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作品中的人作文

时间:2021-08-15 00:00:00 初二作文

没有诸葛亮正襟危坐、羽扇纶巾的风流倜傥;没有关云长横刀立马、美髯飘扬的雄壮英姿;没有孙仲谋弯弓射虎、驭驹提箭的豪情万丈。曹操,在《三国演义》的斜阳阡陌中,只是一棵背阳的古松。我爱他在苍劲中袒露的一颗琥珀般坚强虽伤痕累累、老而弥坚的心。

曹操篡夺了刘家的天下,历史称之不忠。曹操为人奸诈、阴险,还策划了“挟君子以令诸侯”的大计。连京剧里的曹操,都是白脸奸臣。但在我看来,他其实更是英雄。

他有任人唯才的博大胸怀。首先,曹操尊重人才,不苟求,不求全,这是他吸引人才、使用人才一种气度和自信。如果没有这种思想,曹操怎么能从一个逃难京官,从手下不过几个亲随、白手起家到扫灭北方?如果没有足够的人格魅力和博大的胸襟气度,怎么能够做到?因为爱才,才会不顾众人反对,舍得放关羽回去;因为爱才,才会真诚录用曾发檄文骂他的陈琳;因为爱才,才会在郭嘉病重时百般照顾他。

他有出色的军事才能。官渡之战就是他写下的神话,或许赤壁的云未能散尽,但半壁江山是他智慧的结晶。曹操在一次军事行动中,带领军队走到一个没有水的地方,兵士们很渴。曹操就说:“前面有梅树林,到那里摘梅子吃,可以解渴。”兵士们听说有梅子吃,口里生出了口水,感觉上也不那么渴了。这便是后人所引申出来的成语“望梅止渴”。从中不难看出曹操的谋略。

他还有飘逸洒脱的诗人风度和气质。我们还记得他的很多名篇。我最爱他的《龟虽寿》,这首诗充满着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精神,仿佛一阵春风,吹散了无限伤感的情绪。“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也成为激励人生进取的千古名句。

曹操不仅在军事、政治和文坛中展现着他的光辉,还在他对江山社稷、芸芸众生的不朽贡献——北方人民得到了长久的安定生活!

《三国演义》里的无数典故,把曹操堆砌成奸诈化身。然而,即使是“尊刘抑曹”的罗贯中,也不得不为曹操的才情与智勇所折服,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

“是非成败转头空,浪花淘尽英雄。”功与过留与后人评说,曹操只管把酒临风,歌以咏志!

在雨果的《悲惨世界》中的那么一个人物——冉阿让,他有着不幸的遭遇,使他仇视法律,使他不再相信任何人,并且要对社会进行报复,性格也变得凶狠而孤僻。此时我对这个人物感到同情与悲悯。

后来,他遇到仁慈的卞福汝主教,他用仁爱之心,宽大的胸怀感化了他,让他彻底悔悟,从此他化名为马德兰,开始了新的生活。

他化身为家财万贯的市长,他把很多的钱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出门时往口袋里装满钱,回来时又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是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这是多么不容易啊,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在牢房里呆了19年的人,在金钱权力下,仍能心系穷人,慷慨地施舍。

后来,有一位老人,他只因长相像冉阿让被别人冤枉,顶替冉阿让被捕。当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知道后,再一次犹豫了,因为他知道真正的冉阿让就是他自己!但如果他不承认的话,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况且他还是一个了不起的市长,而那位老人只不过是年过半百,毫无用处的人而已,可就在宣布那位老人有罪的时候,他竟然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为此他放弃了已经得到的地位和荣华,以再一次进那个已经呆了19年的牢房为代价,救下了那个老人。

为了实现一个可怜的妓女——方汀——临死前能见一面自己的亲生女儿的愿望,他不惜再一次越狱。虽然最后方汀还是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就死去了,可他却始终坚持不渝的完成了自己对方汀——一个毫不相干的死人——的承诺,最终救出了柯赛特,并用毕生的精力把她当做自己的女儿一样精心照顾。

