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个人参保证明

时间:2021-10-26 22:21:58 节日作文

篇一:《参保证明》

石家庄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姓名:董铸 身份证号码: 现参保单位名称: 开具事由:

个人编号:

经办人:

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个人权益记录专用章)

打印日期 2015年 7月 25日

备注:1、本证明涉及个人信息,因个人保管不当或向第三方泄露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参保个

人承担。

2、上述信息为打印时的当前参保缴费信息,供参考。

3、本证明一式两份,本人一份、社保机构存档一份。

篇二:《参保证明》

参保证明格式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四、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大厅受理(其中企业缴费单位,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其他缴费单位,由事业保险窗口受理)

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3、个体劳动者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

1、参保单位开具参保证明人数在50人以上的,经办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节假日顺延),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2、申报资料齐全,经审核无误的,经办人员当即受理,因各种原因不能办理的,及时告知不能办理原因{吴江区个人参保证明}.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办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证明,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参保单位开具本单位参保人员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申请函(说明用途)、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开具本人参保证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执法部门办理开具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单位介绍信(含申办人姓名、证明内容)、申办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律师事务所开具委托当事人相关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诉讼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人相关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

篇三:《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证明》

经办人:新建潘燕燕 审核人: 审签人: (章)

2013年3月26日

经办机构: 新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 本证明仅证明该参保人在本参保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2、 本证明有手工填写、涂改,无效。

3、 本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三月内有效。逾期或遗失,须申请补办。

经办人:西湖潘燕燕 审核人: 审签人: (章)

2013年3月26日

经办机构: 西湖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本证明仅证明该参保人在本参保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2、本证明有手工填写、涂改,无效。

3、本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三月内有效。逾期或遗失,须申请补办。

篇四:《参保证明模板》

(例): 参 保 证 明

兹有XXX、XXX等XX

审核: 九龙坡区社保局(公章) 年 月 日{吴江区个人参保证明}.

参保证明填写说明:

1、双下划线处内容必须具备

2、如有外地户口人员在本地购房,需在证明用途处注明:购房连续参保12个月以上(购房参保月数以在重庆本地参保月数为依据,如有其他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篇五:《吴江市社会保险办事指南》

吴江市社会保险办事指南

第一章 用人单位管理

第一节 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一、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二、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户名及帐号);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

5、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企业);

6、整个单位最近一次企业职工实际工资发放花名册(企业);

7、填写完整并经单位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和《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花名册》(一式二份),企业需签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承诺协议书》。

三、业务受理部门:

企业社会保险:企业登记征缴科(社保中心东大厅1号窗口)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机关事业保险科(社保中心东大厅10-12号窗口)

四、业务流程:

1、审核用人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内容;

2、录入用人单位登记内容,办理登记手续;

3、制作《社会保险登记证》;

4、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将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承诺协议书》(企业)返回用人单位;

5、用人单位经办人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当地地税分局办理开设缴费专户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节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内容需作更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变更内容包括:

①单位名称;

②单位地址;

③组织机构代码;

④单位类型;

⑤隶属关系;

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⑦业务经办人;

⑧开户银行和帐号;

⑨参保险种。

一、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二、所需资料:

1、填写完整并经单位盖章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用人单位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复印件);

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业务受理部门:

企业社会保险:企业登记征缴科(社保中心东大厅1号窗口)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机关事业保险科(社保中心东大厅10-12号窗口)

四、业务流程:

1、审核用人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内容;

2、录入单位登记变更内容,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3、重新制作《社会保险登记证》;

4、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核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将盖章确认的两份《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返回用人单位。

注:单位如需变更缴费专户,应到地税部门及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 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

一、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二、所需资料:

1、填写完整并经注销单位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部门批准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业务受理部门:

企业社会保险:企业登记征缴科(社保中心东大厅1号窗口)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机关事业保险科(社保中心东大厅10-12号窗口)

四、业务流程:

1、审核用人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内容;

2、录入用人单位注销日期;

3、检查用人单位人员转移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欠缴情况;

4、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5、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将盖章确认的两份《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返回用人单位。

第二章 参保人员管理

第一节 社会保险初保增员

社会保险初保增员是指缴费单位录用新职工(首次参加工作)、外省市和本市非参保单位转入人员或尚未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个体人员,持相关材料至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建立社会保险档案,办理初次投保的过程。

医疗保险待遇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开始享受。

一、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3、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4、关于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关于积极稳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6、吴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二、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花名册》(一式二份);

