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汇报

时间:2021-11-02 11:22:33 200字

第一篇、关于全省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检察院工作汇报

关于全省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二○○九年十月关于全省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200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的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一、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紧贴大局找准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障。主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省检察机关把保增长作为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的意见》,市、县两级院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各级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本地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立案侦查发生在政府投资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57件65人。同时,将预防关口前移,在153个重大工程项目中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共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预防警示教育252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96件次;针对重大项目建设审批、立项、资金拨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向项目主管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77条,被采纳174条。二是着力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曾页九检察长深入南昌、上饶等地企业,就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进行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县两级检察院采取领导走访企业、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最需要的法律服务,征询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服务措施。萍乡市两级检察院成立了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赣州市院在市工商联设立了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站。工作中,坚持“以打护企”和“以防助企”,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共立案查办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以及收受贿赂、损害企业利益的国有企业人员193人;批准逮捕侵害企业利益、危害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133件217人;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9件。鹰潭市院依

法审查起诉了陈海波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为江西铜业集团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三是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合同诈骗、偷税骗税、非法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650人,着力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245件267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及时、准确、有力地惩治刑事犯罪,遏制了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年1—9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122人,提起公诉16604人,同比分别下降6.1%和5.6%。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9171人,提起公诉9951人。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128人,提起公诉26件164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8件95人。以九江胡宗英、樊雄伟,景德镇曹弘、戴义良,宜春王民勇等人为首的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结合、区别对待,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感化和挽救,依法不批准逮捕853人,不起诉650人。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遵循当事人自愿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方式结案479件,既依法保障了公民权益,又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继续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不捕不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高效、快捷、人性化地化解矛盾。三是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实行首办责任制和重大疑难涉检上访领导包案处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019件。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对涉检信访案件进行了“清仓见底”地排查,共排查涉检信访积案11件。对排查出的案件均明确了办理责任,切实加强督办和催办,目前已息诉7件,另4件正在全力推动案结事了。通过努力,今年全国、全省“两会”期间以及国庆期间,全

省没有发生涉检进京访和重大群体性涉检上访。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54件1059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00件889人、渎职侵权案件154件170人,立案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6%和18.1%。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66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8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8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72%。省检察院立案侦查了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李江华、许建斌、陈爱民以及新余市原副市长吴建华等人涉嫌受贿案。各市、分院也依法立案侦查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如九江市浔阳区原区委书记傅云生涉嫌受贿案、婺源县原县长杨峰涉嫌受贿案等。二是积极查办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43件328人。继续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72件76人。继续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252件334人。办案过程中,着力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将追缴的征地补偿款、种粮补贴等涉农资金全部发还给受损农民,共发还680余万元。三是加强了举报宣传工作。统一开展了以“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省、市两级检察院建成了12309举报电话系统,省检察院开通了网上举报系统,多渠道发动群众举报职务犯罪。四是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省检察院先后与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查办林业、国土系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共同研究提出了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推进系统预防工作的措施。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00件,被采纳82件;深入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46次,受教育人数1.17万余人。扎实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了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做到既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又善于监督、务求实效。一是全面履行各项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19件;对依法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433人、追加起诉548人。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9件,对刑事审判中违反诉讼程序的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1件

次;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9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法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62件次,对违法留所服刑、违规使用械具等各类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82件,督促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41人,发现并纠正超期羁押?30人。二是扎实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了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联合公安机关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对15108名在押人员进行了体表检查,对2006年以来看守所发生的35名在押人员死亡事故逐件进行清理,对看守所存在的“牢头狱霸”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规范看守所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围绕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对2008年办理的起诉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自查互查案件9426件,对84件刑事抗诉案件逐案检查;对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判处缓刑、免刑案件、无罪判决案件以及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明显判决不公的23件案件,拟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在专项工作中,注意发现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已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看守所监管人员3人、审判人员2人。三是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坚持把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在诉讼监督中注意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深挖细查,依法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52人。 宜丰县原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胡旭军为徇私情,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栽赃陷害他人,使他人无辜受到严厉刑事追究,同时还涉嫌贪污犯罪,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二、以提升监督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三大建设”根据全省检察机关的实际,省检察院党组把加强队伍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作为今年的三项重点工作来抓。一年来,全省各级检察院积极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具体落实,推动“三大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队伍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各级检察院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检察队伍。一是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化。省检察院在去年顺利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对试点工作结束以来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回顾总结,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跟

