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产假国家规定

时间:2021-10-26 22:08:13 节日作文
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并对合法、合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生育假奖励。那么2016年河南省的产假有多少天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河南产假国家规定2016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16年5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第三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采取避孕措施的,分别享受以下待遇: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二天,七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二)结扎输精管,休息二十一天;(三)结扎输卵管,休息二十一天。

  休假期间,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为出勤,发给工资、福利。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接受上述手术的,由所在县(市、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从计划生育经费中给予补贴。

  产假假期再增三个月最少要休187天

  对于上班族来说,要二孩最担心的还是假期问题。不过想要二孩的基本上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该条规定,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指导意见,《决定》第五条对《条例》有关晚婚假、晚育假的规定进行了修改,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需要,《决定》第八条对《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作出了修改。

  同时,河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还建议鼓励公民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并借鉴黑龙江省的做法,规定“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七天”,将《决定(草案)》第五项修改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七天。

  这就表示,根据《条例》规定,今天起河南新婚夫妇可以享受“3日法定婚假+18日增加婚假+婚检奖励7日婚假”共28天的婚假。

  产妇可以享受“98日产假+增加3个月产假”,即最多190日的产假。如果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孩子可以再享受延长15日产假的待遇。同时伴侣可享受一个月的护理假。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已经休完婚假、产假的不再按照新修订《条例》休假,未休或尚在婚假、产假期的可按新修订《条例》休假。

  同时,年满6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独生子女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

  《条例》中明确规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同时,《条例》中所提的婚假、产假、护理假均指“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修改的意见一旦通过,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再增加三个月的假期,按照假期跨全年中一个月最短的28天算,产假最少也有18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