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业务分配协议

时间:2021-11-03 12:20:12 意向书

篇一:《派遣协议书2016》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派遣单位)全称 黔西南州众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单 位 类 型 私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马骁 登 记 注 册 地 兴义市桔山办果树农场 邮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 5223012015000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314258995 联系部门 代聘派遣部 联系人 欧阳长春 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工商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

商一致,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

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协议期限,派遣岗位期限及人数

1、本协议期限自 2016 年 5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止。

2、乙方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工)所在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

辅助性、替代性的规定,具体岗位、人数和岗位期限如下:

(1) 岗位, 人,工作地点 派遣期

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岗位, 人,工作地点 派

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岗位, 人,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岗位, 人,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工作时间:派遣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乙方在派遣工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甲方提供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派遣工。

4、乙方负责保障派遣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权利。派遣工具体

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执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者节假日

加班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劳动报酬

5、乙方保证派遣工与本单位正式员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实行与本单位

同类岗位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如乙方无同类岗位的,须参照本单位所在地

相同或相近岗位确定派遣工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6、派遣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甲方与乙方商定的派遣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

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发放□)。

8、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派遣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派遣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 规

定执行。

(2)派遣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派遣工的基本

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按照 规定执

行。

(3)派遣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按照 规

定执行。

9、派遣工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

家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四、社会保险

10、社会保险费用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费,派遣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11、乙方应当按月向甲方结算派遣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2、甲方跨地区派遣的,应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规定在用工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结算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服务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选择:

13、按每名派遣工实际月工资额的 %计算。

14、按每名派遣工每月______元计算。

15、其他结算方式按 计算。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6、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

双方共同负责培训和教育派遣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17、乙方安排派遣工的岗位属于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的,

乙方应定期为派遣工进行健康检查。

18、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派遣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派遣工有权

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派遣工对危

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9、派遣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

保障派遣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派遣

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20、派遣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

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责任。

七、派遣工的管理

21、甲乙双方不得向派遣工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不得扣留劳动

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2、派遣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派

遣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

23、乙方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有《劳动合同法》第

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第九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

24、派遣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第三项、四十一条

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25、派遣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

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共同承

担责任。

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派遣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

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派遣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26、派遣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相

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支付方式为:

27、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应充分发扬民主,

事先征得职代会或全体派遣工大会同意后,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方式变更本

协议。

八、附则

28、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

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

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派遣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

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2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

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30、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

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

派遣工。

十、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劳务派遣员工合同》

.劳务派遣员工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业务分配协议}.

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

2、无固定期限:从年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月

日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 )管理和专

业技术类/( )工人类。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

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工作地点: 。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地

点和工作岗位双方签字按变更合同办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务派遣业务分配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

“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

工作制。

(二)甲方执行法定的及用工单位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

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丧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

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双方协

商乙方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

工资80%计算)。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的各种

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以及甲方为乙方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

养老、人身、医疗等保险金。甲方依法承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应依法应由个

人缴纳的各项税费任务,并在乙方当月个人工资中扣还。

(三)乙方工作地点、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动时,甲方按企业的“人事薪资制

度”随时调整乙方的薪资、津贴和奖励额度。

(四)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

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

方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

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

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对乙方进行劳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

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安全

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

查。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招用乙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乙方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执业

证件,执行特种作业符合相关规定。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

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乙方有权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

险作业和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为拒绝执行,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五)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

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

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

作为期限合同。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甲乙双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1、乙方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在30日前未能提供入职规定应提交的相关资料的;

3、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要求的;

4、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次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6次的;

5、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7、其它损害公司及派遣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的企业规章制度,绝不将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泄露或转借给第三方。

(四)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无偿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①泄露甲方及用工单位商业秘密,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 ;

②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符合按照甲方及用工单位内部理制度应当予以辞退情形的或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一的或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解除劳动关系的

③乙方存在虚假欺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经历、假学历证、假身份证明等),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合同的;

篇三:《劳务派遣协议书(单位标准)》

劳务派遣协议书(样本)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岗位: ,人数: ,工作的

容 ,工作地

点 ,派遣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

的 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 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 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 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 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工伤事故处理

1、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甲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乙方按月支付。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 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 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

4、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

篇四:《劳务派遣协议(铸联)》

劳务派遣协议

甲 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 方:陕西铸联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用工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分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陕西铸联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技路34号B-1-301室 邮编:710075

联系电话:029-88314793 传真:029-88314793

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实信用、平等协商的原则,按甲方的用工要求, 乙方派遣劳动者(以下称派遣员工)到甲方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