踪问效、建立机制,对尚未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督促落实,进一步巩固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省委王宪奎副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省检察院开展“回头看”的做法。市、县两级检察院从今年3月起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基础上,认真查找了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中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努力把学习实践的成果转化为谋划检察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破解难题的对策,达到了提高认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良好效果。二是专业化水平稳步提高。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省检察院举办任职晋职、专业技能培训班8期,参训人员934人。积极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开展岗位练兵,举办诉辩对抗赛,营造精研法律、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技能。三是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有效开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各级检察院深入查找影响执法办案效能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效能建设,促进了执法办案效率的提高和机关作风的转变。省检察院把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作为抓好效能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积极自查不必要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撤销18项,撤销率达90%。各级检察院自我加压,积极主动地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力保队伍不出问题。今年1—9月受理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比去年同期下降24.3%。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推动了基层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年初,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2009年全省基层院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基层院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为推动工作落实,上半年省检察院先后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和督促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7月底,又在井冈山专门召开了全省检察长座谈会暨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对2004年以来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检察院建设任务。此次会议受到了省委的高度重视,会前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等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先进代表,苏荣书记还作了重要讲话,极大地鼓舞和激励了全省检察机关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第二篇、对某某检察院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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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察工作的认识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有对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提起公诉,民事行政审判的抗诉等。检察工作对保障司法公正、依法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基层检察机关在党的反腐败工作中担当着重要的使命,是打击腐败,惩治犯罪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党和国家纪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检察机关纪检工作责任重大,要求严格。做好基层检察院纪检工作,保证检察官为民、务实、清廉、公正、高效执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通过不断创新纪检工作理念,拓展纪检工作思路,打造渝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把传统教育手段与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育手段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院的队伍精神面貌得到了有效提高。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职业知识素质、职业观念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三者兼备的人才。这次**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检察工作人员,是一次良好的机会,既能在工作中展示自己、锻炼自己,又能切实地做到为人民服务。如果我能有幸被选中,成为**县检察院的一员,我绝不会辜负领导的重望,脚踏实地,勤勉努力,服从上级的安排,听从领导的指挥,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和周围同事一道,为**县检察院的发展出力。

第三篇、检察院系统工作汇报模板【高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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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XX年检察院工作总结

检察院工作汇报

XX年检察院工作总结

XX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不断深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强化侦查审判监督、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作为检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锐意改革,科学管理,科技强检,素质兴院”作为整体工作思路,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院干警上下一心,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反贪污贿赂工作,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优化工作模式,提升侦查理念,努力寻求亮点、突出特色,深入开展查办大要案工作。全年受理初查案件13件,立案13件,其中贪污案件9件,挪用公款案件3件,贿赂案件1件;大要案6件,占立案数的46%;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1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4万余元。

——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以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为主要内容,把工作重点放在开辟案源上,加大了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依法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共受理各类案件6件,其中:涉嫌滥用职权案件2件,涉嫌玩忽职守案件3件,涉嫌徇私舞弊案件1件;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件3件,滥用职权案件1件;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4件,转出1件,初查终结不予立案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万

余元。

——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贯彻上级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本院决定逮捕的各类案件116件165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16件159人,不捕6人,立案监督4件,提前介入11件,追漏捕1件1人,防错6人,改性6件6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发检察建议4份,向公安机关发提供法庭证据通知书12份,办案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公诉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案件157件223人,其中提起公诉108件145人,不起诉11件11人,报送绥化市院13件27人,退回侦查机关补查26件40人,防错追漏10件,提前介入6件,发检察建议8份。

——监所检察工作,重点是提高刑罚执行监督能力,强化对缓刑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对在押人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4次,与在押人犯谈话96人次。自实行《关于防止发生超期羁押案件的管理办法》以来,无超期羁押案件发生。 ——民行检察工作,真正发挥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的监督作用,继续把查处“五类重点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寻找案源,加大办理民行抗诉案件力度。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13件,立案13件,其中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件,国有资产流失案件2件;向绥化市院提请抗诉案件7件,绥化市院支持抗诉3件,未支持2件,未审结2件,终止审查1件,撤回申诉1件。向法院建议改判2件,采用检察建议审结国有资产流失案件2件。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调查研究和整章建制入手,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个案预防上,认真落实上级对大要案实施“五个一”要求,做到了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顿、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积极

