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行政复议申诉书

时间:2021-10-26 16:50:54 节日作文

第一篇 怎样写行政复议申诉书《2017行政复议申请委托书》

行政复议申请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地(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公民):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地(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律师):姓名

律师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地(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我对 (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 (复议机关名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作为我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委托期限:

代理权限如下: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一般委托的权利,代为处理伍永会工伤行政复议一案,代为进行行政复议程序的权利。

委托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申请委托书 [

住所:(联系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我单位因不服向德昌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委托期限:

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人(公章):怎样写行政复议申诉书

被委托人(签字捺印):

年月日

行政复议申请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现委托(受委托人)与我(单位)与 的行政复议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委托权限如下:

□1、代为发表行政复议代理意见

□2、代为放弃、变更或撤回行政复议请求

□3、代为签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4、其他事项: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 怎样写行政复议申诉书《2016法制办公室领导述职》

我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班子作2016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请考核组考核,请同志们评议。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强政府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法制监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力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201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市政府授予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省政府法制办授予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2016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认真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职责,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市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起草了《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为深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在认真总结我市依法行政“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对我市依法行政“五五”规划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做好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对我市依法行政“四五”规划实施期间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市政府进行表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根据市考核办要求,制定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监控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区县政府、市直部门及驻我市有关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增强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责任心。

(二)加强政府制度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并对年度立法计划实施动态化管理,认真做好政府立法的起草、审查、协调等各项工作。全年,共对5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部政府规章草案进行了立法审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审议通过政府规章草案6部。提请市政府出台《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

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市全民义务植树若干规定》、《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96件。同时,对《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村级事务“五代管”制度的意见》等市委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得到市委领导高度评价。

三是认真做好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9个区县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88件,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0件,并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向国务院、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政府规章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

四是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我市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政府规章1件,废止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4件,修改3件,保留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1件,保留3件。该结果已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第82号令、第83号令予以公布。为保障行政强制法的正确实施,对我市包含行政强制事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三)加强政府法制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重新清理。经清理,确认全市具有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35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2个,省及省以上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或组织20个,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31个,共118个。该结果市政府已经予以公布。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430个,审验55个,注销1368个。同时,对全市255个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证进行了审验。

二是根据市政府要求,对市级行政强制主体进行了清理。经过认真审查,拟确认依法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17个,法律授权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组织6个,依法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机关22个,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组织16个,共61个。清理结果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以执法依据梳理、执法事项公开、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重点,对43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检查,促进了全市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对68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的136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促进了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的提高。建立推行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有效解决了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的发生。由于我市在行政执法监督、政府立法方面成绩突出,我们受省法制办委托起草了《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在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周清利市长介绍了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评价。

一是对我市原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重新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审议,共保留市级行政许可项目225项,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6项,共251项。该结果已以市政府第76号令公布。

二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组织各部门做好行政事项清理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方案编报工作,对各部门提报的改革方案进行初审,及时与市编办进行沟通对接,确保部门职能调整归并和许可科设立工作的顺利推进。通过这次职能调整和归并,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科室,由原来分布在36个部门和9个单位的134个科室,减少到49个,从而切实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三是深入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改革。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联合审批事项目录,完成了联合审批电子服务系统的研发工作。

四是大力规范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召开全市规范完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全面推广沂源县的先进经验。按照“进驻事项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组织机构统一、办公设施统一、中心标识统一”的要求,加强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推动行政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目前,全市108个镇(街道办事处)已全面建成便民中心,有30%以上的便民中心达到建设标准。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在各级服务中心,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办事程序流程图》,积极配合市纪检部门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工作,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网上电子监督,定期通报审批情况,有效预防行政审批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截止到12月10日,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64805件,办结64640件,按期办结率100%,接受企业和群众咨询18206人次。

(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充分利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16件,受理788件。截止目前,结案772件。其中,作维持决定409件,占53%;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62件,占8%;经调解、和解及协调等方式使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而终止的301件,占39%。未审结28件。

