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学费 广东金融学院官网

时间:2020-06-01 00:00:00 700字

广东金融学院学费

全国各院校金融硕士招生人数及学费

2016考研QQ群:248600511

近年来,专业硕士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其良好的就业情况促使报考人数随之逐年增加。方便考生查阅,跨考专硕库特整理了各院校金融硕士招生人数及学费情况,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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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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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

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综合测评的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智、体三方面。

第三条 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合计一百分。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5%、60%、15%,各班级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次,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

第四条 综合测评成绩是体现学生整体素质的重要依据,是作为学生各种评优、推优入党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必须在综合测评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五条 综合测评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促进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统一。

第二章 品德行为表现测评

第六条 品德行为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其公式为:品德总分=﹛[(品德基本分-扣分)÷0.6]×50%+品德附加分﹜×25%。

第七条 品德行为表现分的基本分为50%分,包括以下六小项内容,每小项分一、二、三3个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表现一般者计5分,甚差者不计分。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安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批评违法违纪现象。

(四)热爱社会主义金融事业,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进取心强。

(五)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学校和党、团组织、学生会及班级交给的任务。

(六)加强自我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谦虚俭朴,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维护公共秩序。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讲究卫生。

第八条 品德行为表现的附加分为50%,包括以下八小项,计算公式为:

(一)担任校团委常委、委员,校学生会主席团、社联主席团、学生媒体中心主任工作会议的核心成员加8分。

担任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联正部长,学生处学生助理中心主任、各系团总支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校金曦通讯社正副社长、校红十字会正副理事长、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正副主任、校艺术团正副团长、学生媒体中心骨干成员加6分;

担任校团委、学生会、校社联副部长(含部长助理),各系团总支、学生会、金曦通讯社、校红十字会、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正部长、校艺术团正队长加5分;

担任学生处学生助理中心正副部长、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正副班长、团总支,社团负责人,校金曦通讯社、校红十字会、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副部长,校艺术团副队长、学生媒体中心秘书、记者、编辑、主持人、创作人以及网站制作人加4分;

担任各学生组织干事、学生媒体中心编制内见习人员加2分;

担任一学期以上的宿舍舍长,认真履行职责者加2分;

担任科代表加1分;

(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提交调查报告者加2分,发表文章者(含在学校各部门编的刊物发表文章),每篇加3分。校广播站采用的文章、每篇加0.5分。在《金曦》上发表文章者加2分、《校报》上加3分,在《校运

会快讯》上加1分,在全国、省、市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每篇分别加10、6、4分。

(三)凡被授予省(部)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每人加20分,校优秀团员标兵、团干标兵者加10分,校优秀团员、团干加5分。

(四)凡为集体服务,热心公益事业,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者,或敢于检举揭发不良行为和坏人坏事者,酌情加1—3分。优秀“青年志愿者”每参加一次协会活动加0.5分。无偿献血者加5。

(五)凡学年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按班每人加1分。其班、团干部加2分。

(六)凡参加校系大型活动(文体类和业务技能比赛除外),参与者每人加1分,在参与这些活动中校获奖者:特、一等级: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获系级奖项按同样等级分别加2、1.5、1、0.5分。

(七)参加校、系银行技能比赛者,每人每届加1分,系比赛获奖者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校比赛获奖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2分。

(八)学年全勤者加10分。

(九)社会调查积极分子、校级卫生工作选进个人、校学生自律委员会、膳食管理委员会选进个人、优秀团务工作者、学生会优秀工作者、校优秀记者、优秀编辑、优秀广播工作者、校级宣传、文体工作积极分子、社团工作积极分子,每人加2分。

(十)评为星级宿舍的:五星级宿舍每位舍员加3分,舍长加5分;四星级宿舍每位舍员加2分,舍长加4分;三星级宿舍每位舍员加1分,舍长加3分。

第九条 品德行为表现的扣分在品德行为基本分中扣除,包括以下十四小项。

(一)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示威者扣50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校规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二)在公众场所张贴大小字报者,视其情节扣20分-50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校规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三)在校园网上发布淫秽、非法、反动信息的扣20-50分。

(四) 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活动,卫生劳动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

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2分。

(五)凡违反校纪校规,损坏公物,干扰学校秩序,赌博,打架,迟到,旷课等,受系通报批评扣3分,校通报批评扣6分,校警告处分扣12分,校严重警告处分扣20分,校记过处分扣30分,留校察看处分扣50分。

