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龄怎么填

时间:2021-10-27 11:33:57 节日作文

篇一:《如何进行工龄认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委组织部,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有关事业单位,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入编前被聘用时间计算工龄有关问题的建议》已经自治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研究,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龄认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工龄: (一)被正式录用人员原在公有制单位受聘或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须经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从业,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遵纪守法,其聘用时间可与录用后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施行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施行前,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未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经核查属实的,其录用前临时聘用时间可与录用后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通过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聘用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又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人员,其录用前聘用时间可与录用后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四)符合工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龄认定程序

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批表》,并提供工龄认定公示结果及相关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认定工龄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申请; (2)工作简历;

(3)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等;

(4)本人人事档案;

(5)聘用(劳动)合同原件;

(6)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工资发放表原件(或加盖有关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其他有关问题

1、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新人函〔2006〕275号)精神,入编前的工龄不计算

为工资套改年限及任职年限,工资福利待遇不做调整和追补。

2、有关单位及个人所提供材料应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违反人事工作纪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本办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批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批表

篇二:《工龄证明模版》

证 明

兹有我单位 同志,于 年 月 日参加工作,从事 工作至今,已达 年之久。

特此证明。

(单位人事章)

年 月 日

注1:填写职业工种标准名称。

注2:填写准确本工种从业时间(以年为单位计算)。 注3:应加盖单位劳资人事部门章。

篇三:《工龄相关政策问答汇编》

工龄相关政策问答汇编

阜康之窗_阜康市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09-07-25 文章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40.问:工龄的概念是什么?

答:工龄是劳动者从事有工资收入的法定社会职业的时间。在我国,工龄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从事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

我国最早关于职工工龄的认定是1953年1月26日劳动部公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章三十八至四十四条,见人事政策法规文件汇编丛书471页。

1955年12月29日,国务院以国秘字第245号命令公布实行“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中规定: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工作时间一律计算工作年限;

2.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参加人民民主革命政权工作的时间应当计算为工作年限;

3.工作人员抽调参加各种干部学校训练班学习的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人员退职和复员后参加工作的前后工作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4.起义人员参加国家机关工作的从起义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新招收的工作人员试用期间可以计算工作年限;

5.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在他受处分工作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6.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份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6个月或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

41.问:工龄的作用有哪些?

答:工龄的计算和管理是整个劳动人事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劳动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直接关系到亿万职工的切身利益,起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是正确记录企业、事业和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二是为职工计发工资、职务级别晋升、休假时间确定、病假待遇高低、及离退休、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提供依据。

42.问:工龄计算内容如何规定的?

答:工龄计算共涉及以下十三类: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年限计算。

2.学习期间工龄计算。

3.农场职工、知识青年、乡干部、农村技术人员工龄计算。

4.临时工、轮换工、征地工、亦工亦农人员工龄人员计算。

5.复转军人工龄计算。

6.教师工龄计算。

7.文艺、体育、卫生人员工龄计算。

8.受处分和刑事处罚人员工龄计算。

9.起义投诚、留用、宽释人员工龄计算。

10.落实政策和被错误处理人员工龄计算。

11.精减、退职、离职人员和辞退辞职人员参加工作人员工龄计算。

12.归侨、出国、回国人员工龄计算。

13.病假期间工龄计算。

以上各类职工工龄的计算又涉及到不同情况,为便于掌握特将涉及到的主要工龄计算问题相关政策汇编如下:

(一)学习期间工龄计算

1.关于职工在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

1977年11月1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职工在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期间工龄问题的解答”。(77)教计字420号、(77)财事字365号、(77)劳薪字369号规定:

“国家职工(包括国营农、林、牧、渔场中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当职工的),进入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无论是普通班,还是进修班,其学习时间,

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1980年7月19日教育部“关于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80)教计字279号规定:

(1)1970年以前进入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在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仍按原劳动部工资局1962年10月13日中劳薪字第292号文件执行,即:“由于工作需要经行政上调派到各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照发原工资的,其学习期间机调派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离职考入各类学校学习,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学习期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其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工龄计算,应按国务院国发[1973]39号、81号文件及1977年11月1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77)教计字420号、(77)财事字365号、

(77)劳薪字369号文件执行,即:“国家职工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学习,„„.其学习期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3)19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习的国家职工,其工龄计算,按1979年8月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79)教计字315号、(79)财事字194号、(79)劳总薪字69号文件执行,即:“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2.关于乡村医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等问题

人事部1990年4月30日“关于乡村医生学习期间工龄等问题的复函,”人薪司函[1990]7号文,见157页。

“乡村医生不属国家职工,因此,乡村医生在1970年至1978年被推荐到卫生学校学习期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但是,根据劳人险[1986]5号文见规定,乡村医生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其成为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人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农场职工、知识青年、乡干部、农村技术人员工龄计算

1.关于兵团、农场职工调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

1975年8月2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局“关于兵团、农场职工调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规定:“„..兵团、农场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现行规定,经组织调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在兵团、农场工作的时间,应计算为工龄。”

2.关于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

1985年6月28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规定:

