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的自述作文500字

时间:2021-11-03 00:51:46 500字

笔的自述作文500字(一)

《笔的自述》我们与人们息息相关,人们每天都离不开我们。我们,就是大名鼎鼎的笔家族!不过,说起我们笔,有很多种类呢!比如:铅笔、钢笔、毛笔、圆珠笔、签字笔、蜡笔、水彩笔……不过,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的是我们笔家族的传统三剑客——我和我的两个好朋友铅笔和毛笔。 铅笔小弟的来历可不小哦年,在英格兰的一个叫巴罗代尔的地方,人们发现了一种黑色的矿物--石墨。由于石墨能像铅一样在纸上留下痕迹,这痕迹比铅的痕迹要黑得多,因此,人们称石墨为“黑铅”。也许是因为使用方便,而且可以擦写,所以非常适合一、二年级小朋友使用。能够看着小朋友们一笔一画地写着漂亮的字,铅笔们十分快乐,十分荣幸。不过,聪明的小主人们还给小铅笔们找到了新工作,那就是——绘画!看着墙上一幅幅美丽的素描画,我们心中无比自豪!怎么样?我们的铅笔小弟很棒吧? 我,就叫钢笔。据说我的父亲是美国人,他叫华特曼,因为世人都称他为钢笔之父!根据资料记载,在1780年英国的戒指技师在伯明翰做成了最早的钢笔,当年的钢笔是沾墨书写,但以沾墨钢笔为基础,演化至今的可储墨钢笔。  因为使用我需要一定的技术,所以我被运到了四、五年级同学和一些商务人士的手上。我是很特别的,因为我只有吸足了“水”才可以慢慢地“吐”出字来,并且我的字迹可以长久保存。听说还有很多人拿我当作身份的象征,看来大家还是很喜欢我的! 毛笔,虽然不常被人使用,但是他的历史悠久,算笔家族的老爷爷了。在各类笔中,毛笔可算是中国独有的品类了。传统的毛笔不但是古人必备的文房用具,而且在表达中华书法、绘画的特殊韵味上具有与众不同的魅力。中国的书法和绘画,都是与毛笔的使用分不开的。毛笔作为书写工具,其历史非常久远,早在新石器时代的彩陶上就留有毛笔描绘的痕迹。由于毛笔是由动物纤维制成,难以长久保存,所以完整的古笔传世极少,除少数发掘品外,能见到的明清毛笔,也可算得上是稀世珍宝了。他也是需要水,不过,使用他要比钢笔更加复杂,使用者不能急躁,而是沉着冷静。 我相信,随着科技的发达,我们笔一定会展现更多的形态,更加频繁的被人们使用,为人类造福的! 指导老师:庞昌兴 

笔的自述作文500字(二)

《笔的自述》我们每个同学,人手必备一个笔袋,里面少则几只,多则二十几只笔。不同的笔,又有怎样不同的功能呢?让我们来听听笔的自述吧!我是高年级学生使用率较高的笔——钢笔。虽然我没有出奇的相貌,也没有像可擦笔那么新颖,但我是书写最流畅的笔。平时写作业,考试都得请我。我虽然好,但价格昂贵,再者说,若是小主人不小心将我的笔尖碰坏,我就只能变成一堆废铁了。虽说我是笔中老大,但是我却不受欢迎。我是常与钢笔合作的笔——魔笔。我的相貌和钢笔一样丑,我就有一个笔杆和笔帽。我的职责就是帮助钢笔把错的地方改正过来,再拿复写笔写上正确答案。因为我的吸附能力超强,有许多灰尘,脏物在我身上安家。还有,我有一种令人恶心的味道,可能有致癌的风险,所以我最不受家长们得欢迎。我是在所有笔中最漂亮,最美观的笔——可擦笔。可擦笔的笔帽最有趣,制造商就利用这一特点,制造出稀奇古怪的笔帽,来博得小主人们得眼球,但那只不过是个噱头罢了。因为这种笔容易分散小主人们得注意力,所以这种笔很遭老师的痛恨。所有的笔都只不过是用来写字。出了功能外,我认为没有什么漂亮,美丑之分。六年级:大眼睛东东

笔的自述作文500字(三)

