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员工安置|企业改制对保卫工作的影响及对策

时间:2021-10-10 13:24:22 工作计划

内容摘要]2000年是企业脱困改制的最后一年。爱思范文25http://fanwen.is97.com本文分析了企业改制对保卫工作发 展的正负两

方面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改制;保卫工作;机遇;挑战;对策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国有企业脱困的目标。2000年是脱困改制的最后一年,企业改制即将完成,保卫工作面临着新的考验。在企业改制后,保卫工作将发生怎样的变化以及如何适应这种变化,是保卫战线同仁共同关心并急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就企业改制对保卫工作的影响及对策问题作些探讨。

一、企业改制对保卫工作的积极影响

企业改制后,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最大的优点就是产权明晰,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治安环境成为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这是促进保卫工作的一股重要动力,为改革和加强保卫工作带来了机遇。(一)企业改制促进保卫工作管理方式的转变。企业改制,即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普遍实行

公司制。根据《企业法》和《公司法》以及《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法

定代表人是企业治安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企业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主组织实施。因此,企业改制后,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职能将大大减弱,公安机关对企业保卫工作的管理方式也从原来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逐步向依法行政转变,主要是依法履行对企业的保护、服务、监督、检查和处罚等职能。这已经由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人民警察法》以及《国

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都明确了公安机关在企业保卫工作上的职责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二)企业改制促进保卫工作方式的落实。保卫工作在工作方式上,以往 普遍存在着保卫工作与业务生产“两张皮”的现象,虽有制定“一票否决权”制和治安保卫责任制等制度,但还很难把保卫工作融合到生产业务中去,真正做到保卫工作与生产业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企业改制后,建立的是现代企业制度,享有经营自主权,企业保卫工作实行“自主管理”的方针,企业法人代表成为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成为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因此,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围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的自治、自主、自防能力,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企业的发展。这样有利于生产经营与保卫工作的紧密结合,使两者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改变以往保卫归保卫、业务归业务的工作方式。

(三)企业改制促进保卫工作技防手段的推广。企业改制后,实行了下岗 分流、减员增效,企业普遍实现扭亏为盈,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资金积累有所增加。这为保卫工作实行技术防范提供了可靠的经济基础条件。同时,改制后的企业主对自身安全、家庭安全和企业安全普遍重视,私营企业主对防范工作的投入比公有企业更加注重实效,这为保卫工作推广技术防范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四)企业改制促进保安业务的拓展。企业改制后,企业保卫工作是按照 “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来开展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是组建保卫组织还是聘请保安人员从事保卫工作。而这时的企业都注重减员增效,大多选择了后者,这就为保安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企业改制对保卫工作的影响及对策(2)

二、企业改制对保卫工作的消极影响

企业在改制过程以及在改制后的一段时期内,由于新的体制还未完善,旧的体制已被废除,这对保卫工作产生了不少的消极影响,企业保卫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保卫工作面临削弱的挑战。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自主权的扩 大,保卫工作出现弱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安机关保卫部门的撤销。由于公安机关对保卫工作的管理方式由原来的直接干预转变为监督和指导,职能有了明显转变,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把长期以来管理单位内部保卫工作的保卫部门给予撤销,把监督指导的业务归口到其他相关部门。二是有些单位内部的保卫部门被撤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明确规定,“企业有权决定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要求企业设置机构或者规定的编制人数”。于是有的单位在“减员增效”过程中,保卫部门首当其冲,有的被撤销,有的被兼并,保卫力量大多有不同程度削弱。三是有些单位虽保留保卫部门,但名存实亡。有的企业领导不重视保卫工作或重视不够,片面认为保卫工作不能为企业增加效益,在人、财、物等方面没有给保卫组织以支持,不出钱购买治安防范设备,把一些老弱病残的职工打发到保卫部门,造成保卫部门组织软弱涣散,有名无实,各项防范措施不落实,内部不设防范措施或防范薄弱的问题严重。

