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初一读后感心得

时间:2021-09-15 00:00:00 初一作文

血,被二十世纪年代的人赋予了些不同的意义,有人认同它代表生命的鲜活力,是一个人结实健康的标准,卖血则是证明,好身体的人血液好,饭量多,经常卖血的人被视为可靠的人这一点,在那个年代是许许多多的乡村认为的。城填上的看法则与之不同,本书主人公的妻子便是,她认为血液在人身上的价值是无比珍贵的,是祖宗的寄托和传承,倾家荡产也不可以拿走的,但她最后却妥协了,因为血很值钱。

乍一看题目,很觉得是一部有些压榨,难道是描写人们因苦生活的书,苦到卖血?捧书时的第一刹那这个念头冲进脑海里。为了解决这点好奇心,在书中寻找答案,我发现不是这样的。卖血本身就是一种获取钱财的方法,一次卖血在主人公的年代可以拿到三十五元,是非常珍贵的一笔可观的钱,但是随着生活的所迫和突发的事件,许三观一共前后卖上了十二次血,却没有一次为了自己。一次娶妻,一次赔偿,一次送礼……每一次上医院卖血去,那些钱的贵重只有他自己知道,气力换来的钱是可以补回去的,但血不能,舍不得,是因为那三十五元钱是名义上真正的“血汗钱”。

许三观每次卖血时都会铭记第一次卖血同村的人告诉他的规矩,猪肝可以补血,黄酒可以活血,每次卖完都要上餐馆去吃上一顿,才能补好身体。可是到了最后几次卖血,就坏了规矩,为了给儿子一乐积攒药费,几天一次卖血而不食猪肝、黄酒,就这样在通往上海医院的每一条道路上他都去卖上一次血,卖上一个生命去换另一个他爱的生命,对许三观一家人而言,贩卖出去的不过是身上的血液,是青年盛气,是鲜活的身体,买到的是一家人略微富裕的生活,儿女的健康。对于许三观来说,贩卖出去的,却同样有他的爱,他用生命的付出和他那所谓的尊严。

这是个平凡的故事,一个人度过的一生,但他用血换血,以生命托起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