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终银行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2-02-14 10:16:43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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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稳健的货币政策,结合2013年工作主题,先后制定了《市金融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2013年市信贷工作指导意见》,通过构建经济金融运行分析会、信贷形势分析会、外汇形势分析会、金融联席会议等平台,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应,为实体经济克难求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1.积极引导有效信贷投入。主动推介投资项目。我支行会同经济综合部门,定期排出有信贷需求的项目和企业,向商业银行推介。2013年,全辖排出成长性较好、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但当前融资相对困难的小微企业75家,新增贷款2.3亿元。深入推进银企对接和银保合作。上半年,先后举办两次“中小企业银企对接”活动,活动对接企业76家,签约金额4750万元。11月,又组织开展“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会同市金融办组织全市13家银行机构深入10个镇区现场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召开银企对接洽谈会10次,参加人员600多人,对接企业208户,金额60.8亿元,其中小微企业82户,金额6.9亿元。另外,还多次参加市担保机构的贷款审批会,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全年,共担保贷款106笔,金额4.2亿元,其中,为企业担保贷款60笔,金额3.3亿元。鼓励引导产品创新。借助信贷季度例会等平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创新型债务融资工具运用。2013年,信托理财新增放款1.5亿元,银票敞口、信用证和保理分别新增25.5亿万、4.6亿元和3.9亿元,分别增长126.1%、121.2%和34.5%。

  2.全力支持民生金融。建立民生金融贷款统计制度,与市财政局、科技局、经贸局联合开展“三项”贷款的风险补偿工作,加强与市财政、人保、妇联、担保机构等部门的联动,制定了一系列文件保障了各项惠民措施的落实到位。同时,还通过召开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农村青年示范户创建推进会以及协同各金融机构在全市开展“信贷援巾帼致富、助推新农村建设”活动等形式积极推进助业贷款的发放,并对各项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加大了银行对就业、促进创业的支持力度。年末,新增各类民生金融贷款20.8亿元,占新增贷款的29.5%,其中:小微企业贷款12.8亿元、青年创业贷款4.6亿元、保障房贷款2.2亿元以及妇女创业贷款0.3亿元。

  3.积极推行“绿色信贷”。3月和10月先后二次将市环保局提供的2012年度和2013年上半年企业环境行为等级情况及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中,绿色企业分别为16家和15家、蓝色企业分别为121家和122家、黄色企业分别为27家和39家、红色企业都为9家、黑色企业分别为9家和11家,并且还对3家企业进行了信息修复。

  4.切实加强监测分析。充分利用多层次的监测分析体系,重点开展了对农村法人金融机构经营和改革情况、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运行情况、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反馈全市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同时,还就切实防范浦发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以及小贷公司业务经营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研,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全面保障辖内经济金融稳健运行。

  二、有效组织金融生态创建,成功创建“金融生态优秀县”

  通过多年来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创建,我支行辖内金融内生环境和外部环境均得到了显著改善,今年成功创建成为省首批“金融生态优秀县”之一,且得分名列第一。

  1.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我支行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央行货币政策“窗口指导”有机结合,与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机结合,与金融知识的普及、金融产品的推广和征信知识的宣传有机结合,把“平安金融”创建、反洗钱和反假货币工作纳入其中,做到同布置、同部署、同落实。同时,注重加强与市金融稳定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不断改善辖内金融生态环境。

  2.强化基层督查考核。为了确保创建工作质量,我支行制定完善了《市金融生态镇创建考核办法》和《市银行信得过企业评选办法》。对尚未评为金融生态镇的,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和指导制度,促进其增强创建意识;对上年度已评为金融生态镇的,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和“回访式”检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构建长效机制;对“银行信得过企业”评比,每年依据评选办法重新评定,不搞“终身制”。

  3.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我支行于4月份组织召开了创建金融生态县活动总结大会,总结了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表彰了金融生态镇、信用村,公布了“银行信得过企业”评选结果。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系列宣传活动,每年还组织辖内所有金融机构在人民广场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金融知识、金融产品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内容。

  4.丰富创建工作内涵。在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创建工作的内涵,积极推动信用村、信用农户的创建,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拓宽宣传站、点的服务内容,把征信知识、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的宣传统一纳入,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金融生态县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扩大宣传范围,将反假货币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与公安部门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并将反假培训纳入人社局创业培训内容,全面推进辖内反假货币工作。目前,全市建立社区、乡镇“反假货币宣传服务站”16个,村级“反假货币宣传点”76个,聘请站长16人,宣传员83人。

