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文:我也有过痴

时间:2021-10-27 19:13:59 节日作文

篇一:《痴出一种智慧作文》

对贾宝玉感兴趣者,大抵都喜欢他的痴。

你看,凉风阵阵,春雨潇潇,他站在雨中淋的透湿,却时刻担心着一个戏子的身体状况;你看,他的手被滚热的汤水烫得通红,而他却探过头去,问一个丫鬟的手烫得怎样。其实,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年龄已经不小,按照古代人的标准,他本应该埋首于经济学问,然后蟾宫折桂,袭爵封侯。但是他总是永恒地保持着天真与痴情。

我喜欢贾宝玉的痴,因为在我看来,任何一个真实的生命都必须不停地去轮换理智与痴情,缺少了这种轮换,生命就很容易风干与脆折。就是在一些古代圣哲的身上,也总是时常呈现出一种狂放与达观,苏东坡“老夫聊发少年狂”,你看他托着苍鹰,牵着猎狗,痴情地享受着生命的乐趣,细说起来,这一年他才三十九岁,既不老,也不再年轻,他一边希冀着老年的沉着与理智,一边又期盼着少年的狂放与痴情,在苏东坡的身上,生命的两个端点自然的连接了起来,完成了一个饱满的圆。

痴,是一种生命的情态,是一种理性严峻后的放松,是对呆板生活的一种有趣的调侃。记得去年年底应邀到武汉大学讲课,有听众提问,一个普遍的问题经常在耳边响起:邓老师,为什么物质的丰盈反而给我们带来了更大的精神苦闷?听到这个问题,我总是凄然一笑。是呀!如果人类所有的物质追求给人类带来的仅是苦闷,那么人类所有的物质追求的意义又在哪里呢?如果人类的每一步前行都是人类自我伤害的一次加深,那么人类还有前进的必要吗?

对此类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因为现代人太过聪明了!时常听说,越是聪明的人就越是苦闷的人。因为他们太聪明了,所以他们也想得太周全了,而想得越周全,就越是会在生命的惆怅中徘徊与倘佯。这就像创世纪中的亚当与夏娃,还无暇来回味智慧之果的甘甜,马上又要来承受生活的疲惫与艰辛。

智慧可以让我们更多的去思考生命的价值:爱情与事业、金钱与健康、理想与现实。又总是希望在不同的价值中进行取舍,实际上,任何一组价值又是相互对立的,任何一个取舍实际上等于没有取舍。面对着现在这么多的选择机会,聪明的现代人总是劳心劳力,心力交瘁。

生命之苦还可以摆脱吗?曹雪芹告诉我们: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这两句话,是一位伟大作家对人生颠沛的深刻洞识,亦是他对生活法则的真诚教授。什么是痴?痴不是傻,也不是狂,作者定义为似傻如狂。在我理解,痴就是在智慧中保存一分糊涂,在糊涂中坚守一分智慧,就想宋朝的吕端一样,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潇洒地走完人生历程。

当然,贾宝玉也不是无原则的糊涂。无原则的糊涂顶多也只是生命自保的一种法则。鲁迅这样来评价贾宝玉的痴:“爱博而心芳。”我想,这也正是痴性人生给我们的最大的留恋之处吧!我们知道,太聪明的人,身边的真正意义上朋友一定不会太多,因为人越是聪明,就越是会去考虑自身的效用,只有痴情的人,才会去博爱中去寻求芳香与快乐。

如果说痴能拯救人类的精神之苦的话,那么爱则能拯救整个人类。在众多的西方哲学家之中,我比较欣赏法兰克福学派的弗洛姆,特别是他的《爱的艺术》。他说,人类的困境产生与自然归向与理性归向的冲突,凡是健康的人,心中总有一种发自天籁的冲动,耳边永远有一种回归自然的呼唤,而一旦皈依了理性,人类就只有孤单与痛苦了,而走出痛苦的方法仅有一个字:爱!