(六)凡缺乏诚信,恶意拖欠学费或剽窃他人论文、作品,扣20分。

(七)凡因宿舍、公共卫生区脏、乱、差、受系或校通报批评的,全宿舍每人扣2分,另值日或负责小组和舍长每人加扣3分。

(八)凡因违反党纪团纪,受党内团内通报批评扣6分,受警告处分扣12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20分,受记过处分扣30分,受留党留团察看处分扣50分,受开除党籍处分扣60分。

(九)“青年志愿者”无故不参加活动每次扣1分。

(十)无故不参加学校规定的社会实践或不提交调查报告者扣2分。

(十一)超过晚上11点后归校者,每次扣1分。

(十二)未经老师批准,留宿外人者,每次扣3分。

(十三)如出现基本分减扣分为负分的情况,则取零分。

第三章 学业测评

第十条 学业测评分由考试成绩的原始分按实际得分计算,考查成绩的原始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分别按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计算,计算分式为:

附加分:

(一)国金、国会专业过英语六级者、过金融英语初级者加1分;其他专业过四级者加1分,过金融英语初级者、过英语六级者加1.5分。(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后,初定以及格线为标准)计算机专业过电脑二级者加1分,过全国初级程序员0.5分,过全国计算机程序员中级者加1分,非计算机专业过全国初级程序员者加1分,过全国计算机程序员中级者加2分;十佳学习标兵者加2分;获得专项奖学金者1分;辅修一门专业加1分。

(二)凡个人在校举办的科技活动和学术竞赛中获奖的成果,对其获奖者按不同等级分别加4、3、2、1分。

(三)凡个人或组队在省、全国的科技活动和学术竞赛中获奖的成果,对其获奖者分别加10分、20分。

(四)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有CN或ISSN登记号)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按市级(指设区的市)、省级、国家级分别加2分、4分、6分,专科学校学报、本科学校学报分别按市级和省级标准加分;

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性译文者,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0.5分、1分、2分,译文最多可加4分;

专业学术论文被市级、省级、全国性和国际性学术会议采用者,每篇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在专业学术网站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每篇按市级分别加2分;专业学术性译文,每篇按市级加0.5分。)

专业学术网站上的论文最多可加4分,译文最多可加2分;

专业学术论文和译文被收入没有公开出版的学术文集的,分别加1分或0.3分,同一篇论文被多家刊物转载或多次学术会议采用,在按最高等级刊物的标准计分一次的基础上,可适当加1—2分;

同一论文为多人合作者,作者最多可算至第三作者,作者为两人的第一作者按60%,第二作者按40%计入,作者为三人及以上的,第一作者按50%,第二作者按30%,第三作者按20%计入;

凡需要加分的学术论文和译文,必须提供署名“广东金融学院”的刊登刊物原件或学术会议信函,并经有关专家鉴定文章的性质和级别。

第十一条 学业表现的扣分在学业基本分中扣除,包括以下4小项:

(一)缺乏诚信考试作弊者,扣20分。

(二)考试课和考查课考试不及格的,每科(含选修)扣2分,如须重修,则重修科目每科扣3分。

(三)每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事假每节扣0.5分。

(四)无故不交作业或不参加教学或实验活动,每次扣1分。

第四章 文体表现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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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下) 费用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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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2016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广东金融学院2016年金融硕士专业学

位(MF)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也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创办于1950年。学校现有广州校本部和肇庆校区,总占地面积近1000亩。201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2012年招招收第一届金融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78人,其中校内导师20位,校外导师58位。 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教学设施齐全,设有16个系(部),现有本科专业32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6个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12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21000多人。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2万经济金融类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一直名列前茅;培养的学生,被金融机构等用人单位誉为“好用、耐用、顶用”的“三用”人才,学校也被誉为“华南地区金融人才的摇篮”;《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将广东金融学院列为唯一的广东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基地。

金融学科作为学校的龙头学科,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金融学科是广东省重点学科,金融实验教学中心是广东省省级金融学科实验示范教学中心,“广东特色金融建设协同创强发展中心”被列为省级培育建设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区域金融政策研究中心”被列为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近年来,金融学科荣获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为我校创建应用型金融品牌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学科基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攻读金融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其中,前1.5年用于课程学习,后1年用于实习、实践、社会调查、撰写毕业论文及答辩。广东金融学院学费

三、专业目录

▲表示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考试题型、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其他为自命题科目。

四、报考条件

我校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者已独立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具体信息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具体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复试:时间2016年4月(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以广东金融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七、学费及奖助

我校2016年金融硕士学费为20000元/生•学年。

我校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助制度,主要设有:

1. 拔尖人才奖学金,奖助录取前三名考生以及学年成绩排名前三名同学20000元/人;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

3.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贴研究生生活费用每人每年不少于6000元;广东金融学院学费

5.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励金和考取博士研究生奖励金,2000元/人;

6.另有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丰厚奖学金。

八、其他事项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查询、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会发布相关通知,请考生留意及时查阅。我校2016年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目,历年专业课试卷详见招生工作-文件下载子栏目,请广大考生自行上网浏览、下载!