为了使一些人不受到伤害,他竟然一次次铤而走险,不惜暴露自己曾经是苦役犯的身份,被当时黑暗社会的忠实的守卫、冷酷的警长沙威盯上。为了柯赛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他从此又过上了东躲西藏的痛苦生活,最终柯赛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他在平静安详中死去。

他通过自己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重新唤回生活在那个悲惨世界的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

也许我们很难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让我们自己的心中拥有一片光明,用善与爱来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用心灵给予他们更多的温暖,这个世界不再悲惨,就是他——冉阿让,那个人让我明白的道理。

将生命融入书中,爱上一个作品中的人,从此,便不再孤单。

英雄生于乱世,想寻觅英雄的足迹,便要投身兵戈四起、战火纷飞的时代中去。汉末,是中国历史上的特殊朝代,因为汉末孕育出了三国。

曹操,即为三国之首北魏的霸主,相士许子将的评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让他心喜,可能做一位奸雄本就是他的愿望吧。他是一代英杰,每每复读三国,都是为他而去。我不尊崇罗贯中一向偏于刘备一方的笔风,更是厌恶刘备的虚伪,要虚假的做一个伪君子,何不像曹操那样,坦坦荡荡的做一个“真小人”?“旁人”常道: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并且以此为口号,要诛灭曹操;可一个所谓的贼,何来的如此大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无数英杰豪士投其麾下?而刘备,自称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嗣,乃是汉室宗亲,皇家正统,被献帝拜为左将军爵,世称刘皇叔,其实身份有待考证。可是正是这代表着大汉复兴的一个火种,却霸占荆州之地,夺去了刘表之子刘琦的土地,继而又攻占了刘璋牧守的巴蜀之地,自此雄踞一方。反看曹操的崛起之路,陈留起兵抗击黄巾,因功拜爵,后除乱董卓,斩杀吕布,救献帝王驾于危乱之中,稳定了四方躁动的军阀,往后又平定西凉叛乱,才一统北方。所以,乱世之中,不可以定孰正孰邪,胜者当为王,而刘备在后世中广受喜爱,有很大的程度上是因为他二弟关圣帝君的影响了。

反复读这部名著,从未冲淡我对太祖的喜爱。一代奸雄,名副其实;他文韬武略,事实如此。他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还是一位文学家,正是乱世的硝烟激起他的文采,《短歌行》脍炙人口,《龟虽寿》烂熟于心,他的文采,放眼三国也鲜有人能与之匹敌!

是的,他的确奸诈恶绝,但他也体恤众生;他的确是卑鄙狡诈,却也仁义无双。他可能拥有一颗奸雄之心,但他一定怀着一股圣人情怀!

《史记》中记载曹操“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博览群书,特好兵法”,曹操还有一手鲜为人知的书法,他的书法字迹被称为“金花细落,遍地玲珑,荆玉纷飞,瑶若璀璨,笔墨雄浑,雄逸绝伦。”可惜孟德长年征战四方,留下的真迹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历史上的曹操是一个真英雄,而历史的积淀又将使后人如何演绎,爱上一个作品中的人,我即可用心将他描摹。

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翻开《红楼梦》这本书了,好书,万万不可只读一遍,每次重读《红楼梦》,对薛宝钗的喜爱又会增加一分。

作为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自《红楼梦》诞生的那一天起,红学的研究就开始了,而不同的人对《红楼梦》中的人物都有不同的看法。

许多人喜欢温柔可人,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的确,黛玉妹妹是一位“气质美如兰,才气复比仙”的女子,她与宝玉之间凄美动人的爱情也被传为一段佳话。

而我个人则钟情于薛宝钗,这位在《红楼梦》中并没有获得宝玉之爱的女子。有人认为林黛玉尖酸刻薄,心胸狭窄,爱使小性子;而宝钗端庄稳重,温柔敦厚,豁达大度。对此观点,我不敢苟同。也有人认为,宝钗虚伪奸险,性冷无情,是个“女曹操”。听到这种说法,我不由得为宝钗伸冤叫屈。

