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时间:2020-06-02 00:00:00 200字

第一篇、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于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已开始执行。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早已于1988年提出并随后出现多部关于女职工相关保护法的条例,算一下至今已有28年了,但从本次调查中会发现有许多女性职工甚至都不知道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这项法律规定,就更不用说法律里的内容了,结果也就导致不知道有这项法律可以保护她们,法律带来的益处也就享受不到,如果自身在工作中的权益受到侵害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下面就20份问卷调查,其中有本单位女性管理人员的6份,本单位女性职工7份,街道卫生院女性职工7份,就此调查反映的情况下面我来做简单的说明。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15%的女职工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也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基本保证。 从调查的问卷来看,女职工所在单位一般均有工会组织和女职工组织。但女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只有3人。或许单位规模小,人口流动也小,所以职工人员与单位之间签合同比重减少。

(二)对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情况

孕期保护是女职工特殊保护最重要的环节。为了母婴健康,大部分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及时调整适宜的工作,不安排其加班或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能够定期进行产前检查。被调查女职工产前检查计人劳动时间者占50%。单位能执行90天产假的规定。

(三)女职工健康检查和妇科检查的情况

从问卷中反映单位不能够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其中只有5%的职工能在1—2年检查一次,而其余职工 没有享受到免费妇科体检的权益。

(四)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

从调查的个人问卷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很好,单位均遵守不安排女职工从事四级劳动、井下作业、有毒有害工作,以及一切不适合妇女经期承担的高空、低温、冷水和三级强劳工作,未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的几项。

二、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缺乏 调查显示,在女职工卫生设施的保障上,单位没有提供相关设施。当然这也主要与单位人员的规模有关。因为根据1993年《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

(二)在一些企业女职工“四期”保护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在孕期保护上,本次调查只设立了“您在孕期有没有遭受过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选择因产前检查,不算作劳动时间扣工资的占了45 %。而且关于 “您有没有因为怀孕、生产和哺乳,遭受过薪酬、晋升和福利及培训方面的歧视”这一题有70%的职工选择了有。

2、调查中有一题“您知道下例哪些假期是您可以享受的”,知道有产假的占100%,而知道有晚育假、配偶的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流产假的分别占60%、10%、15%和35%。可见女职工们对这项法律知道的太少了。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要求和运用范围已落后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

主要表现在:经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标准及相关报销标准和当前工资制度不相适应,各单位难以准确执行。例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基本工资伸缩性很大,在单位自主确定工资的情况下,要给予新的、具体的说明。

三、建议

针对上述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较多,主要集中在《女职工劳动保

护规定》和《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中。从这次调查情况看,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的情况比较普遍。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直接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主要集中在第3—11条中,而调查显示,其中违反第4—10条的情况都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这说明我们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为此,建议各相关部门应建立一项定期联合检查、监督的制度。定期检查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落实情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使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要采取措施,让广大女职工参与到法律的监督执行中去,充分利用现有法律维护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尽快出台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为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不受侵犯,解决女职工孕、产、哺乳期内遇到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生育保险制度。对女职工的生育价值实行社会补偿将原来的生育“企业保险”变为“社会保险”。这样既体现新形势下政府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又有利于女职工生育价值得到社会的承认,同时对促进和保护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本次调查显示,职工对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了解程度不高,在女职工中知道《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占20%,《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占5%。从中可以看出,即使对最为普及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了解也不到被调查者的半数。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单位领导的教育,不断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化。同时,加强对女职工的宣传教育,使其学法、懂法,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建议采取举办讲座、咨询服务、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谱及法律知识。

第二篇、白沟新城工会关于全总女工部领导到白沟新城调研的汇报材料17.25

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创新机制 务实求新

努力提高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新水平

白沟新城工会

(2012年7月25日)

白沟新城位于“京津冀都市圈”的核心区域,与高碑店市、定兴县、雄县、容城县接壤。白沟新城辖一镇(白沟镇)、一区(白洋淀温泉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18.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5平方公里,是中国北方最大的箱包生产和销售基地。白沟新城现有的10个大型专业市场、商城及工业园区规模企业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已形成了拥有覆盖“村街、企业、商城、市场、个体工商散户”多个层面的工会组织网络。

