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的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30 17:33:26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完善机制、提高效率、推动发展、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来抓。司法局是区政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着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我局按照区纪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不断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现将我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强化责任抓落实,从严要求树新风。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规定。多次在党员大会、局长办公会、工作部署会和主题活动动员会等强调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局领导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司法局中心工作同部署、齐推进。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为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不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严格会议管理,精简文件简报,改进公务接待,恪守清正廉洁。积极配合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展开的巡察工作,并按照巡察意见进行积极整改,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机制和工作作风。在全局先后开展“治庸治懒治散”、“纪律作风整改”等活动,局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严格落实办公秩序,不定期对局全体人员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有效促进了局机关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效果。

  三、强化社会宣传,接受群众评议。

  (一)加强职能宣传,坚持开门整风,接受群众监督,是搞好政风行风评议的前提和基础。自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司法行政业务职能、服务和便民措施,并坚持开门评议,面向社会设立举报箱、监督电话等。积极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畅通监督渠道。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机制健全、行为规范,及时掌握社情、民情,提出工作建议,按期解决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利用“12345热线”、“政务监督热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来信来访、综合法律服务大厅值班制度,及时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并将好的建议吸纳到日常工作中。

  四、开展问题整改。

  一是不断强化廉政教育,完善政治学习制度。结合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爱天桥、作贡献、转作风、争一流”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加强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局党组集体学习每月至少1次,各科室自行组织业务学习,定期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政策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深化落实整改。深入开展“直面问题,践行“问题整改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的利益放心上,解决群众诉求。

  三是提升工作效率,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群众办理时限,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主动热情,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有效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及困难。

  四是加强行业监管,树立良好形象。法律服务行业是司法行政系统的窗口,为促进法律机构规范化建设,我们先后对法律援助、公证*质量、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服务秩序。

  五、以民主评议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一)普法工作方面。一是创新日常宣传方式。除了采取传统的设点发放资料外,还开通了辖区法治六进微信群,以及区司法局和普法办专属的今日头条号、网易新闻号。不断推送普法相关信息,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在宪法日、禁毒日和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宣传活动中还主动与天桥政务中心、长途汽车站、中恒商城和泺口、之江商城等单位联系,利用大型公共场所led屏,滚动播出主题法治宣传标语。二是积极推进法治六进工作。按照便于管理,提升工作质量的要求,调整优化我区的“法治六进”工作方案,促进“法治六进”工作推进落实。根据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由司法局牵头,执法部门组建了新的普法讲师团,在全区开展法治讲座活动。同时,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关键少数”的普法工作,针对其需求和特点定制了公务员和青少年普法书籍,并拟于近期发放到位。为深化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积极向区关工委推荐“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为法律进校园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我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特殊个案和协调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二是充分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一方面加大对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模式,实施社区矫正人员网格化管理,按网格划分矫正小组,充分利用居委会和街道网格工作人员熟悉情况的优势,加强的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社区矫正工作效果。

  (三)加强律师管理。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举办了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和骨干律师培训班,认真领会《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精神。点上开花,面上覆盖,规范全区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全区律师执业合情合法合规。二是是加大对各律师事务所的调查走访力度。对区管律师事务所不定期进行调查走访,对其经营状态、案件办理情况和律师执业规范性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及时进行约谈,督促其整改并进行回访。

  (四)推进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

  一是继续抓好公共法律体系建设。今年已在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设立了济南新材料产业园法律服务中心和市台资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今年已向区政府申请办公用房以建设新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时,协调各街道办事处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安排办公地点;二是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前期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部署下,我区262个村(社区)已经全部签订了法律顾问公益服务协议。市两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济南市天桥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目前已经提交区委、区政府。文件下发后,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在村(社区)开展工作的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让市民得到实惠。

  (五)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建立法院诉前调解制度。为缓解天桥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我局与天桥法院联合,在立案大厅建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标的额较小的债权债务纠纷、轻微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租赁纠纷、劳动关系明确且数额不大的纠纷等案件事实相对清晰、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在立案之前进行人民调解,及时化解当事人矛盾。二是在矛盾突出的领域建立行业调解委员会。针对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继承等纠纷较多的情况,我局在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分别设立了天桥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和天桥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将调解工作前置,在矛盾升级之前及时予以化解,有效保护了群众利益,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