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时间:2021-11-02 00:52:17 800字

【第一篇】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题总结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最新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真题及方法指导

成功有时候就只差一步!

(最新上海***培训最新内部资料价值800元)

历年考生面试成功经验总结,让你在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面试中胜人一筹!

目录

一、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介绍 ................................. 3

二、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的主要内容介绍 ..................... 6

三、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面试考生要适当准备三项内容 ........................... 10

四、依据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以往经验进行模拟面试 ............................... 11

五、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真题技巧剖析 ....................... 13

六、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真题情景分析 ....................... 15

七、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形象准备 ........................... 18

八、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评委的点评 ........................... 22

历年考生面试成功经验总结,让你在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面试中胜人一筹!

一、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介绍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组合、考场安排、考官组成均现场抽签随机产生,确保公平、公正。面试主要对报考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考生的认知能力、分析能力、应对能力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确定入选名单。综合成绩由高考投档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者折算。

近几年的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方式呈现不同的特点,特别是深入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之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主要有群体面试和单独面试两种方式。群体面试就是由多名考生共同参与的面试;单独面试就是考生一个人单独的面对主考官的面试。

在单独面试中,最常用的就是“多对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的面试方式,即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多位考官老师共同面试一个考生,面试过程中,考官提出问题,学生作答,然后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给出相应的面试分数。在大多数情况下,考官也会给考生提问的机会。考官提的问题一般都有很强的综合性,交叉考核考生的多方面的能力。近几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基本以单独面试为主。

群体面试就是若干个考生一起接受主考官的面试,群体面试一般有对话式、讨论式、情景式和辩论式几种方式。近几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基本以单独面试为主,群体面试不常见。所以准备报考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的考生,要着重准备单独面试。

(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面试

个人陈述答辩面试时按10-20人分成大组,每次进入1名考生,接受5名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相关专业老师组成的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面试官的集体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一般也要先进行自我介绍,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考官会问一些最基

【第二篇】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实习周记范文【精选】

实 习 周 记

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岗位实习

个人原创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实习周记

有效防止雷同!简单修改即可使用!

姓 名:王XX

学 号:20170820008

专 业: XXXX 指导老师:

实习时间:20XX-XX-XX—20XX-XX-XX

2017年XX月XX日

目录

实习周记(一)··········································3 实习周记(二)··········································4 实习周记(三)··········································5 实习周记(四)··········································6 实习周记(五)··········································7 实习周记(六)··········································8 实习周记(七)··········································9 实习周记(八)··········································10 实习周记(九)··········································11 实习周记(十)··········································12 实习周记(十一)········································13 实习周记(十二)········································14 实习总结(心得体会)···································15

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实习周记(一)

今天是周六,挑一个晴朗的早晨记下我第一周来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实习心得。实习,虽然不是正式的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员工,但却是我工作生涯的一个起点,也是以后从事相关工作岗位一个不可或缺的阶段。

刚进入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实习岗位的第一天,一切都很陌生,也很新鲜。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不认识但是都面带微笑很友善。同事兼师傅沈老师带我参观了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各个部门,讲解了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发展概况,还给我介绍其他同事给我认识。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在这一周里,我尽量让自己更快地去适应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环境,更快地融入这个大集体中,因为只有和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的同事都处理好关系,才能有利于自己在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开展相关工作。

本周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实习心得: 急于求成是入职新人最普遍的现象,虽说是不遭人妒是庸才,可在职场中我们只是个后辈,对于前辈是要虚心求教的。再一个就是沟通,遇事不要只是憋在心里,同一个事情不同的心态将是截然不同的结果,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温情不经意间传递。

喜科电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实习周记(二)

【第三篇】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章程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明确学院的法律地位,规范学院办学行为,保障学院、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院全面、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简称:恒星学院) 英文译名:Qingdao Hengxing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QHIST)。

第三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第四条 学院由青岛恒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集团)自愿投资举办。学院的法人代表由学院董事长担任。学院为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具有法人资格。学院属于社会公益事业非营利性教育机构,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办学宗旨: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让老百姓的孩子都能上大学,给用人单位培养最实用的人才,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和人力支撑。

第六条 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立足青岛、服务山东、辐射全国,把学院建设成为规模适度、质量较高、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的以工科为主的应用型民办本科学校,为山东省、青岛市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理论功底扎实,

实践能力突出,具有就业创业能力,具备继续学习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七条 学院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业务主管部门是山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院校训:文明、博学、实践、创新。

第二章 学院功能与教育形式

第九条 学院办学规模确定为8500人。

第十条 学院以全日制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教育和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十一条 学院专业设置以工学为主要学科,兼顾艺术、管理、文学等学科,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设置学科和专业。