白沟新城自2010年9月组建以来,在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总的正确指导下,党工委、管委会的一班人带领全区干部职工开拓创新、拼搏进取,特别是在工会组织建设上倾心打造、精心安排。白沟新城工会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文件精神,从白沟新城发展大局出发,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为契机,创新机制,务实求新,服务职工,奉献社会,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一)营造氛围,宣传到位。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主要内容,服务大局、服务主体、服务基层,深入到各商城、市场、企业贯彻《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上半年,向企业发放10多种2000份“明白纸”;联合劳动分局、卫生防疫站等相关部门共组织了2期共1500人次的企业厂长,女职工代表、市场管理人员,企业工会主席等参加的相关知识培训;充分利用白沟电视台、有线广播、白沟时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安全生产常识。

通过宣传,辖区内企业经营者认识到经营必须守法,守法才能经营,不重视员工的利益,企业就不会获得长久的发展;广大职工通过学法,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认识到主动加入工会组织会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权益的重要性。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白沟新城工会立足现状,从组织建设入手,从确实发挥作用着眼,先后多次组织召开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包村干部、市场管理者、企业经营者、村街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会组织建设会议和工会组织如何在村街、企业中发挥作用的恳谈会,指导镇区和村街内市场、企业、个体加工户等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主体的单位建立工会组织。根据我区箱包企业点多面广、大小不一、企业自身条件、负责人

的认识程度不同等实际情况,采取培育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方法。一方面有重点的采取在我区箱包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建立独立的企业工会组织。在我区女职工比较集中的商贸聚集区、专业市场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多次召开商户代表、门店代表职工代表座谈会,制订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奖惩办法等规定,帮助建立工会组织,提高了工会入会率和女职工入会率。目前,十几个大型的专业市场都建立了工会联合会,这些专业市场囊括了我区大部分女职工,会员人数占总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另一方面实施“工会入村工程”,建立村街工会联合会。按照“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实施“工会入村工程”,对个体工商散户的雇工全部纳入村级工会联合会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监督、劳动争议调解、妇女委员会等组织。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注重发挥村级组织的核心作用,又注重工会组织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激励促成相互融合,相互带动的共建机制。村街的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大都采取联合办公、交叉任职、统一协调的工作模式。同时鼓励村企业或个体工商散户中的优秀党员职工进入工会班子,逐步形成相互融合的共建机制。目前,我区33个村街全部按照白沟新城工会的要求建立了工会联合会,我们又对各村工会联合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务分解和责任片划分,完善了承上启下的工作机构。

二、创新体制,完善制度,建立完善工会服务社会的长效机制

根据白沟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经营者多是私营个体企业等特点,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劳动权益对社会稳定发展举足轻重,根据白沟的这些特点,要做到“维权”和“发展”相统一,必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依法维权,依法行事。

(一)发挥三方协调机制,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推进三方协商会议,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工会、劳动监察大队和箱包协会三方会议、会商的作用,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纳入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推动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并共同专门研究在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企业的发展方向、劳动用工、劳动执法和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等多方面的问题,联合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的安定。

二是积极指导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凡是企业用工,必须做到“三证一签”,即:身份证、健康证、暂住证,签订劳动合同。凡违反规定的,一律停业整顿。截至目前,我区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84家。其中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47份,覆盖企业539家、职工6792人;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1份,覆盖企业8家、职工97人;单独开展工资集体

协商的企业36家,覆盖职工1517人。工资集体合同备案率达100%,职工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内容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建立了包村、包片、包户的捆绑责任制。

根据上级工会的统筹安排,白沟新城党工委确定了“坚持一岗双责”,由工会牵头,安监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卫生防疫站参与进行混合编组,建立了包户、包村、包片的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捆绑责任制。在用胶企业责任制中,每个工作人员分包1—6家用胶户,每月至少下企业一次,除了为箱包加工户提供相关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外,还监督刷胶户的用胶品种、工人轮岗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箱包加工户是否存在“二合一”或“三合一”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同时由工会、安监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等日常监管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

根据工会自身职责,我们把构建“小三级”工会服务体系的工作予以细化,分解到村街、市场、企业的每个工会干部头上,使人人有压力,在加强协调配合的基础上,采取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分片负责的方法,推进了工会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继续推行在规模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保护监察员制度。