招生代码:11540

学校网址:

欢迎报考广东金融学院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凯程教育: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广东金融学院学费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广东金融学院学费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在考研准备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尤其对于跨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来说,通过报辅导班来弥补自己复习的不足,可以大大提高复习效率,节省复习时间,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辅导班,或许能帮你找到适合你的辅导班。

师资力量:师资力量是考察辅导班的首要因素,考生可以针对辅导名师的辅导年限、辅导经验、历年辅导效果、学员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询问往届学长然后选择。判断师资力量关键在于综合实力,因为任何一门课程,都不是由一、两个教师包到底的,是一批教师配合的结果。还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学术背景、资料著述成就、辅导成就等。凯程考研名师云集,李海洋、张鑫教授、方浩教授、卢营教授、孙浩教授等一大批名师在凯程授课。而有的机构只是很普通的老师授课,对知识点把握和命题方向,欠缺火候。

对该专业有辅导历史:必须对该专业深刻理解,才能深入辅导学员考取该校。在考研辅导班中,从来见过如此辉煌的成绩:凯程教育拿下2015五道口金融学院状元,考取五道口15人,清华经管金融硕士10人,人大金融硕士15个,中财和贸大金融硕士合计20人,北师大教育学7人,会计硕士保录班考取30人,翻译硕士接近20人,中传状元王园璐、郑家威都是来自凯程,法学方面,凯程在人大、北大、贸大、政法、武汉大学、公安大学等院校斩获多个法学和法硕状元,更多专业成绩请查看凯程网站。在凯程官方网站的光荣榜,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特别多,都是凯程战绩的最好证明。对于如此高的成绩,凯程集训营班主任邢老师说,凯程如此优异的成绩,是与我们凯程严格的管理,全方位的辅导是分不开的,很多学生本科都不是名校,某些学生来自二本三本甚至不知名的院校,还有很多是工作了多年才回来考的,大多数是跨专业考研,他们的难度大,竞争激烈,没有严格的训练和同学们的刻苦学习,是很难达到优异的成绩。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和凯程老师详细沟通一下就清楚了。

建校历史:机构成立的历史也是一个参考因素,历史越久,积累的人脉资源更多。例如,凯程教育已经成立10年(2005年),一直以来专注于考研,成功率一直遥遥领先,同学们有兴趣可以联系一下他们在线老师或者电话。

有没有实体学校校区:有些机构比较小,就是一个在写字楼里上课,自习,这种环境是不太好的,一个优秀的机构必须是在教学环境,大学校园这样环境。凯程有自己的学习校区,有吃住学一体化教学环境,独立卫浴、空调、暖气齐全,这也是一个考研机构实力的体现。此外,最好还要看一下他们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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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双学位管理规定总则

广东金融学院

本科双学位、双专业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对跨学科跨专业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学校实行本科学生双学位、双专业制度。为保证双学位、双专业制度的实施,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科学生双学位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取得本专业(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又取得不同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第二专业资格,且符合授予学位条件并取得学位;本科学生双专业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取得本专业(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又修读了主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以内其它专业的课程,且符合毕业资格条件并取得其毕业证书。

第二章 申请修读对象、条件及程序

第三条 申请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资格与条件

(一)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学有余力,主修课程成绩优良,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7以上。

(四)主修专业第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无补考记录。

第四条 每位全日制本科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本科双学位或双专业,必须选择跨一级学科或跨系的本科专业修读。

第五条 申请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程序

(一)凡招收本科生专业的各系,应在每学年下学期末(18周前)将本系各专业接收双学士学位和双专业的人数和条件的申请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并向全校公布。

(二)学生应根据申请资格与条件,考虑双学位双专业招生人数情况,在第三学期第1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填报《双学位双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教务处。

(三) 教务处会同招生专业所在系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表现,按照双学位双专业申请资格与条件规定,对学生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核,依据学分绩点排名(若绩点相同,按前两学期必修课总成绩排名),确定各个专业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四)教务处根据学校批准的名单,在《双学位双专业申请表》上盖章后,返还主修专业所在系和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各一份,另一份由教务处保存。

