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劳保用品离职时需要退换或者扣款吗、

时间:2021-10-27 11:23:43 节日作文

篇一:《劳保用品管理补充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补充规定

为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控制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成本;明确劳动保护用品的补领及退库的相关流程特进行以下补充规定。 一、试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劳保标准内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补领、退库回收与员工离职、辞退结算管理。 二、劳保标准内用品的补领

劳动保护用品,是公司为工作人员配备的,使其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护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所有领用劳保的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其保养、维护工作。如损坏或丢失需到有关部门及时补领。

(一)因工作原因损坏

劳保使用过程中如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个人劳保用品损坏的现象,应及时到所属部门申请补领。补领程序如下: 1、

员工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所属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注明补

领人员姓名、岗位、劳保用品损坏原因、需补领物品名称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确认。 2、

员工所属部门负责开具补领票据,按普通劳保领用流程找相关

部门审批后到仓库补领。 (二)非因工作原因损坏

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各种原因导致劳动保护用品损坏无法使用或丢失的,则由本人及时出原价的100%金额在公司购买,其费用从员

工工资内直接扣除。其流程如下 1、

员工向部门提出购买申请,所属部门出具证明并填写《自购劳

保用品确认单》,车间负责填写其中人员信息、所购劳保用品名称及数量,由仓库人员填写所购劳保物品金额(含税)并签字确认,由申购员工签字确认购买,部门加盖印章。 2、

部门负责办理人员将证明、《自购劳保用品确认单》、物资领用

票据一并提交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批。 3、

办理人员持审批后的物资领用票据到相关部门领取相应物资。

三、离职、辞退等人员劳保用品回收交接管理

员工离厂需办理劳保用品交接手续,将领用的劳保用品退回相应接收部门。接收部门建立台账,记录明细以备处理、查证。 (一)试用期人员劳保折旧计算

试用期人员离职,退还所有劳保用品的折旧费按劳保押金的50%予以折扣,未作任何交接的按照劳保押金的100%予以折扣。移交但未交全的,除扣除相应折旧外还需扣除未移交物品费用。 (二)转正人员劳保折旧计算

员工离职时,已交回部分按劳保的价格及使用时间为依据计算 折旧金额。未交回部分按全额扣除。 计算公式:扣款金额=原价格-折旧金额

折旧金额=〔原价格/(12个月*规定年限)〕*领用时间(月) 注:不满一月的四舍五入,前半月不归入时间计算,后半月按整月计算。

(三)劳保退库程序

1、 试用期人员按照离职程序进行交接,劳保物品中除安全帽、雨

衣、雨靴需退至仓库外其余劳保用品直接退至车间。仓库管理人员及部门接收人员接收无误需在离职表格相应位臵签字确认并做好台账登记,以备日后核查。

2、 转正人员离职需按离职程序办理劳保交接事宜,劳保物品中除安全帽、雨衣、雨靴需退至仓库外其余劳保用品直接退至车间。 3、 离职员工所在部门需对照该员工劳保卡将该员工应交劳保用品填写至离职交接清单,部门接收人员对接收物品查验无误签字确认,并进行台账登记。

4、 离职员工到仓库交接剩余物品需携带劳保卡及物品交接清单,并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劳保用品领用周期和价格(含税),按月扣折结算劳保用品折旧、扣款金额。

5、 仓库收到交接物品查验无误后,由仓库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进行台账登记以备日后查验处理。 四、其他

1、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自购劳保用品确认单》 附表二:员工离职物品移交清单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附件1:

自购劳保用品确认单{员工的劳保用品离职时需要退换或者扣款吗、}.

附件2:

员工离职移交清单

日期: 日期: 日期:

篇二:《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雪松供稿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劳保用品发放和提高劳保用品的使用效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1、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性质、强度、环境等因素发放劳保用品。 2、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服务员工、服务生产,安全、适用、节约。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

1、公用劳保用品:按照车间配发的劳保用品,工作时使用劳保用品不具有同时性,不具体到个人,如安全带、长管式呼吸器、防毒面具、雨鞋、雨衣等。

2、个人劳保用品:按照岗位和个人配发的劳保用品,工作时佩戴劳保用品具有同时性,具体到个人,如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等。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范围。

1、由公司 负责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2、凡是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性质、强度、环境等因素而定。

3、实习期人员发放安全帽、工作服及其他符合实际工作岗位、环境的劳保用品。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四、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1、劳保用品持有人应以勤俭节约的精神使用、维护、保养劳保用品。

