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设备保密细则 办公室考核细则

时间:2020-06-04 00:00:00 200字

篇一:《办公室保密制度》

办公室保密制度

发表时间:2005/5/12 1:00:00 访问次数:1651

一、各类文件、电报应按规定的阅读范围组织传达、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达对象。

二、涉密材料不得散放,各科室尤其是办公室不得随意让非本机关人员翻阅各类公文及其他内部资料。

三、不得随便将秘密公文带往公共场所或家里,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公文外出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秘密公文的寄出,必须通过机要渠道传递。

五、不准在私人通信、电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或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及秘密事项。

六、参与对外经济交往和外事活动的,要坚持内外有别原则,严守外事保密纪律,不准向境外人员提供涉密材料。

七、销毁秘密公文,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造册和监销工作。

八、文书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九、对局党委还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需要保密的事项,有关人员不得随意公开。

范文

办公室管理制度

保密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

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篇二:《办公设备及文件夹册保密管理制度(2、1)》

办公设备及文件夹册保密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内部办公设备及文件夹册的使用,提高公司员工的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观念,严守保密制度,特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设备及文件夹册在使用中的保密管理措施。

三、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拟定并督导执行。

四、打印机的保密管理:

1、凡在公用打印机上打印公司加密文件者,须立即等候在打印机旁,及

时取走已打印文件。

2、打印机应有专人管理(公用打印机由行政部指定专人管理,专用打印

机由使用人管理),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每天上、下班分别检查打印机一次,并于上班期间随时检查打印机,若发现有未取走的保密文件,应迅速收捡归还打印人或毁掉。

五、复印机的保密管理:

1、凡复印保密文件者,须写申请,包括使用范围、复印张数等,并经公

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签字认可,方可复印。

2、设立复印机开机密码,并经常更换,将知悉密码之人控制在尽可能小

的范围内。

3、复印保密文件者,需及时复印,及时归档,并切记将原件从复印机中

取出。

4、若在复印过程中出现卡纸等故障,一定要清理出卡纸,并及时销毁。

5、复印机由行政秘书管理,并签订保密协议,负责监督复印人复印的张

数、内容等。并随时检查复印机,若发现有遗留的未销毁的机密文件,须及时处理。

六、传真机的保密管理:

1、传真机由行政秘书管理,并签订保密协议,负责督促传真机的使用。

2、订立传真登记制度,注明发件人姓名、事由、传真内容、传真对方单

位、接受人等,由传真机责任人督促执行。

3、由传真机责任人负责传真的及时收取和下发。

七、文件夹册的保密管理:

1、文件按其保密程度加密级数。

2、相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的保密级数妥善管理自己的文件,属公司机密

性的文件一定要加锁保管。

3、 公司人员需调阅保密文件,须有总经理或是人力资源中心总监的签字

认可。公司人员,包括干部和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查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何保密文件,而文件的持有者也不可借阅给他人或泄露文件内容,违反者必重罚。

4、随时清理自己的夹册,将保密文件归档加锁管理,过期或作废的保密文件及时销毁。

八、本规定的解释权属行政部,自二○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篇三:《办公室保密制度》

办公室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公文、通信、办公自动化以及会议的保密工作。

二、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

三、不在非保密记录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不在非秘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和资料,不在公共场所和亲朋面前谈论秘密。

四、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函件传达秘密事项。

五、不得随意复印秘密材料和扩大涉密范围,如有确需复印的文件、材料,应征得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镇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印。

六、对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要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七、外单位人员查阅本镇文件材料,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镇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八、实行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凡因不遵守保密工作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予以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方式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种。

篇四:《综合办公室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综合办公室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规定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有关保密工作的政策、条例、决定,遵守各项保密纪律。

2、专人负责管理机要文件、资料,并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因工作需要查阅时,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限定范围,经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阅读、并及时做好登记。

3、对于签收和发出的机要文件应做好登记、分发、传递等环节记录,按要求做到件件清楚,不丢、不混。取送机要文件时,指派专人,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直去直回,确保文件安全。

4、不向任何人泄露厂长办公会、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的会议内容和文字记录,不泄露尚未公开涉及企业利益的决定和决策。

5、复印机、传真机复印文件要按批准的件数进行复印、传真。不私自扩大、擅自复印、传真“机密”文件和不易对外扩散的内部资料。

6、严格手续,落实企业印章使用规定,保证企业印章使用安全。{办公室设备保密细则}.

治安防火管理规定

1、 办公室吸烟,禁止乱扔烟头。禁止楼道内吸烟。

2、 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外出时应锁好门窗及更衣柜。更衣柜及办公桌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办公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 办公室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不超负荷

用电。

4、 保管好消防器材和设施,会使用,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5、 下班时关闭空调、电扇、计算机,切断室内电源,关窗锁门。

2008公交保修分公司电车保修厂 年7月

篇五:《日常办公保密制度》

一、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局办公室负责本局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科室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政府专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进行物理隔离。

第三条 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 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 各科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市国家保密局报告。

第七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局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科室所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局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 各科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 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局长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 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局内使用。

第五条 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第六条 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市国家保密局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市国家保密局统一销毁,各科室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七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网络保密管理,杜绝网络泄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第三条 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第四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第五条 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篇六:《办公室保密制度通知单》

办公室保密制度通知单

为了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