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制度

时间:2021-11-10 15:08:45 意向书

篇一:《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设置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结合党员队伍实际,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支部委员会。

二、支委会设置标准

㈠党支部建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名委员组成,一般设1名支部书记、1名支部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

㈡支部委员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本届支委会由上届支委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选举产生。

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选举产生前,其候选人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㈣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期换届改选。如因工作需要,拟提前或推迟改选时,须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㈤党支部可以从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其小组长由各党小组民主推荐产生。

三、支委会换届选举

㈠酝酿推荐候选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党小组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初步方案,征求各党小组党员意见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方案。其中,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推荐,差额比例不少于20%;书记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推荐。

㈡ 上报换届选举请示。支部向上级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把预备人选及基本情况报上级党委审批。

㈢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经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后,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上一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并对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进行选举。党组织关系在支部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在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大会的主要程序:

1.本届支部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本届委员会工作,对下一届委员会工作提出希望。

2.选举监票人及计票人: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计票人由上届支委在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选,由党员大会通过。

3.发票、填票及回收:监票人、计票人认真清点到会人数后,按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发放选票,选票采用无记名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填写选票时,同意的在其姓名对应的符号栏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填票完毕后党员依次投票或由计票人回收。不能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不得委托填票和投票。

4.清点选票并统计结果:计票人、监票人对收回的选票进行核对、登记,并在统计汇总表上签字。

回收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新一届支委会成员的赞成票应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对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

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在落选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也可经大会同意对不足名额不再选举,以后另行增补,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5.宣布选举结果: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由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宣布当选结果。

㈣ 上报选举结果请示:支部将选举结果书面报上级党委审批,批复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四、纪律保障

选举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如选举中发生违反党纪现象,经调查核实后,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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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篇二:《党支部换届选举报告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报告制度

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所的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和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要在每年年初,向党员报告新一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年末,应向党员就一年支部主要工作进行汇报总结。

第三条 支部学期工作计划应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

第四条 支部工作总结应对照工作计划的内容和支部目标管理方案,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新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部门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第五条 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遇到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六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部委员会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第七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应经过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

第八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上报到上级党委。

篇三:《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村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应及时换届。

一、领导成员任职条件

1、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较好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市场经济意识强,有能力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和走共同富裕道路;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统揽全村工作、顾全大局、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原则性强、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工作精力充沛。

2、副书记和委员: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处事公正廉洁,群众威信高;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工作精力充沛

二、换届选举程序

1、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作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然后就开会大体时间及下届班子的设置名额向镇党委请示。

2、做好选举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经镇党委批准后,写好工作报告,并广泛征求党员和各方面意见。组织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提出下届委员候选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就下届委

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及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向镇党委呈报第二次请示报告。经镇党委批复后,将选举会议内容和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党支部换届制度}.

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到会人数应超过本支部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五分之四,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方式进行。

4、将选举结果书面报告镇党委批准,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篇四:《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分公司党组织建设,根据公司党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分公司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如下。

一、党支部委员设置

党支部委员会拟由3人组成,设支部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均为兼职。

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

1.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进行。

2.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就换届选举工作形成一致意见。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应多于支部委员会委员设置人数1名。

4.根据党员大会提出的委员候选人选,经支部履行考察和进一步征求意见程序后,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公司党委批复后进入选举程序。

三、党支部的换届选举

1.党支部换届选举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2.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办法由分公司党支部制定,支部的选举工作按照选举办法规定进行。

3.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支部委员选举按差额20%进行,即:支部委员候选人4人,应选人数为3人,差额1人。

4.党支部副书记以间接选举方式产生,即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后,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当选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5.党支部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及委员会成员分工报公司党委批复后,印发相关工作通知,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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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及内容

(一)换届选举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换届选举前,党(总)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成绩要充分肯定,问题一定要找准,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党(总)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

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宣传教育;二是大会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党支部换届制度}.

4、酝酿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都要实行差额选举,其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确定候选人数应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5、制定大会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预选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支部

印章或代章。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

(二)选举实施{党支部换届制度}.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则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换届改选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报告经全体党员讨论、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党支部委员会应将工作报告报送上级党组织,同时存入党支部文书档案。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党支部委员会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候

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每个候选人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如果有党员提出询问,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和说明,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5、分发、填写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人数和选票数,使两者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一是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二是选举人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三是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四是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五是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6、投票、开票。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

7、计票判定当选人。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人得票数量,

并按规定判定当选人。第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第二,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第三,被选举人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对缺额的补选,可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第四,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第五,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第六,被选举人得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第七,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举人时,按废票处理。

8、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要对计票的结果签字并当众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并说明当选的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要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待保留一段时间后经上级许可后销毁。

(三)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支部委员进行分工。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支委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

篇六:《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本办法所称的基层党组织,是指学院党总支(党委)所属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

一、组织设置原则

根据学院机构设置和党员管理教育的需要设置党支部。

二、委员职数

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三、任期{党支部换届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两年。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二章 换届选举的筹备

一、筹备工作

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召开委员会议,专题研究换届选举的党员教育、工作报告、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民主酝酿推荐等有关事宜,学习党内有关文件,对换届选举的时间、指导思想、议程和新一届委员会组成原则、候选人人数及选举办法等形成决议,做好部署。