(1)凡在“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计算。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工龄。工龄计算时间,可以由原插队知识青年现在工作的县团级以上单位(含县团级单位),根据本人档案中履历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填写的日期审定。对个别有意义的,可经所在单位调查,报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2)已安排工作的原下乡知识青年,按此通知精神计算工龄之后,对于他们与工龄有关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过去的,不再找老帐;今后的,按新计算的工龄对待,与同工龄的职工一视同仁。

(3)在1962年至“文革”开始前,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在工龄计算上可以仿照上述办法办理。

1985年8月13日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关于贯彻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劳人就字[1985]241号规定:

(1)关于计算下乡插队工龄人员的范围。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文精神,计算下乡插队工龄人员,仅限于“文革”以后经我区县以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部门(包括原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办理下乡手续后,曾到农村、牧区插队,现以回城分配工作的原城镇下乡知识青年,以及1962年至“文革”开始前由国家和我区有关安置部门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上述人员,必须是父母(供养亲属)家居城镇,本人下乡插队前系城镇户口吃商品粮。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不能列入计算下乡插队工龄人员的范围给与计算工{单位工龄怎么填}.

龄。

(2)关于下乡插队期间工龄的计算。原下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的计算,从下乡之日起算到户、粮关系转回城镇之日止。其中下乡插队期间引本人原因长期(半年以上)未参加劳动的时间和因触犯刑律被判刑服刑的时间应予扣除,不计算工龄。原下乡知识青年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户粮关系转回城镇后,待分配工作时间亦不计算工龄。

(3)关于计算下乡插队工龄的审批。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的计算,由其现在工作的县团级以上单位(含县团级单位)领导集体审定。由异议的,属各地、市、自治州的,由各地、市、自治州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3.关于农村半脱产大队干部招收为国家职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单位工龄怎么填}.

1982年11月12日,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农村半脱产大队干部招收为国家职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函[1982]36号文规定:

“民办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后,过去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的规定,仅限于在担任民办教师期间,领取国家支付的工资或者享受国家给与的补贴的民办教师。建国后农村半脱产大队干部与这些民办教师的情况不同。因此,他们被招收为国家固定职工后,原担任半脱产大队干部的时间不能计算工龄。”

4.关于公社畜牧兽医人员转为国家畜牧兽医后工龄计算问题

1983年1月26日,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公社畜牧兽医人员转为国家畜牧兽医后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劳人险局[1983]03号,见187页。{单位工龄怎么填}.

“„..公社畜牧兽医(包括配种站、改良站、冷精站、防检站、草原站的畜牧兽医),在转为国家畜牧兽医后,其最后一次在公社畜牧兽医站任兽医的工作时间,可以与转为国家畜牧兽医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5.关于农民技术员工龄计算问题

1983年1月19日,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农民技术员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劳人险局[1983]77号规定:“„..他们被录用前最后一次聘用为县、社专职农业技术员的工作时间,可以和录用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临时工、轮换工、征地工、亦工亦农人员工龄计算

篇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审批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审批表{单位工龄怎么填}.

本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审批机关、工作单位、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篇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改工龄需提供下列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改工龄需提供下列资料:

转正后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写明更改工龄理由:xx年xx月在xx单位参加工作、当时单位签订合同/缴纳社保/按月发放工资、于xx年xx月通过事业招聘/公务员招录考入xx单位,现申请补算xx年xx月—xx年xx月之间工龄(即申请审批表中“更改原因”栏)。

相关资料:

1、工龄更改审批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填写好后正反面16k纸打印;(下载地址:沙雅门户网→“公告公示”栏;→2012年7月上传)

2、劳动合同(鉴证过的);(原件+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社保大厅可打,按月缴费情况);(原件+复印件)

4、当地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托管证明材料(主要领导签字)。(原件+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改工龄需提供下列资料:

转正后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写明更改工龄理由:xx年xx月在xx单位参加工作、当时单位签订合同/缴纳社保/按月发放工资、于xx年xx月通过事业招聘/公务员招录考入xx单位,现申请补算xx年xx月—xx年xx月之间工龄(即申请审批表中“更改原因”栏)。

相关资料:

1、工龄更改审批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填写好后正反面16k纸打印;(下载地址:沙雅门户网→“公告公示”栏;→2012年7月上传){单位工龄怎么填}.

2、劳动合同(鉴证过的);(原件+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社保大厅可打,按月缴费情况);(原件+复印件)

4、当地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托管证明材料(主要领导签字)。(原件+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改工龄需提供下列资料:

转正后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写明更改工龄理由:xx年xx月在xx单位参加工作、当时单位签订合同/缴纳社保/按月发放工资、于xx年xx月通过事业招聘/公务员招录考入xx单位,现申请补算xx年xx月—xx年xx月之间工龄(即申请审批表中“更改原因”栏)。

相关资料:

1、工龄更改审批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填写好后正反面16k纸打印;(下载地址:沙雅门户网→“公告公示”栏;→2012年7月上传){单位工龄怎么填}.

2、劳动合同(鉴证过的);(原件+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社保大厅可打,按月缴费情况);(原件+复印件)

4、当地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托管证明材料(主要领导签字)。(原件+复印件)

篇六:《单位退休人员工龄认定表》

单位退休人员工龄认定表

交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叁份,参保人、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保存一份;

2.参保单位同时还需提供连续工龄的复印件、该人员的退休审批表、退休证的复印件。

篇七:《更正工龄审批表》

更正工龄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