二是认真落实《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从机构建设、人员队伍、装备建设、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五个方面对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规范,取得显著成效。今年6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许建国副市长向调研组作了专题汇报,得到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纪委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原主任曹康泰同志高度评价。

三是按照省法制办要求,对全市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统计,为建立我市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管理数据库,加强我市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一是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出台《市法制办关于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推动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全年,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稿件700余一是学习自觉性需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理论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法制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还没有形成操作性强、效果显著的政府法制监督机制。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第三篇 怎样写行政复议申诉书《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钟长春,男,汉族,1990年3月13日出生,住:略,邮编:710201,电话:18691559315。

被申请人:高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李光,地址:西安市高陵县南新街113号。

复议请求:

1、确认被申请人没有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不作为的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诉,书面告知并适用行政申诉程序处理;

2、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申诉调解书》(高工商调2【2012】第0413号)调解适用程序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申诉调解书》(高工商调2【2012】第0413号)调解书;

3、责令被申请人因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为给申请人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费用1元。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于2012年11月25日在被申诉人西安佳盛源实业有限公司购物后产生消费纠纷,遂于2012年11月27日以邮寄方式向被申请人邮寄了《申诉书》(见附件一),邮件收据编号:XA10753115 661(见附件二),经查询被申请人已于2012年11月29日签收(见附件三),申请人至今未书面告知是否受理申请人的申诉,被申请人不作为的行为违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一)、

(二)项、《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故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规定确认被申请人没有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的不作为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诉,书面告知并依法处理。

申请人选择的是向被申请人行政申诉,而不是向高陵县消费者协会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和(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而这是两种不同的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会影响消费纠纷解决的最终结果,消费者协会属于消费者成立的民间组织,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内设单位,而且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不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有指导消协日常工作的职责,因为我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组建、日常开支费用实际上来自于地方企业,也没有独立性,做不到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大保护,因此向消协投诉只适用于消费者认为争议较小的普通消费投诉,而申请人的申诉采取的是行政申诉程序,申诉由专门的法律程序和严谨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消费申诉案件的程序和职责,赋予了消费者更多权利,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申诉过程中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可以依法对被申诉人进行行政处罚,该《办法》第十条规定认为需要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可以报请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管辖

机关,而本案争议较大,内容比一般申诉内容复杂,故应该请上级机关确定管辖机关,而被申请人却将该案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转到到高陵县消费者协会,县级消协又转到基层分会,这种乱作为的行为不仅没有尽到保护消费者的责任,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而且侵犯了申请人作为的消费纠纷途径选择权,使申请人无法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向作为职能部门的被申请人提出消费申诉,被申请人却让高陵县消费者协会泾渭河分会的社会组织处理申请人申诉,故被申请人以高陵县消费者协会泾河分会作出的《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申诉调解书》(高工商调2【2012】第0413号)(见附件四)程序违法,应当依法撤销并责令重新依法处理,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二)项目、(三)项、2.3.4.5目的规定和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申诉调解书》(高工商调2【2012】第0413号)调解适用程序违法,依法撤销并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行政申诉处理的行政行为。

因被申请人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申请人发起行政复议,产生邮寄费用5.8元(见附件五),故邮资应当由被申请人承担,考虑到被申请人的钱是从纳税人的头上出的,申请人不愿意从让职能部门之手索取纳税人的银子,但本次复议申请却花费了申请人的银子,故请求降价再打折责令被申请人赔偿因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为给申请人造成的各项经济

损失用1元。

此致

高陵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钟长春

2012年 12月 15日

附件:

一、《申诉书》副本;证明申请人 的消费申诉内容。

二、挂号信封照片;证明申请人用挂号信邮寄申诉。

三、给据邮件跟踪查询、信件签收查单;证明申请人签收《申诉书》的 日期。

四、高工商调2【2012】第0413号调解书;证明被申请人以消协投诉程序处理申请人的申诉。

五、邮寄本《行政复议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信封原件;证明邮票显示本次邮寄行政复议花费邮资5.8元。

