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发票联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篇二:《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发票遗失证明,遗失发票证明》

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报告

南通xxxxxxxxxx分局 :

于20xx年xx月xx日xxxxxxxx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给我公司(南通xxxxxxx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xx)开具的壹张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xxxxxxxxx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xxx) 发票代码:xxxxxxx

发票号码:xxxxxxx,发票总额:xxxxx元。

由于我司原因,不小心将发票第二联,抵扣联遗失,增值税发票尚未认证和尚未抵扣,望贵局提供已抄报税证明,便于我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特此证明!

南通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篇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怎么办》{关于,发票抵扣联遗失说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怎么办?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篇四:《遗失一般纳税人抵扣联和发票联》

最好是购货方出具遗失证明,盖上他们的公章,这样销货方在税务就可以用以下程序办理:

1. 把你的记账联复印,连同原件去主管税务局,填个表“丢失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这张单子一式三联,税务留一联,你留一联,还有一联给对方。

2. 另外你要把你的记账联复印两份给对方;或者在系统里重新把发票打印一次,把抵扣联和发票联,盖上发票专用章.

3. 对方会计就可用其中一份走账,另一份用来认证,对方企业的税务只要看到你方税务开出的“已报税证明单”,就可以允许他用复印件认证了。

篇五:《发票遗失报账说明》

发票遗失报账说明

我方实验室于2015年5月7日于**有限公司处购入******一套合计****元,因购货发票联意外丢失,故用****处留存的采购抵扣联(相机拍摄复印件,加盖公司章)作为冲帐凭证,复印件经实验室方和*****方确认,合法有效。

若之后发票原件再次出现,不再合法有效,保证不会再次使用报账。

篇六:《增值税专票抵扣联丢失处理》

增值税专票抵扣联丢失处理

1、扣税凭证丢失时由直接保管人承担相应责任。

2、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由专业部门经办人负责协调与销售方联系,取得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并及时传递给发票管理人员,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按照扣税凭证归档要求进行管理。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由专业部门经办人负责协调与销售方联系,取得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并及时传递给发票管理人员,发票管理人员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公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关于,发票抵扣联遗失说明}.

4、公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篇七:《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

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

很高兴为大家介绍有关会计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的有关内容,下面是有关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的相关介绍。

增值税发票遗失申明就是在增值税发票遗失之后的处理方法之一,毕竟发票关系到公司的税务处理等事项,发生发票遗失后一定要慎重处理,不可马虎大意,不然在税务机关查税的时候,麻烦就大了。发票遗失有很多种情况,不同的状况下处理的方法不一样。

1.发生丢失发票的,持IC卡到国税机关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手续。在登记表上需要写明专用发票的份数、发票号码、是否盖章等情况。

2.到所在地国税税务机关指定的报社办理发票遗失声明.

3.报纸刊出后需要携带应提交资料(报纸上报道的遗失声明)递交发票给管理窗口

4.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缴销等事项。

当然发生其他情况的话,依据增值税发票使用的新规定,购方企业如果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中任何其中一份,无须销方的单位到其主管税务去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购方只需要凭其中未丢一份至其主管的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即可抵扣,原件作记账凭证,复印件作扣税凭证备查。销货方将已开具的专发票记账联遗失的处理办法,未有明文规定,一般用该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直接记账即可。过期未认证的专用发票遗失,需要登报办理遗失证明后凭发票复印件记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汇总的有关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八:《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该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该如何处理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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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shuishou/

文章地址:/shuishou/nsfd/zh1506251395.shtml{关于,发票抵扣联遗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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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发票遗失报告书》

报告书{关于,发票抵扣联遗失说明}.

尊敬的国家税务局长安分局:

我司东莞市**电子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快递给客户不慎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1份,开票日期为2014年6月24日,代码: ******,号码:*******,价税合计金额:******, 合计税额:****,以后会注意保管,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此致

敬礼。

东莞市****有限公司

篇十:《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

篇1:

我公司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给____________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

发票代码:____________

发票号码: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

货物数量:____________

发票金额:____________

发票税额:____________

发票总额:____________

发票在邮寄途中丢失,此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特此证明!

______公司{关于,发票抵扣联遗失说明}.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2:

我方(销货方):_____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购货方__________公司开具一增值税发票,发票号为:____________,由于在此发票寄送过程中,此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被遗失,特些证明.{关于,发票抵扣联遗失说明}.

此发票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为:______________

后附:所购货物明细

特此证明

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3:

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__________,发票号码:__________,开票金额:_____元。由于我司保管失误,导致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