笔的自述

苗条的身体,花花绿绿的衣服,配上一顶漂亮的帽子,加个圆圆的肚子,肚子里面装满“口水”,还有个会流“口水”的嘴巴,这就组成了一个“我”——笔。我本字是“聿”。古时毛笔笔杆都是以竹制成,故从竹,后来简化成了我的名字。《说文》中“笔,秦谓之笔。从聿从竹”。我不像绿树那样婆婆多姿,也没有鲜花那般的艳丽逼人,与那些精致名贵的器具相比,更显渺小。然而在这个世界上,缺少我是不行的。

我是人们主要的书写工具。人们利用我会流“口水”的嘴巴来记录人生,抒发喜怒哀乐。我家族成员很多,有钢笔、画笔、圆珠笔、水笔等等。当然,我还要介绍我族的族长——毛笔。随着电脑、打印机与网络的迅速普及,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我的地位。然而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性,是人们首选的书写工具,如亲笔签名,日常记录,小学生学字写作文,书法绘画艺术等方面。

我家族中最“牛”的要数钢笔,在某种程序上已成为体现持有人身份的一种象征。制作工艺越来越精湛的名牌钢笔,早已是人们追求的一种时尚,价格也不菲。钢笔也因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众多的收藏者,所以如何选择一枝好的钢笔,也成了一门学问。

除了钢笔,现在最“吃香”的要数圆珠笔了,已经得到广泛的推广与应用,成了日常生活、学习、办公等不可缺少的工具。外形也越来越时尚美观,有些除了一顶漂亮的帽子,还在笔端设计了一簇毛茸茸的尾巴或配上可爱的小公仔等装饰品,好用又好看。

最后再介绍我们那一位“名声”不太好的“花花公子”——画笔。他有十二个兄弟,分别代表不同的颜色,要让它们各画一笔,则是一条漂亮的彩虹,当然也成了人们不或缺的作画写生工具。

可是,“人有生老病死”,我也不例外,当我的“口水”流尽了,生命也因此而终结。不过,不用担心,我是不会绝的,人类可以造出千千万万个我,所以,我也会永远地陪伴着人们。 来自动感居答~

雨的自述

看不厌的夏来秋往,等不烦的秋随冬去,转眼间便又是杨柳飘香的季节。我携着风的呼唤降临人间,我伴着云的脚步来到尘世。甘露是我的礼物,幸福是我的心意。大地是我的爱人,我就是四月的雨。 我说:你等久了,我的爱人。 我轻抚着田圃和农场,轻抚着鱼塘和小溪,轻抚着那一个个活泼聪明的孩子。看啊,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快乐的光彩,他们的脸颊上泛起了幸福的红晕,他们的话语中映照出善良的心灵。孩子们,你们可知道,大地是你们的父亲,我就是你们的母亲!你们像那田圃里的幼苗一样茁壮,你们像那农场上的稻谷一样丰满,你们像那鱼塘里的鱼儿一样快活,你们像那小溪里的流水一样灵动。你们是世界上最完美的艺术,你们是宇宙间最美丽的灵魂。 你们还缺什么呢?你们得到的爱护不够多吗?不,大地是你的父亲,他会爱护你。你们得到的营养不够多吗?不,我是你的母亲,我会滋养你。你们缺的是勇气,是迎难而上的魄力,是百折不挠的意志,是坚忍不屈的勇气。你要勇敢地笑,勇敢地哭,勇敢地面对人生路上的坎坷与磨难,危险与挫折,你要成为生活的强者。记住我的话吧,我的孩子。 我的双臂又一次轻抚着你,我的孩子,我是你的母亲,我是四月的雨。

蚊子的自述

大家好!想知道俺是谁吗?俺天生一副明星像(俺爹妈说的,不信,你们去问他们)也对,你看,俺一出生,就名列前茅,成了众所周知的"十大害之一"每晚都会被那热情的人类追得我在他们的屋子里转来转去,真是"人怕出名,蚊怕壮"哪!可谁叫我这么有"人缘"呢?噢,对了,本蚊子的芳名叫"桑娜".

我全身上下都是法宝,当然,这只是对于我门蚊子来说.

LOOK!我这透明 、美丽的小翅膀,可别看它外表一副单薄 、软弱的样子,它的功能可大了,每秒能够振动二百五十到六百次,你们先别惊讶,因为这个数目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小菜一碟",而且,我们这对翅膀振动的频率也不是实数,如果要我们显示真正的本领,那不把我们累得吐血才怪呢!因此,这个数目只在我们随意振动之间.实际数目究竟是多少,我看还是由聪明的你慢慢的掰手指头,慢慢去计算吧!所以呀,这对翅膀就是我们的得意法宝之一,不错吧,我也是这么觉得滴!