是呀!真正快乐的人总是属于那些始终保存着人生大爱又善于用痴情去调剂生活的人。这就像孔子,五十五岁怀着拯救人民的大爱而踏上旅途,在道路上也是一路坎坷,有侮辱、有怀疑、有饥饿、也有轰逐,但他的生活状况总是那么的强壮与安康,太太平平的活了七十三岁而安静离世,我一直在追寻孔子身体健康的奥秘,答案仅有一个:心存大爱,心怀痴情。我记得那次在郑国的新郑,这位老人与学生们失散了,他便一个人委琐地立于城门之

下,被一位老人评为:丧家之狗。后来孔子听了这个评述,开怀大笑,他的生命痴情,大抵如是。

孔子周游的年龄是五十五岁到六十四岁,我不知道,人生真正的大彻大悟,为什么总是萌发于齿摇发苍的老年?刚刚要来享受生命的乐趣,马上又要来无可奈何的承受生命的坍坯。像其它一切温暖的人生情怀一样,曹雪芹告诉我们:痴是一种渐悟!

我很喜欢曹雪芹对警幻仙故点化宝玉的几段描写,先是人情打动,继而是财富打动,最后是情色打动,三种方式硬是把人生渐悟地过程完整地踩踏了一番,然后宝玉才在睡梦中恍惚地说出:千古情人独我痴。

在曹雪芹去世后不久,另一位饱经沧桑的大学者,叫郑板桥。在他的家书中工工整整地给子孙们留下了四个字:难得糊涂。家书是留给子孙们看的,当然用不着粉饰,这四个字无疑就成了人生况味的真实纪录。做痴人难,难在何处?难得糊涂!

平生何求?一痴人足矣。

篇二:《小学作文:我也有爱心》

我也有爱心

星期天下午,妈妈病了。

我想:可能是昨天上午上学的路上下雨了,妈妈把雨伞让给了我,而自己却淋湿了,生病了。看着妈妈躺在床上那副难受的样子,我心里很着急,也很心疼。不断地走到妈妈床头对妈妈轻轻地说:“您好点了吗?”“您喝水吗?”……妈妈只是这么点了点头,我就像接到了”圣旨“,赶紧给妈妈端来了一杯热水,放下水杯,妈妈轻轻地握着我的手,说了声“谢谢”。 站在床边,我舍不得离开,这时的我心里感觉到暖暖的,我好想和妈妈就这样陪伴着,相互关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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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五年级语文上册第一单元作文》

五年级语文上册第一单元作文

我爱书

如果有人问我想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读书!” 是的,我很爱读书。

我从小就爱看书。小的时候,我喜欢童话,喜欢童话里那浪漫的爱情;喜欢童话里那赋有正义感的玫瑰花精;喜欢童话里那美丽善良的的白雪公主;喜欢童话里那高大帅气的白马王子;更喜欢童话的粉色梦幻…… 是的,我很爱书。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开学礼物是一本厚厚的作文书,我不敢接,妈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只好胆怯地接过那本厚厚的作文书。从那时起,我意识到:我长大了,不能再沉迷于童话中的梦幻世界,我要开始看那有着密密麻麻的字的作文、百科书了。翻开妈妈送我的那本厚厚作文书,我很快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里面也有童话故事,不过少了几分童年的稚气。里面的抒情篇、描景篇、写人篇和记事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抒情篇让人感动;描景篇让人身临其境;写人篇让人觉得那个人好像就在自己身旁;而记事篇悲伤的让人感到悲伤,快乐的让人感到快乐…… 每当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的时候,我会说:“书对人有益,我的生命已经和书溶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 是的,我很爱书。印象中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动物园看动物。在路上时,我看见一个书店,里面挤满了人,我一下子把要和妈妈去动物园看动物的事抛在了脑后,挤进书店抽出一本书坐在书店的地上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了。过了很久,我的头发被人拉了一下,我疼得一跃而起,往后一看,竟然是妈妈!我对妈妈说,“干嘛拉我的头发嘛!人家还没看够呢!” “还没看够?不是说好去动物园看动物的吗?怎么坐在这里看书了?我还以为是我走得太快了你跟不上呢!原来你在这儿看书啊!真是吓死我了!”妈妈撅起嘴巴说,“好啦,别看啦,去动物园吧!”说完拉起我就走。 “等一下,我要买下这本书!” 到了动物园,我觉得动物园里怪没意思的,书瘾又犯了,背着妈妈悄悄的跑到动物园门口,坐在门槛上又看起书来了!又是妈妈拔了一下我的头发,我才从“书海”里醒来!“你看看你,又看书,里面的杂技你都没看到,多可惜啊!”妈妈又开始唠叨了…… 是的,我很爱读书。