我们坚持在规模企业中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保护监 察员,由调解员和监察员定期汇报本企业的劳动安全情况和劳

第三篇、关于女职工劳动权益实现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白水县总工会

关于女职工劳动权益实现的调研报告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全面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做好新时期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县总工会调研组分别对商务局工会下属3家、杜康酒厂、兴华果蔬女职工人数相对较多的6家企业进行调研,就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发挥以及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了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对基层工会女职工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对当前女职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目标,对县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389 个,其中女职工组织382个,女职工会员数21884人,女职工工作人员510人,女职工委员会186 个,女职工委员196个,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单位332家。

近年来,全县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为依据,加强源头参与,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完善。加强调查研究,反映女职工

的呼声。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制度建设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使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被调查的6家企业都能够正常运转,效益较好,能正常发放工资,严格遵守女职工“四期”保护有关规定,无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企业工会组织也比较健全,都成立了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组织制度也比较健全,大都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同时将女职工专项合同作为条款写入集体合同。能基本落实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其中杜康酒厂还为职工办理了互助保险。能够基本保证女职工享有三个月产假待遇,无怀孕期间开除女职工现象,天信仪表公司在女工产假期间工资全部发放,另外给予哺乳期女职工每天2小时哺乳假。工会女职工活动正常。“三八”节期间,各单位工会女职委都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庆祝。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非公企业在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率比较高,但均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仅作为集体合同的条款列入其中。部分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容不规范,缺少涉及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保护内容。

2、女职工“四期”保护得不到有效落实,生育保险覆盖面低。企业劳动设施简陋,部分非公企业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

使,重生产、轻保护,劳动条件恶劣,缺乏职业病安全保护措施。

3、逢生产旺季加班加点现象严重,报酬低且劳动强度大,并以计件工资作为规避加班加点工资的手段。招工和用工中存在性别和年龄歧视,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时有发生。

三、形成问题的原因

1、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工会女职工工作,特别是对工会法、工会知识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规不了解、不执行,认为只要照章交税、文明经商、不违背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就行了,为追求高额利润,肆意降低女职工劳动保护成本投入,使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2、女职工文化素质较低,缺乏法律维权意识。非公企业外来务工女性大多来自农村,她们只想趁年轻多挣些钱,就业中即使遇到不公正对待甚至身心受到伤害时,多数也是忍气吞声。许多女职工对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无法判断自身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不敢向企业提出合法正当的要求。

3、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发挥作用不够,女职委主任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的新手,且经常流动更换,自身又处于受雇地位,不敢大胆开展工作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缺乏有力的法律制约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现象。

四、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法律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氛围。要继续把《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为工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形成尊重和关心女职工,自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自觉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识。加大对女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增强她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特别应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执法监督力度。

(二)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女职工为经济建设作贡献的积极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积极参与维权机制的建设,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加大宏观维护力度,积极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工作和执法检查活动;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工会 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集体合同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等过程中,着力解决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突出问题;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形式,进一步维护女职工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积极参与女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参与查处严重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侵权行为,努力做好女职工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

(三)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实现女职工合

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的新突破。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对劳动用工和劳动保护的执法监察力度。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并要求新建工会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组建工会女职工组织或设立女工委员。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工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从机制上解决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四)关心困难女职工生活,努力为广大女职工办实事。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深入基层了解女职工的困难,关心她们的疾苦,倾听她们的呼声,反映她们的意愿和要求。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加强对困难和特困女职工的帮扶活动,努力为她们排忧解难。

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突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工会工作全局,体现工会女职工工作特色,通过加大源头参与、整体维护的工作力度,促进女职工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协调与稳定,开创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新局面。

二O一四年八月五日

第四篇、xxxx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xxxx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xxx工会高度重视,联合街道妇联采取多种形式,在辖区广泛开展一系列学习、宣传和贯彻《特别规定》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学习领会,周密部署。工会联合会召开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和《特别规定》内容,统一思想认识,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颁布实施《特别规定》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特别规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贯彻方案,使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发动社区、辖区单位选择在女职工较为集中的学校、机关单位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不断扩大《特别规定》在社会上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大力营造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提高了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为贯彻实施《特别规定》奠定坚实基础。