六、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申请人身份情况。

第四篇 怎样写行政复议申诉书《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男,年龄:××岁,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的名称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行政复议请求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立即退还申请人被强制扣留的闽×××××机动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3.请求赔偿申请人因机动车辆被查扣造成的交通费用损失。

主要事实和理由

一、行政强制措施无法定依据

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载明,采取行政强制扣押措施的依据是因检验鉴定或者收集证据的需要,被申请人认为法定依据不成立,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当,理由如下:

1.无需检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 — 1 —

行检验、鉴定。”本起交通事故××月××日发生,至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已超出三个工作日期限,被申请人未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申请人认为,本起交通事故无需检验鉴定。

2.非收集证据需要。被申请人派出人员拍摄现场照片,当场绘制现场图,申请人当场予以确认;申请人的机动车左拐弯与直行摩托车发生剐蹭,双方责任明确;经医生诊断,交通事故仅造成人身软组织挫伤,车辆伤害极其轻微。本次交通事故情节轻微,责任明确,证据确凿,申请人交强险、车辆年检证、驾驶证符合要求,无需采取扣押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来收集证据。

3.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第五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申请人认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查明交通事故,明确双方责任的目的,无需实施行政强制。被申请人无视实际情况,动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违反了行政强制适当原则。

二、行政强制措施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被申请人实施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申请人违反多项法定程序,扣押决定书重要事项缺失。

1.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人员身份不明。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签名的两名人员与实际执行强制措施的人员不一致。

2.未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在行政强制现场,执行行政强制 — 2 —

措施的人员未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也没有任何经申请人确认的文书载明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人员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3.未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在行政强制执行现场,被申请人未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4.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在行政强制执行现场,申请人认为交通事故损害轻微,责任明确,证据确凿,无需强制扣押财物,被申请人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5.未制作现场笔录。被申请人派出人员仅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未当场制作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笔录。

6.未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直至次日(××月××日)下午,应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才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有通话录音为证。

7.查封、扣押决定书的重要事项缺失:

一是未载明扣押期限。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被申请人未载明扣押期限,意在不依据现场情况及办案实际,滥用行政强制权力,以最高期限或不定期限进行查扣。

二是未载明扣押场所。意在模糊保管人为行政机关或委托第三人保管的情形,变相收取保管费,涉嫌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三是未载明扣押财物的名称、数量。被申请人被强制扣留闽××××××机动车及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扣押 — 3 —

决定书未准确载明。

四是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缺失。《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仅载明行政复议途径为“上级公安机关”,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的途径被遗漏。

8. 请求赔偿申请人因机动车辆被查扣造成的交通费用。被查扣车辆系申请人的唯一交通车辆,机动车被查扣期间,申请人向他人借用交通车辆,所产生的燃油费等其他交通费用为合理损失,每日人民币××元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怎样写行政复议申诉书

附件:《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此致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年××月××日

— 4 — 申请人:

第五篇 怎样写行政复议申诉书《国家赔偿申诉书样本》

国家赔偿申诉书

个申赔[2013] 第二份书函

申诉人:张海龙 系受害人 党员 男 19**年*月*日出生 汉族 黑龙江省************* 现住北京市朝阳区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131******** 137******** 被申诉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 地址:丰台区方庄路10号 邮编:100078

申诉事项

请求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法委赔字第00005号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法确认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公开开庭示证、质证十三组证据情况下,申诉什么也没有看到双方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枉下决定,请求撤销并依法公开重审听证、示证。

申诉内容

一、依法对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赔偿决定书海公刑赔字[2012]008号不予赔偿决定;依法对北京市公安局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京公赔复字[2013]第1号不予赔偿决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国家赔偿决定书这三份法律文书不予赔偿决定的证人证言、相关书证以及双方调查笔录进行提供给申诉人,申诉人对这三份决定书载明的事实及证据不服;并根据列行赔偿义务证据和调查笔录提供给申诉人后提出异议,并申诉开庭当庭质证听证、纠正三决定书错误决定,依法重新确认并开庭当庭对质审理,而不是不公开也不提供审理调查笔录和证据质证枉下决定。