我想聪明的你也知道我靠什么来维生的吧,没错,就是那些新鲜的 、可口的-- 血.无论动物血 、人血,还是什么血,我们都照吸不误.因此,我们蚊子家族又"荣获"一个"美称---"吸血鬼".知道我们是用什么来吸你们的血的吗?对了,就是我嘴中那根长长的 、尖尖的 、细细的东西,我不知道它在我们这里称为什么,但我知道它在人类眼里叫什么什么"微行针管"?!不错,形容得还蛮贴切的.

为了避免人类无止休的追捧,我们都是在晚上行动的.你可不要以为我们会有一双又大又圆又亮的眼睛哦,透个秘密给你吧,在黑暗中.我们什么都看不见,对,就是传说中的"睁眼瞎".那么,知道我是怎么知道你在那里,从而吸你的血的吗?我呀,是靠触须和三对角上的传感器,在你呼吸时,我就贴近你的身体飞,嗅到传出的二氧化碳,从而用我的那"微行针管"刺破皮肤,直达密密的毛血管网,在我享受血时,我会将唾液注入到你的体内,与血液混合, 唾液有抗凝你那新鲜的 、美味的血的作用,因此血液而流动不息然后我便会疯狂地享用你的血,直到我打起饱嗝,才会离开.其实说起来挺惭愧的,因为我吸完你的血后,你被我叮咬过的地方会产生痒得不得了的肿块,而且,而且我还把各种不知名的细菌留在你的体内,具体是什么细菌,我还得去检查以下身体才知,因为我拜访过许多"名地",有厕所啦,垃圾堆啦,臭水渠啦等等,反正能和我们喜欢的"脏"字拉上半点亲戚关系的,我都基本去过,所以啊我的体内蕴含有白分之一百的细菌,其中可以致命的有白分之九十,仔细想想.我都后怕,真对不起你们哪,你们为我们停工了丰富的血资源,可我们还恩将仇报,但没办法,谁叫我们的命运如此,注定要一吸血维生呢?注定要害人类呢?

怎么样?听了我的自述,是不是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了?!过奖了,雕虫小技,不足挂齿也

今早,我饿得实在是受不了了,谁叫我昨晚吃饱了撑着了,跟着一大帮亲戚朋友去跳迪斯科,结果,由于运动消耗过大,到现在,肚子里的食物已经消耗得无影无踪了,我只好冒险出去找目标了.我小心翼翼的向前飞如果哪个人发现我,一巴掌拍过来,我就会一命呜呼了,可也许我是饿得头昏脑涨了,在一个转弯处,我一不小心,撞进了一个迎面骑车的女孩的眼睛里,当我还没反应过来时,可能我弄疼了她的眼睛了,她在使劲地揉眼,我害怕极了,左避右闪的,最后没办法,我只好逢孔便钻,飞进了眼内更深处,于是,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了许多从未见过的东西,有角膜,瞳孔,晶状体等眼内结构,过了很久,那女孩不再揉眼了,于是,我便飞回原来的地方.在那里我看见了许多东西,忽然,她来到一个地方,这个

地方有很多人,高 、矮 、肥 、瘦什么样的人都有。初步估计,这里大概是他的学校.哈哈,这下我可有口福了,我庆幸着,并试图飞出外面世界享受一番,可怎么回事?我怎么也飞不出去,看来,得先等一等看情况了,我继续坐在他的眼睛里,随着她的眼睛转,突然我看见我的老邻居西蒙正停在一个窗缝的角落里。嘿,它掩蔽得真好,我跟它打招呼,可它却毫无察觉,我连续叫了她好几声,它都不理我,为什么?要知道,我们可是一对人人羡慕的好朋友纳!我纳闷了,这时,女孩经过一块玻璃镜,我不经意地向玻璃望去,想看看自己的美资,可哪有我的影子,我怎会不见了,我明明就是趴在他的眼里呀?!!难道我已经化成她眼里的一部分了?怎么会这样,呜呜~~我的遗书还没写还没与父母道别,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完呢!看来我真的是以适应名毁于一时之差呀!

唉,什么世道阿?老天真残忍,每天我都可以有血吸却无能为力,真是怀念过去那种悠闲自在的生活,有血喝的年头呀!!!不过,我还是挺欣慰的,因为我全身上下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