三、建立机制,持续深入。建立学习宣传贯彻《特别规定》长效机制。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特别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结合工会各项工作抓紧抓好,街道工会就涉及女职工权益保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尽快启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研究。二是将贯彻工作与

维权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着力推进“两个覆盖”,着力推动解决女职工劳动保护中的困难和问题。将女职工特殊保护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合同,促进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各项规定,促进实现女职工体面劳动。目前,xxxx正积极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目前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到 家。及时总结学习宣传贯彻《特别规定》的好经验,推广用人单位履行责任义务的好做法,以点带面,推进《特别规定》的全面实施。

第五篇、医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寿光市文家街道卫生院

学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工会工作安排,我院工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对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作出具体安排,下面将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我国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标志着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得到深化和加强,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女职工的关怀和爱护,对新形势下保障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院紧紧抓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首先将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作为女职工工作重点纳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采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实行广覆盖。通过横幅、简报、标语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运用座谈会、知识答题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其次借助社会力量,扩大影响。我院妇产科、公共卫生科开展政策解答、免费妇检、健康咨询、检查等活动,提高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透明度,增进了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二是上下联动,营造氛围。为了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我院根据卫生局有关工作安排,对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宣传单,组织女工干部深入到周围市场、社区进行宣讲并赠送学习资料。举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学习宣传培训班,通过上下联动,营造氛围,形成学习宣传高潮。

三是注重实效,立足维权。此项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和活动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推动解决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将学习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与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相结合,同时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检查,查出漏洞,及时整改。在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同时,与当前的各项医疗卫生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服务职工,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提高我院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宣传,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深入人心。

寿光市文家街道卫生院工会委员会

2012年10月8日

第六篇、园七连女职工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园七连工会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活动工作总结

园七连工会根据团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连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女职工学习、宣传活动,将规定贯彻落实好,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营造了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学习的气氛

连工会对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高度重视,接到文件后,积极组织全连基层工会女工委组织女职工认真学习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的全文内容。

二、针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以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公开栏处张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利用自办广播、板报进行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推动全连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营造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良好环境。

三、积极开展咨询日活动

利用下班时间在单位自办广播和黑板报为广大群众宣读《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出与女职工“关爱行动”相结合的板报,把《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与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结合,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女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

四、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与困家庭调查、女职工维权三结合

一是与困家庭相结合,根据连工会建立贫困女职工档案,了解她

们所需所盼,并帮助她们切实解决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

二是结合女职工组织积极响应,认真学习和计划,借助网络、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增添了浓厚的学习氛围,还使我连基层工会女职工提高了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的认识,增强了信心,更加了解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园七连妇代会 2012年7月20日

呈递:二十九团妇联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园七连工会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活动工作总结

园七连妇代会 2012年7月20日

第七篇、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解析

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简要介绍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中国政府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而制定的法规。世界各国也都有类似的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具体条款因国情和体质差异又各有不同。以产假为例,世界各国对产假的规定长短不一,丹麦、瑞典、挪威、斯洛文尼亚等国家的产假均有52周或更多,而埃塞俄比亚产假仅有45天。

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规定发布

2012年5月7日,新华社受权全文发布经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内容简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

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规定》同时对违反该《规定》的后果确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

背景

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门法规,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之后中国又陆续颁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体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施行24年来,其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是劳动关系领域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中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的形成和公有制企业的改革,使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使劳动关系市场化、契约化。

二、是女职工劳动保护需求发生变化。中国女职工队伍不断壮大,占职工总数的42.7%。其中,女农民工已占女职工总数的

37%,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对象、利益诉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要求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更明确、更具体,标准更科学。

三、是在贯彻执行中存在许多问题。由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制定时间久远,其适用范围、保护标准、生育待遇、禁忌劳动范围的相关内容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的需求,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部分条款与国家相继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无法接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四、是社会各界要求修改呼声强烈。自1998年以来,人大、政协每年都收到希望国家尽快修改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议案和提案,且议案和提案数逐年增加。许多专家、学者、职工群众、社会团体、妇联和工会组织也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进行呼吁,形成了较强的态势。

对此,在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国务院法制办的积极努力下,在多部委的共同参与,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积极配合下,修订工作于2006年列入议程,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特别规定》得以出台。

