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一种鸟的作文

时间:2021-10-29 19:41:16 初一作文

篇一:《描写 鸟 作文》

童年的麻雀

麻雀越来越少见了.

在我们生存的环境里,麻雀是唯一不分四季,长期接近人类,最亲近我们的鸟类.它们喜群居生活,曾遍布乡野和城市.它们的声音和足迹伴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与我们相栖相依,生生不息.

麻雀主要以农作物和杂草的籽种为食,也捕食小昆虫.我们土语叫它们"老家贼". 从前的麻雀真多,多到人们把它们当成了"四害".的确,麻雀危害庄稼,夏秋季节,稻田中飘拽的稻草人风景,是农民为了吓唬麻雀而立.可麻雀对人类毕竟弊少利多,是我们生态圈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随着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药和杀虫剂的使用,以及人的滥捕滥杀,已造成麻雀生存空间持续性地缩小,麻雀慢慢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记忆中,童年夏日清晨的懒觉总是被麻雀的争吵声打断.每天,晨曦微白,勤奋的麻雀们就已起床,在茂密高大的杨树上呼朋引伴,活动腰翅.伸展歌喉,开始愉快的一天.唧唧喳喳的欢叫声响彻宁静的山镇,家家户户屋顶的炊烟也随之弥散开来,麻雀呼唤我们开始新的日子.于是,一整天,到处都是麻雀好动的身影和随意的歌声. 黄昏时节,麻雀们又会聚集在房屋周围,吵闹不停.似乎在一起召开总结会议,对一天的生活进行交流,之后双双归巢,暮色便渐渐浓了,这时出奇的静谧.

麻雀伴随了我们乡村小孩的童年.那时,每个孩子随身必备的一个玩具是弹弓.我也穿着带兜儿的绿上衣,一面的兜儿里装着弹弓,另一面的兜儿里装着用作子弹的小石子,整天穿梭于杨树下,不时地对着树枝.电线.屋脊以及木堆上停留的麻雀瞄准和射击.因为水平问题,整个童年,仅有一次击中过麻雀,那只倒霉的麻雀被击中后从树枝上跌落,但也只是趔趄了一下,便飞入夕阳深处不见了.就为这一小小的成绩,我向同伴们讲了许多回,每回都流露出遗憾的心情.

麻雀是我们当地的土著居民,它们总是和我们一起执著守护着这片传统的乡土.其它候鸟在深秋时就扔下这里的家,飞去温暖的南方避寒.只有麻雀,坚持着老家的严寒.冬季,白雪皑皑,银装素裹,麻雀们失去了许多觅食和游戏的场所,便成群结队到乡路上.到村落场院中活动.成群飞翔,捡拾可食的东西.我们就常常看到它们与鸡狗争食的情景了.我也曾经在雪地上扫开一块雪,支上萝筛,放上粮食作为诱耳,准备抓几只作为宠物.也扣住过几只,只是在从萝筛中往外抓时都顺缝跑掉了. 今天,我真为童年时的捕鸟水平感到欣慰.因为,我为此没有伤害过麻雀.

乡村清新的空气.乡村自然的田野风光和纯朴的村落依旧.然而,乡村的麻雀却踪影难寻了,乡村因缺少麻雀的吵声变得寂寞了,失去了一种天籁之音.

我们拥有了许多从前没有的东西,可我们又在失去很多曾经拥有的美好,这是我们的无奈

麻雀还能回归家园吗我怀念它们.

小麻雀的一生

林传修{介绍一种鸟的作文}.

人物:小麻雀,小麻雀的朋友,皇宫里的国王和士兵在小学中谈话的老师们,在草原上嬉戏的小朋友,在街道上打架的小混混,兽医中心的医师陈善良:小麻雀的父母〈配角〉

可怜的小麻雀一出生父母就被抓去当宠物饲养,小麻雀靠自己把自己养大,小麻雀长大后遇到跟自己一样无父无母的小麻雀,于是小麻雀就跟他们做朋友了,他们说

好要一起去救小麻雀的父母亲.

他们来到了一个皇宫,看见国王对他说:〈快救我的父母〉国王听不懂麻雀说什么,国王以为他饿了便吩咐士兵去拿点东西给麻雀吃,小麻雀心想:现在肚子也饿了,等吃饱再上路也不迟啊!