  三、建立机制,注重宣传,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13年,我支行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建立了由人民银行牵头、各金融机构参与的投诉申诉机制,成立了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制定下发了《人民银行市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暂行办法》、《人民银行市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操作细则》等文件,规范了全市金融机构的行为标准。8月25日,我支行举行了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与辖内各金融机构签订了《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承诺书》,并自即日起展开了为期一个月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活动,利用现有平台开展综合宣传,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配合的互信互谅沟通交流机制和长效维权机制,形成完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妥善处置各类来信、来访、投诉、提案,推动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并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规范性。自4月起,我支行根据上级行要求和辖内实际,从规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和防范人民银行法律风险出发,深入各方调研,行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讨论,职能部门认真制定了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几易其稿,慎重论证,并召开行务会议对《人民银行市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暂行办法》、《人民银行市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操作细则(试行)》两项工作制度进行逐项讨论修改,力求从制定起始就做到规范可行。

  二是操作性。我支行要求各职能部门围绕本部门职能列出涉及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及可能行为,并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在两项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部门岗位职责、操作细则和工作要求。对人民银行履职不明确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尽可能通过协调或转交等方式办理。对各金融机构和人民银行内部职能部门,通过建立一系列工作流程来进行规范和管理,加强对其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是实效性。我支行通过张挂宣传横幅、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刊登流动宣传语、在金融机构营业厅摆放宣传牌、制作问答式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各职能部门在日常业务处理和工作检查中,注重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宣传引导。在具体投诉发生时,区分不同情况,一案一策,坚持以人为本,以事实说话,分清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各自的责任和过失,综合运用现场调查、现场调解、部门协调、转办等方式妥善处置。2013年,我支行共受理和妥善处置8起来信来访和1起市人大代表提案,其中存款变保险4起、银行网点设施2起、银行柜面服务2起、业务整合建议1起,全面地保障了我市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相关当事人和市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维护了金融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深入推进“两管理、两综合”,注重加强金融宣传,不断优化金融运行环境

  2013年,我支行制订并下发了《市新设银行业机构金融管理与服务指引》、《市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办法(试行)》、《市金融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扎实推进“两管理、两综合”工作。

  1.规范开业管理。相关业务部门通过量身定制筹备计划、现场辅导、非现场审查、业务知识培训与测试等方式指导新设金融机构筹办工作,帮助其尽快步入发展轨道。5月,对招商银行支行提供的机构设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帮助其完善申报材料和各项业务基础工作。11月,深入各商业银行了解2013年新设机构备案情况,对没有按规定备案的机构提出批评,并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

  2.强化营业管理。加强贷款卡发放核准管理和征信服务工作,2013年,全辖新发贷款卡453张,已年审贷款卡955张,分别受理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73笔和421笔。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全年共对辖内3681个核准类账户进行了开销户处理,其中,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372户。积极实施支付结算“快通工程”,规范辖内金融机构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协助公安部门调查银行卡犯罪案件,2013年,新增商户115家,完成交易额35亿元,同比增长40%。及时、完整、准确的办理各级预算收入收纳、分成、报解,加强与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协调配合,2013年,实现各级预算收入1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强化反洗钱日常监管,按季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非现场监管。积极部署辖内人民币流通满意工程,规范商业银行业务操作和柜面现金收付行为。2013年,全辖共收缴各类假人民币2469张,金额227265元,假港币1张,面额1000元。

  3.落实综合评价。将原对金融机构综合考核办法改进完善为《市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办法(试行)》,将保险、证券、市政府牵头协调事项纳入评价体系,实行半年一次的评价通报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准确传导贯彻人民银行政策意图。10月末,我支行顺利完成了对辖内工、农、中、建等六家金融机构2012年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的评估工作。2013年度辖内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评价结果确定A级单位4家、B级单位16家。

  4.严格综合执法。全年共对辖内金融机构开展了45次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金融业经营行为。10月13日至26日,我支行还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自2013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11大类、34项小类服务收费的落实情况以及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另外,还不遗余力的协助市金融办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根据《2013年市“服务经济优胜单位”考评办法》,我支行因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2013年二季度市“服务经济优胜单位”。

  5.加大金融宣传。一是将金融普法宣传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在综合执法检查的同时认真宣传金融政策法规。二是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普及宣传金融政策法规,2013年,我支行先后开展了“外汇管理进千家诚信兴商宣传月”、“征信专题宣传月”、“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月”、“利率政策宣传”等专题宣传活动,大力推动金融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三是开展大规模综合宣传活动普及金融知识。9月21日,我支行组织央行志愿者与辖内各金融机构在市人民广场开展大型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宣传内容涉及利率、征信、外汇、支付结算、人民币、国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各类金融业务知识,将市系列金融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