二、依法提供对申诉人实施伤害的杜凯、曹宇、“顾某”等三人身份信息;不殴打晕打伤怎么体检怎么会强行体检,还将门牙打断并开庭当庭质证;海淀看守所明知申诉人第19天递交给海淀检察院王福荃、刘勇两份控告和笔录,对其监控录像删除并未保留,显然已经触犯我国刑法徇私舞弊、包庇和渎职枉法;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二中院未调取控告和笔录这两份证据,枉断决定国法何在? 三、依法对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赔偿决定书载明审理查明部分内容,申诉人一直予以配合提供证据证明“一直配合”,对这份决定载明申诉人一直予以配合,未提出身体不适字段,和此份决定书载明的到309医院形成语言逻辑矛盾,显然这份决定无效并已经构成隐瞒包庇行为,请依法撤销该决定,另外正常在看守所医务体检就可以入所,不配合体检才遭受暴力殴打头部打晕致左下侧切齿打折致病(在309医院);309医院对其颅脑部分进行CT检查,医生建议做神经检查,杜三人直接将满口是血的申诉人抬回看守所并收押、依法提供体检签字和手印不是我按上去的收押体检手续,我没有签字并撅手指按上去的手印;被打后入所后架到402监室后多次晕厥并到999急救中心抢救过的事实。

请将999急救中心血样、血压、CT和核磁扫描相关证据进行提供。多次检查都是表征检查(即抽血、测血压、CT)、并未对打伤后麻木、晕厥、门牙打折、眼睛观察事物黄色等症进行神经检查和司法鉴定,孟维新管教做的笔录已经记录及看守所出所到999急救中心审批手续。

四、将申诉人初讯问笔录、体检手续、收押物品清单和逮捕手续等复印件、管教和检察官做的20份笔录、监控录像进行提供,这是此次赔偿关键证据链,足以证明我为什么不签字,他们对不签字怎么作为的;监控录像记录抬到看守所、打伤后架到402监室并多次晕厥,以及记录相关财产没有登记也没有返还所以我未签字;在402、702两监室体罚虐待; 并要求开庭听证审理此案;因为第19天已通过海淀检察院王福荃接收控告及笔录,402管教孟维新也做了笔录;到702监室申诉人又向海淀检察院驻所刘勇检察官递交第二份控告,与此刘勇也做了笔录;对其这三份笔录和控告处理意见要求确认并提供给申诉人。而二中院赔偿委员会并未提供给申诉人所有证据 ,要求提供。

五、申诉人在402监室多次做过笔录要求二中院赔偿委员会提供9份及前20天监控录像;以到702监室多次做过笔录要求提供8份及前7天监控录像,如不能提供监控录像和申诉人列行要求提供的证据,则证明三份决定书是错误的,要求撤销重新开庭审理并确认证据与事实;本人签字和不签字的均形成事实证据链;这17份笔录其中有我做的证据记号,说明虐待事实存在;看守所放纵犯人强迫、体罚和虐待申诉人。

六、对两级公安机关决定书载明本机关认为:不存在殴打、虐待行为、不存在侵犯财产权进行开庭当庭举证质证;并对眼睛观察事物全然黄色、门牙打断、长期虐待坐凉板、财产损失至今也未返还等所致后果赔偿义务机关负有举证责任;因为你对其致害行为不承认,所以必须提供合法证据,那就是监控录像,对不能提供监控录像后果(因为入所时提交了控告),应推定过错责任,应负完全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国家赔偿决定书(2013)二中法委赔字第00005号决定书中明显调查事实不充足、证据确实不充分(控告后保留监控录像缺失),并未提供申诉人上述证据及证人证言进行质证,也未提供监控录像等申诉人认可证据证明两级公安机关决定书的正确性,应重新确认证据,重新听证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举证质证,而不是申诉人要求提供的证据什么都不提供的情况下,一纸决定书,否决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和事实,为了让案件更透明,更具有国法性和公信力;此次未提供13组证据情况下,草率枉法决定,对其申诉人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权申张保障,以及国家法律的严重破坏和渎职,申诉人要求纠正、监督和开庭听证公开再审。

