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和高级职称退休工资有多大区别?

时间:2021-10-27 01:49:31 节日作文

篇一:《国家关于技师、高级技师待遇的有关规定》

国家关于技师、高级技师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劳动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劳动人事部:《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

(一九八七年六月六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日劳动人事部发布)

第十条 被聘任的技师,实行技师津贴。....其他福利待遇,由国务院有关行业归口部门提出,报劳动人事部核定。

2.劳动部《关于高级技师质量评聘的实施意见》(劳培字[1990]14号) (一九九0年九月十二日)

第六条 经考评合格者,地方所属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发证。

3.劳动部《关于加强技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培[1991]14号)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日)

第六条第三款 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技师、高级技师的福利待遇;对有重大技术成果和为培训技术工人、传授技艺做出贡献的,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4.劳部发[1994] 98号文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在其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时,应确定或晋升相应的工资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享受同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工程师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享受同等中级职称或者工程师待遇。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经国家或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高级技师,在享受正常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可累加享受国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调整养老金政策。取得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

7.《人事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意见》国人部发[2008]24号

二、部分省、市关于技师、高级技师待遇的规定

1.江西省:

江西省实行质量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江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级技师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劳培[1994]24号)(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

第九条第四款 被聘任的高级技师可享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高级技师的退休年龄应根据生产的特殊需要和本人身体的实际状况,可适当延长。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技师聘任制工作的报告的

通知(赣府发[1988]45号)(一九八八年四月五日)

第四点第4条第二款 受聘技师可享受本单位工程师的生活福利待遇。

2.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目前出台新规定,”工人身份“的蓝领技师与”干部身份“的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技校生就业时的工资可以参照大中专毕业生的饿标准,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福利、住房、休假、疗养等各项待遇。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分别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大学毕业生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技师班毕业生被录用后比照本企业本科毕业生有关待遇执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曾组织对全省技能人才和单位劳动保障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调查。

3.湖北省:高级技师可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将按照技能水平与待遇标准挂钩的原则,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相应的待遇。

4.广东省佛山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出台。该《方案》指出,将健全技师奖励机制,使技师、高级技师可分别享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福利待遇。

5.江苏省:省技师可享受工程师待遇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省劳动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职高级技工享受大专待遇,在聘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应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参加境外培训、休假、疗养等,应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

6.南京技师将享工程师的待遇南京将出台一系列鼓励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政,技师将享受与工程师同等待遇。南京拟在企业推行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视同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高)待遇相一致的人才薪酬政策,技工学校高级班毕业生视同大专学历,在选拔上与使用上享受大专同等学历;行业和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教师与企业高级技师退休后,纳入事业编制统筹,全面提高技术工人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人才地位。另外,南京拟建立经费保障体系,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对制造业高端技能人才的培训,由政府“买单”。(2006年)

7.湖南省:《湖南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计划》,计划明文规定,全省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受聘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只要成绩显著、技术精湛,均应该享受与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同等的工资福利。(2002年)

8.吉林省长春市出台了《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待遇给予明确。今后长春市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在福利、住房、休假、疗养等方面的相关待遇,可与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等同。(2007年)

9.陕西省: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取得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学院、技师学院、高级技校的合格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学历同等对待,在使用上与大专生一视同仁。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等相应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10.云南省:聘用技师享受工程师待遇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相应待遇,对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照大专生享受相应待遇。

11.北京市:企业还将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使高技能人才与其它相应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

12.广西省:广西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相应职级的专业技术人才的有关待遇。

13.山东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的通知》(鲁政发〔2003〕83号)精神,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并鼓励技能人才的成长。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在使用上要一视同仁;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在企业工作的,分别享受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待遇。通过多种措施,在全社会努力形成三百六十行、行行出人才的局面。

14.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蓝领人才开发与引进计划》“高级蓝领”可享受工程师待遇。

15.河南省:豫劳社职技[2004]12号文”,明确规定:“受聘技师、高级技师职务津贴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100元、150元”“技师、高级技师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中级和高级职称退休工资有多大区别?}.

