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手抄报]法在我心中范文

时间:2021-10-24 21:04:09 节日庆典

古人云:徒法不足于自行。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众法律意识也在逐步地提高,但是,从不同群体对法律的心态来看,法律并没有真正成为他们心目中的权威和行为的准则。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真正地认识和尊重法律,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转眼间,来到检察院已经两年多了,在民行科的工作也由陌生逐渐变为熟悉。但我至今仍记得初到民行时那让我震惊的情景,年过六旬的老人因为房产纠纷来我们科里申诉,她对拿到手中的判决有很多的不满,她认为判决结果根本就不正确,但她却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只好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检察院,看着老人无助的眼神和佝偻的脊背,我一下子意识到了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就在短短的几天里,我深深体会到了这份工作的光荣和责任,因为它每天面对的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面对的是需要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老百姓!

在如今大力追求法治社会的年代,法律的价值不光是实现司法权威,更重要的是实现司法公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实现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但我们也看到,在这追求法治的年代,大多数人对法律的信任度还不是特别高。少数掌握权力的人视法律为儿戏,以权压法,凌驾于法律之上;也有的人喜欢以法治人,却不喜欢依法约束自己;还有些人藐视或漠视法律,无视法律的存在;而更多的人则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守法习惯。由此,在我们的社会中出现了一些见怪不怪的现象:假冒伪劣招摇过市,商业和金融信用的日益退化,消费恐惧逐步蔓延,欠债不还天经地义。且不论犯罪行为,就这些普遍存在的违法现象足以说明法律在这些人心目中的地位。同时由于我们的法治还不健全,许多违法行为可能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仅仅是付出很小的代价,这更强化了一些人的违法侥幸心理。这些现象已经不能简单的以违法者的数量或违法行为的数量来考虑,因为它侵蚀的是法律的尊严,动摇的是公众对法律的信心,更严重的是毒化了社会环境。尽管随着法律的逐渐普及,有法治理念的人越来越多,有了问题诉诸法律的人也越来越多,但仍然有很多人排斥通过法律这一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还有很多人甚至并不知道通过检察院的监督职能能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更让我觉得自己的身上有着一份使命,让我真切地体会到肩上那份沉甸甸的责任!

自古以来,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就是人类社会共同不懈的向往和追求。在今天,我们检察机关作为执法者、监督者,怎样来诠释它?仅仅拥有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与其说我们是在监督法律的执行,不如说是在监督我们自己。监督我们自己是否有一颗公正执法之心,监督我们自己是否有意识和愿望,能给人民一个永不变味的法律。我们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有权要求得到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大利益,我们也有义务为人民执好法、用好权。我们不仅要随时检测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更要时刻反思自己是否具备为民执法、公正执法的意识和愿望。我们执法者是社会公平的砝码,如果让法律在我们手里走了调、变了味,那么社会的公平必将荡然无存。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作为新时代的检察人,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凭着这样坚定的信仰和一颗火热的心,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用我们实际的行动诠释何谓真正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我们公正严明、清廉如水的职业道德,彰显法律的尊严与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