2、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人事部门批准的进编批复和工资核定表;

3、企业申报10人以上需提供电子文件数据软盘(格式见后);

4、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三、业务受理部门:

企业社会保险:企业登记征缴科(社保中心东大厅4-6号窗口)、各镇(区)劳动保障部门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机关事业保险科(社保中心东大厅10-12号窗口)

四、业务流程:

1、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招用人员相关资料,核定缴费基数;

2、录入参保人员增员信息并检验;

3、自动核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编号;

4、完成初保增员手续,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5、将盖章确认的一份《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花名册》返回用人单位;

6、制作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IC卡;

7、用人单位缴纳卡、证工本费;

8、核发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病历、IC卡。

五、电子文件数据格式:

方法:直接在EXCLE中录入。

1、 录入格式: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 参保年月 养老基数

1 张三 320621195512130047 4 200904 1500

2 李四 320621195712170026 3 200904 1500

3 王五 320525197001010043 1 200904 1500

4 赵六 320525195610130013 2 200904 1500

户口性质:

1--本市非农户口 2--本市农业户口 3--市外非农户口 4--市外农业户口

2、保存类型:

以XLS格式保存。

3、注意事项:

(1)、电子文件数据格式中各单元格均须设置为文本格式;

(2)、所有记录中不能包含空行,姓与名之中不可夹有空格;

(3)、参保起始年月以四位年份和二位月份表示,如2009年4月份以200904表示;

(4)、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公布标准自动生成,无需申报;

(5)、文件名字:Z<单位编号>(申报年月).XLS,如单位编号为00001234,申报2009年4月新增参保人员,文件名为Z00001234(0904).XLS。

第二节 社会保险续保增员

社会保险续保增员是指已经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因为和单位解除合同、停薪留职、失踪、劳教等原因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又恢复缴纳社会保险费时,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个人社会保险关系恢复的过程。

医疗保险待遇从办理续保手续的次月起开始享受。

一、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3、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4、关于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关于积极稳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6、吴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二、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花名册》(一式二份);

2、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人事部门批准的进编手续和工资核定表。

三、业务受理部门:

企业社会保险:企业登记征缴科(社保中心东大厅4-6号窗口)、各镇(区)劳动保障部门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机关事业保险科(社保中心东大厅10-12号窗口)

四、业务流程:

1、审核用人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花名册》及相关资料,核定缴费基数;

2、办理参保人员续保手续;

3、如需补缴,进行补缴结算;

4、完成续保增员手续,建立补缴档案,次月起恢复医疗保险待遇;

5、将盖章确认的一份《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花名册》返回用人单位。

第三节 社会保险减员

社会保险中断减员是指参保人员因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或其他原因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次月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社会保险关系办理中断的过程。

医疗保险待遇从办理中断减员手续的次月起暂停享受。

一、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3、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4、关于积极稳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5、吴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二、所需资料:

1、《吴江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员表》(一式二份);

2、企业中断减员需先经各镇(区)劳动保障部门盖章备案,机关事业中断减员应注明减少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退休减员应附退休审批表。

三、业务受理部门:

企业社会保险:企业登记征缴科(社保中心东大厅4-6号窗口)、各镇(区)劳动保障部门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机关事业保险科(社保中心东大厅10-12号窗口)

四、业务流程:

1、 办理社会保险减员手续;

2、 将盖章确认的一份《吴江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员表》返回用人单位。

五、电子文件数据格式:

方法:直接在EXCLE中录入。

1、录入格式:

序号 个人编号 姓名 减员类别

1 000002447 张三 20

2 000003732 李四 20

3 000003733 王五 20

4 000003734 赵六 20

减员类别: 20为中断;30为退休

2、保存类型:

以XLS格式保存。

3、注意事项:

(1)、电子文件数据格式中各单元格均须设置为文本格式;

(2)、所有记录中不能包含空行,姓与名之中不可夹有空格;

(3)、文件名字:J<单位编号>(申报年月).XLS,如单位编号为00001234,申报2009年4月减员,文件名为J00001234(0904).XLS。

注:各缴费单位应在每月5日至28日(二月份至27日)前将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增减变化情况申报完毕。

第四节 社会保险农民工退保

社会保险农民工退保是指外埠农村户口参保人员解除其在本市劳动关系,不再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其社会保险关系的过程。

单位和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退保手续。

一、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3、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吴江区个人参保证明}.