16.广东省:广东省劳动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受聘在相应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等同高级工程师;技师等同工程师;高级技工等同助理工程师;中级技工等同技术员,均享受本单位同等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7.海南省:海南省政府日前向该省各市县印发的《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被聘为技师、高级技师的人员,分别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住房控制标准、差旅费及其他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18.浙江省: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劳社薪[2000]210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

1月1日起,技术工种技术等级津贴指导标准调整为:高级工每月50元、技师每月80元、高级技师每月130元。

根据《浙江省技师管理暂行办法》(浙劳人培[1991]53号)文件规定,技师、高级技师在任职期间,除按规定享受职务津贴外,还享受本单位中、高级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技师任职满5年以上并在任职期间退休的、高级技师在任职期间退休的,其职务津贴列入计发退休费的基数。

技师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浙政办发[1995]149号文件办理“农转非”手续。 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应为技师的进修提高、传艺带徒、技术革新等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对应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同时放宽高技能人才进杭落户的条件: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和35周岁以下我市急需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以及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并予以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本地非城镇户籍的在聘一年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可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

19.上海市:沪劳技发[1993]26号《上海市高级技师评聘实施办法》(试行)

第四条、职务津贴标准及待遇:高级技师所享受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20.山西省:《山西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实施办法》

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进行聘任,签订聘任书。聘任书内容包括聘任岗位、聘任期限、职责范围、权利与义务、待遇、违约处理和解聘办法等。被聘任的技师、高级技师从受聘之日起,用人单位将在妥善处理内部各类人员工资关系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其工资待遇,其他福利待遇可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的有关待遇确定。

21.辽宁省:技术工人当中的技师、高级技师,在工资待遇、养老福利等方面,可分别享受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辽宁省技工院校管理暂行办法》。应聘企业应视同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对待。企业对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在其见习期(熟练期、学徒期)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应参照同岗位大专毕业生的工资待遇执行。

22.四川省: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19号)第十三条精神,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者退休养老金待遇每月可提高80到150元,并在表彰、进修、任用、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待。 《成都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委办 2007 53号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19号

《成都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委办 2007 53号

23.黑龙江省:(黑劳社发〔2000〕23号)文件中“高级技师、技师其他福利待遇可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

24.内蒙古自治区:内劳人字[1992]34号 被聘任的技师,同时可享受本单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中级和高级职称退休工资有多大区别?}.

25.宁夏:宁夏出台《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级和高级职称退休工资有多大区别?}.

实施意见提出,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考核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工资福利待遇可参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层次确立相应待遇。

最近全国大中型城市对技师与高级技师实行了政府补贴,珠海市给高级技师补贴2500元,深圳市和广州市补贴800元,杭州市1200元,沈阳市补贴1000元,我本人认为要激励大家学技术,必须解决技师和高级技师职称定位问题,解决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从工资待遇,人事制度,退休待遇,社会地位等下功夫,这样才能在根本上解决全国高级技能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

篇二:《2017教师退休工资领取及计算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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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1、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

2、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用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二、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1、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5、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三、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1、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3、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4、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四、1、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

2、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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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7教师退休工资领取及计算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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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

2、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用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中级和高级职称退休工资有多大区别?}.

3、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二、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1、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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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三、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1、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3、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4、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四、1、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

2、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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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新的退休规定》

《新的退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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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温家宝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两个小时,万言文章,精彩话语纷呈。“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一.目前工人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工厂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工人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工人之间(尤其中小企业)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工厂,要靠90%以上的工人。以工人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工人的积极性,大部分工人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工人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工人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工人,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工人职称评聘,工人之间、工人与领导、工人与聘委矛盾重重,给腐败有机可趁。许多原来要好的工人,因此反目成仇,甚至还动用了黑社会,增添纪委等部门麻烦和工作成本。因为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工人工资以职称取酬政策影响安定、破坏公平、损害干群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逐渐淡化职称工资,或取消中、工人职称工资。建立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收入分配,势在必行。【不管是什么高级工,还是中级工工作都是一样的就没有区别,汽车驾驶员更没有区别了。干的都是一样的工作。】

二、工人的收入

工人收入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 、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

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5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

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

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

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

5、特优津贴:

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劳动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用。

6、工人的退休金 ;

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

【企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下退休一律执行此文件】 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篇五:《关于妥善解决参公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套改问题的建议》

关于妥善解决参公单位中高级专业{中级和高级职称退休工资有多大区别?}.