第十二条 学院加强国际科技文化交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 学院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工作任务。学院院长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学质量;不断完善校企合作机制,推行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多方联动,实现校企对接,协同育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教学经费投入,保障教学业务、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教学差旅、体育维持等基本教学经费;大力提倡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和基础课程;把教学质量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大力提倡编写、引进和使用先进教材;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教学水平;加强实践育人环节,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教学质量自我评估,建立健全监测和保障体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院坚持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采取“董事会领导、院长负责、党委核心、教授治学、民主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学院的决策机构。学院董事会由恒星集团推举的代表、院长、行业代表、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7人组成,设董事长1名,由恒星集团推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董事名单须报审批机关备案。学院董事会每届任期4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因辞职、死亡或因故解聘,董事缺额由董事会集体决定增补人选。补选的董事,其任期补足原任者的任期为止。

第十七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院长;

(二)修改学院章程和制定学院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批准由院长提出的学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院的分立、合并、终止等重大变更事项;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 学院董事会议事通过董事会会议形式进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

可书面授权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应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二条 召开董事会议,应有董事会全体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必须全体董事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 当在职董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董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学院董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全体董事会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院长;

(二)修改学院章程;

(三)制定学院发展规划;

(四)审核学院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院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二十六条 学院设院长一人,任期四年。学院院长由董事会聘任,报审批机关核准。经董事会批准,报审批机关同意后可以连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由学院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七条 院长的任职条件:

(一)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10年以上的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70岁;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院长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组建行政领导班子;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院董事会的决定;

(二)提出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三)拟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财务预算和学院规章制度,报董事会批准;

(四)聘任和解聘学院工作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实施奖惩;

(五)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管理和保护学院资产,保值并力争增值,维护学院合法权益;

(七)负责学院日常管理工作;

(八)学院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院长办公会是院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办公会,在充分听取与会者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上述规定的有关事项。参加院长办公会人员为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院办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请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常委、中层领导干部列席。

第二十九条 依法建立健全政府对学院的督导制度,自觉接受山东省教育厅督导专员(省委高校工委党建联络员)的监督。

【第四篇】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2014届高校毕业生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就业质量年度分析报告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分析报告

学校概况

1.基本情况

学校的前身是2000年筹办、2001年由青岛恒星集团投资创办的青岛恒星科技专修学院。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院校,更名为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学校占地1008亩,建筑面积35.1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20.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85万册,电子图书30万种,各种期刊656种;学校总资产达5.78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071.67万元,生均8248元。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14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101处。

现有教职工715人,其中专任教师484人,兼职教师95人,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8508人,其中本科381人;设动画、印刷、物流、信息、建筑、汽车、经济、商务、旅游、育才、教育、航空、健康13个二级学院,5个本科专业(印刷工程、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38个专科专业,其中省级特色专业3个,青岛市重点建设专业1个,涵盖工学、管理、艺术、文学四个学科门类。

办学15年来,共培养了5万余名毕业生,近三年就业率均在99%以上,在省内同类高校名列前茅。学校先后获“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文明校园”、“山东省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2.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

随着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战略的深度实施,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已经进入从规模扩张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向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的新阶段,未来几年高等教育适龄人口迅速减少,高校间生源竞争将日益加剧,社会对毕业生能力和素质越来越高,提高质量成为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核心任务,决定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升本之后,在原“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2014至2020年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指导思想、定位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学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办学。以服务山东省及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继续推进教育教学创新,逐步实现由专科教育为主向本科教育为主的提升。

(2)办学定位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学校立足青岛,面向山东,辐射全国,走与公办院校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之路,把学校建设成规模适度、质量较高、特色鲜明、可持续传承的以工科为主的应用型民办本科院校。

(3)办学目标

升本之后,学校将保持高职专科规模,坚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重点发展本科,利用5-8年时间,逐步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教育和多种形式继续教育的办学格局。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分析报告

关于本报告

为全面系统反映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反映。我校自2014年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作为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促进了我校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的良好互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报告的编制工作,组织我校就业指导中心、院系就业负责人等有关力量,全面收集加工整理我校毕业生的就业信息资源,力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毕业生就业状况。由于毕业生就业方式的多样性和毕业生离校后流动性增强,给就业跟踪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报告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敬请谅解。

数据来源

本报告所用数据,主要来源于“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和“山东省就业情况调查问卷系统”。报告引用的数据范围包括,全省147所高校近五年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数据、全省近五年用人单位发布的毕业生需求信息、201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跟踪就业记录、790份2014届本校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问卷、916份2014届本校毕业生满意度调查问卷。

指标解释

1.毕业生就业方式

协议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各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俗称“网签”)或通过纸介质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该协议书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和就业管理机构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就业管理工作中,把毕业生以签就业协议方式实现就业的行为称为协议就业。

劳动合同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书,在就业管理工作中,把以签订劳动合同方式实现就业的行为称为劳动合同就业。山东省从2008年开始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就业统计范围。2014年的劳动合同就业统计包括离校后以其他方式就业的人数。

自主创业就业:是指高校毕业生主要依靠自己的资本、资源、信息、技术、经验以及其他因素自己创办实业,解决就业问题。依据山东省的现行规定,只有在就业主管部门登记的创业人员,且必须是办理了完整的自主创业手续(在工商局正式注册公司)后,才纳入统计范围。