4、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实施意见

5、吴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二、所需资料:

1、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病历、IC卡或市民卡;

2、身份证原件。

三、业务受理部门:

企业待遇审核科(社保中心东大厅7-9号窗口)

篇六:《哪里开社保证明》

哪里开社保证明我在我公司做人事部的,现在有位员工要开具社保证明,请问社保证明在哪里开的??是我在地税网打印他的缴费证明出来,再盖公司章,,还是我写一份证明,让他去社保局再开社保证明的呢,如果是,我该如何写证明呢?还是由他本人在网上打印他的扣费明细给我,我再盖公司章呢?

你是人事的当然是你拿着缴费清单去社保让社保的人盖章啊,因为社保只对单位不对个人.不过还得写一个证明,大至内容是该员工某地有缴纳社会保险,你盖一个你们公司的章,然后再让社保盖个章,就行了

所谓“社保证明”就是你在一个地方离职的时候办理的社保关系转移证明,你在单位离职的时候,必须先在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然后由单位去社保中心给你办理当地《社保缴费清单》(社保关系转移单),社保中心不接待个人办理此类证明。离职手续是劳动法规定的员工离职的时候单位必须给办理的义务,不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是违法行为。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吴江区个人参保证明}.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大厅受理(其中企业缴费单位,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其他缴费单位,由事业保险窗口受理)

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3、个体劳动者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申请书

**社保局:

本人***身份证号:********************(电脑号为:*********),目前在**********公司就职,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加盖指纹):

以上是个人的申请还需要单位的一个申请格式和上面的差不多就成

申请书

**社保局:

兹有我公司***身份证号:********************(电脑号为:*********),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日期:。

篇七:《苏州最全的社保问题答疑》

市区社保:12333

住房公积金:12329

园区社保住房公积金:62888222{吴江区个人参保证明}.

吴江社保:634934812

园区社保好还是市区社保好?

市区社保和园区社保,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缴纳比例。其中,社会保险金(五险)的部分,市区缴纳的比例整体比园区高出12%,且高出的部分基本由企业承担。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可以用来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房子、贷款、相应账户购房一次性提取、偿还购房贷款、租房、本人和直系亲属患癌症等重大疾病。

社保断缴有什么影响?

社保中断最直接的影响是:断保期间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能报销,个人账户的钱也不能用了。另外公积金贷款、落户、子女上学等方面都有要求社保正常缴纳时间。 关于医保门诊报销?

医保帐户余额用完后,个人用现金支付在600~3500元限额内可以报销60%。

关于医保住院报销?

住院报销有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内的要自己支付,起付标准以外的费用才能报销。

A、园区住院:起付线(基层医院300元,二类医院500元,三类医院6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按90%比例结付,超过4万按95%比例结付。同一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B、市区住院:在起付线(乡镇300元,区级600元,市级8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按90%比例结付,超过4万按95%比例结付。同一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苏州养老和医疗保险累计年限是多少?

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满15年,医疗保险费用累计缴纳女满25年、男满30年。累计的意思就是,中断接着续交,交够年限就可以,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终身享受了。 养老和医疗保险,到了退休年龄还不够最低缴费年限怎么办?

有3种选择:A、养老保险,苏州本地居民可申请继续按月缴纳,直至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外地人若差额不超过五年的,也可以可申请继续按月缴纳,直到达到规定缴费年限,若差额超过5年,无法在苏州享受终身。

B、医疗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部分55周岁),可以申请对不足年限进行一次性补齐未缴够年限的金额。

C、退保领取个人帐户。

苏州社保如何办理异地转移?

社保转移只会转医疗、养老保险年限,到原参保地提出申请,拿到社保缴纳证明,到新参保地提出申请转移接续,其他的事就是社保单位会帮你搞定。

离职后公积金如何处理?

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可转移,带好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办理一次性全额提取。转移则需要拿新就业参保地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去原社保单位办转出,然后再到新参保地办转入。 苏州在哪些区域之间工作地变化不用办转移?

苏州市区统筹区(苏州市本级、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不用办转移,直接在原来的基础上交。

生育险需要缴纳多久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园区:生育时,正常缴费并且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如果不满10个月,待继续正常连续缴费直至满10个月后,按规定进行结付。

市区:生育当月和前一个月缴费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障·市民卡遗失怎么办?

先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067、962026口头挂失,确认遗失无法找回的,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银联账户密码,到任一苏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和补卡申请(补卡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