书,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朵,有着甘甜的知识花蜜。书,是一个好导游,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 书,是一艘小船,承载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湾。 我爱书。

我与书的故事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的深邃。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给你带来感观于心灵的愉悦。犹如夏日里的一杯冰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

我从识字起就喜欢读书,从小时候的连环画到如今的长篇小说等。是书让我慢慢认识这个世界,是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是书让我开阔了视野,也是书教了我无数的知识。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也随着读书数量的增多而渐渐增多。

自从上了三年级我们学习了作文以后,爸爸妈妈就给我买来了好的好作文书,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从此以后便爱上了作文书。不久,从《小学生作文宝典》中我懂得了写作文不能搬硬套,要灵活应用。一天,妈妈有事出去了,叫我如果下雨就收衣服。我正拿着一本作文书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在书里遨游,完全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周围,忘记了所有。当我看见一篇描写悲惨的作文时,真如身临其境,耳边还响起了凄凉的哭声,我被这一切感动了,我也哭了……

妈妈回来了,走到阳台去了,衣服已经湿得能出水了,我依然在看书,“啊,怎么啦?衣服怎么湿透了!敏敏,你是怎么搞的?”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我……我忘记了。”华语网(Thn21.com)我搔着头说。弄得妈妈哭笑不得:“你呀!爱看书爱得呆了!”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是啊,书,毕生是我的至爱,它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我的读书经历

多强得对手都不能放弃,坚实不一定会胜利,但是放弃注定要失败。 书,人们称之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读书最大的好处,是它将你有限的生命,无限度的拉长、加厚。 我自从会识字不久,便开始读书。我上幼儿园时最早看的是连环画一类的小书。后来,渐渐长大一些后,便看《伊索寓言》,其中我记忆最深的就数《龟兔赛跑》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不懂得了不管遇到

随着年龄的增长,上了学前班后,我便开始看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了。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美猴王孙悟空了,他扬善除恶、聪明绝顶,倒不像贪生怕死、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我从孙悟空身上懂得了:遇事要多动脑筋,不能望而生畏。

上了小学,我开始看一些历史书籍,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让我感到自豪。这是,我就像再数的海洋中来回穿梭,看了《安徒生童话》就舍不得放下,《十万个为什么》解答了我的疑问;《格林童话》让我放飞了想象……到了三四年级是就开始看些世界名著和小说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我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主人公保尔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永远值得我学习。

我相信,书会是我一生最亲密的伙伴、最好的老师。热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泉源!

我的读书体会

重要呀! 书,这个字我们并不陌生,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它.而书,也是我们人类忠实的好朋友. 俗话说得好,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就等于一间房子里没有窗户.由此可见,书,在人类的生活中是多么{小作文:我也有过痴}.

我常常喜欢在广阔的书海中遨游,有时,读着读着,身心仿佛也慢慢地融入了书中。“书就像一个万能神,可以充实人们的大脑,可以教会我们深刻的大道理,还可以净化人们的思想。

读书自有读书乐,小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可是却酷爱读书,总是要妈妈买会配碟子的图书,一个人悄悄地坐在房里边看边听,从那时起,我便体会到读书的乐趣,是啊,要不古人怎么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呢!

书,是一盏明亮的灯,它无声的照亮了我们人生的道路,让我们懂得了人生中该如何抉择.

