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出生证明丢失

时间:2021-10-26 21:29:53 节日作文

篇一:《补办出生证明格式》

补办出生证明格式补办出生证明格式

安阳市民贾先生来电咨询,他的孩子比预产期提前十几天出生在家里,《出生医学证明》应如何办理?

回复: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应由新生儿的父亲或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到安阳市卫生局办理:就近乡镇卫生院领榷亲子关系声明》,接生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接生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张;若非医疗机构人员接生的,则需要提供接生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张。

因《证明》被盗、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证明》的,需由原发证机构提供《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已经办理过户籍手续的,则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但只补发《证明》正页。

市民辛女士来电:我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家里只找到复印件,现在要给孩子上户口,需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请问如何补办?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市卫生局答复: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需登报声明原证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及以下材料补发出生医学证明:1.补发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手印;2.接生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证明;3.原发证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4.婴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补发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需要说明的是,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杭州市一医院说,根据省卫生厅文件规定,《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家长可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挂失并申请补发。杭州的家长可带以下资料去补办:

1.接生单位证明;

2.已申报户口者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未申报户口者携带父、母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尚未申报出生登记的证明;

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补证由父母一方来院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5.补证地址:学士路3号,红楼二楼信息科。

事件缘由 涧西区的姜女士说,她的亲戚想为孩子补办一份出生医学证明,该如何补办? 记者跑腿 记者向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咨询了有关问题。该科科长赵燕敏说,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是公民出生的法定身份证明,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不适用于在此之前出生的新生儿。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助产接生诊疗科目)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在医疗机构以外出生的新生儿或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毁损需补办,应由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为该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婴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由婴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婴儿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声明”。2.该婴儿与其父母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是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接生员身份证明),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这些证明材料应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免收工本费和劳务费。

篇二:《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出生证明怎么补办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要材料:1,当地计生委开的证明。此证明需要医院和街道的证明。

2,你的未婚妻父母的生育证(准生证)

3,你的未婚妻的父母的身份证。

地点:县(市)保健站(所)

一般情况下都有专门人负责!

强调,证明一定要按要求填写。你可以到当地卫生部门的保健站先问问证明的格式!一般就是这样补办,祝你顺利!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

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婴儿出生证明丢失}.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

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

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儿子的出生证遗失,我不知道还能不能补办?”市民黄女士为此有些着急,儿子出生证的遗失,给她带来一连串的麻烦。她求助于本报,希望能找到解决办法。昨天,经记者多方询问得知,如果出生证遗失,则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到黄女士的反映,记者向省人民医院进行了咨询。医院工作人员介绍,碰到类似情况时,当事人要办3件事。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但是,原样的《出生医学证明》已不能再办到了。

记者了解到,《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小孩出生后申报户口时,就要使用出生证。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也需要提供出生证。其中,夫妻团聚类,携行子女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照顾父母类,须提交本人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办理移民申请、财产继承的手续当中,出生证也是必不可少的。

可以说,出生证在孩子一辈子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篇三:《补办出生证明申请书》

申 请 书

XX县妇幼保健院:

因不慎将孩子出生证明丢失,现申请补办出生证明,出生信息:XXX(女),2013年4月18日在XXX妇幼保健院出生,我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望贵院给予补办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夫妻)

2014年5月12日

篇四:《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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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婴儿出生证明丢失}.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篇五:《补办出生证明需提交材料》

补办出生证明需提交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保定日报登报挂失报纸(报纸7天之内有效)

2、孩子出生时接生机构病历复印件

3、原接生机构出具保定市出生医学记录及首次签发登记表

4、若孩子未上户口孩子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及派出所开具的孩子未落户证明信并盖章;若已经落户,带孩子户口本原件及户口页复印件

5、孩子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孩子母亲亲自办理(若母亲不能亲自办理,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必须由新生儿母亲亲自用黑色碳素笔填全,新生儿母亲在委托人签名处按手印,被委托人签名并按手印)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丢失}.

机构外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提供材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2、对DNA亲子关系鉴定书的公证书

3、若孩子未上户口孩子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孩子未落户证明信

4、由接生员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医疗机构外出生医学记录证明(背面孩子印脚丫印及母亲右手食指指印)

5、孩子母亲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医疗机构外首次签发登记表

6、孩子父母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

7、接生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孩子母亲亲自办理(若母亲不能亲自办理,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必须由新生儿母亲亲自用黑色碳素笔填全,新生儿母亲在委托人签名处按手印,被委托人签名并按手印)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篇六:《婴儿出生证明委托书》

《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婴儿出生证明丢失}.

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 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 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七:《小孩出生证明样本》

小孩出生证明样本出生证,也就是《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婴儿出生证明丢失}.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榷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榷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 - 遗失补办手续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2.

补办出生证应具备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户口未在其母×××处设籍。特此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96年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出生证遗失补办;除以上6种证件外需湄洲报声明作废的原版报纸2张(99年5月1日后出生的要2张报纸)。

备注:1、所有证件要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证件上的姓名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一致。

2、如在卫生院分娩的婴儿要说明原因当时接生人员为何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产家为何不领榷出生医学证明》,并有原接生登记簿复印件,并院长签名盖公章。或当时的病历(分

娩情况记录)复印件,并院长签名盖公章。

篇八:《关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告知》

关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告知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主要内容包括: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出生时间、出生地、出生孕周、健康状况、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接生医疗机构名称等。《出生医学证明》是孩子出生的第一个身份证明,以后转户口、上学、出国,坐飞机,办理身份证,公证处继承遗产都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需妥善保管,以便日后应用。

一、有关其重要性表现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注意事项:

1、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如有他人代办需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代办人委托书;

2、除新生儿母亲来办理外,其他受委托人均需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授权委托书;

4、取好新生儿姓名后尽快在一个月内来院办理,办理后不再更改所有信息资料(包括新生儿姓名);

5、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姓名必须与入院时病历登记姓名一致,如果身份证姓名与入院病历不一致时,需提供当地派出所证明方可办理;

6、办理地点:住院部妇产科四楼417房;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逢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休息)

7、《出生医学证明》打印后需要到门诊四楼医务科盖章方有效。

8、《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后不得涂改,私自手工涂改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