小麻雀吃的有点忘我,不过小麻雀自我提醒自己还背负了重大的责任.几天后,小麻雀就跟国王和士兵道别了.

之后,麻雀们又到了一所小学,老师们看见就拿石头丢他们,丢的他们哇哇大叫,他们只好飞走.第二次,麻雀们以为老师他们会心软,所以又再飞到那所学校,这次老师们不但不心软,反而用的武器是棍子,小麻雀们看到这种情况下的屁滚尿流,立刻飞走,从此以后就不敢接近那座学小了.

小麻雀们又飞到一个非常辽阔的大草原,麻雀们看到一群小孩子在草皮上嬉戏,小孩子看到了之后就飞下来了,以为小麻雀太无聊儿一直跟他一直玩,玩到小麻雀累昏才走,麻雀昏倒后一群钢打完群架的小混混看见了小麻雀,慢慢走过去把小麻雀捧在手里,混混们把小麻雀送到兽医院,寿医院的名医陈善良医师,他说只要让小麻雀正确的休息休息几天,病应该就会痊愈了.

小麻雀痊愈后,陈医师就把小麻雀送到宠物店,谁知道在因缘巧合之下,竟然遇到自己的父母,宠物店老板看他们一副亲热的样子,舍不得将他们关在笼子里,所以就放了他们,从此以后他们就过著幸福快乐的样子.

老师评语:把刻板印象给拿掉,看起来很凶恶的人,其实也有一个善良的心,很有~创意.{介绍一种鸟的作文}.{介绍一种鸟的作文}.

麻雀一家的命运

在村外小河边的大树上住着两只快乐的麻雀.平时只要坐在小河边的绿草地上就可以一边享受扑鼻的花香,一边听麻雀夫妇清脆的歌声,有时还可以看到它们欢快的舞姿.

后来,麻雀妈妈生下了两个蛋,那是还没有出壳的雀宝宝.于是白天雀爸爸就开始独自一人出去找吃的,并带回足够的食物给雀妈妈.晚上,它们会幸福的依偎在一起,等待雀宝宝的出壳,雀妈妈也回给它们讲述这美好的大自然:像清澈的小河,绿油油的草地,茂密的森林和善良的人们„

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宝宝们再也经不起这美好大自然的诱惑,从蛋壳里探出了小脑袋,

从此,它们每天期盼着自己能够快快长大,并亲身去感受自然的美好!渐渐的它们可以独自飞翔.这天麻雀夫妇又出去找吃的了;小麻雀兄弟也趁此机会悄悄溜了出去,它们看到的不是妈妈讲述的清澈的小河,而是黑色的河水,还时不时发出一种难闻的气味,河边也没有绿油油的草地而是一片泥沙;它们带着疑问又飞向附近去寻找那片茂密的森林,可它们看见的却是伐木工人拿着电锯忙碌的身影."哥!快看,我们的家"一棵大树倒了,它们的家没了,它们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些会是妈妈讲述的清澈的小河,绿油油的草地,茂密的森林和善良的人们„

感谢麻雀

曾经无数次问过自己,该如何看待生命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一次的答案竟然会如此的相同.有许多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的理由.但从我灵魂深处,更为许多可爱生命的早逝而感叹,而惋惜.也许在这云云众生之中,我的感叹是如此的微不足道,我的惋惜也显得苍白无力,从我内心深处却始终无法改变我对生命的真实理解.有的也是一些生活的点滴小事和感悟.

--题记

经历了一些事之后,我不禁对记忆里本已淡忘的那只雏雀的经历进行再思考.七月里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我在客厅里看新买的《散文》,倦怠之时,起身到阳台上让疲惫的眼睛得以休息.眼前有什么东西晃动了一下,仔细一瞧,原来是只麻雀,那喙还是黄黄的.

咦,它怎么进来的我们家的阳台是用铝合金封闭起来的,没有一丝缝隙.那纱窗亦完好无损,我很觉奇怪.难道是妈妈早晨晾衣物时不留神,它悄悄的来窥探我家的温馨它双眼很是警觉的瞧着我这个"庞然大物",翅膀微张,摆出随时飞起的架式.我轻轻的走过去,想更近的看,它却不领情,"扑楞"飞起,没料撞上玻璃,徒劳无益的被迫落了下来.

