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财务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29 14:08:24 工作总结


   篇一:


  一学期来,始终牢记全校工作一盘棋,以学校工作目标为中心,通过群策群力,发挥财务人员的整体力量,全面完成了本期制定的工作目标。努力完善我校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我校经费管理和资金合理利用水平,创办人民满意学校。


  一、领导重视,建全财务机构和财务制度


  在县校财局管工作深入推进下,我校领导对财务工作也格外重视,按“校财局管”要求,学校财务工作校长亲自牵头,由财务人负责学校财务工作,严格履行财务审批制度。在教育局经管中心的组织下,在学校领导的关注、支持下,制定了适合我们自己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时时提醒学校财务人员依法依规办事。


  学校财务人员对日常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能做到条理清晰、帐实相符。资金是学校正常教学活动和学校发展的血液,我们开源节流,较大的绥解了学校的资金压力,保证了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职责,搞好报账员基础工作


  财会人员必须依法依规设置会计科目,正确核算,妥善保管学校收支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在经费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内按时送审,对于经费管理中心票据审核提出的整改意见,返校后,及时整改到位。按时上报各项资金的用款计划,按要求将资金拨付到位,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学校收据管理规范,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严格资金的入库手续,从源头做好学校的财务监督工作。


  三、依法理财,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按照局收费规定,学校取得的收入全额入账,不设账外账。严格执行学校的年度预算,按年初预算执行开支,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四、依法保障,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镇教办学统一要求,学校经费开支严格执行校长一支笔审批,报销时必须凭原始凭证实报,手续不完善、票据不正规和非正常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我校的财务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校财局管”新机制的推行下,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学校领导以及学校财务人员尽努力不让财务工作拖后腿,但是也面临许多新问题: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方法需进一步改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面对这些挑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工作、抓住机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我们相信在中心校领导的关注下,一定能够促使我校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向财务规范管理迈近。


   篇二:


  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是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建设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校的必要手段和有效措施。xx年学校以创建“财务管理规范学校”为契机,严格经费管理、抓好财务公开、建立财务监督制度、完善学校内控制度,加大了学校财务工作管理的力度,确保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和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财务内部监管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控,增强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学校成立了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财务公开与财务监管两个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同时学校先后制定了学校财务管理意见,校务公开实施方案,物品采购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严格控制学校招待费支出的意见,日常管理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严格、管理到位、监督有效。


  2、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学校财务室每年制订详尽务实的财务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工作,细致审核每一笔会计业务,帐务处理正确清晰。及时做好会计档案工作,会计资料细致完整。


  3、严格收入和收费管理。学校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在收费过程中能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票据,杜绝了乱收费现象。学校的


  所有收入均按规定及时足额纳入单位正式帐户统一核算。学校财务监管小组每学期对学校收费和收入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无“公款私存”和“小金库”现象。


  4、抓好财务公开。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对面向学生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相关和文号)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对学校的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学校的基建、维修、装璜情况和大宗物资采购情况以及财政预算、拔款到位情况都能向教代会公开。


  5、加强财务监管。凡是学校的各种预算外收入,结算资金,物品采购和重大支出项目,学校都将其列入财务监管范围,每学期初对收费情况作一次内部审核。学期结束对学校的各项收入和重大支出作一次全面审计审核,学校经费支出均有一支笔审批、并有相关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学校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由校长室会同学校财务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决策。


  二、加强采购工程监管


  1、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物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学校制定了市实验小学关于加强学校物品采购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凡属政策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设备、物品都能进行政策集中采购和定点采购。政府集中采购占实际采购的比例为100%。


  2、规范工程建设手续。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均能按规定立项,并按规定实施招投标,对投资额在1-1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及项目,学校能在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部门的组织下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招标过程做到公开、公平、透明;对一些学校零星维修,先由部门申报,再有学校行政讨论决定,学校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结束能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零星维修有学校自行组织人员审核),审计结果在校务公开栏里及时公开。


  在“规范管理半学条件”工作检查中,得到了上级检查组的高度评价,我们将再接再厉,把握好每一个环节,推进我校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