现代女子中,有“公主病”的女子可真不少。但出自名门望族的小姐薛宝钗,却温柔懂事,待人知礼,处处为别人着想。其实,她大可以不这么懂事,她可以坐享所有人的服侍,使唤这使唤那,稍有不满意就可以耍脾气摔杯子,给别人脸色看,就像现在自以为“很有个性”的女孩子一样,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从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但宝钗并没有这样,她对大观园所有的人都很知礼数,不仅仅是对贾母、王夫人及众姐妹,对下人也是如此。有人分析这种用心是圆滑,是为了拉拢人心,但我认为这样的圆滑恰恰让她“明事理知好歹”,从不耍性子,不让他人难办难看,她的圆滑让人如沐春风,这样的女子怎能叫人不爱?

宝玉说“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红楼女子最可爱的地方,在于她们都像真人。现代人都会有“被迫害妄想症”,我们习惯潜意识里认为,每一段故事中总会有一个用尽心机、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的人,所以,人们就以为宝钗是那个人。可尽观宝钗的所作所为,她从没耍过任何手段,从没有在背后放“情敌”黛玉的冷箭,更没有什么惊天大阴谋,甚至连坏话都没有说过一句……是世人误会她了。

做任何事,成功的关键是做人。薛宝钗在咏絮词里写道“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这个“好风”,就是好的人缘和气场了,难怪她坐得上宝二奶奶的位置。

合上书本,我不禁对自己说,我爱薛宝钗,我想成为薛宝钗那样的人。

我曾以为王子都是安徒生笔下绚烂的童话,但哈姆雷特似乎是个例外。

哈姆雷特身为丹麦王子,本应是富贵荣华享用不尽,但剧本一开始,就为他定下了日后的坎坷。

父亲猝死,母亲改嫁,叔父上位。

这三重打击猛然压向了他,一下把一个对未来充满美好梦想的年轻王子置于那样一个不堪的现实中。

他想到了死亡,却并未付诸行动,不仅是因为与基督教的信仰不符,似乎也是为了他心中的那一点希望。

有人说哈姆雷特是敏感多虑,优柔寡断的代表,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看到的,不是这些。

剧本开篇的沉重打击并未压垮他,在他遇见父亲的亡魂后,在他得知叔父是杀害他父亲的凶手后,他迷茫过,困惑过:“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不可否认,他是不够果决,但这又何尝不是人性的弱点?

但他始终是清醒的,在短暂的挣扎后,他认清了现实,他要为他父亲复仇,即使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他装疯卖傻,为了从叔父和臣子口中套出事情的真相,他甚至毅然放弃了自己所爱的奥菲利娅。

复仇的过程中,他曾无数次地自问:“Tobeornottobe?"多次的犹豫,使他错失了数次复仇的良机,这似乎也预示着这悲剧的结局。

他的叔父老奸巨猾,在哈姆雷特错杀奥菲利娅的父亲后,就察觉到了一丝端倪,将他送往英国,而哈姆雷特却因坚持复仇的目的,偷偷的潜回了丹麦。

他不知道,有一场针对他的阴谋正逐步铺展开来。

那场最后的比剑,终使一切尘埃落定。那个奸王安排的那场比剑,雷欧提斯的毒箭刺进了哈姆雷特的胸膛,而他本人也被刺死;哈姆雷特改嫁的母亲替他喝下了那杯毒酒身亡;而哈姆雷特也拼着最后一口气力将剑刺入了那奸王的心脏。他成功的复仇了,代价是四位王室成员的生命。

在最后,他拦住想陪他一同赴死约的好友霍拉旭,让他把一切的事实都公诸于世。

他心中的希望仍是存在的,在他生命的最后,这希望无可抑制地倾泻了出来,这正是他的崇高之处,这也正是悲剧的崇高之处。

而我,也正是被这所触动,深深地爱上了这样的,哈姆雷特!

