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_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时间:2021-10-10 16:18:07 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2008年生产服务中心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维护中心的政治稳定,积极开展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以基层创安为载体,以目标管理为核心,紧紧围绕中心生产经营目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求新务实、与时俱进,为中心的生产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工作要点:以精神文明五创建活动为依托,开展一项斗争,抓住三个重点,强化四项措施。

工作目标:确保“五无”目标的实现,即无职工犯罪,无被盗案件,无刑事案件,无经济案件,无火灾和其他事故发生,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

一、抓好两个重点

(一)抓住防范这个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在坚持开展“严打”整治的同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治安消防防范上来,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综治保卫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建立防范机制、加大防范力度,加大对各单位综治的检查考核,强化门卫第一道防线的管理,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抓好流动人口、劳务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这个重点。各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签合同,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劳务人员、暂住人员、出租房屋的管理,并进行登记,登记率达100%。在出租房屋管理上,要签订治安消防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签订合同单位要经常性地检查落实出租房屋是否按合同责任书内容履行,同时对承租房屋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预防人员犯罪和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对职工对外租房进行检查,杜绝出租和租住地下室。

二、强化四项措施

(一)认真抓好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与各单位逐级签订综合治理保证书,同时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计划。各党支部要每季度上交一次综治工作报告,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到年初有规划,年底有总结,逐级签订责任书。要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实行月检查,季考核,年奖惩兑现。加大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纠工作和一票否决制度,使查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减少犯罪率。为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减少内部犯罪率,中心根据“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制定出学习计划和进度表,使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减少犯罪率。

(三)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基层稳,大局稳”的观念,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工作的着力点转到抓基层、打基础上来,要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综治组织建设,切实做好有领导、有队伍、有制度、有实效,根据人员增加和人事变动,各单位综治小组人员要进行调整和充实。

(四)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综治队伍素质。各单位要在党总支和综治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思想教育,确保综治队伍政治合格。工作中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广大综治人员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掌握情况,解决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树立起综治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工作要求

1、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综合治理。通过召开党委会议、行政会议、安全例会、主任办公会等,在这些会议上研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布置和检查综合治理具体工作,开展综合治理方面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