二、起草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应包括对本届委员会工作的总结和下阶段工作的目标和方针。工作报告应经过所属党组织、党员的讨论,并呈报上一级党组织。

三、会场布置

选举会场的布置要庄重、严肃。主席台后面应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有条件的应设立会标);要按照统一样式印制选票,并将投票箱摆放在会场前方明显的位置;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三章 请示报告的内容

一、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在召开党员大会1个月前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

1.书面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现有党员情况及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原则、差额比例、产生程序和选举办法等。

2.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及新一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党员大会和第一次委员会闭会后,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选举情况。

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党员总数、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有效票数、每个候选人获得的票数,委员会选举的结果。

2、第一次委员会召开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委员分工情况。

3、党支部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 选举程序

一、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确定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换届党组织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如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由委员会确定一名成员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议程包括: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实到会人数。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办法,选举的方法、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选举的纪律等。

3、介绍委员候选人名单。向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酝酿产生情况、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必要时,可批准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4、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党员大会的监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大会指定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7、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确认选举有效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应对选票认真进行核对、统计并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

9、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监票人按姓氏笔划公布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得票数。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三、书记、副书记的选举

新选出委员会产生后,即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会议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选举的主要程序:

篇七:《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1、在党的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支委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及委员职数,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2、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 支委进行述职,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 并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 3、召开支委会,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组织讨论;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支委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 、宣人员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出支部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布当选人名单。

6、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7、进行支委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提出配套组织建设意见,将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8、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选举大会程序一、通过选举办法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三、宣布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四、投票选举五、宣布支部委员当选人名单六、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七、新当选的委员作表态发言 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 和 一、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其党支部书记、副书 。记由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 名,候选人 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如果得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唱票、计票、监票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九、投票结束后,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复。 十

一、选举会场设一个投票箱。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2007 年 月 日 关于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预备人选的请示 党委: 我支部组 根据党委关于基层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织党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推荐、酝酿,并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建议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为 、 、 、 等 人,其中差额 人。 当否,请批示。 中共 支部委员会 2007 年 月 日 关于同意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预备人选的批复 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收悉。经党委研究,同意 、 、 、 等 名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差额 人。请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并组织选举。 特此批复。 中共 委员会 2007 年 月 日 中共 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选 票 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2007 年 月符 符号 号 另候 选选 他人 人姓 姓名 名 说明:每张选票应选 人,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同意的在候选人上方空格内划“O”,不同意的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中共 支部委员会 选举结果报告表 党委: 按照基层支部改选工作计划,我支部于 月 日 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工作。本支部应到正式党员 名,实到 名。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其中废票 张。委员选举得票情况如下:得 得票 票 另候 选选 他人 人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 、 、 、 等 人当选为支部委员。新一届支委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 副书记。会书记、 同志得 当选为书记; 票, 同志得 票,当选为副书记。 特此报告。 中共 支部委员会 2007 年 月 日 支委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1、--自己的工作分工、范围及职责。 2、结合支部任期目标和分工范围说明任期内工作计划目标的实现情况和上级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这部分内容是整个述职报告的主体部分,可以分三个方面来叙述:⑴本人分管的主要工作任职前的大体情况(包括状况、工作 ;⑵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主要阐述本人是如何开展工作的条件和工作环境) ;⑶本人完成工作的情况(包括(包括工作的思路、特点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社会效益以及在支部工作中的地位和在群众中的影响工作所取得的经济效益、 。等) 3、本人政治思想素质的自我评价。⑴阐述自己能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支部集体讨论通过的决定等;⑵是否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⑶在公私关系上,能否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以集体利益为重,是否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现象;⑷在工作作风上,能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政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⑸在与领导和同志的关系上,能否做到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宽以待人、严于律己。 4、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教训。就是通过回顾总结,找出自己在工作决策、工作作风、勤政廉政、工作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5、今后的奋斗目标及工作设想。就是根据支部工作计划,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明确目标,理清思路,考虑措施。 二、写述职报告要注意的事项 1、书写述职报告应紧紧扣住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以陈述工作为主,围绕任期内的主要工作,从尽职程度、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等方面作分析评价,以写实为主,不能写成个人思想汇报。 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观点。不要言过其实,也不要“过分谦虚”,既要总结自己的工作实绩,又要如实反映工作中的失误和存在的问题;既要反映工作的效率与效果,又要恰如其分地反映自己在具体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3、

体现个人特点,用“我”字直接介绍。书写不能报流水帐,也不能空洞无物。 党支部党员民主测评表 支部名称:测 内 德 能 勤 绩 廉 综合评价 容 评 结 不 优 称 基本 果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称姓 秀 职 称职 名 职 。 说明:分析被测评者的情况,根据内容在测评结果栏内直接打“√” 工 作 问 答 1、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多少?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中央组织部在工作问答 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提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没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只有有正式组织关系并被编入某个党组织的正式党 根据党章规定的精神,员,在该党组织内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外单位转来的正式党员,如果只 ,即临时组织关系,而没有“中国共产党党员持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组织关系介绍信” 即正式组织关系的,不能被提名为该党组织的委员候选人。 3、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轮换工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凡在一个党组织内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论属于哪类用工制,在享有党章赋予的权利方面都是相同的。有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轮换工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可以被提名为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