非派遣省外签约就业:指毕业生与省外接收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但是由于户口档案不能随迁等原因,在毕业派遣时户口、档案只能派回4

【第五篇】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关于加强招生管理和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青恒科字〔2016〕28号)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青恒科字〔2016〕28号 签发人:陈昌金

关于加强招生管理和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

各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招生管理工作,做到阳光、诚信招生,有效避免和制止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违反招生政策等违规招生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招生管理工作和规范招生行为要求通知如下: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一、认真学习上级招生相关政策文件,牢固树立规范招生意

识。

凡是参与学校招生工作的人员均需认真充分学习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发的若干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具体见附件,学习结束要写出《规范招生承诺书》,明确规范招生责任。各岗位招生工作人员均要求在熟悉政策、精通业务下开展招生工作。

二、要严格执行学校招生规定,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各中心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定,要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切实承担和落实招生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具体要求如下:

1.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布学校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以外的虚假信息;

2.不准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3.不准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4.不准承诺新生入学后可以跨大类改调专业,如将艺术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

5.不准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三、实行招生工作问责制,从严落实问题责任追究。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各中心负责人是中心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中心所负

责地区的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地区有违规情形的,要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进行处理,要求各中心加强对各地区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具体处理规定如下:

1.凡弄虚作假,发布虚假信息或做虚假承诺,以及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环节擅自更改录取专业信息的,一律予以停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2.凡涉及违规收取考生及家长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的,要求退还全额费用并予以开除处理;

3.凡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欺骗考生入学的,一律开除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规范招生承诺书》

2016年7月21日

─────────────────────────────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2016年7月21日印发

规范招生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学习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发„2016‟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6号)等相关教育、招生法规以及学校《关于加强招生管理和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现承诺如下:

本人将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厅及学校相关招生要求,本着为考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阳光、诚信地开展招生工作。

承诺人:

2016年 月 日

【第六篇】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依法办学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依法办学专项检查

自查报告

目 录

一、办学定位与治理结构 ...................................... 1

1.1 办学定位 .................................................... 1

1.2 决策机构与制度建设 .......................................... 2

1.3 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 .......................................... 3

1.4 党团建设与民主监督 .......................................... 3

二、办学条件 ............................................... 4

2.1 办学基本条件 ................................................ 4

2.2 实习实训场所 ............................................... 4

2.3 和谐校园建设与安全稳定 ..................................... 4

三、教师队伍建设及师生权益保障 ............................... 5

3.1教师队伍建设 ................................................ 5

3.2 教职工权益 .................................................. 7

3.3 学生管理及权益保障 .......................................... 7

四、招生工作管理 ........................................... 9

4.1 招生宣传与管理 .............................................. 9

4.2 学籍管理与证书发放 .......................................... 9

五、资产与财务管理 ......................................... 10

六、自查结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 11

附件:

1.学校基本情况表

2.学校土地房产情况表

3.办学条件情况表 4.教职工基本情况表

5.学生基本情况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依法办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迎检领导小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领会专项检查工作的意义和内涵,细化落实各项工作方案,重点针对《通知》内容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定位与治理结构

1.1 办学定位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由青岛恒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陈昌金投资举办,属于社会公益事业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学院学科设置以工科为主,涵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四个学科门类。下设汽车学院、信息学院、印刷学院、机电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现有印刷工程、网络工程、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12个本科专业以及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印刷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等43个普通高职专科专业。

建校16年,学院为山东省、青岛市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技术技能型人才5万余人。学院立足青岛、服务山东、辐射全国,正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

1.2 决策机构与制度建设

董事会是学院的决策机构,由恒星集团代表、学院院长、行业代表、教职工代表等7人组成。其中5人具有五年以上高等教育管理经验。学院坚持“董事会领导、院长负责、党委核心、教授治学、民主监督”的内部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董事会章程》《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章程》的规定议事和管理。

现任院长具有多年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任职条件符合民办高校校长聘任法定要求。经学院董事会决议聘任,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组织学院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

学院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健全,主要管理人员业务熟悉,基本稳定,对工作尽职尽责,服务意识强,管理与服务效果好,师生员工满意度高。

学院建有完备的制度体系,制定了《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管理规程》,由纲要、程序、细则、记录四个层次组成,涵盖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后勤管理及招生就业

管理等全方面的制度建设,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1.3 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

2014年5月,学院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后,重新修订了《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董事会章程》《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章程》,并报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批通过,报山东省教育厅备案。学院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定的项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1.4 党团建设与民主监督

学院党团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完善,工作中按照党团联建、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以“感恩教育”、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结合学院的实际,推进工作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党团建设人员配备及经费安排基本能够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学院党委定期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涉及学校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时,党委参与董事会的研究决策。

学院建有工会,各项制度基本完善,工会组织和教育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的权益。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参与学院管理和监督,落实教职工的有关提案和决议,为学院的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

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能够自觉接受省委高校工委党建工作联络员和省教育厅督导专员的督导、督学、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