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罚制度

时间:2021-10-25 23:35:24 节日作文

公司处罚制度(一)

处罚制度

为严明劳动纪律,树立企业形象,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一.严禁在公司禁烟区内内吸烟,发现一次给予警告,罚款50元;发现两次,警告,并罚款100元;发现三次给予除名。

二.当班员工在吸烟区吸烟每人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每超过一次罚款10元,门卫不记录、不举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三.不按规定穿戴劳动用品、穿拖鞋、赤膊等上岗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四.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给予辞退。酗酒闹事者清除出厂,造成损失按价赔偿。

五.禁止上班聊天、串岗、脱岗、睡觉、吃零食或网上游戏、购物,发现一次给予警告,罚款10元,三次以上给予辞退。

六.除研发部、质量部白大褂、车间精烘包连体服可以在厂区浆洗,在指定地点晾晒外,其它部门严禁在厂区内浆洗、晾晒工作服以及在设备上烘烤衣物,发现一次没收一次,经批评教育,缴纳50元罚款后领回。

七.违反考勤制度,迟到、早退15分钟内,罚款10元,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每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年累计12次以上;每月旷工两次以上,年累计五次以上 ;连续旷工三次以上;一年内无病请病假三次以上的;给予辞退。

八.不按时参加会议及公司安排的公务活动,迟到1分钟罚款10元,无故缺席罚款100元。

九.车间员工禁止在车间用餐,发现一次罚款50元。夜班员工所带夜餐一律放在餐厅碗橱里,并在餐厅就餐。

十.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消极怠工等影响生产、工作、经营和社会秩序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留用察看、辞退处分。

十一.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勿职守或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荣誉损失,给他人身体造成危害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和罚款,直至辞退。

十二.不讲信用,不执行规定,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取公司或他人利益,对公司离心离德的给予除名。

十三.工作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要求,完不成任务,经常浪费原材料,能源,损坏工具设备,对公司管理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害公司信誉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以上给予辞退。

十四.犯有其它在公司或社会上影响较大的错误,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留用察看或辞退处分。 公司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给予警告罚款处分的,由所在部门报行管部备案,行管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留用察看、除名处分的,由所在部门经理写出书面报告,由行管部调查了解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研究批准。

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与本制度有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处罚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员工,从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公司处罚制度(二)

**公司员工处罚条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处罚原则

第三章 处罚种类

第四章 处罚规则

第五章 处罚程序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

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处罚原则

第三条 员工处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对员工的处罚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禁止实施任何

违背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的处罚。

(二)价值观导向原则。

以维护公司价值观和纪律为导向,遏制违反公司价值准则、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发生。

(三)公平、公正原则。

处罚的评判和实施,对每一位员工都应公平,任何处罚均须公正对待,确保

员工合法权益。

(四)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处罚须以实际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等为依据,并以集团及企业制定的相关制

度为衡量标准,杜绝无视事实、藐视规章制度、主观臆断或凭个人好恶决定处罚

的行为。

(五)以理为重、情理相融的原则。

在处理员工问题时,坚持原则第一,同时也要尊重和理解员工的感受。

(六)处罚和批评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在处罚过程中,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批评教育,帮助员工认识错误,改正错

误,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七)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员工的错误,有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种形式,原则上结合使用,但

也可独立使用。

第三章 过失行为

第四条 视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

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非常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未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1小时以内的;

2、未经领导批准,带无关亲友到工作场所;

3、未按规定考勤;

4、乱丢乱放杂物;

5、下班后未关办公室门窗或室内电器;

6、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7、不遵守会场纪律;

8、不按规定参加安全学习;

9、不遵守车辆进出公司大院规定;

10、在危险品仓库之外禁烟区内吸烟的;

11、违反着装规定。

(二)一般过失

1、工作时间瞌睡、串岗、闲聊、干私活、看无关书刊;

2、非因公接待,工作时间或工作日内早、午餐饮用含酒精饮料;

3、擅自改动或动用公用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

4、在公共场所污言秽语,言语失态,影响他人工作;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指挥或顶撞上级;

6、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或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差错,虽未造成客户

投诉或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但明显影响公司工作的;

7、违章用电;

8、在公司危险品仓库禁烟区抽烟或乱扔烟头者;

9、水、电设备损坏,不及时报告或修复,造成严重浪费;

10、在办公区域存放超额现金;

11、违反安全规定、私自动用安全设施、设备,不正确佩戴劳保和安全防护

用品,未酿成事故的;

12、乱涂、乱画、乱订、乱贴,破坏卫生环境;

13、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公司各类正常检查。

(三)严重过失

1、因违反安全规定发生轻微安全事故(小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客户投诉或经济损失,或严

重影响公司工作和公司信誉;

3、在公司打架、斗殴、滋事生端的;

4、用发票、收据或其他手段骗取报销,金额不足500元的;

5、造谣、中伤或诽谤他人;

6、连续旷工2天以内;

7、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不正当财物,或者接受有碍公正工作的宴请,情节轻

微的;

8、不遵守保密规定,出卖公司商业秘密,损坏公司信誉、信用或给公司造

成经济损失,后果轻微的;

9、故意损坏或丢失器械、工具或单据,情节轻微的;

10、擅离职守(包括值勤时间)不顾工作的利害或碍他人的工作后果轻微的;

11、携带违禁物进入工作场所的;

12、岗位变动时对继任人员未予确实办理移交或交接不清,致工作发生严重

错误的;