十三组证据

第一组证据:“二中院”赔偿委员会应以申诉人在海淀看守所第19天递交的第一份控告,以及检方王福荃和海看孟维新做的笔录,以及检方调取的监控录像做为案件的突破口,以及检方给申诉人答复;如果海检王福荃,第二份控告刘勇不能提供监控录像和书面答复,二人以及看守所均构成犯罪,应承担全部责任,推定事实包庇及刑事责任;

第二组证据:申诉人分别向检方王福荃、刘勇递交两份控告;

第三组证据:申诉人分别向检方王福荃、刘勇递交两份控告答复及做的笔录; 第四组证据:通过看守所递交给检方控告时,孟维新做的关于左侧下切齿被打断笔录;

第五组证据:对申诉人实施伤害刑讯逼供的杜凯、曹宇等三人身份信息,抓捕时曹宇和顾某(因为知姓氏代称),什么原因申诉人不签字,当庭听证、举证、示证和质证;

第六组证据:海淀看守所枉法,将打伤人员收押,包庇杜三人犯罪行为;(申诉人家人分别请两名律师接见,两名律师均将伤害和刑讯逼供等行为告知家属),看守所明知申诉人通过一科第19天递交控告,对监控录像不提供显然已经构成犯罪;

第七组证据:对海淀分局刑事赔偿决定书载明审理部分内容,“申诉人”一予以配合,提供证据证明,对未提出身体不适字段,和此份载明到309医院形成逻辑矛盾,显然这份决定无效并已经构成隐瞒包庇,应依法撤销;

第八组证据:在海淀看守所,体检形式、求医形式要求所方提供相关手续; 第九组证据:什么原因到309医院,及入所体检手续;为什么没有签字有手指印(三民警“顾某”撅手指按的手印);

第十组证据:对左侧下切齿打断,眼睛观察事物全然黄色,要求司法鉴定伤残等级;

第十一组证据:抬到看守所、架到402监室监控录像,309医院监控录像,在监室402多次晕厥,多次到医务室,又到999急救中心等审批手续和相关调查笔录,二中院应与海检方索取;海检方不能提供,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二组证据:将申诉人初讯笔录(曹宇和顾某做的)、体检手续(谁经手未知)、收押物品清单(经手签字情况)和逮捕手续等复印件,做为证据提供因为这些可以形成证据证明事实存在,还有管教孟维新和管教黄海分别做的9份和8份生活笔录,黄海应再加一份(总计18份)、以及在402监室前20天监控录像;702监室前7天监控录像以及入所监控录像;

第十三组证据:海淀公安分局隶属单位杜凯、曹宇和顾某三民警,及所属单位看守所对自己违法行为不承认承担监控录像提供责任,否则决定书是无效的,如果提供不了,已经构成犯罪,因为第19天申诉人递交控告给所方和检方;监控记录所致后果和事实1、对申诉人殴打;2、对申诉人体罚、虐待;3、财物至今也未返还;4、强迫、体罚和虐待等书证申诉人均做了证据性记号,还有强迫书证;及海淀市公安分局、北京市公安局对决定书列行的证据及调查笔录当庭示证、听证和质证。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事实简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国务院令第5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4号),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司法条文和解释;

——公安机关侦查不合法、检察机关监督不到位或者不起诉、法院审判不合理、不充分、不正当,应免于刑罚(对信用卡犯罪);

——检察机关和看守所(公安机关)对入所第19天控告应对监控录像进行保存和留存,将17402孟维新生活笔录9份,702指按上去的)进行提供,“二中院”应对显然隐瞒包庇,公然两级公安机关出具的赔偿决定书没有录像事实依据,显然不合法,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两份“决定”提到的书证和人证及当事人也没有开庭当庭对质;更没有将证据提供给申诉人进行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两级赔偿义务机关出具的决定,监控录像证据缺失,应承担举证不利责任;