窗外,时有群鸟欢快的鸣叫着飞过.可怜的小麻雀,我想伸手拉开玻璃门窗,让它能返回原本属于它的世界.它却误解了我的意思,以为我要抓它,立刻振翅奋力飞起,绕过我身后,径直到客厅.客厅里的窗户亦是关的,它依然如故的不"认识"玻璃,"扑楞,扑楞"晕头转向的朝着光亮猛冲,期盼能冲破樊笼,重新获得新生与自由,自然是再一次碰壁,羽毛都飘零了几根.它不知道,用力越大,受的伤越重.

小麻雀,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好奇,四处乱闯,结果误入"歧途",再也找不到归路了.那透明的近似虚无的玻璃,犹如世间看不见的尘网,幼稚的你,怎么能够认清方向,不上当受骗呢

我跟到客厅,它又慌里慌张的往厨房里去,自然它再一次的被那透明的玻璃所迷惑欺骗.我站在过道上想该有一个完全之策,让它出去,免得一次次的自伤.我的行动还未付诸实施,它却看见我的犹豫,又一次的起飞,速度是无比的快,风驰电掣般的.从我的身后再次疾飞向阳台,我还没很好的瞧见它的影子,便听见"当"的一声,结结实实的狠撞在玻璃上,掉了下来,耷拉着翅膀,有气无力的落蹲在地上,张大嘴喘息着.

唉,小麻雀,那玻璃其实如世故的人一样,表面上对你张开欢迎的双手,鼓励你好好的奋斗,而实际是笑里藏刀,装出一副善人的面孔,让你相信它的纯洁与坦荡.使你毫无防备的自投陷阱,有时受了重伤还不知道是回什么事呢,它虚伪的本质是难以言状的阴险与可恶啊„

它再也飞不动了,听凭我捧在手心.那小小的黑黑的眼睛,散乱的羽毛,已是没精打采了.触目伤怀,顾影自怜,我内心充满了怜悯与歉意.真的对不起,小心翼翼的举在眼前,更添了几分同情与呵护.过多的挫折让年轻的它受到沉重的打击,它已一蹶不振了.

我拉开房门,满怀希望的把它放在走廊外的旧桌上,让它好好的休息,养精蓄锐能回到它原来的生活.名家的大作,令我沉浸其中连忘返.不知不觉,临近中午,突然间想起那只惹我关切的小麻雀,忙不迭的去看它.桌上是空无一物,只留下它便溺的痕迹,不知什么时候就飞走了.我不知是兴奋还是感慨,这年轻的小家伙,终在一番歇息调整后,重返蓝天,回到属于它自己的天地,那委实是一个让我希望看到的美满结局.

珍珠鸟

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我把它们养在一个竹条编的笼子里。笼子里有一团干草,那是小鸟又舒适又温暖的巢。

有人说,这是一种害怕人的鸟。

我把笼子挂在窗前。那儿有一盆茂盛的法国吊兰。我让吊兰的长满绿叶的藤蔓覆

盖在鸟笼上,珍珠鸟就像躲进幽深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射进窗来,把吊兰的一串串小叶照得如同碧玉。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愈发繁茂的藤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叫声。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加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睛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正是它们的雏儿! 这个小家伙能轻易地由笼子里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得来回摇动,跟着又跳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在笼子里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就是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 渐渐地,它胆子大了,有时落在我的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低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的响声。 我不动声色地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摸一摸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暗下来,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吓跑它。过了一会儿,扭头看看,这小家伙竟扒在我的肩头上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皮盖住眼睛,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还咂咂嘴,难道在做梦?{介绍一种鸟的作文}.

我笔尖一动,写下一时的感受: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介绍一种鸟的作文}.

