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

时间:2022-02-18 09:30:06 心得体会

  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没有精神之法治,犹如没有灵魂之躯体。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落到实处,锻造法治思维的内在品质。范文112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党员干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谢谢阅读。

  篇一:党员干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

  中共第十八届中心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号至23号在北京召开,这届全会主题聚焦依法治国,是首次以此为主题的中心全会。

  法律是人的意志的体现,是理性精神的凝聚,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关乎人民的福祉。党重视依法治国体现了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罗尔斯以为国家就是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的机器,而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就是法律。人的本质是社会性的,通过社会关系体现出来,并且人人生来自由。然而这类自由假如不加以束缚,人民可以为所欲为,为所欲为,社会就将堕入混乱。人们必须出让一部份自由给国家,使其取得一定的权利和职责,才能通过法律很好的地维护自己的自由。只有明白了这个道理,人们才能从内心接受依法治国的理念。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要建想法制国家,法制政府,法制社会必须首先健全法律体系,使各种行为有法可依。“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党需要应用法治思惟和法治方法来指导立法工作,将党内通过的改革举措,通过国家制度的情势科学地固定下来,在程序化的环节中予以落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可见,所有制度的题目归根结柢都是思想的题目。只有令人民破除“走后门”,“卖人情”这样的观念,建立法治的思惟和方式,我们才能在法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某种意义上说,思想是最大的动力,然而有时也是最大的阻碍。

  旧思想的破除必须从行动做起,这体现在各机构各部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法律体系大致健全完善,一切就必须依照法律行事,不能说一套做一套,使法律流于情势。以习近平主席为代表的党中心领导团体成立以来,中心一直保持惩办***的高压态势,把反腐纳进法治化轨道,提倡依法反腐。这首先要做的就是完善反腐立法,加上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这是众多人大代表所提倡的,也是我们现在正大力宣扬和努力往做的。然而,正如明朝名相张居正感叹的:“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古往今来,立法难,执行更难。在执法实践中,法律的权威常常遭到各种利益团体和个人权势的挑战,很多官员领导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法律失往了权威性。事实上,法律眼前人人同等,公正的法律对每一个人的要求都是正义的。所以,必须严格执法,要把权利关进法制的笼子里,遏制赃官的***行为,以恢复法律的尊严。另外,依法反腐还必须做到违法必究。长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对违法违规的行为采取宽容态度,对一些题目常采取“下不为例”的处理方式,这使得一些人在制度规定眼前淡然以对,在利益***眼前铤而走险。因此,有必要清除风气给予犯法以严厉的惩罚。

  以行促思,以思促行,行动与思想构成相互作用的杠杆,这样才能保证党的建设,国家的发展向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动。

  篇二:党员干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贯彻落实习主席这一重要指示,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领导干部就要带头培育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努力让法治思维成为一种自觉。

  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没有精神之法治,犹如没有灵魂之躯体。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落到实处,锻造法治思维的内在品质,需要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法制文化学习,把法治作为精神信仰,敬畏法规、敬畏条令、敬畏群众、敬畏岗位,自觉做到脑中懂法、心中有法、行为合法,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体现法治精神,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捍卫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的权威性,维护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让法治精神在部队建设中牢牢扎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策法规就是规矩,它反映群众期望、符合官兵利益,体现共同信念、符合共同理想。“法无授权即禁止”,法律是平衡器,无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还是军队、官兵个人在作决策、解决问题时,都应该遵从法规、依法办事。自古以来,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必然是纪律严明、法制健全、令行禁止的军队。

  法治是治军强军的基础和保障,要坚持运用法治规则,法定职责就必须履行到位,领导权力就必须依法行使。广大官兵也要养成自觉遵守法规的习惯,在日常生活中尊重法规、维护法规,遇到涉法问题表达诉求时,按章办事、依法维权,力求合法诉求得到有效支持,做到“不怕事”也“不惹事”。

  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前提,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体现,法治的精神、理念、规则需要通过法治方式来实现。“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不付诸实践,即使白纸黑字,也会形同虚设。

  领导干部只有具备了法治思维,在遇到问题时,才会外化为法治方式,才会在部队管理、基层建设、遂行重大任务等各个方面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更好地依法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就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摆平、封堵与疏导的关系,摈弃“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庸俗哲学,以法治方式维护公平正义,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构建顺畅的沟通机制,使基层官兵能够及时表达合理利益诉求,维护官兵合法权益,推动部队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