书,是一座宝藏,它用无限珍贵的宝藏吸引了我们,让我们在这座山中不断的摸索,追求.

书,还是我们的启蒙老师,它让我们初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并愿意一辈子以它为师.

啊!书,你是我们人类忠实的朋友,是你,让我们的前途无限光明,是你,让我们走向了成功的道路,是你,让我们不断攀登科学的顶峰!

我在读书中成长

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在灿烂的阳光中,在膝上摊开一本书,闻着薄薄的纸上散发出的淡淡的油墨的清香,旁边放上一杯水,听风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妈妈为了熏陶我爱读书的品性,在家的墙壁上安装了一个红色的小书架,我总是站在前面,仰着头看那些花花绿绿的小册子,我知道,对书的喜爱,从那时起,

书使我懂得了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限,但对我影响最深的还是一本叫做《再试一次》的书。我的数学一向不好,无论我怎么认真听讲,努力做题,成绩永远是在80分上下晃悠。来回考了几次成绩都无

太大变化,我有点心灰意冷地想放弃努力。看到我不思进取想后退的破罐子破摔的行为,妈妈没有多言语些什么。只是在我生日时,送给我一本书,名字叫《再试一次》。这是一本并不起眼的书,淡蓝色的封皮,淡雅而普通。讲的是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在商海中艰苦创业摸爬滚打,失败了许多次最终成为百万富翁的故事。情节并不时髦,甚至有些俗套,但是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当你失败了许多次的时候,千万不要放弃,因为如果此时失去成功的信念,之前的失败就白费了,每一次失败都是成功对你的考验,多一次失败你就离成功又进了一步,再试一次,或许你就成功了。”这本书,告诉了我短短的两句话,却又是一个对我影响深远的道理。我了解到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在以后的学习中,每当我失败后伤心沮丧时,我就会想起这本《再试一次》,我总是在心里对自己说“再试一次,我就会成功”,终于,我的数学成绩一跃排在了班中的前几名。面对着我的进步,我笑了,妈妈笑了,我觉得那本书,也笑了。

其实我真的应该感谢书,书不仅给了我许多有形的知识,更给我注入了许多无形的力量,教给了我许多深刻的道理,为我人生的航程指明了方向。

我和书

解,但我还是尽力去看、去读。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是人类的“长生果”;因为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因为书是我的好朋友。 从一年级开始,妈妈就给我买书,什么《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101个经典故事》,我都喜欢看。一遇到不懂的字,我就马上查字典,直到弄懂为止。那时侯的我,尽管有些字词,我还不大理

到二年级,我看的书更多了,《快乐作文与阅读》、《快乐童话》等,都是通过学校征订的。那时,外公也有送我很多书,一些《天文知识》、《地理知识》都有,只要一有书,我都会爱不释手。

三年级,我的阅读范围就更广了。有一次,我在读《快乐作文与阅读》简直是入了迷。妈妈叫我去洗澡,我都没听到。直到妈妈使出“狮子吼”,我才有那么一点知觉,才肯慢吞吞地边走边看。突然,“哎哟!”我的脑袋”轰”的一下,原来我撞墙了。妈妈大声叫道:“你这个书呆子,下次再这样,小心我没收你的书。”我才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回书架。

到了四年级,我的阅读能力、理解能力也增强了许多,便要求妈妈买四大名著给我看。我看得很入迷。《爱的教育》、《飞翔的教室》等,有些书被我翻了几遍,还有的已经被我翻烂了。现在所有的书放满了书架,挨挨挤挤的,像我们排队一样,找不出一点空隙。{小作文:我也有过痴}.

现在已经五年级了,我会和同学们一起竞赛阅读,做一些读书笔记,还会去参加一些阅读比赛。这天,我又和同学竞赛阅读,比赛规则是:在下课时间内,做一篇阅读,看谁最多分为胜者。我先把简单的先做了,再把问答题做了。“丁零零“上课了,刚好做完。我算了一下分,还是我赢。玩这个游戏,我百战百胜!可能是因为读书,我的作文与阅读常常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表扬。我很高兴但我并不骄傲,因为“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一切一切,都是我在书中学到的。读书真有用!

