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个人所得税办理方法

时间:2021-11-10 15:10:24 意向书

篇一:《2013上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3关于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修改说明

一、个人所得税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变更内容 修改前 修改后 费用扣除标准(起征点) 2,000元,外籍(含港澳台)为4,800元 提高至3,500元,外籍(含港 澳台)不变 超额累进税率表 九级累进税率表,5%到45% 七级累进税率表,3%到45%

二、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①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税前薪资总额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 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外籍(含港澳台)4,800元)。 ②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以下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 45 13505 ③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举例说明: 某员工(非外籍)9月税前收入6500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合计1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6500元-1000元-3500元=2000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该员工9月份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000元*10%-105元=95元,因此,该员工9月净收入=6500元-1000元-95=5405元。

篇二:《上海市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zz》

上海市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zz (2008-08-09 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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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需要缴税的金额X = 工资 - 四金基数*18% -1600(2006年全国统一提高缴税起点) 1-500元,扣税比率为5%;

500-2000元,扣税比率为10%;

2000-5000元,扣率比率为15%

5000-20000元,扣率比率为20%

注意,是分段扣税的,就是说如果X = 4000,那么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500*5% + 1500*10% + 2000*15% = 475

1.四金的缴费基数的定义:

一般四金基数就是当月的工资,不过如果工资很高(比如超过了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基数就到顶了。而如果工资特别低的话(比如低于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那基数也有封底。

上海市2004年的情况为例,2003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1847元。如果你的月工资超过

1847×3=5541元。则四金基数是5541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1847*60%=1108.2元。则四金基数是1108.2元。要是工资在1108.2元到5541元之间,那基数就是你的工资。

2.四金缴费的比例:

四金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部分 公司缴纳部分

>>>>养老保险金=基数×8% + 基数×22%(好像最近才改成这个比例了)

>>>>医疗保险金=基数×2% + 基数×12%

>>>>失业保险金=基数×1% + 基数×2%

>>>>住房公积金=基数×7% + 基数×7%

>> 其中个人出的部分是左边的部分,即基数的8%+2%+1%+7%=18%,其余右边的部分由公司出,其总数为基数的22%+12%+2%+7%=43%。也就是说扣除四金后的工资为:X=工人工资-基数×18%,(下面要以扣除四金后的工资X计算所得税)。而单位付出的总资金为:Y=工人工资+基数×43%。

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需要缴税的金额X = 工资 - 四金基数*18% -1600(2006年全国统一提高缴税起点) 1-500元,扣税比率为5%;

500-2000元,扣税比率为10%;

2000-5000元,扣率比率为15%

5000-20000元,扣率比率为20%

注意,是分段扣税的,就是说如果X = 4000,那么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500*5% + 1500*10% + 2000*15% = 475

4. 奖金的计算方法:

奖金计入当月工资,累加后按方法3扣税。年终双薪也同样。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义务人

(1)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中国公民和个体工商户;

(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满、澳、台同胞和华侨,以及外籍人员;

(3)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的满、澳、台同胞和华侨,以及外籍人员。

2.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即凡是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企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均为个人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地方税务征收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领取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填开给纳税人,同时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个人所得税及支付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见附表)和汇总交纳代扣的税款。税务机关按照代缴义务人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时,扣缴义务人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处理。但扣缴义务人拒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违反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应税项目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下列11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凭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4.税率

个人所得税按所得性质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见下表)

每月当市民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有的地方适用其他标准)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法(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举个例子吧:

月收入1600,则1600-1600=0,不交税

月收入2000,则(2000-1600)*5%=20,因为2000-1600〈500,所以按5%计算

月收入3000,则(3000-1600)*10%-25=115,因为3000-1600大于500小于2000,所以按10%计算后再扣除速算的部分。

上面的例子中,每次计算时首先扣除的1600就是扣除标准,是国家规定的。

扣除后的数字如果小于500元就按5%税率计算个调税。如果大于500小于2000按10%计算,然后再扣除25元,这里的25元就是速算扣除数。具体明细楼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依次类推。

首先,四金计算需要有工资基数,但工资基数是有上下限的,2006年交金的下限是1341,上限是6705,就是说,工资在1341到6705之间的,计算基数就是你的实际工资;如果超出范围,比如工资超过6705,就是按6705来计算四金;或是工资低于1341,就是按1341来计算四金。

其次,四金主要是指: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具体的缴纳 比率是:

个人缴纳部分 公司缴纳部分

养老保险金 工资×8% 工资×22.5%

医疗保险金 工资×2% 工资×12%

失业保险金 工资×1% 工资×2%

住房公积金 工资×7% 工资×7%

左边的部分是你个人交纳的部分

右边的部分是单位帮你交纳的部分

除去四金后的工资=工资-所有的左边部分相加的和

另外,现在又多了一金,叫工伤保险(0.5%),不过个人不用交纳,全部由公司支付。

一般你的四金基数就是你当月的工资,不过如果工资很高(比如超过了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基数就到顶了。而如果工资特别低的话(比如低于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那基数也有封底。

篇三:《代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方法》

代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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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上海个人所得税软件更新说明》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软件更新说明

因职工基本信息中的邮编和有效联系地址调整为必须录入项目,以及国家地区代码、证件类型代码的变更,个人所得税软盘申报软件进行了升级完善,现发布最新软件,请扣缴单位及时下载并更新,2007年12月申报期起请使用新版本软件。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新用户安装:适用于未安装和使用个人所得税软盘申报系统的新用户。安装方法:执行安装程序grsdssb.exe。

二、更新程序:适用于已安装和使用个人所得税软盘申报系统的老用户,更新方式法:将更新程序main.exe覆盖原系统安装目录。 操作注意事项:

一、 职工信息中如有地址、邮编为空的数据,将无法完成数据申报,请准确维护职工信息后进行申报。

二、 代码表调整后,对于系统中已存在的数据,程序将自动进行代码转换,不需用户手工处理。

三、 如需从其他数据源通过文本方式导入文件,应按照附表中的新代码表进行编制。

附表:

一、证件类型代码表

二、国家地区代码表{上海市个人所得税办理方法}.

篇五:《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试行)》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备》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试行)》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试行)》

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的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试行)》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试行)》,请按照执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试行)》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试行)》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试行)

2.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试行)

3.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

4.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5日

附件1{上海市个人所得税办理方法}.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试行)

事项名称: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以下简称116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分局工作要求:

一、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

(一)审核企业是否在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申请办理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手续。

(二)审核企业是否将以下资料报送齐全: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2.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3.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

4.相关技术人员(指116号文第四条第五款规定的人员)参与技术活动的说明材料

5.企业股权奖励计划

6.能够证明股权或股票价格的有关材料

7.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说明

8.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盖章确认。

(三)审核备案条件、时限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二、工作期限:当场办结。

三、工作流程:受理窗口。

在《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上盖章后与告知书一并交还企业。

四、录入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相关信息。

告知书

(企业):

对已办理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后发生以下情形的,企业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部分,停止执行分期缴纳政策。

1. 技术人员转让奖励的股权(含奖励股权孳生的送、转股)并取得现金收入的。

2. 企业依法宣告破产。

对未按上述规定报告情况并申报纳税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XX地方税务局

年 月 日

附件2

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试行)

事项名称: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备案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分局工作要求:

一、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

(一)审核企业是否在发生转增股本的次月15日内申请办理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手续。

(二)审核企业是否将以下资料报送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