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宪法宣传日活动策划_2016宪法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

时间:2021-10-02 00:00:00 工作总结
2016年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宪法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大全,欢迎借鉴。

  2016宪法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好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岳西。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岳西建设,为实现“四个示范县”创建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五、主要形式

  (一)12月4日左右,邀请县内知名律师为县委中心组举办《宪法》知识讲座。

  (二)县分管领导于12月4日,在岳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

  (三)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知识送到基层,送到群众中。

  (四)认真组织大众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切实发挥好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1、岳西电视台要在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在综合频道黄金时间段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主题字幕。在新闻栏目及时播报各地、各部门活动的情况。

  2、《岳西周刊》、岳西网要开辟专版宣传宪法知识,报道活动的相关内容。

  3、各地、各部门凡有独立办公楼的,都应在活动期间悬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标语横幅。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全县中小学要大力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

  (六)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参与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七)向全县公民发送以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手机短信。

  六、工作要求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知识。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宣传标语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

  (四)各地、各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将直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016宪法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今年“12·4”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大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决定》进一步阐述了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更加突出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刻影响。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实现宣传活动社会全覆盖。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性,加大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知识,及时推广宪法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长久性,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形式生动活波、群众容易接受的日常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深入。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及宪法知识作为重点,抓出特色、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

  (三)突出宣传与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生态文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宪法赋予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四)注重宣传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明确了具体规范和准则。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抓好《纲要》宣传推进工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宪法和法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山东建设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山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在认真落实全市部署要求、抓好面上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县安排下列活动: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人人学宪法”活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灵活安排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确保活动期间每名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5个学时。

  (二)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各中小学校积极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活动期间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至少为在校学生讲一堂高质量的宪法课。授课过程中,要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习阶段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影像,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全面、深入普及宪法及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知识,让中小学生真正热爱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普法惠民生”活动。各窗口单位日常工作中要在依法高效办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展板、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宣传单等灵活形式,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各乡镇(街道)利用集市日,组织各执法、执纪基层单位,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县普法办组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设立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县直部门集中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大众日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县普法办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电视竞赛。

  (六)县普法办以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重点,组织举办全县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活动。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可行性俱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文艺汇演、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群众欢迎的形式,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努力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2014年“12·4”全国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活动照片,于12月25日前报县普法。 各级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典型案例及有关法治理论文章等,及时报县普法办公室。

  2016宪法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 12月2日清晨,行知职校以“国旗下讲话”为契机,拉开了学校法制宣传系列活动的帷幕。

  在庄严升旗仪式后,艺术系张老师做本次国旗下讲话,讲话中她以本次学校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为主题,对当今社会上中学生因个人法律意识浅薄,在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只是盲目的去尝试等原因造成犯罪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并结合网络引发犯罪为例,讲解了近期青少年犯罪案件,告诫同学们要知法、守法。

  大会上学校强调了本次校园法制宣传活动的重要性。要求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在深入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促成校园文明习惯的养成。共同营造行知文明健康的学习氛围。同时他要求同学们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严以律己,做一个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中学生。

  大会上还公布了学校教室美化大赛以及高一新生广播体操比赛的获奖名单并对获奖班级进行了表彰。

  据悉,该校法制宣传活动将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为重点,通过举行法制班会、知识问答、模拟法庭、法制小品等各种形式的活动,积极创设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学习环境,让学生知法、守法,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行知职校)

  范市初中法制教育宣传“五个一”活动

  每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范市初中围绕今年法制宣传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开展了法制教育“五个一”活动。

  一是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二是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向学生宣讲法制知识。三是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观看《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专题片。四是组织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督促学生学法、用法、守法。五是充分发挥思想品德、安全教育等学科课堂主渠道作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律知识,加强学生法律修养。

  本次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寓教于乐,让学生在活动中接受法制教育,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做到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范市初中 陈春风)

  南门小学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南门小学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主题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2月3日,学校大队部带领志愿者走进社区,走上街头,向市民分发传单,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小志愿者们身穿新校服,待人十分有礼貌,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活动后队员们一致表示,今后在校要做个遵守校规的好学生,在外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通过这样的志愿者宣传活动,提高了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在社区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南门小学 黄雯)