你小的时候,被当作人质,在地窖里待了几个月,双手腕上从此留下刻骨的伤痕;你瘦削,比不得那群西荒牧民少年强健,你被族长女儿用鞭子抽,被大个子奥普压着打,可你从不求饶。后来,你靠自己的努力,以二十三岁的年龄成为最年轻的少将,却被人污蔑为靠姐姐的裙带关系。在沧月笔下,你冷酷无情,杀人如麻,经历了噩梦般的童年,饱尝了世态的炎凉与世人的冷眼的你,内心充满猜忌,交织着权欲和阴谋,仿佛是种在你骨髓里的毒,随着心脏跳动到最后一刻。

你的一生充满着背叛,阴暗和血腥,但即使这样的人,心里也不会没有对温暖的渴慕和希求。

曾经的多少日夜,我想,如果你信任的湘没有杀了你的师父,你或许不会成魔。你幼时被作为人质,她救了你出来,你和牧民的孩子打架,她指点你的武功,直到你将被湘掉包的“金丹”递给她,直到她毒发身亡,她一直认为面前一手带大的弟子在利用她完成任务之后就要杀她灭口,可她还忍着毒发的痛苦拜托族长帮你的忙,善良温柔的师父淡然微笑着接受了她一手救出,造就,提携的弟子带给她的死亡。

你解释,跪在她面前分辨,可淡然微笑着的师父无法听你说了。我知道,你这一生,最恨别人的轻蔑指责和冤屈,对于轻贱,你会断然不择手段的还击;对于冤屈指责,你冷笑置之。师父错怪了你,被你最重视的人错怪,你伤心不已,竭力辩解,可善良温柔的师父呵,你毕生仰望的温暖,你永远不会再有解释的机会。

当从西荒归来,温婉的姐姐为了救你,决烈的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你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长姐为你惨死,何等的痛彻心扉!当师父姐姐两个至亲离你远去,你却毫无办法,那种心底的爱一点点被撕碎的痛苦叫你绝望。你艰难的抓住那一点光亮,可终究是一点点消失,自私冷酷完全取代了你人性中善良的一面。

曾经的多少个日夜,我为你哭泣,惋惜你把一生祭献给魔,日夜承受着无尽的煎熬,温柔的师父,温婉的长姐,你毕生可望而不可即的温暖。

沧月的《镜》,就是一面镜子,照出无数的离合悲欢,无尽的喜怒哀乐,为了生存,为了证明,不得不把童真慢慢割裂,把尊严踩烂,把心灵最后一点点柔软都绞成粉末。

“岁月追逐着我们不停奔跑,跌倒在开放着红棘花的原野上,死亡。”——《镜》

在沧月的《镜》中,云焕虽不是主角,却是最让人难忘的人物,我透过那一个个字,真切地感受你的内心的猜忌与信任,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感受你的仇恨血泪,你所坚持的,和你毕生仰望的温暖,在你的骨血里,聆听你,理解你,爱你。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

你说你住在古墓一样幽深的屋子,你是别离了故土,终老于异乡,花旗国粉砖绿瓦的公寓,却不及旧上海迂深阴湿的弄堂。

清末易宅,铁栏铜山,雕龙楼凤,阁宇重障。同名的是昏黄诸侯,屋子空旷,没有装钨丝灯,你在这里出生,日日卷听父母爹爹遂于争执不休,夜夜腐朽鸦片香烟撩云吐雾。

四岁母亲离家留欧,付清花天酒地,醉生梦死酒酣浮生。你说你摇摇摆摆的里在一个满清一老的疼以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他泪珠留下。那样一个残存时代的烙印,那样一种荒置余生的光阴虚度。你眼界中剩下的是封建统治土崩瓦解之后贵族子弟的苟延残喘,苟延残喘,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下的人性荒蛮,等你母亲留法归来,你对他早已生疏淡漠,战争连年炮轰,你从父亲家逃出来,住到母亲公寓里,母亲也无闲钱,让你在念书盒装版间选一,你选择了念书。