第五篇、检察院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

检察院工作汇报检察院工作汇报

凝心聚力,统一思想,全力推进各项检察业务的

发展

(XXX人民检察院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

作思路)

2011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构建和谐XX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稳定的环境

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灾后重建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始终把稳定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我县灾后重建中心工作,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增强服务效果为核心,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有力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X件X人,经审查批准逮捕X件X人。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X件X人,提起公诉经X件X人,退查1件1人,法院已判决X件X人。办案中严格执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

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无错捕、错诉和无罪判决案件,办案中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我院坚持区别对待,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慎重逮捕和起诉,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做到当宽则宽。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坚决追捕、追诉,做到当严则严。

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积极推进检察信访工作开展,不断完善联合接访和信访处理机制,积极开展举报宣传、下访巡访和检察长接待工作,坚持首办责任制,及时处理好涉诉涉检问题,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X年,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X件次,其中属本院管辖X件次,已处理X件次。检察院工作汇报

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与治理。我院始终把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突出位置。针对灾后重建中凸现的种种矛盾纠纷,我院上执好法办好案的同时,工作向化解矛盾延伸,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积极开展下访巡访活动、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信访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

基层。抽调干警深入乡镇、村组、厂矿企业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20余人次。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带领干警做好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的安保维稳工作60余人次。同时认真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始终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我县的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大力查办职务犯罪。加强对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重建资金真正用之于民;深化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X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X件,介入重大责任事故X件,初查X件X人,立案X件X人,起诉X件2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X件X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X万元,协查案件X件。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尽最大努力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加强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和预防工作规范

化建设,建立侦防信息交换平台。开展跟进预防、一般预防与个案预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职务犯罪的防控治理。

通过办案,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规律和特点,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努力做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收到了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全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措施,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使诉讼监督的成效服务于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既认真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侵犯人权现象,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又严格依法处理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严把立案监督和审查批捕关。同时坚持推进重特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加大侦查监督力度。今年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X件X人。

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由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公诉案件,提出意见,促进公正处理。对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实施了全面监督。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依法行使量刑建议X件X人,有力促进了公正审判。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抓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检察监督工作;加强对看守所“进、管、出”三

个环节的检察监督力度,全面完善超期羁押通报和预警制度;监督检查监外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检查监管执法和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借押在茂县看守所的在押人员的管理工作,继续保持“零超期”成果,无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民行监督职能作用。以群众政府强烈的案件为重点,加大办理民事积案执行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民行工作新举措,对申诉人进行申诉案件风险提示及息诉和解心理疏导工作。X年办理申诉案件X件,其中X件经调解当事人已息诉,另X件正在办理中。

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

我院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夯实检察事业后继发展力量。

积极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

第六篇、XX年检察院督办工作总结

检察院工作汇报

XX年检察院督办工作总结

XX年以来,我检察院共承办督办事项129项,其中由市检察院督办室批转的督办事项26项,由各级领导批示并列为检察院督办事项103件。截止到XX年12月10日,市检察院督办事项全部回告市检察院,检察院督办事项上报检察院领导102件,有1件正在办理中。

XX年列为检察院督办事项的为167件,今年与去年同比下降22.8%。今年的督办数量虽然减少,但疑难案件明显增多,呈现批示领导层次高、要求回告数激增、督办事项涉及面广的特点。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按批示部门分别管理、督促。

今年我们对督办事项分为市检察院督办、检察院督办和人大、政协、政法委督办三项。其中市检察院督办要求的时间紧、标准高,我们将其作为工作重点来完成,尤其是对那些时间要求紧、需答复问题涉及面广的督办事项,我们按上级部门要求上报时限,提前要求办案单位完成。同时对不能按时完成的督办事项,提前与市检察院督办请示,延长办理期限。对由于人抓不到、案件事实查不清不能办理完毕的督办案件,也对主办单位提出要求,做好下步工作计划。

二、按领导批示要求迅速抓好督促工作。

办理督办事项中,我们着重注意上级领导批示,需回告的一律上报报告,不需回告的也将办案单位上报的报告经检察院领导阅示后存档。部分督办事项中,领导在批示中明确提出要求,我们就逐级督促将领导的指示落实到位。检察院领导有口头指示的,我们原原本本将领导指示传达给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并逐一督促落实。