2、新进员工发放的工作服,工作未满六个月离职的,工作服以全额从工资里扣款;工作六个月以上一年内离职的,工作服以半价从工资中扣款,工作满一年的工作服不收取费用;新进员工离职时其发放的安全帽等应当收回的劳保用品收回。

3、新员工发放夏装,分配至车间后由车间责成的负责人领取夏装一套,如因换洗必要可申请领取第二套,考虑到有一定的人员流失及成本因素,申领第二套夏装需向财务部缴纳 元押金,工作未满一年离职的押金不予退还。

4、公司内部调离本部门的员工,负责人必须责成其将所使用的公用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离职、辞职的车间、安环部负责人应责成其占用的公用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其占用的个人劳保用品依规定收回、扣款。

5、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 (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 ),由车间、部门责任人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劳保用品使用现状),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报送安环部,由安环部统一汇总、上报采购计划。

6、仓库有义务提供现有劳保用品的品名、数量清单,为安环部制定准确的采购信息提供依据。

7、各车间应责成负责人建立员工劳保用品发放登记台账,以便管理和监督,凡发给职工的劳保用品均应进行登记,不得漏建、谬记发放情况,不得超标准领用劳保用品,凡经查实与备案不符超额领用者,对当事人处以超额领用劳保用品2倍的扣款,负责人负连带责任,酌情予以罚款;公司内部调动的,其个人劳保用品发放登记信息随关系转出转入。

8、公用劳保用品由车间指定的责任人上报 审批、领用、建档,只能用于工作和生产,不得占为己有、挪作他用。

9、对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及检维修期间的特殊作业所需的标准外劳保用品可与 协商核定,并报 批准后,凭领料单至仓库领取。

10、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11、支持车间依实际情况小幅度调剂个人劳保用品,但车间总体上应分为两大类:中控工艺工和现场巡检工,同一类别,工作环境、性质相同其个人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应有区别。

12、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附《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标准》 《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标准》

年 月 日

篇三:《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

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员工配备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包括临时用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三、职责

1 HSE部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负责制(修)订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编制公司主要防护用品计划;会签各单位增补的或临时性的防护用品计划;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配合采购部做好市场调查,参与落实供货单位。

2 采购部为公司防护用品采购供应部门。负责执行公司防护用品计划,组织市场调查,落实供货单位。

3 各部门负责劳动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管理,同时要认真督促、检查职工严格按安全管理的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四、 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

1 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购买国家定型的产品,具有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等资料。同时遵循安全实

用,兼顾美观大方的原则:

具体种类品种范围主要包括:

a.头部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b.呼吸器官防护类: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

c.眼、面部防护类:包括电焊面罩、焊接镜片及护目镜、防冲击护具、防化学眼镜、防酸碱面罩等。

d.听觉器官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耳塞和耳罩)。

e.防护服装类:包括防静电工作服(纯棉或防静电织品)、阻燃防护服。

f.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手套,绝缘、耐油、耐酸碱鞋,胶鞋,安全鞋(靴)等。

g.防坠落类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含差速式自控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安全绳。

h.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他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2 易耗品(小劳保)由各部门按照具体需求在保证满足各类岗位劳动防护的需要的前提下制订计划报HSE部经公司批准后统一采购。 3 防护用品发放须建立档案,职工个人凭《安全作业证》领取防护用品,并在《劳保用品发放登记卡》上登记。

4 公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绝缘手套等)须建立《防护用

品管理台帐》,各部门指定专人领用发放和保管。

5 防护用品按岗位(工种)发放,职工改变岗位(工种)须经人事部确认,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改变后的岗位(工种)发放防护用品;从事多岗位操作的职工,按人事部确认的基本岗位,由HSE部确认其工作岗位需发放的防护用品。

6 新进厂职工(包括临时用工)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7 发放标准和使用要求

7.1 按照直接生产操作人员高于行政人员的原则进行防护用品的发放。

7.2 生产人员的工作服质地必须由纯棉或防静电织品制作,工作服按照季节分为夏季工作服、春秋工作服和棉工作服,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工作服每年各发放一次,棉工作服每两年发放一次。