  横河初中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横河初中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安排,紧密联系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在12月2日上午举行的升旗仪式中,校德育副校长作了题为《学法、知法、守法》的国旗下讲话,形成宣传声势,布置有关活动;通过大屏幕反复播放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宣传标语标语,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开展一次法制主题班会。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为重点,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政教处老师进行检查落实;出一期普法知识黑板报。通过网络等各种途径,收集法律法规知识资料,让学生在参与黑板报设计的过程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资料,由团总支检查打分;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开展普法宣传,让学生与家长共同学法,实现学校普法、家庭普法共同发展。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明白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明白在生活中如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横河初中 肖羽佳 )

  龙山镇三北希望小学开展“法与我同行”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为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龙山镇三北希望小学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以“法与我同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班会课上,有的班级开展《宪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有的班级组织同学们观看法制教育视频,辨别身边常发生的行为,通过案例分析、讨论,让学生明白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这次班会使同学们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学会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正当防卫,也帮助同学们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龙山镇三北希望小学)

  横河雨露学校彭桥教学点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近日,横河镇雨露学校彭桥教学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一是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宣传日主题,利用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校宣传栏、国旗下讲话、教师集会等形式在校园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二是每班利用班队课,加强安全及相关法律教育,举行以“知法、学法、做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班队活动,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未成年人的权利、什么是未成年人的义务、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等一系列日常必需的法律知识。三是每班出一期法制宣传板报,向学生宣传法律法规和法律常识。四是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 法律进万家”活动。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学生带法回家,与家长共同学法,一起实践。五是全体教师在会议室集中学习了《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使全体教师增强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

  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横河雨露学校彭桥教学点 曹亮)

  新浦初中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全面展开

  经过前期的精心准备,新浦初中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已于上周在学校全面展开。

  早在11月25日周一的升旗仪式中,学生国旗下讲话的主题便是法制教育,政教处同时布置了班主任以短信形式向家长普及法律知识、各班出一期法制教育主题黑板报、召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等任务,11月29日下午,各班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按预定计划如期进行。

  班会课虽然主题统一,但形式多样。班主任各显神通,结合本班实际,有的讲网络危害,有的介绍法律常识,有的观看有关专家的视频讲座,有的则播放与法制教育相关的动画视频。

  学校自接到通知以后便开始积极准备,专门召开一次小型会议,明确学校能够举办的关于法制教育的各类活动,并针对活动性质进行合理分工,落实每周主要活动内容和时间。学校希望尽自己所能,利用学校各方资源和具体活动,在学生中形成法制宣传和教育的氛围,让学生治法、懂法、守法,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活动添砖加瓦。

  新浦初中组织全体学生观看防艾视频

  11月29日中午,为积极相应上级部门号召,新浦初中全体学生在政教处的统一安排下,在教室观看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视频。

  视频采用动画形式,以艾滋病患者的现身说法为主要内容,讲解了一些关于艾滋病传播及防治的小知识。虽然只有短短三分钟时间,但是足以让学生对艾滋病有初显的认识,并对科学预防艾滋病的方法有一点了解。(新浦初中 陈乃群)

  天一小学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2013年12月3日,逍林镇天一小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出一期法制黑板报、上一堂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让学生知法守法;并特邀该校法制副校长来该校为全校师生开展一堂生动的法制专题讲座,使该校师生增强了法制意识,加强法制观念,懂得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的重要性。 (逍林镇天一小学 陈黄冲)

  匡堰镇中心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匡堰镇中心小学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开展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法制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主题,结合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和小学生特点而开展。一是营造学法氛围:学校电子屏每天播放法制宣传标语;举行“法与我同行”国旗下讲话;周三校小百灵广播站宣讲法律基础知识、法制小故事等;学校宣传栏刊出“深入学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画报;校讯通发送法制短信致家长。二是活动载体丰富:举行法制教育主题队会,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与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来校作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小手拉大手,法律进万家”活动,印发“六五”普法宣传卡、《致家长的一封信》,下发告家长书,与家长一起学习法律法规;“守法倡议书”签名承诺,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承诺签名活动;开展普法漫画评比展览等。