你懂的怎样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午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颠的绿叶。在这个资本主义初兴的城市,你将对物欲的追求无限放大,你喜欢这样一书的生活。

你残存的相片中,总是摆出一副不屑的神情,瘦削的颧骨托出一双锐利的眸子,骨子里浇灌的孤傲与冷漠,文字却是那么性感,不论嘲讽或幽默,总是让人看着触动。

二十三岁你出了《传奇》,不染红尘焦火气,一如既往孤傲地特立独行。拟于胡兰成热恋,你不在乎什么政治立场,什么门庭家规,什么伦理情怀,你只钟情于你的心。尽管知道他是一个滥情的男人,你依旧义无反顾地痴情,紫陌红尘,倾城绝恋。你倾尽所有为他排忧解难,疏愁离倦,之中却换来一个了断。

你用参差的对照手法写出现代人虚伪中的真实。你笔下的流苏苍凉出一种觉悟,那是一种时代的沉重于港战的洗礼却依旧自活的平庸,却又瞭望出崩坏的旧时于滋长的新物。你喜欢朴素做底子的浮华,而你此生的爱情一如你小说中人物的悲凉。

七十五岁,风流云散,你承受灿烂夺目的喧嚣与极度的孤寂,死在狭小的公寓里,生命终结在这个远离上海的异乡。

李欧梵为你攥书《苍凉与世故》,三毛化身你做《红尘滚滚》中的沈韶华。你是你《心经》中的小寒。

你说你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视为天才。你在这个世界独行,苍凉或世故,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走过那些坎坷,走过浮华与孤寂的极端,走过这段漫长的孤寂,走过这段辛酸与悲凉。或许苍凉会是你美学世界中的一种欢愉,或许因为苍凉让你的文字瑰丽隽逸。

我隐约记得你的一句话,生命是以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一直拥有着不可抗拒的美感,使人抑制不住地想拿起这本书。

初读这本书,我就深深地爱上她——简·爱。

简·爱长相平凡,毫无背景,是个平凡的家庭教师。就是这样一个并不拥有不平凡的一生的人打动我的,是她的纯洁、自尊、美丽。

我爱简·爱的纯洁。在别人看来,她爱上雇主罗切斯特,注定是荒谬和不现实的,也许更多的人更倾向于罗切斯特丰厚的财产和荣耀的地位。然而,简·爱对他的爱并未在这些方面停留。她坚定不移的去追求一中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她如此愿意将生命奉献于爱情的纯洁,让我的心灵深深为之震撼。

我爱简·爱的自尊。在雇主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自卑。在她看来,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也许就是她深深吸引罗切斯特的地方。除此以外,当简·爱与罗切斯特步入爱情的礼堂时,她突然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便果断地愤而离去。我想,她一定是意识到了欺骗,自尊受到了戏弄。在这么强大的爱情力量的包围下,在美好和富裕生活的诱惑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该多具精神魅力!

我爱简·爱的美丽。是的,美的,不是她的外表,而是内心。简·爱即使在她离开罗切斯特过着艰苦的生活时,她想的依旧是祝福罗切斯特——那个使她受欺骗的人。她羡慕过楼里的疯女人,却没有自私的想去占有。当她得知庄园被火烧,罗切斯特双目失明且陷入贫困潦倒时,心急如焚。就在罗切斯特绝望之际,她又义无反顾地重新回到他身边,呵护并陪伴。

合上书,我久久无法平静。如今,在这样一个“寻不到一朵花开”的繁华之城,人们似乎都成了金钱与地位的奴隶,从而渐渐淹没了人格。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会有人像她一样,为爱情与人格抛弃一切而且斩钉截铁。简·爱展现给我的是一种化繁为简,返璞归真的全心付出。她犹如一杯冰泉甘露,净华我的心灵,给我以精神上的启示与告诫。

我是这样理解简·爱的:简·爱,就是简单的去爱。爱上真诚,爱上淳朴,爱上明亮的生活,爱上这个美丽动人的世界。

我想,爱上简·爱,带给我的,是全身心的陶醉与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