7.3 焊工的工作服为帆布面料,工作鞋为防砸安全鞋。

7.4 安全鞋:

a. 任何员工进入工地或生产区域,均需要穿着安全鞋。电气操作、电气仪表检修等人员的工作鞋为防砸绝缘鞋,其余人员为防砸防刺穿安全鞋。 b. 员工报到后,填写“出库单”,去劳保仓库领用相应型号的安全鞋一双。

c. 安全鞋的使用期限为:一线岗位(生产运行部、设备管理部、技术部等)员工每12个月换发一双(以上从事事务性工作人员除外),其它岗位员工每24个月换发一次。

7.5 防护眼镜:

a. 任何员工进入工地或生产区域,都必须佩戴好防护眼镜。

b. 员工报到后,填写“出库单”,去劳保仓库领用相应型号的防护眼镜,接触化学危险品的人员可使用防化学眼镜。

c. 防护眼镜每二年更新一次,以旧换新,旧品由HSE部统一安排处理。 d. 由于医疗需要而需要佩戴隐形眼镜的,出示医疗单位证明,可使用化学护目眼罩。

7.6 安全帽:

a.任何员工进入工地或生产区域,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生产操作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应向材料仓库领取相应颜色的安全帽,自行保管使用。 b. 为便于管理,安全帽颜色做如下规定:安全部门和公司生产管理人员为红色;操作人员为白色。安全帽前部标识本公司厂徽、后部为编号。 c. 贵宾用帽由行政部保管,贵宾来厂参观时,由带队人向行政部申请,用完后归还行政部保管。

d. 工程承包商按照国家规定自行配备有单位标识的安全帽。

e. 安全帽每30个月更新一次 ,以旧换新,旧安全帽由材料仓库回收由品安部安排统一销毁。

7.7 耳塞和耳罩

在产生噪音的或其它噪音超过85分贝的区域必须使用耳塞或者耳罩,噪音岗位配发的耳罩以旧换新,耳罩1付/2年。耳塞分两部分:一部分发至岗位人员;另一部分存放在控制室的安全器材箱内,供紧急状况时使用。耳罩可放在维修工具箱内,供维修人员使用,或存{员工的劳保用品离职时需要退换或者扣款吗、}.

放于控制室安全器材箱内,供操作人员或其它人员需要时使用。劳保仓库应备有耳塞以备用。

7.8 易耗品(小劳保)和特殊劳保的发放品种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计划,报HSE部会签,经公司批准后统一采购。

7.9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经HSE部验收合格后进入劳保仓库保管,仓库内应备有常用的易耗劳保。

7.10 装置大检修期间需增加防护用品的,由所需部门负责提出计划,报HSE部会签,经公司批准后统一采购。

7.11 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前须掌握其防护功能和使用方法,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并在生产过程中正确使用。

7.12 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由领用部门或领用人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验和维护,失效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应及时报废和销毁。

8 劳动保护用品的更换和报废

8.1 防护用品提供给在岗职工,供在岗职工本人使用;防护用品(除以旧换新的品种除外)因使用和保管不当在使用年限内需更换的,由领用者提出申请,所在部门和HSE部核准后方可重新领用,且个人需承担50%的费用,因丢失而重新补领的,个人承担75%的费用。

8.2公司对未到使用期限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实行以旧换新制度,超过有效期限或防护功能不符合要求的、损坏的应予以报废和更换。实行以旧换新的品种主要包括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眼部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毒用具等。

篇四:《劳保用品的发放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劳保用品的发放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1.职责划分

(1)采购负责所有劳保用品的采购。

(2)库房管理员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和发放。

(3)库房管理员负责对辞退、辞职后员工的工作服等用品的清缴。

2.程序

(1)库房管理员根据劳保用品的库存情况,于每月的15日、30日

提报《采购计划》。

(2)采购根据库房管理员提报的采购计划,经厂部批准,及时采购

劳保用品。

(3)员工必须按照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领用。

(4)新员工入厂由其所在部门的班长带领该员工到库房管理员处,

填写领料单,注明为新进员工并领用其岗位的劳保用品。

(5)员工请假依据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劳保用品。

(6)岗位变动的员工,按其新岗位领取劳保用品。

3. 劳保用品发放

(1) 凡在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相应岗位劳保用品待遇。

(2)如发放的劳保用品使用超过标准,超出的由员工自行承担。

(3)员工工作服每年一套,工作鞋每年一双。

(4)打磨挂胶手套每月8付,棉口罩每日2个,眼镜每月2付。

(5)等离子切割挂胶手套每月8付,活性炭口罩每日1个,眼镜每月2

付。

(6)铆工护腿、套袖每半年一副,眼镜每月8付,半皮手套每月4付,

防尘口罩每日1个。

(7)焊工护腿、套袖每半年一副,眼镜每日1付,长皮手套每月4付,

口罩每日1个,电焊面罩每年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