技术人员工资套改问题的建议

一、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在工资套改的过程中,各地人事局是在没有正式文件的情况下,按照省人事厅口头精神进行的。全省一些基本情况: 此次事业执行政府机关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归公务员管理,这次套改没有按与职称对应的行政级别相应套改,而是一刀切地,凡是没有行政级别的统统按办事员或科员套改,这样对原来拿职称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显失公平的! 从现已参公单位的情况看,没有挂上相应行政级别的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就倒退了几个档次。例如,正高、副高和中级职称在参公之前相对应的行政级别工资是副厅、正处和正科级工资,而参公后,若无行政职务,则均按办事员或科员来套改。据测算,套改后这类人员的工资薪酬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很多。本来,参公套改完全可以按历来的做法套上相应级别的,但人事部门却说“没有文件依据”,而这样“套改”,就有文件依据了吗?答案是也没有文件依据! 在基层工作的知识分子,辛辛苦苦奋斗几十年,好不容易才晋升到副高或正高职称的,已到了快退休的年龄了,一夜间,只因他们的单位参公了,他们的工资就退到了科员的工资待遇,就好象大学毕业刚刚参加工作一样,这样公平吗? 这些经过严格的评审或严格的考试得来的技术职称,正是反映了他们的工作能力,也应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参公之前他们是人才,参公后他们就不是人才了吗?假如,他们一开始不是走职称道路,而是走行政级别,那么相信这些中、高级知识分子不会全都只停留在科员这一职务档次上吧!况且全国上下所有参公单位的中、高级职称人员都是单位的业务技术骨干,参公后,他们的工作性质没有变,仍然是业务骨干。难道说作为单位中流砥柱的他们参公后就等同于工勤人员了吗?他们的工资就应该和那些参公都无法登记(驾驶员、工人)的人员一样或更低吗?这样的“参公套改”真是大大伤害了一大批知识分子!大大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党的一贯政策,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工资政策一贯是就高不就低,尤其是机构改革或“工资”改革时!比如某个单位机构改革时,没有排上位置的干部,官没了,但原级别还保留,工资也不变;又比如某个领导,犯了小错误,职务被撤了,工资都还能保留呢?难道这些中、高级知识分子连那些犯了错误的“官”都不如吗?工资就该被降掉吗?这种无视专业技术人员兢兢业业几十年潜心业务工作,一律按科员套改工资,贬低和伤害专业技术人员的作法,是绝对不符合党中央的有关精神!这是对广大科技工作者切身利益的一种漠视!{中级和高级职称退休工资有多大区别?}.

二、存在问题:

1. 正高职称人员工资比工人(技师)低。参公单位干部系列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一律按科员工资套改;工人系列人员高工职称套行政工勤人员高工工资,技师职称套行政公务员乡科级副职工资,高级技师职称套行政公务员乡科级正职工资。这样一来就形成了正高职称的工资比工勤人员工资(技师)低的奇怪现象。

2.离休、退休和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套改不同。 ①参公单位离休人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照本单位最高行政级别的标准套改规范性津贴补贴; ②参公单位的退休人员在2006年7月1日前退休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照本单位最高行政级别的标准套改规范性津贴补贴; ③参公单位的退休人员在2006