13、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1小时内5次及以上的;

14、未经许可利用工作便利和公司资源从事关联业务或兼任其它公司职务

的;

15、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散发、张贴、公布文件或类似行为的;

16、未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致使事故发生的;

17、在工作时间内打牌、下棋、玩游戏的;

18、其它公司认为应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

(四)非常严重过失

1、因违反安全规定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客户投诉或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工作和公司信誉,情节严重的;

3、在公司打架、斗殴、滋事生端,情节严重的;

4、用发票、收据或其他手段骗取报销,金额500元及以上2000元以下的;

5、造谣、中伤或诽谤他人,情节较重的或在网上散布不实消息或捏造事实,影响公司形象的;

6、连续旷工5天以内;

7、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不正当财物,或者接受有碍公正工作的宴请,情节严重的;

8、不遵守保密规定,出卖公司商业秘密,损坏公司信誉、信用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后果严重的;

9、故意损坏或丢失器械、工具或单据,情节严重的;

10、擅离职守(包括值勤时间)不顾工作的利害或碍他人的工作后果严重的;

1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的。

12、岗位变动时对继任人员未予确实办理移交或交接不清,致工作发生重大错误的;

13、未经许可在公司内集会、演讲、广播、宣传或类似行为者; 14、盗窃公司财物或贪污公款,金额1000元以下或挪用公款2000元以下的;

15、发生火灾、水灾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未按规定报告和救援,至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16、未经许可将公司的文件、图面、帐簿等文件或资料泄露给他人的;

17、参与“黄、赌、毒”的

18、有与公司业务相同的商业行为的;

19、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1小时内10次及以上的;

20、其它公司认为应给予警告处分的。

(五)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过一次,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1、因违反安全规定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客户投诉或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工作和公司信誉,情节恶劣的;

3、斗殴他人至伤的;

4、用发票、收据或其他手段骗取报销,金额2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

5、造谣、中伤或诽谤他人,情节恶劣或在网上散布不实消息或捏造事实,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

6、连续旷工10天以内的;

7、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1小时内15次及以上的;

8、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不正当财物,或者接受有碍公正工作的宴请,情节恶劣的;

9、不遵守保密规定,出卖公司商业秘密,损坏公司信誉、信用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0、故意损坏或丢失器械、工具或单据,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

1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的。

12、发生火灾、水灾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未按规定报告和救援,导致严重后果的;

13、有与公司业务相同的商业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14、盗窃公司财物和贪污公款,金额1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挪用公款2000元及以上10000元以下的;

15、泄漏公司机密,未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

16、参与“黄、赌、毒”情节严重的;

17、其它公司认为应给予记过处分的。

(六)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1、因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2、吸食海洛因或其他代用品的;

3、触犯刑律,被判拘役及有期徒刑以上的;

4、殴打他人至重伤以上的;

5、故意疏忽,擅离职守(包括值勤时间),给公司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6、故意损坏公司各项设备或建筑物,情节特别恶劣的;

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拒不执行命令,拒绝工作调动,累教不改,且情形特别恶劣的;

8、连续旷工15日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到30天的;

公司处罚制度(三)

处罚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处罚原则

一、

二、

三、

四、

五、 处罚有依据的原则:处罚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处罚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处罚机制发挥应有的处罚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处罚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处罚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处罚结处罚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述及工作目标等。 作用,处罚必须及时。 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果必须公开。 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三条 处罚项目设置

一、 本公司员工处罚分为下列五类:

1、 警告;

2、 记过;

3、 记大过;

4、 降级(薪酬调整为相应标准);

5、 终止劳动合同,扣除押金及当月工资。

二、

三、 累计处罚:2次警告视为1次记过,2次记过视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第四条 处罚细则

一、 有下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警告,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1. 不按规定穿戴工装、工牌、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者,每次罚款50元/人;

2. 上班无故迟到一小时之内者,每次罚款50元/人(超过一小时不足四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参照最新《考勤管理规定》);

3. 随地吐痰、践踏草坪、乱丢垃圾或杂物者,每次罚款50元/人;

4. 上班时间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情者,吃零食、听音乐、玩手机、上网、玩游

戏等每次罚款50元/人,睡觉、打牌等每次罚款200元/人,其他情况视情节而定;

5. 下班离开办公室不关电脑、灯棍、空调、饮水机或其它电器者,每次罚款50元/人(部门内公共用品未关闭者,每次罚款100元/部门);

6. 在厂区内骑车、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者,每次罚款50元/人;

7. 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等电器者,每次罚款50元/人;

8. 私自翻看他人文件或使用他人电脑,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100元/人;

9. 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者,每次罚款100元/人;

10. 出入厂不配合门卫检查,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100元/人;

11.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其他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100元/人;

12.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100元/人;

13. 在本人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100元/人;

14. 初次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或生产区域,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100元/人;

15.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车间现场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100元/人;

16. 在禁烟场所吸烟、扔烟头者,每次罚款200元/人;凡在生产区发现烟头,按每个100元由班组缴纳罚款;

17. 休班或公务外出,因交接不慎影响工作,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200元/人;

18. 无故拖延或不交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上级领导规定按时上交的文件资料者,每次扣绩效考核15分/人;

19. 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100元/人;

20.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情节轻微者,给予100元以上罚款; 21. 其他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记过,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1. 对直接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告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每次罚款200元/人;

2. 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者,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每次罚款200元/人;

3. 未经生产部经理许可擅带外人进入生产厂区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