三、及时上报结果,详细了解督办事项的全过程。

在处理督办事项过程中,有些案件正在处理中,不能按照上级要求上报的时间结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做到有结果及时上报,没有结果的上报进展情况,无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市检察院及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上报。今年以来,无一起超期上报。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严格审核基层办案单位上报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并予以存档,做到报告写的清楚,来由有据可查。对久拖不结的督办案件,我们做到心中有数,全面了解案件及工作情况。

在报告中不留疑问,不躲避存在的问题。如在督办工作中发现办案过程确实存在问题,则立即向领导汇报,由领导马上部署新的工作措施并在报告中说明。 今年的督办工作中,由于我们的努力,圆满的完成了各项督办事项,未出现迟报、不报现象。在明年的督办工作中,我们在保留今年的好做法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就目前上访案件多,上访人一信多投的情况,统筹协调,努力减少基层单位多次上报材料的现状,达到快捷,有效的工作目的,做好督办工作。

第七篇、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工作汇报材料

检察院工作汇报

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工作汇报材料

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女同胞们:检察院工作汇报

大家好!

我是来自万源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的检察官。今天,我很荣幸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发言。

我院未检办案组自2012年开始着手筹建,并指定专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办理,于2014年正式成立。现在,办案组有工作人员3人,其中女性2人。这个很小的集体承担着很大的责任,我和另外一名同志都是孩子刚满周岁的新妈妈。为了投身繁重的未检工作,我们需要放下了自己怀中嗷嗷待哺的孩子,只为让更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能够有妈妈这个角色的参与。接下来,我将从四个方面就我们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一、规范运行程序,建章立制

未检办案组成立之初,院党组就将“依法规范,开拓创新”作为未检工作的基本思路。为此,办案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从案件程序、实体应对等多角度出发,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机制。

我院未检办案组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从案件受理到办理终结,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的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所办理批捕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无一例错案或瑕疵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少捕、慎诉,捕诉监防矫一体化的办案要求,把帮扶教育、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放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首位。检察院工作汇报

2016年,我院未检办案组在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考虑到该案犯罪嫌疑人系在校学生,其主观不深,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和良好的帮教条件。于是办案组工作人员多方走访,与其家庭、学校取得联系和配合,在办案过程中主动担任起了“妈妈”这一角色,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温暖和帮助,从而积极主动地配合办案。办案组也依法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后来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察期间考入了理想中的大学。

二、参与社会管理,释法说理

虽然我们人手非常少,工作任务重,但是在办案之余,我院未检办案组积极送法下乡村、进校园,关心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多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向未成年人群体举行检察开放日、禁毒宣传等,并且在规范网吧管理的问题上,多次向公安机关、文广新局发出检察建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同时,更多、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弱势群体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监护人失职或监护人无法及时参与诉讼的情况,我们还专门签发了适合成年人到场制度会签文件,聘请了二十余名适合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拓展延伸职能,双向保护

我院未检办案组不仅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还利用女性工作人员的特有的母爱与坚韧及自身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所长,办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仅2016年,我们就办理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5件。其中有一名被告人拒不认罪,办案组工作人员一方面悉心安抚照料被害人,另一方面多次亲赴案发现场,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交换意见,明确侦查方向和补充侦查方案,最终成功起诉,让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四、宣传力度增强,资源共享

我院未检办案组认真剖析案件特点,先后撰写了多篇调研、信息材料,部分材料被四川省检察院、达州市检察院转发、采用。同时,积极整合资源,多方了解辖区内与未成年人相关的信息。在2016年,办案组干警得知某乡一名幼女被其奶奶长期虐待的事情后,主动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妇联组织、当地政府及社区一起调查真相,分析原因,制定帮扶方案,加强事件处置,做好心理疏导,妥善处理此事,得到了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及省妇联的充分肯定。

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一直以来,我院未检办案组在思想上廉洁自律,工作中兢兢业业,学习中勤勤恳恳,始终坚信:只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才能确保案件的合格质量,提升办案组的整体水平;只有用理论知识武装专业技能,用工作实践巩固知识构架,才能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只有用纤细而坚韧的肩膀,才能撑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屏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不忘初心,负重前行,将本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继续向前推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谢谢大家!