  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少年儿童的法制意识,教育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学会自护,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鼓励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匡堰镇中心小学 伍孟菊)

  法制小报,你懂多少

  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夕,崇寿镇邮电希望小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培养懂法,守法的好学生,让全体学生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在今天中午安排学生学习法制小报的知识。

  法制小报中,该校主要从三个方面让孩子们学会保护自己:

  一、路上避险:路遇恶人把你欺,不要迁就莫哭泣,机智勇敢施巧计,呼唤路人灭邪气……

  二、救援方法:救援电话真方便,可别好奇把它编,谎报险情是违法,造成后果责难负……

  三、少女防范:访友做客需留宿,先向家长讲清楚,可疑住所不独去,结伴同行请记住……

  通过学生自主学习,老师们还在午间谈话中教育孩子们学习法律知识,要让犯罪远离我们,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很多,很多……我们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慈溪市崇寿镇邮电希望小学 沈洁 胡利华)

  胜山镇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12月2日,宁波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董辉走进胜山镇小校园,对相应场所的逃生自救方法进行了案例讲述。

  1、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能利用电梯作为疏散通道,这是因为电梯井的烟囱效应以及火灾很可能导致电线短路而造成电梯停运,结果逃生者被困在电梯中,反而处于更危险的境地。正确的逃生途径是楼梯逃生。

  2、家里起火时,切不可贪恋财物,应当迅速撤离。许多人因为心疼家中财物被烧毁,逃出后又返回火场抢救财物,却不料被烟气熏到,最终酿成悲剧。被烟火围困,暂时无法逃离的人员,应尽量站到阳台、窗口等易被发现和能避烟火近身处。夜晚可大声呼救,白天可向窗外晃动鲜艳的衣物,或外抛轻型晃眼的东西。

  有条件的市民也可以配备家庭消防安全四件套:一是小型家用灭火器,一般可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或高效干粉灭火器,这两种灭火器具有灭火迅速、安全可靠等特点,价格也符合一般家庭的承受能力;二是家用缓降器,有助从较高的楼层逃生;三是手电筒,可以在遭遇火灾断电的情况下,找到逃生的方向;四是防烟、防毒面具,可以保护您和家人免受有毒烟气的侵害。

  3、宾馆、酒店等场所,发生火灾时该怎么逃离?首先要熟悉周围环境。当你入住酒店后,要了解自身所处的位置,熟悉最近最快通往安全区域的通道在哪儿。在酒店客房门的背后,一般都能找到安全疏散示意图,图中标有你所在的位置和安全出口位置,同时会用红色箭头指明疏散方向。为了安全起见,游客入住后,不管多累,最好先亲自到安全出口看一看,熟悉下路线,掌握好疏散距离和时间,倘若发生火灾,能在最短时间内准确无误地疏散至安全区域。

  4、商场超市装饰豪华,易燃材料多,商品种类繁杂,顾客络绎不绝,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引起混乱,造成人员伤亡。在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发生火灾时,最可怕的就是恐慌,进而发生推搡、踩踏的情况。人们惊恐的喊叫会增加这种恐慌的程度。所以,无论火灾形势多么严峻,都应该尽量保持沉着冷静。只有这样才能保持自己敏锐的判断力和观察力,才能在紧急情况下找到有效的逃生方法。同时在疏散、逃生时也要注意方法,不要争前恐后用力推搡,应随人潮有序撤离。

  5、当汽车发生火灾时,要特别冷静果断,视着火的具体部位而确定逃生和扑救方法。如果车上线路被烧坏,车门开启不了,可从就近的窗户破窗逃生。

  董警官最后提醒:遇到火灾且无法逃生时,千万不可钻到床底下、衣橱内、阁楼上躲避火焰或烟雾。因为这些都是火灾现场中最危险的地方,而且又不易被消防人员发觉,难以获得及时的营救。