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退休前的行政职务套改规范性津贴补贴,不考虑退休前的职称高低(即不考虑专业技术职称); ④参公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无论什么专业技术职称,均按照现行职务套改工资。出现以上四种执行标准,应该要有一种可以解释的权威政策,而不是口头精神。这种套改工资和规范性津贴补贴的办法,会出现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工作的不如退休的,退休的不如离休的”感觉,严重的挫伤了在岗人员,特别是在岗的高级职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没有尊重历史。 参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了二、三十年的拼搏、奋斗,通过了各种考试评审,终于取得了中高级技术职称,聘任了相应的技术职务,得到了应有的工资待遇。如今,这些人,特别是高级职称的人员大多已接近退休年龄,要从头开始走行政职务的道路已为时过晚了。由于单位的工作性质,可以申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了顾全大局,这些同志服从组织决定,同意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申请。可是参公后,工资套改完全按照现行的行政职务套,使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降低了许多工资薪酬,特别是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工资薪酬降的更多。

4.不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二、三十年的磨练和努力奋斗,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目前都是单位的中坚力量,如:某单位中层以上干部90%是正、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现这种全然没有考虑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奋斗历史,全盘否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和被聘任的历史,让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二、三十年努力后,从高级职称待遇又回到原点的做法,严重的挫伤了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自尊心,不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更是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相违背。

篇六:《企业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花名册》

企业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花名册

备注:1、4栏高级职称类别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

2、填报单位须携带退休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复印件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审核 3、填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4、本表一式三份

篇七:《中高级职称评聘方案》

关于《迎河中学高、中级职称评审办法》

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草稿)

说明:1、原方案是经五届教代会通过的,未经教代会不宜改动;

2、原方案中由许多模糊叙述给操作带来很大难度,也容易滋生矛盾,急需明确。本“说明”的发出点是明确有关问题,而非修改方案;3、本“说明”只是给各位领导提供一个思考的框架和依据,请认真考虑,以便研究决定。

一、工作量的认定及计算方法

1、满工作量为周课时14节。(语、数、英三科两班视为满工作量)。

2、授课工作量以学科授课正课时计算;行管、教辅、工勤岗位课时以教代会通过的方法计算。短于一学期的临加班不计入工作量统计范围。(以每学期的配课表、科任表及岗位课时方案为准,方案中未明确岗位课时的以发放的金额折算成周课时数为准。)

3、一人多岗的,工作量可累加计算。

4、计算方法:分学期统计工作量,计算得分,得分总和除以对应的学期总数,得出的平均分为此项最后得分。

二、超工作量的认定及计算方法。

1、超工作量仅限超课时工作量。

2、计算方法:分学期计算得分,得分总和除以任现职以来

学期总数,得出的平均分为此项的最后得分。

三、出勤率的认定及计算方法。

1、以每半年学校发放绩效工资的出勤率统计表为准。

2、计算方法:分半年计算得分,得分总和除以对应的学期总数,得出的平均分为此项的最后得分。

四、教职工个人所获奖励的认定及计算方法。

1、个人所获荣誉仅限由学校组织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授予个人的荣誉。(非学校组织上报或社会团体授予或授予单位或单位某部门的均不在计分之列。)

2、教职工个人参加各类竞赛获奖:①由学校组织参赛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计分方法比照“个人荣誉”对应等级计分。②由学校组织上报,非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和其它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类竞赛,计分方法比照“个人荣誉”对应等级,得分减半计算。③先进班集体视为班主任个人荣誉,按“个人荣誉”对应等级计分。

五、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的认定及计分方法。

1、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含集体项目),必须是学校组织参赛的活动。指导老师以文件为准,文件未明确指导老师的以学校上报的材料为准。学生竞赛获奖以文件或者证书为准。

2、属全国、全省性竞赛活动,获奖证书公章是印刷的,视为县级颁发。

3、集体项目仅限歌舞类、运动类的项目。(只按节目或项目计分,不以参加的学生数计分。团体奖不列入计分之列。)

4、计分方法:见原方案。

六、论文及电教学术作品获奖,只统计CN教育刊物上发表的作品,其余均不在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