意义

全总女工部负责同志表示,《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体现了党和国家关心爱护女职工的一贯政策。1925年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的经济斗争决议案就对女工的劳动保护做出明确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又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妇女的政策和法令,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体系。《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与时俱进,体现了坚持民生为重、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二、是体现了对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的高度重视。女职工在肩负着参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重任的同时,还承担着人类繁衍下一代的社会责任。加强对女职工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对于保护女职工及其下一代的健康、保证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的提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是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女职工是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保护女职工的平等就业、职业安全和生命健康,对于进一步激发女职工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是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贯彻落实《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第八篇、2013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带答案

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答案:

1-5ADCBA 6-10BCBBA 11-15BDDCB 16-20DACCC 21-25CCBBB 26-30BCACD 31-35ACABD 36-40BCBBC 41-45CACAB 46-50BAACD 51-55ABBBB 56-60BACAA 61-65BCCBC 66-70ACBAC 71-75ACDBB 76-80CCAAA 81-85ACCAC

86ABCD 87ABC 88BC 89ABC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90BC 91AB 92ABC 93ABCD 94ACD 95ABC 96AB 97AB 98ABC 99ABC 100AB

一、单选题(共85题)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A、4月28日 B、5月1日

C、5月28日 D、4月30日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1997年7月1日 B、1988年7月1日

C、1988年7月21日 D、1991年7月1日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 )条(不含附录)。

A、12 B、16 C、21 D、28

5、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 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 )的和谐与稳定。

A、劳动关系 B、劳资关系 C、企业关系

6、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 )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状况 B、生理特点 C、疾病与不适 D、性别弱势

7、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 )条件。

A、工作 B、休息休假 C、劳动安全卫生 D、收入

8、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 )告知女职工。

A、口头 B、书面 C、正式

9、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 )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

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10、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 )。

A、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B、解除劳动合同 C、解除聘用合同

11、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A、女职工要求 B、医疗机构的证明 C、工会证明 D、女职工身体状况

12、对怀孕( )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7个月

1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 )。

A、病假 B、事假 C、年休假 D、劳动时间

14、女职工生育享受(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A、56 B、90 C、98 D、120

15、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天。

A、10 B、15 C、20 D、25

16、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产假。

A、25 B、30 C、40 D、42

17、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 )支付。

A、用人单位 B、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C、职工个人 D、医疗保险基金

18、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A、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清单 B、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

C、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D、用人单位的生育报销规定

19、对哺乳未满( )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A、6个月 B、9个月 C、1周岁 D、18个月

20、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哺乳时间。

A、半小时 B、45分钟 C、1小时 D、1.5小时

21、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 )哺乳时间。

A、半小时 B、45分钟 C、1小时 D、1.5小时

22、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 )。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1年

23、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 )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工作量。

A、1 B、1至2 C、2 D、2至3

24、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 )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A、女职工活动室、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

B、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C、女职工更衣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25、有哺乳婴儿( )名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哺乳室。

A、3 B、5 C、8 D、10

26、( )年,全国人大将“性骚扰”正式写入法律。

A、2007 B、2005 C、2010 D、2003

27、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 )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A、防止和制裁 B、制止和制裁

C、预防和制止 D、预防和制裁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28、( )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A、工会、妇女组织 B、卫生行政部门 C、妇女组织 D、 工会

29、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 )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A、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30、用人单位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相关禁忌劳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A、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31、用人单位在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 ),切实保护女职工的职业健康与生殖健康。

A、职业卫生监测 B、安全生产监测 C、不安全因素监测

32、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 ),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检举、举报、申诉 B、检举、举报、起诉

C、投诉、举报、申诉 D、举报、检举、投诉

3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B、法定代表人 C、主管人员 D、负责人

34、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宗旨是保护女职工免受职业病危害,尤其是保护女性( )时期的健康,保证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A、孕产 B、生理特殊 C、工作 D、劳动

35、女职工禁忌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A、重 B、第二级 C、第三级 D、第四级

36、女职工禁忌从事每小时负重(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

A、3 B、6 C、8 D、10

37、女职工禁忌从事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公斤的作业。

A、15 B、20 C、25 D、30

38、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级冷水作业。

A、一、二、三 B、二、三、四 C、三、四 、五

39、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级低温作业。

A、一、二、三 B、二、三、四 C、三、四 、五

40、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A、一、二 B、二、三 C、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