(二)保卫工作面临新老矛盾激化的挑战。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是经济发展的又一场革命,不仅是对旧体制的冲击,同时也是对旧观念的洗涤。在这一过程中,新老矛盾聚集在一起,面临激化的危险,给保卫工作带来明显的压力:一是部分职工对企业改革不理解,发生过激行为。如个别企业对富余人员按年龄段“一刀切”,未充分考虑下岗工人的生活出路问题,工人有怨气,说:“为什么下岗的都是第一线工人?领导干部、科室人员就不富余吗?”工厂倒闭后,这些人都安排了工作,一线工人为什么就无法安置?工人心里不平衡,行为过激,引发扰乱生产秩序、恐吓威胁、殴打企业领导等事件。二是下岗工人增多问题。在企业转制改革过程中,企业为了提高效益,精简人员,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工人,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在夫妻双方下岗或是男方下岗的家庭,因生活压力大,可能进一步加剧家庭矛盾,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家庭破裂、子女就学困难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有的人可能会铤而走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有的会对企业领导发泄不满等。更有甚者,下岗问题会使社会议论纷纷,造成人们思想混乱,信念模糊,可能对党的领导产生不信任,对改革开放产生怀疑,对社会主义信念发生动摇,极易被人煽动挑衅,引发大规模聚众上访、游行示威,甚至破坏事件。三是劳资纠纷增多。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在这些企业工作的员工多为外来打工人员,绝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较淡薄,工作流动性大,随意性强,易受煽动形成滋事群体。另一方面,有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认真履行《劳动法》,劳动强度大,工资福利低,不注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得业主与员工之间产生劳资矛盾。双方矛盾一旦激化,有的员工不是通过正当渠道解决,而是采取较为冲动的方式,如罢工、上访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法。

(三)保卫工作面临经济犯罪增多的挑战。随着国民经济私有成分的增长 ,“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私有企业的不断发展,经济犯罪活动也在不断增加。这些企业各自代表着不同的利益团体。为了捞取小团体利益,扩大自身利益,产生了一些深层次的违法犯罪问题,如企业坑蒙拐骗、假冒伪劣犯罪问题;企业老板利用色情、赌博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拉拢客户的违法犯罪问题;企业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偷税、漏税、抗税等涉税犯罪问题;等等。另外,保卫工作还面临着企业主安全需求增加的挑战。随着个人资产的迅速膨胀,私营企业主对自身安全、家庭安全、企业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对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改制对保卫工作的影响及对策(3)

三、适应新形势,探求新对策

面对企业改制为保卫工作带来的影响,保卫部门要抓住改革所创造的有利条件,努力消除不利影响,大胆迎接挑战,以适应企业改制后的治安保卫工作形势的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是十分必要的。

(一)转变思想观念,适应改革形势。这要求公安机关与保卫工作有关的 各部门与企业内部的保卫组织都应及时转变思想意识。公安机关的有关部门应该努力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知识,增强服务意识,及时调整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尽快实现由行政干预向依法监督指导,由单纯孤立办案向打、防、管、建等全方位综合服务的转变,找准打击犯罪与服务经济的最佳结合点,切实依法履行对企业的保护、服务、监督、指导、检查、处罚等职能,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单位内部的保卫组织由于性质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应及时转变向公安机关“等、靠、要”的依赖思路,尽快树立积极

、主动、独立开展保卫工作的意识,主动地把保卫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轨道,围绕生产业务活动大胆组织实施,为企业提供一个安定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深入调查研究,为维护企业安定稳定献计献策。企业改制,各种不 安定因素必然增多,保卫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改革发展情况、改革为群众带来的影响,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发生激化的因素和苗头,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企业领导预警报警,当好参谋,提出解决的方案,协助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尽力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防止造成不良影响和社会危害,影响企业生产的经营活动。

(三)加强指导监督,落实防范措施。监督、指导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在 企业保卫工作中的职责。公安机关要经常深入企业进行指导,经常与企业领导人协商安全大计、帮助企业对本单位的治安形势进行认真分析,抓住重点和薄弱环节,准确划定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大力发挥科技在企业内部保卫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宣传推广使用技术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消除各种隐患和漏洞,确保企业要害部位的安全。同时,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还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安全隐患多,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其整改,确保防范措施的落实、到位,切实

增强企业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加大打击力度,及时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企业提供公 平、稳定的发展环境。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职能,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的治安秩序 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对企业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各种涉税案件要协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打击,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对抢劫、偷盗、哄抢、诈骗以及破坏企业生产设备的案件,要快侦快破,严厉惩处,挽回损失;对改革中出现的纠缠扭闹、辱骂恐吓、报复殴打、伤害杀害企业领导的案件,要依法严肃查处,理直气壮地为改革者撑腰壮胆。同时,对侵害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的案件,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消除偏见,要同侵害公有制企业的案件同等对待,以保护生产的发展,促进经济建设。

(五)整治企业周边环境,搞好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公安机关有关部 门要大力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秩序,着力整顿企业周围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严密控制管理、堵塞盗窃销赃渠道,要加强企业内部及周边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认真清理整顿暂住人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企业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管理,加强检查,防止“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危害职工群众。要帮助企业解决好厂社矛盾,积极疏导防范,避免引发事端,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企业要认真抓好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