百灵鸟

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蓝天白云之下,绿草如茵,茫茫无际。苍穹之下,常常此起彼伏地演奏着连音乐家都难以谱成的美妙乐曲,那就是百灵鸟儿们高唱的情歌。百灵鸟从平地飞起时,往往边飞边鸣,由于飞得很高,人们往往只闻其声,不见其踪。

百灵鸟是草原的代表性鸟类,属于小型鸣禽。它们的头上常有漂亮的具羽冠,嘴较细小而呈圆锥状,有些种类长而稍弯曲。鼻孔上常有悬羽掩盖。翅膀稍尖长,尾较翅为短,跗跖后缘较钝,具有盾状鳞,后爪一般长而直。我国常见的种类有

沙百灵、云雀、角百灵、小沙百灵、斑百灵、歌百灵和蒙古百灵等。沙百灵与云雀能从地面拔地而起,直冲云霄,在空中保持着上、下、前、后力的平衡,悬翔于一点鸣唱。角百灵常常悄悄地在地上奔跑,或站在高处窥视周围的动静,行动较为诡秘。凤头百灵因头顶有一簇直立成单角状的黑色长羽构成的羽冠而得名,它生性大方,喜欢在道路上觅食,旁若无人。雌鸟在孵卵时也不像其他鸟类那样容易惊飞。

百灵鸟和草原一起经过几百万年的共同演化,获得了适于开阔草原生存的各种特征。它们一般在三月末开始配偶成对,在地面上鸣叫,并选择巢区。雌雄鸟双双飞舞,常常凌空直上,直插云霄,在几十米以上的天空悬飞停留。歌声中止,骤然垂直下落,待接近地面时再向上飞起,又重新唱起歌来。

百灵鸟的巢筑在地面草丛中、由草叶和细蒿秆等构成,巢呈杯状。每窝产卵大多为2-5枚。它们的卵很好看,底色棕白,上面散缀淡褐色的斑点,接近钝端有一个暗褐色的圆圈。大约经过15天孵化,雏鸟破壳而出。刚出壳的雏鸟赤身裸体,只在一些部位长有绒羽,7天后才睁开双眼,审视它们美丽的家园。

草原上的各种草籽、嫩叶、浆果以及昆虫为杂食性地面取食的百灵鸟提供了取之不尽的食物。百灵鸟繁殖的季节,正是昆虫大量繁衍的时候,以高能量的昆虫饲喂雏鸟,雏鸟就能快速成长,有些种类的亲鸟便可以进行第二次繁殖。

干旱的草原能成为百灵鸟的家,可见百灵鸟适应干旱的能力很强。它们或快速飞行到远处取水,或以一定的生理生化特性减少对水的需求。冬季,百灵鸟大多集群生活,几十只甚至上百只为一群,作为一个整体,发挥众多感官的功能,增加在恶劣环境下集体防御的能力。{介绍一种鸟的作文}.

百灵鸟既是“歌手”,又是“舞蹈家”。它的歌不光是单个的音节,而是把许多音节,串连成章。它在歌唱时,又常常张开翅膀,跳起各种舞姿,仿佛蝴蝶在翩翩飞舞。百灵鸟不但以其美妙的歌喉,优美的舞姿,令人叹服的飞翔技巧美化了环境,也给人类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更以其自身的存在维持着生态系统的平衡。遗憾的是百灵鸟嘹亮悦耳的歌声也给自己带来了恶运。由于在北方,它是人们饲养的一种名贵的笼养鸟。一些唯利是图的人在百灵鸟的繁殖季节,潜入美丽的草原,不论雌雄,大量捕获幼鸟,运往外地销售。那些可怜的小鸟们还没来得及享受大草原清新的空气和晶莹的晨露,就被关入牢笼,很多死于非命。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种鸟》

我最喜欢的一种鸟

我最欢的一种鸟也是世界上最凶猛的一种鸟——安第斯兀鹰。

记得在二年级下学期的品德课上,语文老师曾向我们介绍过这种鸟。从此我就迷恋上了它。

生活在南美洲安第斯山脉的悬崖绝壁之间的安第斯兀鹰,又称美洲神鹰,康多兀鹫,体长可达1.2米,两翅展开达3米,是世界上最大的飞禽。它有一个坚强而钩曲的“铁嘴”和尖锐的利爪,专吃活的动物,不仅吃鹿、羊、兔等中小型动物,甚至还捕食美洲狮等大型兽类,因此又有“吃狮之鸟”和“百鸟之王”的称呼。安第斯人把它当作“安第斯文明之魂”而加以尊敬,象征威严,但西班牙殖民者登陆后大肆捕杀导致濒临

灭绝,据估计,秘鲁境内的种群数量在400到4000只之间,寿命很长。是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和厄瓜多尔等国的国鸟,也是国旗和国徽上的主要象征之一。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种鸟,它的霸气无人能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