(五)教务处将录取结果通知主修专业所在系和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并发给学生修读双学位听课证或修读双专业听课证。双学位、双专业学生从该学年的第一学期第五周开始修读。

第三章 缴费与注册

第六条 学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应按学分缴费(执行粤价[2007]38号文件)。学校具体执行标准为:经济学、管理学、文学(不含外语类)、法学类专业每学分90元,理学、工学、外语类专业每学分100元。

若省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新的学费政策,学校将执行新缴费标准。

第七条 获准修读本科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须在每学年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处缴纳学费,并凭缴费收据到接收系办理注册手续。

各接收系在新学期开学三周内将已办理修读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注册手续的学生名册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 学生自愿选择并履行了规定程序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原则上不得随意中途退读。中途退出学习的学生不得再申请修读双学位,且尚未修读课程已缴学费不得退还。

第四章 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 各系根据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专业的教学条件、社会和学生的实际需求情况,向教务处提出开办双学位、双专业的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确定实行双学位、双专业的本科专业。

第十条 各个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在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同时确定双学位、双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制定教学计划和具体要求,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予以执行。

第十一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课程一般应包括双学位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等,双学位总学分一般应达到60分(含毕业论文),双专业总学分一般为50分(含毕业论文)。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4学分。

第十二条 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性质均为必修课程,学生应在主修专业第三至第八学期修完全部课程。

第十三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计划的执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发放每学期教学任务书,并由相关系落实教学任务。相关系不得随意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进行课程调整的,须由承担双学位双专业培养任务的系(部)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按程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十四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实行单独编班授课,每班最低开班人数:外语类专业30人,非外语类专业50人。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假期、双休日和周五晚上。

第十五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课程教学要求、毕业论文的质量要求应与将本专业作为主修专业的要求相同。

第十六条 学生双学位、双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内容重复时,经学生申请,所在系出具成绩证明,双学位、双专业教学系审核认可后,可以免修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中的相关课程。对课程内容部分重复,但层次不同的必修课程(如:外语、数学、计算机等有不同层次的课程,及部分不同层次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已修高层课的可免修低层课,已修低层课的仍须修高层课。

第十七条 期末考试由接收系负责组织,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考试周进行,考试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学校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确定后,学生如有双学位、双专业课程与主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冲突,应在一周内到接收系申请,由接收系在考试周内的星期六、星期日安排冲突的双学位、双专业课程考试,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 双学位、双专业学生不变更学籍,仍归主修专业所在系管理。 第十九条 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应首先保证主修课程的学习。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发生以下情形应终止或取消其双学位、双专业资格:

(1)由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或其他原因致使前六个学期主修课程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者,主修系应劝其终止修读双学位、双专业;

(2)主修专业必修课补考若累计有两门或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主修系应劝其终止修读双学位、双专业;

(3)若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学分绩点小于1.5者,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应劝其终止修读双学位;

(4)发生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取消其双学位、双专业资格。 第二十条 凡终止双学位、双专业学习的学生所学的双学位、双专业的课程学分记入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学分。

第二十一条 双学位、双专业学制为三年。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时,必须完成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第六章 成绩管理

第二十二条 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要建立双学位、双专业学生成绩档案,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规范成绩管理。双学位、双专业课程成绩和学分记入“广东金融学院双学位双专业课程成绩登记表”,并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的教学秘书应做好双学位、双专业课程成绩管理工作,应按学期将学生的双学位、双专业课程成绩登入《双学士学位成绩登记表》和《双专业成绩登记表》,在学生学业全部结束后,将双学位、双专业课程成绩登记册送交学生主修系和教务处,由教务处附在《广东金融学院学业成绩表》之后一并存档。

第二十四条 双学位、双专业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必须重修(随主修专业班级重修),重修课程不及格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第七章 学位资格、毕业资格审定与证书管理

第二十五条 双学位的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按照双学位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符合《广东金融学院授予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可获得双学位证书。未达到双学士学位要求者,或修满双学士学位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者,均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第二十六条 双专业的学生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完成双专业规定的学分,可取得双专业毕业证书。未达到双专业规定的学分者,或修满双专业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均不发给双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双学位的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未修满双学位规定的学分,但达到双专业规定的学分,可取得双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完成双专业规定的学分,但主修专业暂为结业,须在规定时间完成主修专业的学业,以换发主修专业毕业证的,在换发主修专业毕业证的同时,补发双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 双学位双专业学生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未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者,若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可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条 未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不影响其主修专业的学籍、毕业与学位。

第三十一条 获得双学位的学生,发放辅修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学校同级本科学生有关教学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从院长办公会议批准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