二、内容提要

1、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动机和事实以及两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对证据、证人和证言应当庭质证;

2、对看守所收押条件、收押前后遭遇多次殴打、刑讯逼供致后遗症、导致我后半生生活质量和身体机能生命质量受到严重破坏,以及对上述殴打、体罚和虐待导致后果进行依法处理,还有所属财物至今也未返还;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给予赔偿进行依法监督和执行,以及监控录像证据提供;

4、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及当事人不法行为,依法履行宪法和相关法律赋予的法律责任,承请司法机关及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国家赔偿委员会依法为民服务。

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没有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一家银行报案,其它银行也罗列其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其内容如下: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列为诈骗,显然不顾我与银行交涉信函和电话内容,更不顾我本人因工作和生活变故给还款带来困难的事实以及我国没有任何一条司法条文支持;一家报案将另几家也被动立案。在上面两种因素下,进行抓捕我,我不同意签字进行两次殴打和强行体检,以及入所前将我打麻木、头晕、眼睛观察事物黄色到中国

人民解放军309医院做CT花我的钱急诊,在309医院不晃头不让做脑CT,杜凯实施伤害将左下侧切齿打断,已构成轻伤;还有入所后多次昏厥到北京999急救医院,这样还进行收押。我的犯罪事实和动机是什么?不签逮捕手续受到张鑫及管教的体罚和虐待,并扣押我十多封信件也没有上报检察机关。这一切监控录像为证。(还有我包内所有纸制文件物品及其它随身身着衣物至今也没有归还,所携带钱款也不符)。入所前打坏致病后,看守所为了隐瞒、包庇和掩饰杜凯、曹宇等三民警殴打行为,强行体检收押,证据是体检手续手指印是民警撅我手指按上去的(如果配合我应该签字按手印),还有监控录像为重要依据,现在造成我后遗症,对我的后半生生活、家庭和身体机能受到严重破坏。怎样写行政复议申诉书

杜凯说一些没人性的话如下:、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管教指派和放纵402张鑫、702王洪岩、707靳博管理整个监室,并且对我多次让其坐板来虐待和体罚,甚至对其它人进行打骂。多次反应司法鉴定也无果,至今海淀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也未将相关证据呈交给二中院,并转给申诉人,怎么能证明三份决定书的正确和公平?审理也是不公开的纸上决定;

我要求从702监室调到707监室管教指使靳博不让我五天中午午休,管教指使放纵王洪岩、靳博守着我的面让我天天坐板(虐待体罚性的臀坐)。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怎样写行政复议申诉书

——人民检察院多次接到我控告和书面控告没有做出答复,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监控录像进行证据提取和保全。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作为证据链二中院也没有调取和提供给申诉人。

——徇情枉法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徇私舞弊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我携带的纸制文件及物品、高档办公包、皮鞋、皮带、带血衬衫等至今没

第六篇 怎样写行政复议申诉书《沈玉潮律师:经复议的行政起诉状范本》

行政起诉状

原告:某某,男,汉族,1957年2月20日生,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联系电话:

被告:某某市城乡规划局栾城分局 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县 法定代表人:某某 职务:局长

诉讼请求:

一、判令撤销被告颁发的地字第*****420130000号《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

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3年7月原告通过信息公开方式知道被告颁发的地字第*****42013000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内容,原告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的合法房产被纳入上述规划范围内。原告认为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存在在缺失前置立项文件的情况下,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违法行为、非法剥夺原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权及严重侵犯原告合法财产权等诸多违法情形,属于违法许可文件,遂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向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提起复议,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在受理后于2013年9月23日作出**复字【2013】00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被告颁发的地字第*****42013000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综上,原告于2013年10月13日收到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原告对该复议决定不服,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石家庄市栾城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3年10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