第八篇、区检察院民行工作总结

检察院工作汇报

区检察院民行工作总结 -总结

[] 年初以来,民行科在院党组的直接和上级院的正确指导下,高检院提出的“二十字”方针,以积极、踏实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工作目标完成 民行科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4件,其中市院交办2件,立案审查4件,提请抗诉3件;初查审判人员枉法裁判案件1件;发检察建议书2件;出席再审法庭3次,法院再审改判1件,改变原审判决2件。市院转发1篇。今年且卷宗装订规范,报表准确,及时上报。 二、工作中的做法及 1、主动开辟案源,奠定民行抗诉工作基础。年初以来,由于群众对民行工作不够了解和,使民行案件线索严重匮乏,制约了民行工作的发展。为了解决民行案件案源枯竭的困难,我们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开辟案源。一是加强法律宣传,做到办一案宣传一片。6月7日,是中心河乡的集市,我们利用群众赶集的机会,在中心河乡的集贸发放法律宣传单300多份,当场接待群众咨询3人。6月19日和20日,我们又在**镇和宏伟镇进行了法律宣传,发放民行法律宣传单3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5人次。同时,我们又利用办案之机,向案件涉及到的当事人、证人以及他们的亲属进行法律宣传。一年来,我们共散发法律宣传单800多份,接待咨询群众15余人次,接待电话咨询7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效果。二是通过加强联系、沟通开辟案源。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加强与律师事务所、法制办、政府信访办等进行联系,并与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联系点,形成律师送案的局面。今年9月末,律师事务所为我们送来2起申诉案件,扩大了案源,解决了案源匮乏问题,为明年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2、加大工作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在办理抗诉案件过程中,我们严格把握抗诉条件,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重数量更重质量。一是严审细查、准确认定,提高案件质量。认真审查申诉人的申诉状和原审卷宗的答辩状、庭审笔录、判决书,了解申诉人不服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原因。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通过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使案件认定准确,提高了提抗支持率、再审改判率。二是严格逐级审批把关制度,《》()。从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到检察长,对每一起抗诉案件都严格把关,认真听取案件,从文字表述和法理阐述上对抗诉理由进行仔细推敲、修改,有效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三是不断提高提请抗诉书的制作质量。根据省、市院的工作要求,我们将质量第一的意识也体现在了提请抗诉书和检察建议上,转变了过去“言多必失”、“提请抗诉书宜粗不宜细”等观念,切实在提请抗诉书说理性工作上狠下工夫,我们XX年制作的高艳诉朱俊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再审检察建议,在今年全省民行检察系统抗诉书和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3、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在充分履行民行检察工作职责,对法院确有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同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针对不同的申诉人的不同的案情,采取相应的息诉办法,有效地化解了各种诉讼主体之间的矛盾。如今年4月份,我们通过区信访办接待了一位对法院判决不服的申诉人,在接待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法院判决在认定事实上、适用法律上及审理程序上并没有错误,当事人不服的原因只是对法律条款的误解,我们采取以案说法,结合法律条款耐心地为当事人做了解答,并申诉人认真分析了案件涉及的法律和法院判决、裁定的理由,同时向其宣传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的受案范围及工作性质,通过我们的息诉工作,当事人表示不再上访,服从法院的判决。 4、认真初查,积极做好查办审判人员枉法裁判工作。我们将初查审判人员枉法裁判案件做为重点工作来抓,要积极查挖掘民行案源的同时,不断查查找审判人员枉法裁判案件的案源,来加强民行监督的力度。我们将申诉的民行案件做为重点,进行认真审查,从中获取审判人员枉法裁判案件线索,如我们在审查刘淑琴申诉一案时,发现该案的审判人员可能存在枉法行为,经检察长同意,我们对该案进行了初查,为了让证人如实作证,我们多次到证人家中做证人的工作,同时多次到**交警大队、市交警支队家属楼、**煤炭局等单位被申诉人进行取证,经过大量取证工作,查清该案只是在程序上存在违法行为,被调查人不涉嫌犯罪,经领

导同意,该不立案侦查。 5、不断完善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强对抗诉案件的监督。4月下旬,我们针对《关于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法院提出了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建议,得到了法院的理解和支持。经与法院协商,将“审委会优先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列席审委会的检察人员何时发言以及检察人员何时退席”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使《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该制度于今年4月份在最高检编辑、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事行政检察指导与研究》(总第4辑)一书中转载,在全国检察系统进行推广。11月份,我们的这一做法又被省院和市院以简报的形进行转发。 〔区检察院民行工作总结〕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西塞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