我喜欢读书!

我和书的故事

不断充实我的头脑,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欢乐和希望。

甚至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它使人类的知识文化不断积累、发展,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

在很小的时候,我和别的孩子一样,喜欢听妈妈拿着故事书为我讲故事。与别人不同的是,对于每个故事,我总要听上三、四遍才肯罢休。在幼儿园里,老师无意中发现我会讲故事,就拿出一本故事书让我念给小朋友们。正当老师为我能认识那么多字而惊异时,她忽然发现我竟然把书拿倒了,直瞪着眼睛在那里读。原来,这些故事我早在小的时候就已经“听熟”而“成诵”了。

随着认字的增多,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这是一件多么让人高兴的事情啊!每当我独处一室,在可口的食品的伴随之下沉醉于佳作之中,忘情于纸页之间的时候,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

最初,我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从《三百六十五个夜》到《安徒生童话》,那么多动人的故事和善良的形象共同塑造了我单纯而乐观的性格,从《红岩》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本文来自华语网

()“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

渐渐地,我的兴趣转向了科学读物。从我接触到的第一套知识丛书《十万个为什么》中,我不知解开了多少心底的迷,见识到多少新鲜的知识,接下来读到的《百科全书》、《趣味物理》等等,无一不令我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应该说,如果没有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如饥似渴的阅读,我今天决不会对自然科学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

《开卷有益》俗话说得好:“走万里路,不如读万卷书。”又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种种的原因,都可以说明开卷有益。

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神粮食”,没有了它们,时代也不会进步。每当节假日,你都可以在书城看到许许多多惜书的书虫,他们如饥似渴地吸取着书中的知识。有了书,使人们变得文明,变得聪慧……有了书,使人们的知识又上了一层楼,才能使他们建设国家,学会与时代同进步。

当然,书也有很多种,包罗万有,满足了不同人的需要。单单只是靠教科书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不断的学习其他的才可以增值自己。有的人说“有些书不宜看,还是离书远一点好”。对于着一点相信一定有许多人反对。对于“不健康”的书是少看为妙,但有些书,看了以后,不要过分的沉迷,也是应该看一看。

杜甫有一句诗我是很喜欢的“漫卷诗书喜欲狂”。当我在取得好成绩的时候,大声叫三次,心中实在很舒畅。难道这还不是读书所得来的结果吗?

我爱读书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个爱读书的人,如果有书读,就如同饥饿的小羊走进了碧绿的草地,如饥似渴。我爱唱歌、爱跳舞、爱绘画、爱上网„„然而,我最爱的还是读书。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第一次接触书,是我两岁多的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到奶奶家过年。当教师的姑姑一手拿着彩色的图书,一手拿着糖果逗我。她把两样东西一齐举到我眼前,问我要哪个?我被书上五颜六色图片吸引住了,一把抓过彩色的书。我的举动逗乐了在场的爷爷、奶奶、叔叔。姑姑从妈妈怀里抱过了我,亲了又亲,夸奖道:“好孩子,有出息,以后一定是个爱读书的好孩子!”

长大些,只要妈妈带我去市里,我就缠着妈妈逛书店。书店内琳琅满目的书,让我爱不释手。那里的看书人,背靠书架,神情专注地读书的样子更令我神往。我在书海中“淘宝”,一本、两本„„妈妈要是不给我买上几本,我是坚决不离开书店。

篇四:《小学作文:我的小发明作文300字》

我的小发明作文300字

我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男孩,有什么东西就盘根问底。我还有许多小发明呢!其中让我引以为傲的是“磁铁发射器”和“南北定位仪”。

我很喜欢玩钢珠发射的游戏,用一个钢珠去碰另外两个相邻的钢珠,中间的钢珠不动,而最靠前的钢珠就会被弹射出去。可是,因为每次用手投掷钢珠的方向各不相同,导致发射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