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策划书模板11月

时间:2022-02-18 15:41:59 策划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按照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要求,结合我

  区实际,制定意见如下。

  一、认真做好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和征集评选工作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实施“文明大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扣“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主题,组织各类媒体和广告创意单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四个方面内容,结合公民道德建设、“乡村文明行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文明餐桌行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精干力量和专业团队,集中创作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要精心创作,重寓意、重内涵,以文、图、声、像等多种技术手段表达真情、真义、真理,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认真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各类公益广告,通过媒体展示、展播,评选出优秀的公益广告在各媒体进行刊播宣传。

  二、认真落实公益广告刊播任务

  各级各类媒体媒介要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社会影响。

  1、报纸媒体:**报按每周一个1/4版计,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1个整版。

  责任单位:**报社

  2、广播媒体:区广播电台主要频率每天播出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至少2次。

  责任单位:区广电局、**人民广播电台

  3、电视媒体:区电视台各频道每天均安排时段播出。**1台每天播出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2次;其他频道每天播出不少于8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3次。《**新闻》前后等重点时段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

  责任单位:区广电局、**电视台

  4、网络媒体:**新闻网、**政务网、各有关部门网站、企业网站、商业网站,在首页位置长期集中宣传展示。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政府信息中心、区网络办

  5、**手机报:每期至少发布1条以上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区网络办

  6、移动通讯:淄博联通**分公司、淄博移动**分公司、淄博电信**分公司在全区范围内运用手机报、短信、彩信、炫铃等方式广泛传播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淄博联通**分公司、淄博移动**分公司、淄博电信**分公司

  7、社会媒介: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协调安排在各类交通运载工具和公共场所,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橱窗等媒介,大力度、经常性刊播。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在公园广场、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在显著位置刊播展示。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办公室、区旅游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广电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三、建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运行机制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媒体要形成有效运行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1、建立规范管理机制。重大节日、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的公益广告,以集中刊播中央、省、市、区提供的公益广告作品为主。日常期间的公益广告根据自身媒体特质,广泛征求民智民意,运用多种有效手段,本着表达真情、真义、真理的原则,自行制作刊播,认真审核把关。要探索建立区公益广告制作基地、网站,建设公益广告库,构建公益广告创作、发布、申报、评比、奖励、入库管理平台,引导我区公益广告健康有序发展。

  2、建立运行保障机制。各媒体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媒体自身要加大投入,在财力、物力上予以保障。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将根据中央、省、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的有关规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对刊播公益广告的政策支持。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可选择信誉高、形象好的企业冠名襄赞,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对媒体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考评。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指导和考评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区经信局、区网络办指导和考评互联网、手机媒体;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分局负责考评大型立柱广告、公共场所各类LED电子显示屏和门头广告;其他有关部门各负其责,负责本系统发布公益广告的考评。积极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制作、发布评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